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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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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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暗恋者?”厉远仲一语中的。
“嗯”她点头,一边回忆一边道:“其实,我并不清楚那人是谁,每次过节日我都会收回他送的一束雏菊和一份礼物……虽然不确定但是我觉得那些礼物都是他自己亲自做的,他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称:沉默的守护者!”
“哦?还有这样的事?看来这个人对你很是用心!”厉远仲似乎是揶揄她。
白鸥没有理会他的话,接着道:“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你,我可能已经选择和他在一起了……”他向她投去疑问的目光,她如实回答:“我怕自己再也找不到像他一样对我好的人了……”
厉远仲目光炯炯看她,带着怜惜和心疼:“聪聪,可是我先他一步遇到了你,对吗?”
“是。这个人应该就在我身边,我甚至怀疑过是你,可是你们好像并不是同一个人。”
他蹙眉,带着试探和疑问:“哦?说来听听……”
白鸥翻过身体,目光投向天花板,解释道:“最开始我就怀疑过你,因为我总觉得你对我而言并不想陌生人,每次你抱我的感觉和那个人很像。”
“有一次,我突发胃肠炎,就是那个人送我去的医院,他好像一直在暗中保护我,可是却从来不让我知道他是谁。我后来问过医院的护士,她们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根本不认识,所以自然不可能是你。”她说最后一句话时把目光收回到他脸上,想要印证她的推测。
是推测,不是猜测。
她一向心思缜密,小心翼翼,这些疑问她反复过好多次才决定告诉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她逻辑上分析,理智上思考,厉远仲不是那个人,可是一方面女人独有的第六感告诉她,他就是那个男人!
刚刚这几秒钟,她还是不敢肯定自己的想法,只能进一步观察厉远仲细微的表情来证实自己的想法。可是很显然,面前这个男人脸上没有一丝破绽。。。。。。
“你希望那个人是我吗?对吗?”不愧是厉远仲,不愧是一直以来如此了解自己的男人。只是一个眼神的对视,他就轻而易举洞穿她的所有!
她几乎是逃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选择了一个人就不会在对另一个人动心,我只知道选择了就要一心一意!”
她的话不止是说给厉远仲听,更是说给自己。
对于那个人的关心,她从来都不是无动于衷,没有齐楚的日子,她连呵护和温暖都成奢侈。
三年时间,唯独对她总是“偏爱”,偏偏过得那样漫长。。。。。。
她在最难过的时候是那个人给了她失而复的最珍贵的东西,如果不是所谓因缘邂逅,不是所谓缘分天定,她真的会选择他。。。。。。
她下决定地闭上眼睛,问:“远仲,你明白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深夜的密谈


厉远仲听到白鸥问他,他明白吗?
他怎么会不明白?!
他记得她那天自己一个人在酒吧角落里,孤零零地举杯浇愁,灰暗灯光下澄亮冰凉的液体尽数地吞进她的口中。。。。。。她心情差到极点,后来动作越来越急越来越没有章法地豪饮,有的液体顺着她的雪白修长的脖颈曲线顺流而下,混合着她的连绵不绝的泪水淌到光洁的桌面上,在阴暗中发出幽幽的光泽。
后来他看到她跌跌撞撞地走进了洗手间,他不放心她,一直在门口等她,来往的男人和女人用十足怪异的目光看他,他因着眼里心里只有她,所以统统视若无睹。。。。。。
他足足等了二十分钟还不见她出来,他刚打算问人,便听到身边的女人花容失色:“哎呦!洗手间一个女孩子喝的烂醉不堪,刚刚都吐血了。。。。。。”
吐血?!
他脑子哄地炸裂开来,他不顾一切地用他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冲进去,她倒在马桶旁边,猩红的嘴角残留着血丝。他失去理智般地唤她,他怎么都不敢相信,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她就会变成这副样子,他简直不能理解她为了那个齐楚,究竟要折磨她自己到什么时候?
送她去医院的路上,她还是像上次那样,揪着他的衬衣领子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他听到那个熟悉无比总会让他发狂的名字——齐楚、齐楚!
他内心喧嚣不已,他也想问为什么?为什么她要这样对他?为什么他要这样苦苦瞒她?可是他只能这样,如同她只能这样一般对他一样,他同她,缘分终究还是太浅,爱恋终究还是太少。。。。。。
他究竟做错了什么他上一辈子究竟欠了她什么?他究竟还能怎么对她?
他不过迟了那个男人一年遇到她!不过是迟了那个男人的一句表白!而他就要用整整九年的时间去弥补。。。。。
她把青春耗费殆尽到另一个男人身上,而他就要陪着她把他所有赌注压到她的身上。。。。。。他赌了他的全部身家,一旦赌输了就是倾家荡产!就是万劫不复!
厉远仲没有回答她,只是重新拥她入怀:“想不想知道我的过去?”
白鸥心里很是矛盾,她自然知道他的意思,早上看到床头那张照片时,她就隐隐不开心,明明期待他否认,可是又知道不可能,像他这样的引人注目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过去?况且她之前有过齐楚,又怎么奢望他没有过去呢?
她不免失落,她和齐楚都是第一次,那样单纯美好的爱恋就算变成了回忆,依旧让人难忘。可是厉远仲不同,他事业有成又年长她六岁,她与他之间相差得太多,尽管他总是无限柔情呵护她,可她毕竟不是他的初恋。
她甚至有些贪心,如果她与他同是初恋情人该多好,可是偏偏不是……
厉远仲自然看出她的失落:“我第一次喜欢上那个女孩子是因为她的笑,就像照片上这个女孩子那样,有纯粹美好的笑,有对生活的美好眷恋……我之所以一直留着这样照片,就是因为一直怀念她的笑……”
这么多年来,她的笑总会出现在他梦里的任何一个角落,梦醒后又深深地烙到他的心里,变成了专属于她的印记,永永远远地留在他的心里。
如同最珍贵的誓言,今生今世,矢志不渝!
白鸥心里开始泛酸水。和厉远仲在一起这么久她早就知道他的细心体贴,她一直觉得他的温柔只是专属她,听到他刚刚的话才发觉自己的自欺欺人,他这样情深意重的人,怎么可能忘掉他的初恋?
她强颜欢笑:“哦?看她是个大美女,肯定还很优秀吧?”
察觉到她微微抗拒他的怀抱,厉远仲又紧了紧手,嘴角轻笑:“吃醋了?”
她死不承认:“才没有!”
他难得地咧开了嘴唇:“难得看你口是心非,聪聪,你只要知道你是我的第一次就好!”看她疑惑的目光,他细心解释:“照片里那个人不是她。她其实不算很漂亮,也不算很优秀,我最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的笑,就像照片里的女孩一样的笑。”
思及往事,他不免感慨:“我是在很久以后才发觉自己爱上了她的人,可惜那时候她已经有喜欢的人,所以从现实里看,我从来没有真正和她在一起,但是我还是在心里把她当做我的初恋。”
他一直记得他亲眼看着她扑到齐楚的怀里,看着她为他展颜一笑,为他神采飞扬。他记得那年的情人节,齐楚捧了一束火红的玫瑰花给她,火红火红的颜色代表这恋人最炽热的深情厚意。。。。。。
她被那个叫做齐楚的男孩子堵住嘴唇,整个人娇羞无比。。。。。。落在周围人眼睛里是如痴画卷,偏偏那样的火红与动情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双目!
她终究是不属于他的!
他与她十指交握,语气坚定不容置疑:“你不一样,你是真真正正在我身边的,是专门只属于我的,所以不要胡思乱想,我有且只有你!”
白鸥尚在回神之际,厉远仲不给她消化的时间,直接拖拽她去客厅,“陪我去跳舞。。。。。。”
客厅里流淌着陌生的舞曲,轻轻柔柔地很是动听,余音绕梁不绝于耳一般窜进她的耳朵。皎洁的月光像潮水一样流到地毯上,好似万籁俱寂,黑暗的降临给周围的气氛增添许多神秘。。。。。。。
他身上有熟悉的薄荷的清香,让她微微有些失神。白鸥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她踩到,又刻意放慢了动作,只挑简单的舞步,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
他捏了一下她的手:“你在看哪里?” 
她突然就想到上次在宴会和他跳伦巴舞那次,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轻笑一下:“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以前没跳过这舞。” 
他搂了搂她不禁一握的腰,坚定道:“你跟得上。” 扫过他宽阔的肩膀,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厉远仲带着她优雅地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她赞同地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她耳边上,直发痒,酥酥麻麻地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有力握住,他在她耳边说:“聪聪,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揽着她,今晚的厉远仲有些不正常,不够理智,不够洒脱,有些犹豫不决和感性。白鸥总觉得他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她接着用眼神示意他讲下去。
她听到他低低地问:“你还记得这首曲子吗?”她摇了摇头,表情疑惑地像个孩子。 她从没有跳过这舞,又怎会记得这曲子?
他根本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妹妹十六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她去世了,你知道的,是因为脑癌。她从小就喜欢热闹,她总是喜欢缠着我让我陪她跳舞,她离开的头一天晚上,在医院的病房里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那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支曲子。” 
她思考一下点头说:“这首曲子蛮好听的。” 
厉远仲看着她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她被他看得直紧张,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开心。”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因为她决定终止治疗选择第二天就做手术的事,和她发了好大一通脾气。他年长她六岁,一直把他当珍宝一样呵护,当初她决定捐献器官时,他就不肯同意,等到他替她找到合适的受捐助者之后,她竟然就要主动选择放弃。
他看着她哭泣,看着她无助,最后只能同意她的做法。她要他陪她跳最后一支舞,他却从来没有把心里对她的爱说出口。。。。。。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在为当初的事情追悔。回忆起她和父亲短暂的感情,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
白鸥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她一定都知道的。” 
厉远仲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为了缓解他的情绪,白鸥由厉远仲陪着去了放映室,放映机上是韩国影片《我老婆要嫁人》。影片是老片子了,之前她只是听夏莱提起过,电影风格轻松温馨,这才选了这一部看。
看着屏幕上主演孙艺珍的大胆演出,白鸥对于夏莱的推荐,明显有种上当的感觉。她只看了一会儿就赶紧关掉了。
厉远仲拉住要离开的白鸥的手,突然问:“聪聪,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她吃惊,他像是开玩笑:“我年长你六岁,在我心里你和我妹妹一样,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我已经在衰老的路上,我真的怕有一天你会嫌弃我。”
听了他的话,白鸥不笑反而蹙起眉头,斟酌开口:“远仲,我不会那样,我只是需要一些时间,你会等我吗?”
厉远仲把她拉着坐到腿上,道:“好,我等你!”
最后在卧室大床上,白鸥就要睡着的时候,好像听到厉远仲的声音。他似是俯在她胸口,像是梦里传来的声音一样:“还好是你。。。。。。Angela,谢谢你!”
还好是她?
还好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你的 Slient guardian


周日早上,因为头一天休息的太晚,所以白鸥是被身边的厉远仲叫醒的。早餐之后,两个人又补了一个小觉,这才动身离开公寓。
厉远仲亲自驾车载着白鸥外出,车子离开市里大道后之后驶向了郊区。柏油公路上,黑色的轿车正匀速行驶,道路两旁是高大挺拔的白杨树,明媚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细细碎碎地投射过来。
两边的车窗打开,除了微微有风拂过脸颊,四周都很安静。白鸥看看手中的那一束白色菊花,盛开的菊花上挤满了白色的花瓣,中间是金黄色的花蕊,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非常高洁淡雅。车子里隐约能闻到菊花淡淡的香味,花香不浓不淡刚刚好,却怎么都冲淡不了车子里浓重的悲伤。
今天出门时,厉远仲只是告诉她要带她去见一个人,她最初以为是去看顾教授,毕竟顾教授从澳洲回来之后,他们还没有见过面。当厉远仲抱着这束菊花从花店里出来时,她就猜到了他带她要去见的人,就是他的妹妹厉远薇。
厉远薇的墓地建在一座小山上,山上树木郁郁葱葱,鸟鸣声不绝于耳,站在山下远远看去满眼都是绿色,看着象征生命的颜色,让人心情也慢慢轻松起来。山下有一条小溪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偶尔还可以见到有一两条小鱼游过,红色的娇小可爱,黑色的动作敏捷,游起来速度很快。
两个人开始顺着简陋的山路上山,走到半山腰时,看到白鸥惬意的神色,厉远仲问:“喜欢吗?”白鸥心满意足地点头,平日里看惯了都市里的摩天大楼和钢金水泥的冷漠,看到眼前这风和日丽的自然美自然是别有一番风情。
厉远仲拽她登上了一个台阶,站定脚步给她擦汗,“这里以前是我祖父生活过的地方,小时候每次回国之后父母都会带我们来这里。”
他找好角度,指着不远处的老房子,道:“看见没有,我们就在那里住过。平时没有事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她到山上去玩,她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
这里是厉家的祖宅,很久之前这里曾是一片荒山,之后厉家老爷子便带着属下在这里开荒,建造了古宅。后来老爷子病逝以后,宅子就过继到厉远仲的爷爷手中,经过几代的风雨,到厉远仲的这一代,老宅子已经修缮成了小别墅。
每次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回归国,总会到这里小住一段时间,一来算是祭祖,二来是因为他们格外喜欢这地方。其实家族中有专门的墓地,但是因为厉远薇格外喜欢这个地方,生前就希望以后能永远留在这里,所以他们才将她的墓地建在这里。
中国人总是讲究落叶归根,想来厉远薇也是存了这份心思的。生老病死,人之常事,却总免不了感伤。白鸥任厉远仲挽着她的手,道:“看起来还不错,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两个人身着情侣运动装,脚下穿着轻巧舒适的运动鞋,虽然山不算高陡,但是因为白鸥体力不好,又走了几步路后就开始有些吃力。厉远仲看她微微喘气,索性蹲下身子要背她。
白鸥推辞,“没关系的,一会儿就到了。”厉远仲不理她的推辞,已经在她面前蹲下身子,“听话,上来。”白鸥笑笑,“我怕一会儿有人要怪我欺负你。”
厉远仲索性直起身子横抱住她;“我大概没有告诉过你,远薇说过以后她的嫂嫂就是用来帮她欺负哥哥的。”白鸥这才听了他的话,任厉远仲背着她走完了最后一段路。一路上,厉远仲又讲了好多关于他小时候的事情,还讲了许多厉远薇的事情,白鸥一路听下来,对于厉远薇又多了几分了解。
山顶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一眼就可以看到一座墓碑孤单地立在那里。厉远仲走过去,将手里那束菊花放在墓碑前,从上衣口袋里取了手巾,抬手仔细地将那上面的小照片擦干净。
照片上是一个甜笑的女孩子,樱桃小嘴,细长的眉毛,柔顺的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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