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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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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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照片擦干净。
照片上是一个甜笑的女孩子,樱桃小嘴,细长的眉毛,柔顺的黑色长发。年纪看起来不大,约莫有十六、气岁,稚气未脱十足可爱。这女孩正是厉远仲唯一的妹妹厉远薇。
许久之后,他朝身后不远处的白鸥招手。
两个人并肩站在墓碑前,白鸥扯一扯厉远仲的手,道:“远仲。”厉远仲向她投去安慰的笑,对着照片上那个可爱的女孩子道:“薇薇,我带你大嫂来看你了。”白鸥瞬间脸红。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她,道:“薇薇一直希望看到她未来的嫂子,聪聪,和薇薇说几句话好吗?”
白鸥点头,上前一步,蹲下身子看着厉远薇的照片,道:“远薇,你好!我是白鸥,我和远仲来看你了!”顿了一下又道:“远仲和我说了不少关于你的事情,我很喜欢你。我和远仲还有你父母他们都很好,希望你也好!”
厉远仲神色放轻松,拉着白鸥起身,他正正脸色道:“聪聪,闭上眼睛。”白鸥心里狐疑,转了下眼珠还是乖乖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脖子上被系上一条项链,锁骨上传来一点微凉,然后就听到他说:“好了”。她慢慢睁开眼睛,手抚上脖子竟然是一条银白色项链,项链的吊坠是一小块羊脂玉。
只见这玉色白呈凝脂般含蓄光泽,柔和均匀,质地致密细腻,滋润光洁,半透明状,正是和田玉的最上品。白鸥虽然没有见过这玉,但是毕竟在杂志公司工作,看多了杂志和各种宣传资料,受的熏陶自然也多,一眼就肯定这玉是不菲之物。
果然,她听到厉远仲说:“这是我们家里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这本来是远薇的东西,现在我把它给你!”
白鸥听了这话,马上伸手就要摘下来。厉远仲看出她的意图,抓住她的手,连忙道:“这玉是专门求的,而且开过光,戴上了就不能随便摘下来。”白鸥本来还狐疑,再看厉远仲一脸严肃,就放下了手。
她有些无奈,道:“可是这玉太珍贵了,你……你怎么就这样把它给我的!”
厉远仲看她有些微微生气,揉揉她的发顶,手指摩挲着她的脸颊,目光炯炯看她,“聪聪,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你更珍贵!”
她脸红着避开他的眼神,厉远仲抬手触到那块羊脂玉吊坠,怪腔怪调地道:“古人讲求定情信物,鄙人相貌虽然一般,但家境也算充裕。因对小姐早生爱慕之情,如今以祖传美玉赠与佳人,敢问白小姐可愿意收下此信物?”
白鸥不由地轻笑了出来,故意模仿他的语气,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道:“既然公子如此真心一片,那我就先收下了,但是希望厉公子以后不要后悔才好。”
厉远仲紧紧抱住她,深情道:“此生不悔!”
公寓楼道里,出现一个纤瘦的身影。厉远仲怔了怔,隔了数秒才反应到眼前的人正是与他分离短短一个小时的白鸥。他不过是花去准备礼物的时间,她竟然就变得差点让他认不出来。
只见她着一件宝蓝色及地长裙,由于是她肤色白的缘故,将这款宝蓝色的长裙穿得婀娜靓丽之极。这款衣服款式很普通,但腰间点缀了醒目的白色,腰侧用精致的蝴蝶结轻轻一收,立刻将她纤浓有度的身材勾勒了出来。
尽管以前看过她打扮漂亮的样子,厉远仲还是觉得眼前一亮,因为还没有人可以将这裙子穿的像她这样的垂坠飘逸。她握了个礼服小包,笑意盈盈地朝他走来。过肩的长发微卷,撩人一般地披在肩畔。 
白鸥站到厉远仲面前,问:“怎么了?”
厉远仲只是轻挑嘴角,隔了数秒才开口道:“嗯……很好看。”只轻描淡吐的几个字,白鸥觉得天地之间一下子变得澄明一片,眼前的一切清明可见。
看到厉远仲向她伸出双臂,她毫不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投入那人怀中。
刚坐到车子里,一股淡淡的花香窜进鼻尖,白鸥一扭头就看到一大束白色雏菊。洁白娇嫩的花瓣,一层一层拥挤着簇在一起,攒起中心那淡黄的,还挂着粉儿的花蕊,几片花瓣上还滚动着水珠,让人觉得那花儿清香扑鼻。
她双手捧过那束花,带着久违的感动,心绪顿时复杂无比。说好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他没有向往常一样送她代表爱情的红色玫瑰花,却送了她这束雏菊。
“以后我做你的 Slient guardian,好吗?”厉远仲的话唤回她的走神。
白鸥沉默片刻,抬头看他,眼睛里升腾起一层薄薄的水雾,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酒不醉人醉

装潢考究的高级西餐厅里,大厅坠下的水晶灯璀璨夺目,方桌上铺着洁白精致的蕾丝桌布,银光闪烁的器皿发出浅浅的光芒,食物精致诱人,红酒芬芳熏人。
厉远仲两手握着刀叉,优雅熟练地切着面前盘子里的牛肉。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动作行云流水一丝不苟,不一会儿一块牛排就变成了大小均匀的小块。
厉远仲将一盘佳肴推到对面的白鸥面前,两个人默契般地勾唇,四目相对,波光流转,两个人享受这难得的幸福的共处。
白鸥手持刀叉,送一小块牛肉入口,细细一品,松软多汁,口齿留香。
对面的男人举起高脚红酒杯,淡红色液体在灯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白鸥含笑举杯,轻抿一口那红酒,心微微发烫。。。。。。
两人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却是这般的静谧动人又赏心悦目。
不一会儿,有身着燕尾服的侍者送了东西过来,看起来是一份包装精致的礼物。
白鸥抬眸,厉远仲正凝视着她,嘴角的笑意若有似无,“送你的约会礼物。”
白鸥轻缓地伸手将礼物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是一本阿尔弗莱·德·缪塞的诗集,内页上是一首手写的《雏菊》;行云流水的字迹,处处透出洒脱和专注。。。。。。
我爱着,什么也不说,只看你在对面微笑;
我爱着,只要我心里知觉,不必知晓你心里对我的想法;
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淡淡的忧伤,那不曾化作痛苦的忧伤;
我宣誓:我爱着放弃你,不怀抱任何希望,但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够怀念,就足够幸福,即使不再能够看到对面微笑的你。
I love thee;nothing to say;just smile facing thee。
I love thee;only I know;no need to know what you feel about me。
I cherish my secret;and the tiny depression;the depression which has not turn to sorrow。
I have yet vowed;I am in love。though with no hope。
But that doesn't mean there is no happiness at all。
It is enough to see you;I am satisfied。
白鸥的目光落在诗篇上,微微勾唇,一遍一遍默读,良久不语。最后才道出了几个字,“我真的很喜欢。。。。。。” 
厉远仲在对面看她,嘴角还是免不了挂了一丝失落,在白鸥抬头的瞬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
不能说的秘密永远都要藏在心里,只要她是快乐幸福的就好。。。。。。
厉远仲指尖微动,尽量地掩饰自己的失落申神情,勾起宠溺爱怜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与往常无异,“喜欢就好。。。。。。”
而白鸥则手托着下巴,与他对视,嘴角的笑意温柔清浅,隐隐的似有花盛开;看得对面的厉远仲有些晃神。。。。。。
此刻的音乐声轻柔低缓,厉远仲满目情深,好似一汪清泉,白鸥只觉得自己似在梦里头载浮载沉,几乎要将她溺在其中了。
自从和厉远仲在一起之后,那个人就再也送过她礼物,好像从来没有在她的世界里出现一样。也许厉远仲说得对,那人终究是希望看见自己幸福的,这样的深沉厚爱怕是再也难遇到。
她再怎么聪明也没有料到厉远仲送了这礼物给她,不过按照他的个性,也不会像大众情侣一样送名贵珠宝首饰一些器物给她。简单地一首小诗就足以与那些昂贵饰品相媲美,就像他说的那样,他会做她永远的Slient guardian。
用餐期间周围不时有人朝他们这边投去惊艳的目光,等到白鸥离席时,厉远仲站到她的身侧,极其自然地揽了她的腰,在旁人目光中做亲密耳语状:“我真的后悔让你打扮这么漂亮了。。。。。。”
白鸥闻言红着脸瞪他一眼,满目娇羞,似是莲花迎风初绽,有种夺人心目的美。一缕酒香入鼻,缭绕了神经,恰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在白鸥的坚持下,厉远仲还是送她回了那间小公寓。一打开房门,白鸥就愣住了。
只见房间内全部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卧室里原来的那张床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Large double bed,其他地方倒是没有什么变动。
她只记得那天晚上,她只记得昨晚厉远仲问过她什么,当时她昏昏沉沉连眼睛都睁不开。他含着她耳朵好像她问:“聪聪,我们装上地毯好吗?”她茫然点头。接着他又问:“聪聪,床太小,换个大的好吗?”她还是迷迷糊糊地点头。
后来他又凑到她脖颈问她:“再来一次?”那声音带着十足的诱惑力,她出自惯性地点头。于是,整个晚上她都像是游荡在海里一样,一会儿冒出水面,一会儿又潜到水底,一会儿到沙滩上。。。。。。
厉远仲早已经来到她身后,这才抱住她;“聪聪,我是问过你意见的对不对?”想到这两天晚上的情景,白鸥的脸不争气地红了。
厉远仲总是喜欢看她羞涩的样子,他轻咳一声,语气故作严肃,补充道:“这样以后,你就可以赤着脚走来走去,晚上睡觉时也可以随意活动,我再也不用担心你会掉下床去。。。。。。”
白鸥有个很大的毛病——睡相极其不好。记得当初在大学里,她和夏莱一个宿舍,有一天夏莱非要和她睡在一张床上。她一开口就是不答应,夏莱软磨硬泡半天,她才终于点了头。
夜里,她睡在外面夏莱睡里面,意识模糊之前她还反复警告自己,好好睡觉,不许乱动。。。。。。第二天,她醒来时身边的夏莱已经不见影子,夏莱一向爱睡懒觉,今天竟然会这样早起。
后来夏莱怒气冲冲地到她面前,“聪聪,你。。。。。。我服了你了!”她夸张地指着黑眼圈,咬牙切齿,“本大小姐好好的美容觉都被你搅黄了,你昨天翻来覆去个什么劲啊?又是压胳膊又是蹭腿的,还不知死活地使劲挤我,看看啊,这黑眼圈就是你祸害的罪证。。。。。。” 
她讪笑;声音极低道:“我早就告诉你了呀。。。。。。”
夏莱简直恨铁不成钢,“好好好。。。。。。以后啊我再也不要和你同床共枕!你呀,就找你家齐楚一起睡好了。。。。。。” 
当时宿舍就她们两个人,她还是因为夏莱的一句话羞了一个大红脸。 
想到自己那令人咋舌的睡相,白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愤怒地堵上厉远那张正开合着的嘴。。。。。。
周一早上,两个人一起去上班。因为说好了开始正式谈恋爱,所以厉远仲直接送白鸥到办公大楼下面。
白鸥同厉远仲告别后,刚走进大堂就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从身后走来的夏莱看起来有微微的吃惊,毕竟两人是第一次以情侣的身份出现在公众场合。她打招呼:“夏夏。”
夏莱靠近白鸥,咳了一声问:“你。。。。。。你们这是打算公开关系了吗?”
白鸥一愣,然后郑重点头。夏莱用名目张胆地看向她脖子里的那个羊脂玉吊坠,十足地八卦道:“定情信物?才短短一周不见,你就果断投敌了?”
白鸥忍住笑,抱臂打趣道:“是啊,都说女人生理期是男人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夏夏,依我看这话确实不假。”
夏莱不赞同:“那可不一定,也就是你这种脆弱不堪的人,一遇到痴情暖男就会主动献身。换做本姑娘,到时候一个不顺畅,叫他迟不了兜着走!”
大早上两人谈论这事情着实有些怪异,白鸥扫一眼身边来往的同事,用胳膊肘捅一下夏莱,提醒道:“夏老板,咱们再说下去,员工们一会儿该罢工了呢!”说完着话,两人才乘了电梯上楼。
刚走到办公区,就听到了编辑部小张的爆料:“头条头条哦!你们猜猜,我今天早上看到什么了?”
办公区里,或大或小的好事姑娘们有默契地聚在一起。有人玩笑道:“难道看到天上掉馅饼了?”
小张反驳道:“瞎说什么呀!我友情提示一下啊,和咱们白主编有关哦。”
众人好奇心被吊起来,七嘴八舌道:“难道白主编要跳槽了?
“怎么可能?凭老板和白主编的关系,这逻辑不成立。”
有人惊讶:“不会是谈恋爱了吧?之前白主编可是每天有收到玫瑰花哦。”
爆料者这才点头,又问:“你们猜猜送花的是谁?”
众人异口同声:“厉总裁?!”答案得到认可后,又是一片热闹的讨论。
有捶胸顿足,以手掩面做痛苦状:“厉总裁,我的偶像男神啊!”
有人不由点头:“恩,不错,郎才女貌!”
白鸥和夏莱听完这些话以后,才出现在众人面前。听到自家夏老板的一声咳嗽示意,众人赶紧做鸟兽散状。
整整一上午,白鸥都无法专心工作。只要一想到大家的表现,一想到厉远仲的样子,她就忍不暗自开心。像当初她和齐楚在一起时,也曾这般欣喜甜蜜,好似自己是得了这世界上最大的好处一样,只是时光荏苒,谁都会再寻到良人。
她突然有些担心夏莱,上次明白夏莱的心意之后,她就因为休假没有过多关注夏莱和齐楚的事情,也不知两个人最近关系如何。
在校园的时候,该说的她都已经将清楚,齐楚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找过她,想来是也在试着放下过去了。可是看夏莱的神色,眉眼间却是没有往日的神采,这样的夏莱一定有心事,而且是受了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聚会的风波(1)


晚上下班时,厉远仲驱车来接白鸥下班;之后又驱车去了附近的超市采购。两个人现在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厉远仲还缺少很多生活必需品,所以打算趁今天把所缺的东西置办完。
大商场里,购物车子里是满满的一堆东西,厉远仲推着车子还在细心地挑选商品。有导购员过来热心地介绍产品,厉远仲一边认真地听着,一边不时看一眼白鸥,询问一下她的意见。
其实白鸥是不喜欢逛街买东西的。以前每次上街几乎都是被夏莱拖去的,只要不是很着急用到的东西,她都会选在一个时间段里进行购物大扫荡。除了买衣服时她会精心挑选,其他的东西像吃的、用的,她都不会很刻意选购,她的口味很专一简单,偏爱草莓味食物。不管是糕点还是饮料,她都习惯这种味道。
她对于所有喜爱的事物,都有一种深入骨子里的偏执。
当初她喜欢上草莓口味时,几乎天天都要尝这样一种食物。那时候齐楚每天都会带她去学校里的甜品店,专门要一份草莓味糕点给她吃。每一次他都会安静地坐在她对面,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她吃。
很久之后,每次当她回忆起来时,她还是觉得那样的感觉很好,简单又温暖,只是很随意的一件小事,却因为心里的一份感情变得格外动人。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分许多种。古时候,有像杜十娘一样怒沉百宝箱的悲壮,有像崔莺莺与张生一样的缠绵悱恻。民国时,有像林徽因与梁思成一般的相濡以沫,也有像林淑华与徐惠民那样最凄美纯真的爱情传奇。现在社会里各种爱情更像是一部部电影一样,各种版本轮番上映。
说到底,那些爱情都不是她所羡慕的。她渴望的是一种最朴实无华,洗尽铅华的感情。她一直觉得爱很多时候只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的平淡生活,两个人的平凡相依。
分手的理由有很多种,但归结一点就是不想牵对方的手走下去了。爱或不爱,是两个人的事,与局外人的爱情何关呢?所以当初齐楚要离开时她不会选择挽留,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挽留。。。。。。
就像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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