《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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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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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唯一能够增强他们生存信心与力量的,就是与相同命运的人们联合起来,拉帮结伙,互相提携,求得生存与发展。
 游民群体在社会上是受人歧视的,主流社会的人们认定他们是犯罪分子的渊薮;清代统治者为了把他们与“四民”区别开来,在编造户籍册时,把他们归入“另册”,以便随时加以监视。可是越孤立他们,就越激发了他们对结成帮伙的渴望(以致《大清律》把焚表结拜视为重大犯罪);已经结成帮伙的,更因此增强了他们之间的凝聚力,使他们每个人的帮派意识更加强烈。
 游民生活在日趋没落的皇权专制社会,大多数人没有文化。他们想不出什么新型的人与人结合的方式,于是,他们还是模仿主流社会的宗法制度,建立起非血缘关系的、人为的宗法制度(当然,他们模仿的不是先秦那种“家国同构”的宗法,而是宋儒提倡的家族制度)。其中最为简单的就是结拜为“义兄弟”,或称“义结金兰”,最通俗的说法就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而“桃园三结义”正是我们论述的游民意识的载体《三国志平话》、《三国志演义》的主题之一。
 宋代以前,如唐代的文学作品中,用到三国典事时,主要谈刘备和诸葛亮,歌颂二人君臣如鱼似水的关系,杜甫《蜀相》所说的“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就是用以寄托文人士大夫的“君圣臣贤”的理想的。这是文人士大夫眼中的三国。可是到了宋代江湖艺人的口中,“说三分”的重点转移了,艺人们反复歌颂的是刘备、关羽和张飞结拜兄弟生死与共的“义气”。作品主题的转变,说明了创作者的视角与唐代是大不相同的。历史上的刘、关、张只是较为亲密的君臣,江湖艺人用游民的眼光把他们的关系改造了。我们看一下陈寿《三国志?关羽传》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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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主为平原相,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而稠人广坐,侍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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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即使在刘备未称帝之时,刘、关、张之间也是有主从关系的,并非平起平坐的结拜兄弟。异姓男人结拜为义兄弟的人际结合方式,产生于三国归一统以后,我见到的最早记载是出自《颜氏家训?风操》: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始如终者,方可议之。一尔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交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诸子集成》第八册,上海书店,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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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是最早的记载,那么结拜的出现会更早一些,但由于不甚普遍,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颜氏从士大夫的立场出发,认为结拜要慎重,只有志同道合与互相了解之后,才能结拜为义兄弟。他责备北方人的“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随意结拜,有时甚至弄错了辈分。但是这种做法恰恰与后世的游民结拜相类似。这些人结合的目的是谋生,是在险恶的环境中得以生存,只要命运相同、能够在需要时互相救助就可以了,至于“道”和“志”是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的。这种结拜,最初是流行在时刻有伤亡威胁的军旅生涯的人们之中。《隋唐嘉话》记载隋末徐世勣与单雄信结拜为义兄弟,誓共生死,后世勣降唐,雄信为王世充部下,世充失败后,雄信被唐所斩,世勣身已许国,不能与雄信共死,遂以己肉啖雄信,借以表示“无忘前誓”。五代十国时期,各国各代的最高统治集团多出身于游民军汉。这些人拜义父、认义子,结为义兄义弟,勾结成为死党,已经成为时代风气,用以增加自己在政治斗争中的实力,以求得在激烈的权力争夺中分得一杯羹。宋代游民激增,结拜现象更为普遍,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是被他的一帮哥儿们黄袍加身、拥上皇帝宝座的,为本朝的游民们树立了楷模。“说三分”如果是“讲史”,应该按照历史的本来面貌去写,但江湖艺人要藉此抒写自己的怀抱、寄托自己的向往,历史的原貌有许多是游民不能理解或不愿理解的,他们就要凭着自己的想象去改造历史,去建造真实。这样《三国志演义》虽然写的是帝王将相,但“俱以《水浒》萑苻啸聚行径拟之”。章学诚《丙辰札记》。《三分事略》描写刘关张三人结拜完全是游民心态,其结拜目的是关羽、张飞二人看到刘备“生得状貌非俗,有千般说不尽底福气”,有靠他得以发迹之意。他们结拜的地点是在张飞宅中,宅院之后,有个桃园,园内有一小亭。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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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遂邀二公,亭上置酒,三人欢饮。饮间,三人各序年甲:德公最长,关公为次,飞最小。以此大者为兄,小者为弟。宰白马祭天,杀乌牛祭地。从祭祀形式来看,“桃园三结义”的传说生成于五代末至北宋期间,因为只有辽国人才有这种祭祀方式。《辽史?太祖纪》写到太祖“至库哩以青牛白马祭天地”。其他各朝都没有这种习俗。不求同日生,只愿同日死。三人同行同坐同眠,誓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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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关三国故事的通俗文艺中,还有说关羽最年长,只是刘备最有帝王之“福相”,只有靠他才能把自己带上“发迹变泰”的道路,这样关张才拜他为大哥。这更表现出游民对于“结拜”这种结合形式的内心真实的期待。《三国志演义》是经过了文人改造的,它除去了游民头脑中对眼前利益的赤裸裸的渴望,增加了一些为国为民的套话。书中写由张飞提议三人结为生死之交,然后共同为国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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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于桃园中列下金纸银钱,宰杀乌牛白马,列于地上。三人焚香再拜,而说誓曰:“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结为兄弟,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以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誓毕,共拜玄德为兄,关某次之,张飞为弟。祭罢天地,同拜玄德老母;将祭福物,聚乡中英雄之人,得三百有余,就桃园中痛饮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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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民的结拜多带有秘密性质,因为他们结拜的目的多与从事非法活动有关。清朝就曾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严禁歃血订盟、焚表结拜为兄弟,并视同“谋叛”行为,还一度定为“十恶不赦”之罪。其他朝代虽没有像清代那样严厉打击,但参与结拜者也多被统治者视为莠民。《三国志演义》对此大加张扬,是为了突出刘、关、张结拜的“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正面意义。其实,游民的结合,从小的方面说是谋生存,从大的方面说就是求发展。要获得较大的发展就要有社会动乱,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有利益和权力的重新分配与组合。游民不怕乱,甚至他们有些企盼社会动乱。在他们结拜的“誓词”上都要有“不求同日生,只愿同日死”这样的句子,前一句好理解,后一句就不是生活在太平时代的人们能够理解的了。孟子说得好,“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人之生死寿夭,也是各随其身体状况的。为什么要都死在一天呢?实际上,这句话的背后表明这种“死”,不是正常的死亡,更不是寿终正寝,而是他们要从事某种冒险活动,其中蕴涵着死亡的可能性。这种冒险活动可能是偷盗、抢劫、上山落草、聚众造反等等,所以他们要在事前发誓: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大家一起死。“同日死”意在勉励大家不要怕死,要敢于出击,同心协力,干好这件事。我们前面提到的《花关索出身传》中也写到,在刘关张结拜时发誓:“只求同日死,不愿同日生。”此后,三人便落草为寇去了。另外一种意思是,要为冒险活动中死难的兄弟报仇,而且要“生死以之”,不计成本。《三国志演义》写到关羽被害后,蜀汉为关羽复仇的过程中,刘备、张飞已经达到丧失了理性的地步,而且谁的劝告也不听,连诸葛亮也束手无策,最后弄得“火烧连营八百里”。刘备多年积蓄的家当几乎是一扫而光,他没脸回成都,连气带病死于白帝城。王蒙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完全是“黑手党”的语言。见《〈三国演义〉里的前现代》,《读书》,1995。他的这种判断是完全符合游民结拜实际的。
 结拜是游民结合的最原始的形式,后来又有结成帮伙、秘密会社等较高级的形式出现,这些我在后面还要谈到。
 以结拜为起点的游民帮派是游民帮派意识的基础,帮派意识有强烈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甚至影响他们正确地判断极普通的是非曲直。它表现在一切皆以自己帮派的立身行事为标准,认为自己的帮派永远是无懈可击的。帮派中的成员习惯于这种单线思考,从是非上说,自以为是;从力量上说,认为自己是所向无敌的。因此,在他们面对世界或其他人群时,他们只关注敌我,不关心是非;或者说,自己永远正确,错误完全在敌人一方(当然有时这只是宣传时的语言,他们内心也不一定真的这样想)。这在《水浒传》中有十分明确的表现,它是以梁山好汉的是非为是非的,只肯定属于梁山的一方面。例如,书中写了许多打劫剪径、杀人放火的绿林强盗,但只对梁山和与梁山有关的诸山头的人们持赞赏或肯定的态度,而对其他山头的,如生铁佛崔道成、飞天夜叉丘小乙、王庆、田虎、方腊等打劫者或造反者,则都持反对态度,其根子在于,他们与说书人所肯定的梁山不属于一个帮派系统。台湾学者孙述宇认为,最早的梁山故事的讲述者与梁山这批“强人”有关,这是有道理的,否则很难理解他们为什么对梁山好汉那样热情。意思就是只有梁山对,其他都不对。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8)

 同一件事,作出不同的是非判断,关键在于做这件事的人是“敌”还是“我”,这种观念不仅现代人不能接受,就是古代的文人士大夫也不能认同。例如,《水浒传》是坚决反贪官的,但这也只局限在与梁山对立的贪官上,至于与梁山交好、在朝廷上为梁山说好话的官吏,尽管也“贪”了,在梁山好汉的眼中也是好官。宿元景也受贿,接受了梁山的“一笼子金珠细软之物”,在作者看来,他还是为人“仁慈宽厚,待人接物,一团和气”(第八十一回)。对于如虎似狼的胥吏差役也是如此,在林冲的遭遇中,无论是押解他的董超、薛霸,还是沧州牢城营内的管营、差拨,他们为了钱,视人命如草芥,只要有了钱又一切都可以通融,其嘴脸确实可耻、可鄙。而另一个恶吏戴宗,他本是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是吴用的朋友。吴用说“此人十分仗义疏财”,并且与梁山有通信往来。可是当宋江发配到江州监狱,戴宗还不知道他与梁山的关系、也不知他是宋江时,便向他索要“常例钱”,宋江不给,戴宗拿起讯棍便打。宋江问自己犯了什么罪?戴宗的一段话充分暴露了恶吏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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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宋江道:“你便寻我过失,也不到得该死。”那人怒道:“你说不该死,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水浒传》第三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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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便是戴宗。如果这些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作者是要大加谴责的。可是这段对话是在戴宋二人之间发生的,便带有了喜剧彩色。下面接着宋江就揭出戴宗与梁山吴用相识之事,原来是大水冲倒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于是,戴宗“恶吏”的本来面目便模糊了,读者只记住他暗通梁山好汉和讲义气的一面。再如,孟州府的叶孔目在处理武松冤案时,拒绝蒋门神、张团练的贿买,不赞成把武松处死,他在收了施恩的贿赂之后,“把这文案都改得轻了,尽出豁了武松”。这种盗改诉讼底案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而作者对此却由衷赞美道:“孔目推详秉至公,武松垂死又疏通。”盗改底案是为了梁山好汉,那么一切罪恶都在赦免之列。作者的这种双重标准,就是以梁山划线的。
 另外,在《水浒传》的前七十回中,还处处以梁山泊的聚义为“正义”的坐标,以对未来的天罡、地煞聚义的态度为界限,有利的就肯定,不利的就否定。七十回以后则是以对梁山英雄的存亡和梁山的“忠义”为坐标,也是看其是否有利。作者认为,这就是社会正义,是应该切实维护的。实际上,不仅现代人看它离社会正义很远,即使当时的老百姓也未必这样看。第九十回,宋江、鲁智深参见智深师傅智真长老时,长老说:“徒弟一去数年,杀人放火不易。”语意充满了讥讽,宋江也不得不尴尬地自我解嘲说:“智深兄弟,虽是杀人放火,忠心不害良善。”也许对鲁智深还勉强可以这样说,对梁山这个团体和其他梁山好汉,就很难用宋江这话来概括。
 几十年来,评论界解释梁山聚义的原因,都用“逼上梁山”来说明,以为江湖好汉之所以聚义梁山,都是皇权专制统治者(特别是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逼迫的结果。这无疑是许多好汉(如林冲、武松、解珍、解宝等)所走的道路,但是还有另一种“逼上梁山”没有引起研究者的关注,这就是被梁山的“好汉”们“逼上梁山”。这样的例子很多,如秦明、朱仝、呼延灼、徐宁、卢俊义等,广义地来说,金大坚、萧让、安道全、董平、关胜等,都是或骗或诱,或诈或逼,千方百计把他们弄上山的,为此也同样给他们带来许多灾难。为了“请”这些人上山,梁山好汉们的设计之奸险、用心之毒辣、手段之残酷,并不亚于皇权专制统治者。为逼秦明上山,把青州城外数百家老百姓烧光杀光。“一片瓦砾场上,横八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而且,秦明的妻子老小也都被害。为了赚卢俊义上山,吴用特地去到北京,在卢家墙壁题“反诗”,弄得卢俊义以私通梁山入狱,经过种种磨难,其所遭受的苦难决不亚于林冲、武松。对此,作者赤裸裸写来,不加掩饰,也毫不以为非,视为当然。而且秦明、卢俊义等上了梁山以后,对梁山头领们设下的使他们家破人亡的阴谋诡计也毫无反感,似乎上梁山已经成为他们人生追求的目标,只有归顺了梁山这个帮派,才是他们最大的幸福,其他皆可忽略不计。这正反映了强烈的帮派倾向性影响了作者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所谓的“聚义”,只是一“帮”一“派”的“义”,与为了社会正义而献身不是一回事。杂剧《李逵负荆》中的假梁山强人宋刚有句话,颇值得玩味。他说: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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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真命强盗,我们打他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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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打天下、坐龙庭讲究个真命天子、真龙天子,要排除一切假货,其实“真假”也很好辨别,打胜的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这两千多年形成的打天下的逻辑,不料在江湖上也通用。强盗也有“真命”、“伪命”之分,其真伪的临界线也在于“打”。
 有些外国汉学家,如美国的浦安迪先生,在其《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一书的第四章《〈水浒传〉——英雄豪气的破灭》中,认为《水浒传》中关于梁山好汉阴暗面的描写皆属于“反讽”,并非作者本意。浦氏的观点是受到了金圣叹的影响。实际上,文人士大夫和现代人都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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