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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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后汉书- 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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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献初平*(三)**'二'*年九月,蚩尤旗见,长十余丈,色白,出角、亢之南。 
  占曰:“蚩尤旗见,则王征伐四方。”其后丞相曹公征讨天下且三十年。 
  四年十月,孛星出两角闲,东北行入天市中而灭。占曰:“彗除天市,天帝将徙,帝将易都。”是时上在长安,后二年东迁,明年七月,至雒阳,其八月,曹公迎上都许。 
  建安五年十月辛亥,有星孛于大梁,冀州分也。时袁绍在冀州。其年十一月,绍军为曹公所破。七年夏,绍死,后曹公遂取冀州。 
  九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舆鬼,入轩辕太微。十一年正月,星孛于北斗,首在斗中,尾贯紫宫,及北辰。占曰:“彗星扫太微宫,人主易位。”其后魏文帝受禅。 
  十二年十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荆州分也,时荆州牧刘表据荆州,*(时)*益州从事周髃以*'为'*荆州牧将死而失土。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将伐荆州,琮惧,举军诣公降。 
  十七年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诸侯。周髃以为西方专据土地者,皆将失土。是时益州牧刘璋据益州,汉中太守张鲁别据汉中,韩遂据凉州,*(宋)**'宗'*建别据枹罕。明年冬,曹公遣偏将击凉州。十九年,获*(宋)**'宗'*建;韩遂逃于羌中,病死。其年秋,璋失益州。二十年秋,*'曹'*公攻汉中,鲁降。 
  十八年秋,岁星、镇星、荧惑俱入太微,逆行留守帝坐百余日。占曰:“岁星入太微,人主改。” 
  二十三年三月,孛星晨见东方二十余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占曰:“除旧布新之象也。” 
  殇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陨石陈留四。春秋僖公十六年,陨石于宋五,传曰陨星也。董仲舒以为从高反下之象。或以为庶人惟星,陨,民困之象也。 
  桓帝延熹七年三月癸亥,陨石右扶风一,鄠又陨石二,皆有声如雷。 
   校勘记 
  三二五五页七行彗星见天市中为*(质)**'贵'*人据卢校改。 
  三二五五页七行至和平元年*(十)*二月甲寅梁太后崩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桓帝纪在二月,此衍“十”字。今据删。 
  三二五六页四行二年六月甲寅按:永寿二年六月丁巳朔,无甲寅,志文有斗。 
  三二五六页六行后二年*(四)**'七'*月懿献皇后以忧死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四月”应作“七月”,志斗。今据改。 
  三二五六页九行延熹四年三月甲寅按:延熹四年三月己未朔,无甲寅,志文有斗。 
  三二五六页一二行京兆虎牙都尉宋谦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桓帝纪“宋谦”作“宗谦”。 
  三二五六页一五行七年七月戊辰按:延熹七年七月庚午朔,无戊辰,志文有斗。 
  三二五七页三行太仆南乡侯左胜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左胜”桓帝纪、宦者传俱作“左称”。赵岐传作“左胜”,与此同。 
  三二五七页三行皇后邓氏坐执左道废迁于*(祠)**'桐'*宫死集解引陈景云说,谓“祠”当作“桐”,和帝阴皇后废迁桐宫事见皇后纪,可互证也。今据改。 
  三二五七页四行河南尹邓万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万”下脱“世”字,盖唐人避讳去之。 
  三二五七页四行虎贲中郎将安*(乡)**'阳'*侯邓*(鲁)**'会'*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据皇后纪,“安乡”当作“安阳”。据桓帝纪及皇后纪,“鲁”当作“会”。 
  今据改。 
  三二五八页六行其九月辛亥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辛亥”灵纪作“丁亥”。 
  三二五八页九行八月丙寅至辛未按:熹平二年八月丁丑朔,无丙寅、辛未,志文有斗。 
  三二五八页一一行后六年司徒刘*(髃)**'合'*为中常侍曹节所谮下狱死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熹平之世,司徒无下狱死者。惟光和二年刘合以谋诛宦官下狱死,“髃”当为“合”之斗也。自熹平二年至光和二年,相距恰六载。又引惠栋说,谓“髃”本纪作“合”。今据改。 
  三二五八页一二行丹阳太守陈寅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灵帝纪“寅”作“夤”。 
  三二五九页八行郭胜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胜”作“脉”。 
  三二六0页一0行大将军何进谋尽诛中官*'中官觉'*卢校谓脱“中官觉”三字,通考有。今据补。按:汲本重“中官”二字,脱“觉”字。 
  三二六0页一四行孝献初平*(三)**'二'*年九月蚩尤旗见据汲本、殿本改。按: 
  献纪作“二年”。 
  三二六一页六行九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舆鬼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献纪作“十月”。 
  三二六一页八行*(时)*益州从事周髃以*'为'*荆州牧将死而失土校补谓案文“时”字衍,“以”下脱“为”字。今据删补。 
  三二六一页一二行*(宋)**'宗'*建别据枹罕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宋”改“宗”。 
  今据改。按:献纪作“宗”。 
  三二六一页一三行二十年秋*'曹'*公攻汉中据汲本、殿本补。 
  三二六二页三行锋炎指帝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指”一作“刺”。 
  三二六二页六行延熹七年三月癸亥按:延熹七年三月壬申朔,无癸亥,志文有斗。 
  ************后汉书志第十三 五行一 貌不恭淫雨服妖鸡祸青眚屋自坏讹言旱谣狼食人 
  五行传说及其占应,汉书五行志录之详矣。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一'并撰建武以来灾异。今合而论之,以续前志云。 
  注'一'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国人也。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州郡辟请皆不应。耽古笃学,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蜀亡,魏征不至。”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一'饮食不享,'二'出入不节,'三'夺民农时,'四'及有奸谋 ,'五'则木不曲直。”'六'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七'厥咎狂,'八'厥罚恒雨,'九'厥极恶。'一0'时则有服妖,'一一' 
  时则有龟孽,'一二'时则有鸡祸,'一三'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一四'时则有青眚、青祥,'一五'惟金沴木。”'六'说云:气之相伤谓之沴。'一七' 
  注'一'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礼四时习兵,因以田猎。礼志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髃,过此则暴天物 ,为不宿禽。’角南有天库、将军、骑官。”汉书音义曰:“游田驰骋,不反宫室。” 
  注'二'郑玄曰:“享,献也。礼志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此献礼之大略也。”注五行称“郑玄曰”,皆出注大传也。汉书音义曰:“无献享之礼。” 
  注'三'郑玄曰:“角为天门,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注'四'郑玄曰:“房、心,农时之候也。季冬之月,命农师计耦耕事,是时房、心晨中。春秋传曰:‘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注'五'郑玄曰:“亢为朝廷 ,房、心为明堂,谋事出政之象。” 
  注'六'郑玄曰:“君行此五者,为逆天东宫之政。东宫于地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折槁,是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谓之五材,春秋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其政逆则神怒,神怒则材失性,不为民用。其它变异皆属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见适于天矣。”洪范:“木曰曲直。”孔安国曰:“木可以揉曲直。” 
  注'七'郑玄曰:“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洪范曰:“貌曰恭。” 
  注'八'郑玄曰:“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方储对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注'九'郑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踰其节,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发地藏,则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则多淫雨。” 
  注'一0'孔安国曰:“丑陋。” 
  注'一一'郑玄曰:“服,貌之饰也。” 
  注'一二'郑玄曰:“龟虫之生于水而游于春者,属木。” 
  注'一三'郑玄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洪范传曰:“妖者,败胎也,少小之类,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则牙孽也,至乎祸则着矣。” 
  注'一四'郑玄曰:“痾,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祸。” 
  注'一五'郑玄曰:“青,木色也。眚生于此,祥自外来也。” 
  注'一六'郑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痾、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 
  注'一七'尚书大传曰:“凡六沴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 
  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郑玄曰:“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晡时至黄□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 
  大传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之。”郑玄曰:“二辰谓曰、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岁之中也,日、月朝则孤卿受之,日、月夕则大夫受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余差以尊卑多少,则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无杀伐,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钱;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爵赏禄,伤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则五谷不成;夏政不禁,则草木不荣;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火流邑,大风飘屋,折树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虫不藏,宜死者生,宜蛰者鸣,多螣粒С嬉病A蟛晦穸嘭菜溃斗遥嫫律9试惶ㄩ肯嗤撸龉币玻怀鄢党涔撸凡熘硪玻淮溆鹬焓握撸渡玻弧
  五采纂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远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则王道备也。”续汉书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轲孽害也。’”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然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髃臣更起,乱不可整。时大司农杨音案□怒曰:“小儿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谴□之,不治其罪。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后遂诛灭。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一' 
  注'一'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一' 
  注'一'案本传陈忠奏,以为王侯二千石为女使伯荣独拜车下,柄在臣妾。 
  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顺帝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兖、冀部淫雨伤稼。 
  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余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一' 
  注'一'案公沙穆传,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 
  灵帝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余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史朱瑀等共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一' 
  注'一'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余日。是时中侍曹节等,共诬*(曰)**'白'*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余日。是时灵帝新弃髃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下文陵毕,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 
  啼□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一'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 
  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为,京都歙然,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媾王室,大作威福,将危社稷。天诫若曰: 
  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要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 
  注'一'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 
  延熹中,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时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鉏,京都正清。'一' 
  注'一'臣昭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髃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着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 
  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具,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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