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放到回收站里还好,经过某某人的提醒,还能够得以复原。而那些永久的删处,是多么不道德,也是多么不合情理的啊。
我的青春是叛逆的,这全靠老爸的一心栽培,从小就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动肝火,甚至对我大打出手。这么多年以来,所行走的人间之路,还真都和家庭暴力有关。第一次抽烟,第一次打群架,第一次**,哪一个不和这有一定的关系。
这些回忆是苦涩的,是痛苦难过的,通常情况下我会一笑而过,把这些不喜欢的一笔划过。而今晚的夜里,我却乐意去想,痛苦也好,快乐也罢,发生过的就是无法逃避的。有的时候你越是想忘记的东西,反而越能够长期埋伏在脑海中,等你不小心碰到的时候,就会被炸的头皮发麻。
我想再去找一次小芳,出自内心深处的乐意,不知何顾的这样感觉,按道理,也的确应该再回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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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小芳要来我这边出差
38、
即便缘分天注定,也是争取来的。在我没有下定决心去不去找小芳之前,她告诉我说,她要来我这边出差了,就在最近几天。
我兴奋的不能自己,在澡堂里好好泡了个澡,舒坦的睡了一觉,睡醒之后紧接着又去了理发店。我要争取拿出最佳的状态,来迎接小芳的到来,毕竟来之不易,相见真的很难。
一条街的红灯区,对于陌生人来讲,在万紫千红中要找个正儿八经的理发店,还真是难如登高山。对我来讲,就简单的多了,随便找找都能找出几家。不吹牛的讲,在这座城市里还真没什么地方我不熟悉,不管是再不好找的犄角旮旯,或者穷乡僻岭。
曾经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想法,就是找一个漂亮的小妞,带她在这座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走,不管是哪路公交车,坐上就走。也不管是什么站点,想下车了就下车。下车之后往前走也行,往后走也行,总之要把自己搞的像个苦行僧。或者像一个迷路的孩子,想找寻妈妈的怀抱,却突然发现来到了陌生的王国。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最好是把漂亮妞也弄丢,让她找我,我找回去的路。
可惜这个想法一直没有付之实践,原因很简单,当我碰到漂亮妞就不忍心那么做了。还有另外一个关键的问题,需要坐那么多次车,我却没有坐那么多次车的硬币,零钱都让我买彩票花了。朋友建议我办张交通卡,可惜懒懒的我一直腾不出时间,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呢。
那家理发店的名字叫‘火风’,这好像和一个歌手重名,重婚有罪不知道重名犯不犯法。理发店门口大音响里放着冰河时代的一首劲爆歌曲。里面感觉装修的和所有理发店大体类似,我还没来这里剪过头发,几个理发师都很面生。头发剪到一半的时候,站在我身后的理发师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你是不是蚂蚁哥啊。”
我激动的差点从凳子上掉下去,难道我的名声已经远扬到了理发界,不可能的事情啊。
我说,“是我,怎么了。”
理发师一边工作着,一边说,“我说怎么感觉看上去那么面熟呢。”
我转过头望着理发师那张我并不熟悉的脸,在脑海里搜索不到她的任何信息,压根就从来没有过印象,奇怪的说,“我们之前认识?”
她说,“你可真够笨的,是我,赛玲珑夜总会。”
我想了半天,说,“你不会就是那个玲珑女。”
她笑着说,“就是我。”
我说,“那些天你老是弄一沙巾在脸上的,难怪我认不出来。”
我暗想幸亏没让伟伟一起过来,不然他肯定又要说,“穿上衣服还真认不出你了。”他还有另外一句口头禅――实践告诉我,无能就是无能。
第三十九章:夜总会的小姐
39、
赛玲珑夜总会是我几个月前经常光顾的地方,里面的消费不是太高,却有姿色超一流的玲珑女陪你吃饭、喝酒、唱歌、睡觉等等,应有尽有的花招任你挑选。
在赛玲珑夜总会里我很安静,顶多也就是和坐台的玲珑女聊聊天。唯一的一次就是和眼前这个理发师,她艺名叫虫儿,当时我就是因为她的艺名才点的她。艺在我心中的概念是这样的――技艺,凡是技术高出常人一截的都可以被称作艺术家,或者那个行业的大师。
我好奇的问,“怎么不在那里工作了,那边工资不是很高的嘛。”
她笑盈盈的说,“早不在那边做了,认识了一个大老板,在这里开了公司,我被包养给他做情人了。”
我更加好奇,问,“给大老板做情人了,你怎么还要跑出来赚外快啊。”
她笑容挂在脸上,幸福太多用一张脸根本就装不下,这人越形容越像二皮脸了。
她说,“这是我自己的店,将来如果没有人要了,也不需要重操旧业了。”
我说,“真为你高兴,恭喜你啊,现在不能再叫你虫儿了。”
她一边慢条斯理的帮我剪着头发,一边说,“没事,都习惯了,发生过的就是发生过的,没有必要刻意忘记。反正虫儿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听起来有点像宠儿。”
我开始沉默,心想人真是随着环境变化的动物,一个粗俗的妓女因为攀上了高枝,说话的语气和内容都变的高雅多了。
我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叫蚂蚁的?”
她淡淡的说,“听别人讲的,说你打架不要命。”
我说,“谁这么会瞎扯淡,把我说的像黑社会似的,告诉你啊,我可是实打实的守法良民。”
理过发,虫儿开始帮我洗头,手软呼呼的还真有点贵妇气质。消费免单,我也没有过多的客气,在她店里坐了会儿,喝着茶聊了会天。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人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名片都做出来了。我还没有自己的名片呢,改天我也去印它个一百张,职位就写‘地球村村长’。她名皮上的名字叫徐千荷,听起来也挺不错的名字。
我还想继续深聊一下呢,包养她的那个老板来了,在店门口按了两下喇叭。
徐千荷无奈的对我笑笑,说,“不多聊了,不然惹他吃了醋,晚上又要折磨我了。”
站起身从柜台里面拿了小包包,转过身急急忙忙的出去上车走了,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一分钟时间。
老板娘走了,我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随她之后很快也就走了。
走在风吹着的街上,我看着很多双手插在兜里的美女帅哥,扮酷似的迈着街舞一样的步伐。看着这些新一代,这些九零后,我身子也轻飘飘起来,嘴里哼着:‘我有我的音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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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小秀被奸杀
40。
像我这种人是难得看回报纸的,静不下那耐心,就连娱乐版面都是匆匆的扫几眼就完,别人的事情我不感兴趣,除非就发生在我身边。但是现在我盯着眼前的报纸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是小顺子刚刚递给我并指给我看的,大标语写的很清楚,《发廊女被奸杀,抛尸护城河。》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自言自语,“小秀就这么死了,她一个妓女招你惹你了,你非要致她于非命啊。”
小顺子心情也很低落,用实际行动陪我一起不开心,安慰我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警察会给这案子一个公正的答案的。”
我说,“她就是一个卖身的妓女,有谁会在乎她,生前就没有人在乎她的感受,死后更没有那种可能。”
小顺子拿过笔记本接着写他那小说,估计这件事情又给了他灵感和感悟。
我看他匆匆写了几分钟,然后停下了笔,说,“这你就不懂了,人总是在失去后才学会珍惜,死后才有价值。海子,梵高无不是如此,这事情派出所肯定会重视的。”
我开始拼了命的想小秀的好,回忆和她一起度过的时间,最后总结出这是个好人。我回忆起最后一次见面时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那天听我说小顺子在写小说,非常伤感的说:如果自己也会写就好了,把曾经写进字里行间。真想为她出一本小说,就是现在,可惜我不会。
我问小顺子,“小说写的怎么样了,大约还要写多久。”
小顺子揉揉眼睛,说,“进展还算顺利,一直都有头绪,毕竟是身边发生的事情。至于什么时候写好,这我还真不知道呢,不好说,事情都是进行时。”
我说,“那你写的也太逼真了,写日记呢你。”
小顺子笑笑,说,“以后我写东西就停在写真这个程度了,不管发生什么都是这个风格。”
我哦了一声,说,“有什么打算?”
小顺子转着手里的笔,说,“我准备先发到网络上看看反应,好的话自然会有办法出版。”
我说,“写作是个长期的东西,虽然有少年成名的,可毕竟那只是些少数人、幸运儿。你要经的住时间的考验,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不要急于一时,身后有很多人支持着你。”
小顺子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说,“放心,我心态摆的很好,只想把心事说给读者听,成功当然最好,不成功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拍拍小顺子的肩膀,说,“有你这种心态,不成功才怪。到时候成名了,别忘记我们这些穷朋友。下部小说我预定一下,你帮小秀写本书,中篇的就好。”
小顺子低声说,“我也有这种打算。”
第四十一章:我生病了,好无力
41。
时间就像过山车,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身边的人变了、远了,离我们近在眼前却又相隔万里,风铃不知何顾的想开了,不再纠缠我,甚至在刻意躲开我。倒是我反而想亲近她,陪她一起消磨点时光,没办法,我这个人重感情的嘛,这话真有讽刺性。
小秀走了,肯定是带着遗憾走的,还有一件肯定的事情,我身边的这些哥们朋友,在两年后也都会各奔东西。想起这些事情,内心就会压抑的吃不下饭,躺在床上身子软软的没有力气,浑身流着虚汗,有点卧病在床的意思。阿坤过来找我玩,说我应该听些动感的音乐,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他那破山寨机,给我放‘冰河时代’的音乐。
我捂着耳朵说,“难听死了,想活跃气氛的话,还不如一起出去踢球呢。”
下了床我就发现脚发软,仿佛一阵清风都能够把我吹的东倒西歪,头也晕糊糊的不知所谓。迷迷糊糊的走到足球场上,踢了不到五分钟就晕倒了。醒来的时候,我努力睁大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我想完了,老子这次肯定是失明了。惊恐慌乱中情不自禁叫了一句。
漆黑一片中,有阿坤的声音,他说,“蚂蚁,医生说你是短暂性失明,没有太大问题,过几天就好了。”
我对过去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没有一点印象,完全是睡了一个没有梦的觉,只是醒来后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我开始回想上次发高烧产生的幻觉,这不会就是突发性后遗症。阿坤扶我坐起来,身子靠着床头,中间垫了枕头,这姿态倒是还蛮舒服的。
阿坤说,“我和他们都通了电话,估计都在过来的路上了,你想开一点,趁这个机会好好休个假。”
我说,“我有这种打算,不如直接退学得了。”
阿坤说,“也行,反正在学校里你也学不到东西,想要毕业证花点钱照样能拿到。”
我没吭声,心想阿坤说的也对,盘算着退学之后去哪里?回老家肯定不行,不被老爸老妈唠叨死,也要被那些邻居熟人笑话死。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面乱哄哄的一团,还是走一步算一步。
阿坤电话拨的太多,吵吵闹闹的来了一屋子,我就是看不到,看的到的话肯定也会说烦。礼物肯定是少不了的,我吃着水果,很享受这种被人在乎的感觉,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有意义的。
像我这种人,整天吊儿郎当的混日子,虽然没有轻声的念头,可也绝对没有积极面对人生的打算。想起电影《独自等待》里面的两句话,‘要么好好活着,要么赶紧去死。’
呵呵,我就偏不死,赖在这世界上,针管子似的扎下不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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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排解压力的办法有很多种,出去散散步就是不错的选择之一,下午时分,皮尔森邀请了菲尔和露茜一起去茶园餐厅,那是一家装潢讲究。别具一格的店铺。
路程不远,三个人边走边聊,不多时便到了茶园餐厅,迈步走到里面,果真是名不虚传。
枯木发红的桌子,树根一般的椅子,包厢的小门就像远古人挖的洞穴,灰色瓷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茶叶,清脆悠扬的古筝声绕梁不绝。
皮尔森径直走进标着将军府的包厢,一脸享受的坐到椅子上面,侧身望着玻璃窗外的风景,已是深秋却仍旧春景。
平坦的柏油公路,两侧高大的杨树直伸向云霄,翠绿的叶子随风摇摆,几滴昨夜遗漏的晶莹剔透的雨点无声滑落。
“三位要喝什么茶?”侍者敲敲门迈步进来。
“新来的?”皮尔森转过脸见是陌生面孔,顿时来了兴致,挺胸盯着侍者反问。
“昨天刚到。”侍者回答。
“从哪里来?”露茜手背托着脸颊。
“纳斯达州。”
“那里感觉如何?”露茜追问。
“单一无趣,机械重复,像大多数城市一样,每天要面对不同的从某种程度上却又相同的人和物。”侍者苦笑了两声。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茶?可以介绍一下吗?”皮尔森恶作剧的做个鬼脸,调皮的冲露茜眨眨眼睛。
“总的而言,大体分类有绿茶。红茶。青茶。黄茶。黑茶。白茶,绿茶有龙井茶。碧螺春茶。黄山毛峰茶。庐山云雾。六安瓜片。蒙顶茶。太平猴魁茶。顾渚紫笋茶。信阳毛尖茶。平水珠茶。西山茶。雁荡毛峰茶。华顶云雾茶。涌溪火青茶。敬亭绿雪茶。峨眉峨蕊茶。都匀毛尖茶。恩施玉露茶。婺源茗眉茶。雨花茶。莫干黄芽茶。五山盖米茶。普陀佛茶。日照清茶。霄坑毛峰。红茶有祁红。滇红。英红。青茶有武夷岩茶。铁观音。凤凰单丛。台湾乌龙茶。黄茶有君山银针茶。大叶青。霍山黄大茶。黑茶有六堡茶。西路边茶。南路边茶。云南的紧茶。扁茶。方茶和圆茶。白茶有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等等。”侍者麻利的回答。
惊人的记忆力,有些令人目瞪口呆,菲尔这才注意观察起侍者,瘦高的个子,清秀的脸庞,刘海遮住半边眼眸,涂抹的血红嘴唇,长靴,紧身的牛仔裤,裸露在外面的金色皮带边缘,闪烁莹白光线的项链和手链,完全属于是那种令女人看一眼便会钟情的男人。
“我们要一杯西山茶,一杯碧螺春,一杯龙井。”皮尔森双臂搭在木桌上。
“好帅。”待侍者走了出去,露茜惊呼。
“小花痴,他好像不太适合你。”皮尔森坏笑着嘲弄露茜。
“皮尔森,还记得那天你提到的乌格哈部落吗?”菲尔轻声问。
“女奴?”露茜睁圆双眼盯着菲尔。
“怎么了?”皮尔森疑惑不解的问。
“你们对那个部落还有什么了解?”菲尔伸长脖子趴在桌面。
需要思考才能回答的问题,沉默了片刻,皮尔森抬手挠挠头皮,说,“露茜,你应该知道的,书看了那么多。”
“可有可无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