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鬼"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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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为邻-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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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发,身着西服套装,看似办公室白领的小姐一边狼狈地整理自己的裙子,一边对着身后一个男人怒斥。

目击抓“痴汉”(2)
那个男人西服笔挺,看起来一副无辜的样子,直瞪着那个女子。!!但是,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种无辜纯属装蒜——那小子的裤子拉练还敞开着呢!周围的人有的看看他们俩,大多数人若无其事,本人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而且以他们的脾气,就是俩人在车里吵架,旁边看书打游戏的人往往也只是跨开一步,接茬忙自己的。大概是看车里人没反应,只见这小子左右环顾一下,竟然微微一笑,伸出手在那位小姐的胸上摸了一把,转身就要扬长而去。以我的看法,如果这个“痴汉”不最后摸这一把,估计双方互相瞪一瞪,事情也就完了。但是这个男的今天显然太过分,大庭广众之下就这么算了实在丢人,那个女的恼羞成怒,大喊一声——“痴汉!”伸手就抓住了那个小子的腰带,一边骂一边抡起手提包没头没脑地砸了过去。一时间只见眉笔小刷子之类的玩意儿漫天飞舞。好,这下热闹了。(有兄弟抗议了——老萨,这个题材有点儿那个啊,还好你最后一句用的是“只见眉笔小刷子之类的玩意儿漫天飞舞”,如果换成“只见皮鞭小蜡烛之类的玩意儿漫天飞舞”,俺们就该给你打入十八禁啦。怎么回事选这个来写?汗~~要女士手包里装的是这玩意儿,那“痴汉”只怕会当场颠掉,就不用找警察了。)说到电车里那位痴汉遭到小姐暴打,以萨的看法敢当众干这种事情,怎么也得是个混不吝吧,那女的瘦得跟狼似的,这一打起来还不得玩出你死我活的场面来?忘了是在本,人家一开打,萨照着国内抓流氓的群众运动习惯,一抬手就把手里那本杂志扔过去了。距离远点儿,没砸着,不过估计能吓他一跳,正要过去帮忙,才发现——哦,这是在本啊,国情不同。首先说萨想帮忙看来根本多余,“帝国主义是纸老虎”理论在本流氓身上同样适用。只见小姐的手提包挥起落下,那个男的顿时嚣张不再,只是双手抱着头挨打,根本不敢还击,只拼命想甩开那位小姐抓腰带的手。其次看来本人根本不懂什么叫群众运动。判断出不是拍电影或者夫妻打架,车厢里的本人终于有了反应,这般暴力场面自然不是吵架可比,有几个人(有女也有男)嗷嗷叫着——“痴汉,痴汉!”打开车厢两边的门,向前后的车厢跑了出去,剩下的人呼拉闪开一片空场,喊着“痴汉”,“痴汉”,围着看那位小姐打流氓却不去帮忙!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里面还有男人么?后来才明白,我也是冤枉了这帮本人,那帮跑出门去的,并不是被“痴汉”吓跑的,本的地下铁列车司机和乘务员在头尾车,这些人是去报告的——毕竟人家才是正管。遇到这种情况司机往往会通过铁路内部的通话系统报告下一站的车站准备抓人;围着的虽然没有出手,但是多在用手机拍照——这将来也是证据对不对?而且客观上,也防止了“痴汉”逃跑。因为人围着,我这儿已经看不到在战斗的那两位男女了,只看到人圈头顶上时而现出一只纤手,但使用的兵器似已不是手提包,是什么呢?看不清,只听到被打的“痴汉”发出哎呀哎呀的叫声,看来,是比手提包杀伤力大得多的东西。还真有皮鞭蜡烛不成?这时列车已经进站,停稳后车厢的门却不打开,只听到月台上传来咚咚的跑步声,抬头看去,只见两个穿制服的大步流星飞奔而来,报警已经起了效果。他们跑到,车门才打开。人群闪开一条缝,萨看到那个被打的家伙抱着头蹲在地下,眼镜被打飞了,鬓角鼻子都流着血——这女的要是急了看来实在不好惹啊。两个大盖帽、穿制服的警察(也可能是保安,我不大分得清他们的制服)上来,先制止那小姐进一步的暴力行为,然后就走过去看那个“痴汉”。其中一个蹲下来,和蔼地和“痴汉”交谈,看那意思是问他伤得厉害不厉害。“痴汉”摇摇头,目光呆滞。穿制服的递给“痴汉”一条手绢,“痴汉”用它捂着鼻子上的伤口,转眼手绢就已经血迹斑斑。我这才发现,那小姐的手里,赫然举着一只底似尖锥的高跟鞋!两个穿制服的和那位小姐说了几句话,小姐点点头,两人架起“痴汉”,嘱咐几句,向车门走去,并示意那小姐跟上来。一行人向外走去,坏人被抓,萨忍不住鼓起掌来,却换来一车惊讶的目光,看来,本人没这个习惯,萨赶紧停手。刚转过目光去找我那本杂志,只听站台上一阵大乱,接着是混乱的脚步声,以及有人疯狂的叫喊声。抬眼看去,却是上下车的人流各行其道,根本看不出发生了什么。只看到那位小姐抓着高跟鞋站在车门口目瞪口呆——估计她是在穿鞋所以落到了后面。过了半天,才有一个白色头发的老警察,看来是个警官,气喘吁吁地过来,对着那位小姐一鞠躬,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啊,那小子打倒了我们的两个人,跳栅栏跑掉了……那你们干嘛不跳栅栏去追呢?小姐的脸色有些不善。我们……我们不好也跳栏杆的,从出站口绕出去追的,人已经不见了……%¥#·!!!·¥#%………………说得太快,听不清小姐在喊什么,但杏眼圆睁的表情十分清楚。萨当时琢磨,那尖锥一样的高跟鞋闹不好要和老警察的大脑袋来一下亲密接触。还好老警察反应挺快,马上岔开了话题——您是和我到站长室做个纪录,以便我们抓捕那个人呢,还是随车走呢?你看,这趟车已经耽误发车五分钟了。……列车又开始向前走了,看着那位小姐拿出小镜子噘着嘴巴在补妆,萨觉得她或许是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车里的人又都恢复了一副波澜不惊的面孔,看书的看书,打游戏的打游戏……有位兄弟如是评价——[战斗力]高跟女>痴汉>本警察×2要是哪家游戏公司敢这样设定,那一定会被玩家唾沫星子淹死。(2007062616:35:51)

看月亮看得要撞汽车(1)
看月亮这种风雅的事情,怎么会害人撞汽车呢?莫非在国外久了,“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老萨想家了想不开去撞汽车?那实在太看得起萨这种神经大条的家伙了,这事儿,只不过因为我在阴天的夜里一边开车一边在天上找月亮,于是……大阴天的能找着月亮么?还是开着车,老萨有病啊?事情发生在刚到本没多久的时候,一个周末,那天晚上老萨和一位语老师去参加个晚会。因为是刚飞过来几天,我对本还比较陌生,家里那口子对萨此时开车出去极力反对。理由是本的公路不同其他国家,虽然干道宽阔不亚于长安街,一旦到市内,就宛若羊肠,对技术要求相当高。窄到什么地步呢?反正很多本人到北京旅游,都对东四那片的胡同是单行道百思不得其解——这多宽敞的路啊,凭啥不能对开呢?还有,明明是大道么,你们中国人干吗叫啥胡同呢?这种路况,加上萨一向不大认路,技术还二把刀,黑灯瞎火地出去,小魔女不担心才怪呢。不过,萨认为这纯属杞人忧天。路,是窄点,不过小魔女也说这条道一向车不多,所以窄点儿问题不应该太大,而跑丢更不要谈了。这路一边就是一天24小时灿烂辉煌的伊丹国际空港,一路开过去,想跑丢也要有点儿迷路的水平才是。既然到了这儿,总得尽快适应才好。好在是和老师一起出去,最后达成的协议是老师开去我开回来。临出发,小魔女一个劲儿给老师鞠躬说拜托。我的想法不无道理,一路开过去果然十分顺利。唯一令人有点儿担忧的是在机场附近,窄窄的路面一侧还停了不少汽车,如同长龙,让羊肠小道更加难行。带了一点疑惑问老师这些人是来干吗的,反政府组织集会?那倒不是,老师乐了,本的议员们习惯在议会打架,还没有组织武装起义的先例。这不过是本人的一个自娱自乐而已——本人很少交朋友,一块儿出去吃饭是公司业务,影碟只有正版的太贵,晚上正经的娱乐项目实在不多。不知道谁发现到空港附近看飞机颇为壮观,而且不用花钱。于是就有人开着车来这儿的马路边看飞机玩,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新的观光项目。这倒不是夸张,几年以后,因为来看飞机的越来越多,伊丹市干脆把这一块儿改成了一个公园,专门供看飞机用,只是停车不再免费,一个小时要收一百块元了。穷极无聊闷得看飞机玩,萨倒是因此对本人的生活多了一点认识。回来的时候就是萨来开了。眼看又到这段“空港观光地带”,萨放眼望去,只见车辆依然如龙,随便一瞟,依稀可以看到一个男子背对公路,正在对着远方的夜空眺望。开出不远,又看到第二个人在同样背对公路望天……萨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机场明明在路的左边,这俩人怎么站在路右边呢?那看不着飞机啊。正疑惑间,第三个人的背影又清晰地出现在车灯影子里。一般来说,看到一个人行为反常,你会想他可能是精神有问题,看到两个人行为反常,你会想可能错开进了安定医院,看到三个人行为反常……你就该怀疑自己有问题了。所谓三人成虎,大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所以,等我在路右边看见第四,第五个背对公路的本人的时候,我已经陷入了对自己深深的怀疑之中。这些家伙一律聚精会神,旁若无人,若不是那边有啥好看的东西,何至于吸引这样多的目光呢?

看月亮看得要撞汽车(2)
可是向右边看去,目力所及,只是无穷暗夜,不禁心中疑惑,难道老萨得了雀盲症?忽然恍然大悟——晚上,除了看飞机,还能是看什么,这些人,在赏月吧?想着,也抬起头来望天上看,看什么呢?找那月亮在哪儿。就在这时,忽然感到迎面一道眩目的灯光耀眼,本能地感到不好,猛向左一打方向盘,一下子把车开下了路基,与此同时,一辆大货柜车带着刺耳的笛声擦着我的车身右侧呼啸而过,天!再晚一点点就是一个迎头对撞,大概为了减轻重量省油,本的家用小轿车无不做得跟马口铁玩意儿似的,哪儿能和大卡车玩这种游戏?!虽然车已经刹住,我的脚踩在刹车上却是半天动弹不得。等我回过神来,只听见老师在耳边大声呼叫,他本来正昏昏欲睡,忽然被急刹车猛甩在安全带上,我这一下把他吓得差点儿歇斯底里大发作,连连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还好,这段恰好路基平缓,人车皆无危险,一边后怕着一边把车倒回路上,继续往家赶,司机的工作,自然又被老师接管了。等到慢慢恢复了常态,老师发现我还在不断地望右边天上看,忍不住问我:你干吗呢?一个劲儿地望外看?我找月亮呢。大阴天的,哪儿有月亮啊?你……你刚才差点儿出事就是在找月亮?是啊,你看那些人都往右边看,那边又没有飞机,不是看月亮是在看什么?老师把车靠在了路边,大笑起来。莫名其妙之下,忍不住追问。老师笑够了,才给解释。原来,那些背对公路的家伙们,根本就不是在赏月,而是在——小便。在一个号称文明的国家,居然有人随地小便?!看出我的惊讶,老师无奈地作了些解释。这是许多本男人的一个令人难堪的习惯——他们多不随地吐痰,却随地小便。本传统上对随地吐痰颇为忌讳——好像明治维新以前认为此种行为带有渎神的性质,倒不是讲究卫生,而对于随地小便比较放纵。在平安时代,本还没有厕所,看那时代的电视剧如《阴阳师》,其中的人物道貌岸然,实际上,他们要方便的时候是往路边一跑就大动干戈,穿高齿木屐的习惯就与此有关。对于可能被别人看到,当时的本人并不觉得羞耻,因为他们的叶隐武士还有喝多了就脱光了当众跳舞的习俗呢,那显然更加过分。根据本古代的风俗画证实,直到江户时代,本农民还经常在路边放上一排尿桶,供行人方便,以便获得肥料。随着时代的进步,明治维新以后,本引进西方文明,对随地小便也认识到了它的不文明,于是颁布法令进行禁止,结果遭到了当时独掌乾坤的本男人的坚决抵制,只有女性接受了这种变革。而本男人抵制的原因五花八门,从维护传统权利到男性有前列腺憋尿会生病无奇不有。而结果竟然是这种权利被默许了下来。本法律只是规定不得“当众”大小便,理由是有伤风化。至于没人看见的时候在公路上方便一下,从卫生角度并不犯法——据说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甚至于本畅销书《裸哲学》还洋洋自得地写道“男人随地小便,要是警察来了,能立时收住……”(全文是和女性相比,就不全部引述了)警察们能够抓住现行犯的机会更少而又少,也就很少自寻晦气了。所以,刚才看到的那些人背对公路,就不算违法了,他们不对着机场那边方便,是因为机场的灯光太眩目了,多少有点儿挑战法律的味道。那么,为什么我们去的时候没有看见这样“壮观”的场面呢?老师说:那是因为回来的时候机场关闭的时间已到,这些人要回去了,本除了商店几乎没有公共厕所,所以,当然要方便一下再走喽。这次去参加晚会的内容已经忘记,唯独这件事记得清楚,大概是作为一个中国人,觉得这种行为太不可接受了吧。其实,在本呆得久了,发现随地小便的问题,简直是司空见惯,除了路边,如公寓楼的楼梯,公园的运动场,甚至自卫队哨兵的岗亭后面,都可能成为“临时厕所”。路上的女性对这样的场面也多见惯不惊,或从其背后说笑着擦肩而过,或低头绕路而行。摆在路边的小便,和满地乱扔的烟头,不时出现的狗粪,是本街道上的三大公害。这种所谓的传统,也是如今颇让本人自己也头疼的问题。看来,按照世界的普遍标准衡量,本在文明的道路上,还有相当长的道路要走呢。(2006111119:39:05)

日本奸商和吃草莓
在本,或者说在任何一个地方,提到东瀛的饮食,大概都不免被人们说起其器皿的好看,同时也多半要说一说内容的不足。可不是,所谓一道刺身(生鱼片),往往鱼只有薄薄的三片,而下面垫着雪白的萝卜丝,美则美矣,假如用它招待东北或者山东的大汉朋友,就不免让人产生“茉莉花喂牛”的感觉了。所以,在本看到“放题”二字的时候,往往让人感到心中一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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