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错觉 作者: 姜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情错觉 作者: 姜丰-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后来余重说:你闭上眼睛。
        我就闭上了眼睛。
        余重的手,好像一只性急的、稚嫩胆怯的小鸟,飞进我的怀里,不老实地东撞西撞。我的心也好像藏了一只小鸟,扑通扑通,东撞西撞。
        我们去静园的次数多了,去依园就渐渐地少了。我们同学那时候管谈恋爱叫“上班”,不知缘何而起,但确实表达得贴切传神,在大学校园里谈恋爱真像上班似的,天天见面,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自修、一起看电影、一起跳舞、一起吵嘴怄气、一起考试作弊(如果作弊的话,男朋友或女朋友当然是最可靠、最忠诚、最默契的合作伙伴)。谈恋爱比起上班,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不要工钱不要奖金之外,还经常加班加点,礼拜天节假日全都毫无怨言地义务出勤。上班若有这一半的劲头儿,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余重带我回他的东北家乡过年。
        东北过年很隆重,也很热闹。打从腊月二十三小年起,街上的集市就一天比一天人多,菜价也一天比一天贵,大红的春联和鞭炮烟花铺满一条小街,显得格外喜气。水果在露天的摊床上,是盖在棉被里卖的,只有一只孤零零的模特苹果被牺牲出来,委屈地坐在大棉被上招徕顾主,自己早被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冻伤了。家家都要买上百斤的猪肉、牛肉、羊肉。羊肉是拿来下锅子测着吃的,猪肉牛肉则用作炒菜、炸丸子、剁成肉馅包饺子、包包子。这么多肉就用绳子扎一扎,吊在窗户外面,连冰箱也不用。所有的床单被褥都要赶在年三十儿之前拆洗,所有的餐具器皿都要赶在年三十儿之前涮净,所有的柴米油盐都要在年三十儿之前备足,不兴大过年的就上街去买米卖面的,直到正月十五之前,过的都是坐吃山空的日子。一切的操劳、忙碌和破费,都是为了迎接那一个辉煌的时刻。
        我在南方长大,年向来过得平凡寡淡,直到这时候才晓得年的庄重紧要。除夕之夜,包完饺子,吃过年夜饭,午夜十二点放了鞭炮接了神,电视里的春节晚会也结束了,一家人就打扑克赢钱,玩到最后人困马乏,算帐都算不清爽了,才散了去,各回各的房间,总算安静下来。而我还兴奋得睡不着。余重自然不睡觉,陪着我,他也莫名其妙地兴奋着。
        在那特别的时刻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
        余重看到白色内裤上醒目的几滴红花,竟比我还要紧张,还要激动。看到这个毫无准备的既成事实,我才想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之类的话,顿时感到手足无措,为了这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痛哭一场。余重也很害怕,像一个从父亲口袋里偷零钱被当场抓住的小男孩。他不知该怎么安慰我才好,但明白无误地意识到我的损失是重大的、非同小可的,只是反反复复地说,小夏,我会对你好的,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我绝不让你受委屈……
        初一的早晨,出门望去,夜里燃放的烟花鞭炮的碎纸屑,红红的连成一片,洒落在雪白雪白的雪地上,分外鲜艳、分外炫目。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我和余重,一起从男孩女孩长成男人女人,细细品尝了每一阶段的滋味。
        依园有一棵很大的香樟树,树的一边是个种满了荷叶的小池塘,依园是我和余重第一次相约的地方。他用胳膊倚着皱巴巴的老樟树,为我制造了一个挡风的墙角。在静夜、在风中、在月下,没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抵御这种墙角的诱惑。恋爱往往就是这么开始的。
        最初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天天晚上去依园,怀着一颗无比纯洁的心,去朝拜那棵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樟树,倚着树,指天发誓,对地赌咒,呢呢喃喃地说了一大堆已经记不清、想不起的甜密的废话,两节火车皮都装不下。
        后来,余重向我提议去静园。依园在校园的东部,静园则在西部。静园比依园更为开阔,布局设计也更为考究。座落在静园北面的日本研究中心和美国研究中心,是两座毗邻的小楼,看上去不像是研究机构,更像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花园别墅,我总是想象美国研究中心应该在门口养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纯种洋狗。日本研究中心前是一大片草坪,无论是绿草如茵,还是冬天里那种柔和体贴的枯黄,都让人想去坐一坐。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男女之间,房事确实足以影响情事。章竹安成了一个无形的阴影,使我难于承受和余重的鱼水欢情。余重不愿再向我提出要求,即不再给我最隆重的赞美。这使我们的关系有些怪怪的,说话和不说话都透着不自然。晚上上了床,两人背对背地躺下,无话可说,那是一份说不出的冷漠和疏离。有几次我真想对他说:你来吧,来要我吧!我不是真的想要他,而是实在受不了这种不远不近、不痛不痒的隔阂与隔膜。我和他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我不知该如何提出搬出去另租房子住。我真快被逼疯了。
        一天晚上吃过晚饭,余重又在看电视,声音开得震天响,有一个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在喊:你拍一,我拍一,小霸王出了学习机;你拍二,我拍二,学习游戏在一块儿;你拍三,我拍三……余重不等人家拍完,就开始疯了似的换台。我在厨房里洗碗,恨不得他把那个破电视早弄坏早好。
        “笃笃笃”,一个理直气壮的声音在敲门。我赶紧擦擦手去开门,是柳吉,花枝招展、嗲声嗲气的,整个儿一个自我感觉错了位。我不冷不热地应酬她,她也就三言不搭两语地聊了一会儿,末了又是借余重陪她去看电影。
        四平电影院,新片子,梁家辉主演的。柳吉的补充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令人生厌。发嗲也不分个对象,真是习惯成自然。
        她早就满十八周岁了,有行为自主权,用不着我管。我尽量把语调放得轻松无谓,小心不流露出醋味儿,让她幸灾乐祸、自鸣得意呢。
        余重换好衣服,屁颠屁颠地跟人家走了。
        我像往常一样把他们送到门口,转身到阳台上去。不一会儿,就见两个人拐过来了,肩并肩,靠得很紧,由近及远,消失在夜色中。
        他俩倒像一对般配的情侣,而我则是一个窥视和觊觎人家幸福的多余人。
        我被这个一瞬之间的念头激怒了。我真是一个又傻又笨的大头鬼,男朋友拱手让给人家,自己却独守空房,断然没这个道理!我忽然开始厌恶柳吉,这个没脸没皮的女人,也配做我的情敌。柳吉是那种喜新不厌旧的主儿,老情人捏在手里一大把,歪瓜裂枣,陈芝麻烂谷子,一个也舍不得丢掉,和谁都有一手、有一腿的,早在大学时,她的传说就能汇编成牛津大辞典那么厚的一大本!也亏了她记性好,那么多亲亲哥哥也没张冠李戴。她也就是凭这个本事,凭这份狐媚小气赚钱、办事、玩乐、过活,过得有滋有味,活得有声有色。我忽然意识到对柳吉的厌恶已经开始分流,一股是轻蔑,一股是嫉妒。
        天下起雨了。雨点噼哩啪啦地敲着窗户。顺着玻璃一道一道地流下来。我呆呆地站在窗前,看着大马路一点一点被淋湿了。
        女人的脸隔了雨中的窗,总是格外凄苦,不流泪也像在流泪。
        我转身撞到衣橱前,从橱子底下翻出雨鞋套上,把脚上的拖鞋甩得老远。捞起门外的雨伞就往外冲。
        雨越下越大。
        桔红色的路灯光,倒映在湿漉漉的马路上,公共汽车像放大了的有窗户的沙丁鱼罐头,装上轮子,一盒接一盒地在水淋淋的带子上滚过。下班的高峰时间已经过了,马路上的塞车依然不减。出租车们如红色的铁甲虫,爬爬停停,流动的是自行车,披着五颜六色的雨披。
        冲到四平电影院,我的裤管上溅满了泥水。我收了雨伞,抖抖伞上的水,买了张票进去。
        电影还没正式开演,在亮着灯放广告短片,又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场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十个观众,我一排一排地打望过去,哪里有那鬼男鬼女的影子?
        电影开演了,见鬼梁家辉!梁家辉的脚丫子也没有!我的心在冰凉冰凉地下沉,血却火热火热地往上涌。电影是《西雅图彻夜不眠》,美国的,一个爱情故事。女主角总是在说:爱上一个人,那感觉,就像——着了魔!
        哦,着了魔!我颓然地靠在椅子上,茫然地盯着前排紧紧贴在一起的两颗后脑勺,在无边的黑暗里无声地抽泣,不知为谁而哭。
        五
        我去上班的时候有些没精打采,虽然为了提提精神,我特意换了一件鹅黄色的马海毛长披风,这在灰暗的冬天里很打眼。我甚至破例地化了化妆,早晨坐在镜子前面,慢条斯理地描眉画眼,足足鼓捣了半个多小时。涂上口红一张脸顿时艳丽起来,在我自己看来不免有些面目狰狞,又联想到路边那种香气熏人的妖冶女人,挽傍着俗气的半大老头子招摇而过。我照来照去,最后还是用纸巾擦去了口红,但粉底扑在明显憔悴的脸上,真像茄子上面挂了层霜。
        今天好漂亮。我出门的时候,余重追在后面喊一句。
        谢谢夸奖,牛奶在厨房窗台上。我头也没回,冷漠地交代了一句。
        到了班上,发现办公室里的气氛似乎特别沉闷。老色鬼居然没像以往那样亲切地拍拍我的肩膀作为招呼,他也像只霜打的茄子,耷拉在办公桌前。
        凭心而论,老色鬼做人心肠不坏。他不过是对女青年比较热心,也许天生一副怜香惜玉的温柔心,动手动脚的越轨行为倒从来没有过,甚至连黄色笑话都听不得,更没有作风问题,白白地给我背后骂作老色鬼,五十多岁的独身老头儿,才真正是担了个虚名呢。至于做官,他也就做到这份儿上到头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再也爬不上去了。
        我百无聊赖地翻着那一小筐的读者来信,稀奇古怪,什么样的都有,好像我是个知心大姐,谁都可以向我倒苦水。我又不是学雷锋做好事的免费心理咨询医生。
        我有些恼火地把那堆废纸扔一边去了。
        对面的老色鬼被惊醒了似的抬头看看我,半天没说一句话。
        我魂不守舍地巴望着电话。电话铃一响,我就条件反射似的弹起来,每次抓起话筒,都是以一个轻柔的“喂?”开头,再以一个凶巴巴的“不在”结尾,没好气地把话筒掼下去。
        我盼着是他的电话,又怕是他的电话。他的电话一完,这一天就什么盼头也没有了。我给这种心情折腾得疲惫不堪,心力交瘁。
        中午,小梅硬拉着老色鬼去吃荣华鸡快餐,说是说话不兴不算数。也不知道他们哪辈子打的赌,到底谁是输家,谁是赢家。
        小梅犹豫地瞥了我一眼,问,你一道去么?我摆摆手,他们就走了。
        剩下几个人打牌不够手,又来拉我:三缺一,快来,救场如救火。
        我抖抖二郎腿说:没见本小姐有请吃鸡都赖得去,还会陪你们打牌?
        他们总算都滚蛋了,办公室里只剩我一个人。就这个时候,竹安打来电话。
        难得周围没有那些小眼睛、大耳朵,我们聊了很久,桌上刚刚还冒着热气的罗宋汤早成冷的了。
        竹安,你想没想过,假如我是你的妻子真不知我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鬼使神差的,吓了自己一大跳。这句话我在肚子里说过一百遍了,但我不肯当着他的面说。自尊心好像一方白手帕叠着揣在口袋里。我知道这句话一出口,我苦心孤诣地营造的那份洒脱超俗、轻松快乐与心高气傲,统统将在瞬间土崩瓦解、万劫不复了。
        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一会儿,传来一个闷闷沉沉的声音:可能我比你还要想。
        电话就挂断了。我呆若木鸡地握着话筒,放下时才发现整个手掌都红透了。
        下班时,竹安开着车子在跟编辑部大楼隔了一条马路的弄堂口等我:我拉开车门,坐在他旁边。
        乍浦路?嗯,乍浦路。
        我喜欢华灯初上时分的乍浦路,茶楼酒肆、餐厅饭馆鳞次栉比,花花绿绿的一条街,充斥着花花绿绿的吃客,有一点颓唐、有一点享乐,满是市井的俗艳,也满是浅斟低唱的气息,以及现世人生的快乐与飞扬。
        我们在一张铺着洁白台布的小方桌边坐定。小姐款款地端茶送水。
        随着见面的增多,那种波特曼的虚幻感,隔绝感与失真感一天天地褪去,话题自然而然地就从那些海外奇谈扯回周遭的现实扯到我们自己身上。我告诉他我大学毕业快三年了,现在一家《好女》杂志做编辑,我有个已恋爱多年的男朋友,因为恋爱多年,也就变得像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结婚也就结婚了,分手也就分手了。当然话说回来,当真分手的话,也不可能是“无痛穿耳”。
        章竹安笑说:那当然,其实,婚姻就像鞋子穿在脚上,漂不漂亮,人家一看就看出来了,但舒服不舒服,就只能是甘苦自知了。不过,鞋子穿久了,不合脚的也慢慢合脚了。
        但是,当竹安讲诉了他的身世经历,我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我现在拿的是新加坡护照,在这儿做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驻上海代理人。
        竹安呷了一小口酒,悠悠地说下去:我是在北京生、北京长大的。我父母都是马来西亚华侨,祖父在吉隆坡做木材生意。五十年代初,父亲和母亲回国定居,在北师大任教。我是大跃进时生的。文革开始时,我已经上小学了。你可想而知我那样的家庭在那时候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家里断绝了同国外亲友的一切联系,最后还是给人说成是“里通外国”。我记得有天晚上我打开家里的一台旧收音机,无意中调到短波,竟有个和我们的广播员不大一样的声音,虽然噪音嗡嗡的,但还是听得清,我兴奋地想:是不是这就叫“敌台”?这时给我母亲听见了,她吓得脸都变了色,关了收音机就狠狠地打我屁股,然后又抱住我哭起来。我母亲这个人脾气好,从来没打过我……
        夏威夷果端上来了。紧接着醉泥螺也上来了。
        你后来怎么出国的?
        我的声调平平的。我很少这样同竹安讲话。我总是在兴致勃勃地讲诉什么奇闻异事,要么就是表情夸张地说个笑语,或者愁眉苦脸地发发牢骚,诸如此类的。
        读书出去的。我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最早出去的那批。那时候没像现在这么多人拼命地考托福、考GRE,出去也没现在这么难。我叔叔在美国给我作经济担保。我选了哥伦比亚大学,主修经济、副修政治。那时候对哥大还没有什么深的了解和感情,只是心里很渴望看看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苹果”。
        “大苹果”是纽约市的别名。他补充道。
        后来呢?我问。
        念大学期间,我去马来西亚看我祖母,我祖父已经过世了,我在马来西亚认识了一个新加坡女孩,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她那时是新航的空姐,我们认识不到一年就结了婚。
        我把玩着手里的高脚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