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伊猎奇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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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伊猎奇秘籍-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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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少女日记() 
第三十五章:少女日记

    (五)

    有些男生,天生犯贱。他们的无理之举,必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千万别给他好脸子,更不能一味地忍让迁就。不然,就会得寸进尺,觉得你好欺负。我虽然是个文静的女生,但很自豪,因为班里的男生似乎都惧怕我,轻易不敢轻举妄动。

    黄天一,是个愣头青,蛮横又赖皮,据说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称兄道弟,关系特别密切。不管是谁,只要和他同桌,准打仗闹别扭,不出三五天,就忍受不了他不择手段的恶作剧,请求班主任老师调换座位。女生更难免遭殃受祸害,经常被他欺负得泪流满面,不敢到校上学。

    “我看黄天一比较听你话,安排和你同桌试试。不行,再想别的办法。”班主任实在没有办法,征求我的意见,出此下策。

    “好吧!”我身为班长,只好同意。

    黄天一和我同位后,有所收敛,但时不时也犯毛病。小来小去的事,我不愿跟他计较,他却来劲了。一天,上书法课,他趁老师背过身子,在我的作业本上乱写乱涂。一气之下,我拿起他的砚台,泼了他一脸墨。他摸着脸上的墨汁,瞪大眼睛看着我,想发火。

    “怎么回事?”这时,恰巧老师转过了脸,发问。

    “老师,黄天一在我作业本上乱涂,还乱泼墨汁!”我抢先告他状,手里举着被他涂抹的作业本。

    “许蓉说的是事实,黄天一故意捣蛋!”临近的同学纷纷起来,墙倒众人推。

    “黄天一,你恶习不改,出去!”老师大声斥责。

    “我——我”。黄天一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辨,乖乖地低下了头。

    从此以后。他变老实了,对我口服心服。再也不敢轻易得罪我。慢慢的,他居然越来越崇拜和相信我,有事愿意跟我说,让我给他出主意,甚至遇到了谈恋爱难题,也请求我从中说合调解。不错,我还真当了一回媒人,在他和那个女生间跑来跑去。顺利地化解了误会,重新言归于好。

    保持班级卫生,一直是个大难题。特别是一些男生,乱丢日用垃圾,逃避值日等,恶习难改。我想了一个办法,并在班上宣布:“今后,谁不讲卫生,发现一次,就加罚值日!”

    “林仕强。你乱丢纸花,罚你值日一个周!”说了算,定了就坚决执行。我捉了现行。丝毫不客气地说。

    “班长,我认错还不行吗,为何罚这么多?”林仕强口服心不服。

    “两个周!再不行,三个周!”我态度不容质疑,数着数说。

    “好啦!我认罚,我值!”林仕强乖乖地说,不敢再讨价还价,因为他知道我说一不二的个性,当真再加罚他。

    杀一儆百。起到了作用。同学们自觉维护班级卫生,并成了全校的卫生标兵。我偷偷地乐。对待给好脸不要的男生,就该想办法治理。不能心慈手软!

    (六)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个无人知道的小草。寂寞和烦恼,时不时地让我情绪低落,找不到快乐的感觉。昨天,好闺蜜吴湘云悄悄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我有男朋友啦。明天是礼拜,约我去赶海,他家里有小渔船。”她满脸**,溢着甜滋味。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更阴郁起来。

    昨晚睡觉,我做了一宿恶梦,吓醒了好几回。今天是星期天,心中郁闷,对什么也不感兴趣,索性一个人关上房门,坐在炕上发呆。这时,大哥走进来,递给我一片萝卜。我咬了一口,直反胃,竟然吐了出来。瞪眼看哥哥,没好气地质问:“臊不辣济的,什么臭萝卜?”

    哥对我的无礼态度,看上去并不生气,笑眯眯地说:“我的好妹妹,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青头萝卜,我特意给你挑的。看来,不是萝卜的事,而是你的心情出了问题。这样吧,今天我要到蔬菜园去,你不如跟着我出去走走,散散心。”

    一路上,哥故意逗我开心,说些劝慰的话。我呢,闷闷不乐的,懒得搭理他。路径小河潺潺流水,晨风微微拂面,凉爽着身心。两岸绿树列队欢迎,头顶上飞着叽叽喳喳的鸟儿。河畔上草儿绿茵茵,簇拥的小花红黄紫色相间点缀。田野里玉米葱葱,高粱红了,绽放的花果竞相送来淡淡幽香。走着走着,我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

    “你好长时间没来了。看看吧,哥的成果咋样?”来到蔬菜园,哥站住,用手指给我看。

    “嗬,真够气派的!”我被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上百亩地见方,一片蔬菜的乐园,蔚为壮观。四周的高树围成绿色防护栏,红瓦青墙处,是农场房,办公室、科研室和储存室,应有尽有。大路菜,精细菜,棚菜区,一目了然。农场的十几个员工正在地里忙碌着,抽水浇菜,采摘瓜菜,捉害虫。看着一筐筐摆放的青瓜绿果红西红柿,色嫩个大无虫害,我问:“种这么多菜,单凭人工灭虫,能忙过来吗,为何不打农药?”

    哥说:“这,你就不懂啦。农药和化肥,不但有害,还严重影响菜的品质。咱这里,全部用的是土杂肥,一点化肥农药也不用。除了手工捉虫外,还设放了诱杀虫灯等设施。我们的招牌是,绿色有机蔬菜,放心菜。所以,供不应求。”

    “是这样,我懂啦!”我很钦佩哥的经营头脑。

    走到萝卜区,水浇地,有机肥,品种优良,萝卜个头大,绿绿葱葱水灵灵。哥拔了一个,拿出水果刀,割下一片递给我,说:“你尝尝!”

    我接过来,咬在口中,清脆可口,甜甜的。稍带一点辣味,不禁问:“哥,这是啥品种。与在家里吃的那个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哦。一个品种,也是这块地里的。你看,那儿就是我今早晨拔萝卜,留下的萝卜窝。”

    “什么,不对吧?”

    哥仿佛知道我为何惊讶,笑着说:“其实,萝卜完全一模一样,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你的心境。人生也是这样,有快乐的心境,才有快乐的人生,绿色有机的生活,来源于绿色有机的心境。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个道理?”说完,哥走向了蔬菜地深处,忙活去了。

    我一个人站在菜地边,认真思考哥所说的话。对呀,心境决定人生质量。人生的味道。随着心境的变化而改变。人生一辈子,快乐是一生,憋屈也是一生。为何硬要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与其自寻烦恼,患得患失,自己折磨自己,不如努力调节心情,终止保持一个好心境,用绿色有机的心境,换来绿色有机的人生。我的心情豁然开朗,咬一口青头萝卜,津津有味地品味。并从中品出了内涵:原来,快乐才是人生主题。“绿色有机”一定不能遗失。

    (七)

    爱情被我尘封在遗忘的角落,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不曾想。被一个插班生搅乱了思绪。他叫郑志,中途转学到我们班,安排在我身后的座位。

    “班长,你休息,我来扫!”我们一个卫生值日小组,郑志不由分说,夺过我手中笤帚,争着扫地。我只好搬放凳子,冷眼瞥视,第一个深刻印象,他是个喜欢向女生献殷勤的讨厌家伙。

    一次,在校园里打扫卫生。我站在柳树下,正和一个女生说话。冷不防,他走到到我身旁,用手摸了摸我的头。我气呼呼地说:“你干嘛,赖皮!”

    “唰”,男女同学一齐往这看,随即起哄,有的男生打起了口哨。我羞得脸通红,狠狠剜了他一眼,“哼!”一声,扭头远离是非之地。他欲言又止,羞答答地走进了男生群里。

    坏印象一旦中上,一时半霎难以改变。后来,我一直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不管他如何表现,都是不屑一顾,更不主动和他说话,像躲瘟神一般。

    冯志刚,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小矮个,舅舅供应他上学。学校开运动会,他没钱买运动服,跟同学借了一套,参加短跑比赛。中途他不小心摔了跤,腿磕破了,鲜血直流。这时,郑志从靠台上跑向前去,背起他跑向了一医务室。因为冯志刚的运动裤擦破了一个大窟窿,没钱买新的,无脸归还同学,一个人偷偷滴抹眼泪。郑志慷慨解囊,主动掏钱买了件新裤子,帮他过来了这个坎。他的举动,以及助人为乐的精神,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赞扬,我也为之打动。自此,我对他印象慢慢地转变了。随着相处关系的融洽,我们之间的交流多了起来。

    “我最怕狗,不管大小,都不敢靠前,躲得远远的。”

    “我最怕毛毛虫,见到毛毛虫,心里直打哆嗦。”

    “男同学早就告诉我了,并说,制服你的最好办法,就是往你身上丢毛毛虫。那次,你头发上有个毛毛虫,担心你受到惊吓,我跑过去给你拿了下来,真没别的意思。”

    “奥!”原来我误解了他的好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看着他那清纯的眼睛,我愧疚不已,尴尬地低下了头,不好意思正视他。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他低调做人不张扬,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学习优异,品质优良。他在心中的形象日渐高大起来。他自然潇洒的举止,别有的气质,散发着吸引和打动我的魅力。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他。透过他的眼神,喜欢找我说话,对我的事特别上心,我知道他也喜欢我。于是,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开始寻找机会频频单独相处。

    他的心很细,记着我怕毛毛虫,知道我的生日是哪一天,了解我喜欢书法,写日记。凡是我喜欢的事情,他都感兴趣。他开始苦练钢笔字和毛笔字,也悄悄写日记。时不时地拿出来给我看,和我一起交流心得体会。

    “给,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有一天,他送给我一个精美的蝴蝶发卡。

    “喜欢!你怎么知道我特别喜爱蝴蝶?”我心里十分惊喜。

    “我想知道,就一定能知道!”他很得意地笑着说。

    “给我戴上,好吗?”

    他迟疑了一下说:“好吧!”四下看了看,才小心地往我头上戴。他紧张颤抖的手,很不均匀的喘息,弄得我的心“噗噗”乱跳,羞得脸发烫。(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少女日记() 
第三十六章:少女日记

    (八)

    郑志的作文,和我比毫不逊色。文笔独到,别具男人的视角和思维,阳刚风骨之中,不失细腻柔美。一篇《我的父亲》,受到了语文老师的高度评价,让他起来朗读。他的声音和他的目光一样清澈纯净,富于美感。动情处,声情并茂,拨动着我的心弦,情不自禁地泪下了眼泪。女生们一个个眼含泪花,有的在那里小声啼哭起来。

    一件件,一次次,我心弦屡屡被他拨动。但大哥和父母的婚姻阴影,在我心里作怪,让我看不清未来。理智的闸门,敦促着我时刻保持冷静。我们进行了一次平心静气地交谈。

    “我想,咱俩最好有个约定,只发展纯洁友谊,不涉及别的。”

    “我也这么想,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互帮互助,不影响学习,不影响纯洁的友谊。”

    “对,学习上的竞争对手,平日里的知己好友。”

    我们会意地笑了,是那么开心愉快。共同认为,保持一颗平常心,对待友情,不怕流言蜚语,家长也不必担心早恋的事。然而,并非说的这么简单,感情上的事,往往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理智的闸门,会悄然地开启。

    发现篮球场上,只有他一个人,我会毫不犹豫地跑过去,陪他打篮球。运球,投篮,他手把手地教我动作要领,嘻嘻哈哈的快乐,引来了好事者的留足和讥讽声。

    他的家离学校十几里路。星期天,总是跑来和我在一起,打乒乓球,爬山。在田野里夹小鸟,尽兴地游玩。没有别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觉得开心快乐。一天不见,如隔三秋。心里就感到空荡荡的。

    一天,操场上几个高年级的男生皮闹,追跑着互扬沙土。“嘭”一把沙土飞来,我路过的时候,突然洒落了我一头。遭受不白之冤的我,找男生们理论,结果发生了口角。这时,郑志跑过来抱打不平。把围着我的男生,一个个地猛力推开,挥舞着拳头,气愤地说:“谁再欺负她,别怪我不客气!”

    无聊的男生,长舌的女生,在一旁尖叫,诡异地笑,说三道四地议论起来,“一对相好的。郑志是英雄救美!”结果,一传十十传百,迅速在学校里添油加醋地以讹传讹。造成了我们相恋的事实。

    事情演变到这份上,我们始料不及,感到非常无辜和懊悔。谈虎色变,班主任老师找我们谈,善意地提醒和告诫,“早恋,百害而无一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必须立马刹车!”家长谆谆教诲。学生时期不能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应该一心一意地埋头学习。长大了再考虑也不迟。同时,加大了防范措施。不准我再单独和郑志在一起,不许我一个人轻易外出,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能随便在学校里逗留。

    物极必反。我索性背弃了起先的约定,毫不顾忌地和好友说,我喜欢他。吴湘云说:“你即使不说,大家也都能看出来,你已经深深地坠于了情网,不能自拔。”我不在意,哪怕是骂我“花痴”,也觉得无所谓。他的优秀,他的好,我就是喜欢他,任凭感情的潮水,自然地流淌。

    说真的,枯燥而乏味的学生生活,一天天被五花八门的作业压得昏头涨脑。自从有了郑志,情感得到了点缀,我觉得学习生活赋予了多姿多彩的新意。我们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拉开了序幕,尽管没有烟花的五彩,浪漫的烛光,彼此间,却都依旧能体味到被爱的福祉曼妙。

    (九)

    为了避嫌,我们减少了单独在一起的次数。在同学们面前,我们刻意装得与普通同学没有什么两样,客客气气地说话,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外表的平静,纯碎是做给别人看的,有点掩耳盗铃,但丝毫压抑不住内心的热度。郑志的一举一动,相视一笑,哪怕是一句轻描淡写的“你好!”,也会在心海里荡起幸福的浪花。坐在教室里,我经常会看着黑板发呆,一丝微笑不易被人察觉地流露在嘴角上。隔着玻璃窗看院落,远处的青瓦绿树,天空飘着的朵朵白云,倏尔而过的一只飞鸟,仿佛都成了爱的景色。因为爱在心中,点点滴滴总关情,时时刻刻我都能感觉得到,我是多么幸福。恋爱的感觉真好,是那么的甜美,那么的温馨。这个时候,我好想好想突然**之间长大,可以无拘无束地交往,光明正大地和他在一起,携手走在美好的时光里。

    星期六的下午,一只手戳我的后背。我知道是郑志,便故作镇静地悄悄别回了手臂。一张纸条塞到我手里。我趁人不备在桌洞里捻开看,上面写着,“星期天九点老地方见!”虽然我们天天见,但一直没有机会单独在一起。我看看了纸条,非常欣慰,回头一个笑眼,向他传递了我会准时赴约的信息。

    星期天,我早早起来,显得格外勤快,忙这忙那不停闲,讨奶奶和母亲的欢心。早饭后,我把该干的家务活干完,故意问母亲:“妈,还有啥活需要我干?”

    母亲满脸高兴地说:“歇歇吧!看把我闺女累得满头都是汗。”

    我趁母亲心情高兴,说:“今天,吴湘云让我到她家里去,一起温习功课。”母亲很爽快地应允后,我少时逗留了一回,就走出了家门。

    快步赶到约会地点,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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