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流浪汉也不会入住的危房,此时,变形的窗口却透出些微弱的光。
魂灯里红光大炽。
但不用它提醒,那浓郁得几乎化不开的蛊虫臭味儿已告诉了李长安:这便是白修业的藏身之所!
李长安用符咒镇住厉鬼,以免他打草惊蛇。
没有急着冲进去,他低伏身子,慢慢潜到附近。
透过破烂的窗户,可以瞧见屋内点着蜡烛照明。摇曳的烛火下,一个枯瘦的人影背门而坐。
他手中似乎捧着个本子,拿着笔,似乎在写什么东西,只是含胸缩背、神色呆滞,偶尔回过神,才落下那么一笔。
再看四周,李长安瞳孔微缩,他原以为是被风雨侵蚀染黑的墙面竟是在微微的蠕动,再看仔细些,哪里是墙面,分明是厚厚一层虫子!
墙上、地面、天花板,黑色的虫群缓缓蠕动。
这数量未免太多了!
李长安退回来,暗自计量。
“报警?”
不,一来唯恐夜长梦多,二来警察在场反倒畏手畏脚。
他抓起一根枯草,无意识搓动,碎屑在指尖纷纷落下。
这李长安心思一转,近来天干物燥,方才途径的道路边,环卫遗留下的垃圾车上,堆放着大量干燥的枯叶。
如若再次照面,李长安会发现,白修业比几个小时前,变得还要枯瘦。
他的身上,好似已经不存在脂肪血肉之类的东西,皮肤下面只剩下骨头。
瘦成这幅模样,与骷髅也无甚区别了,自是做不出什么表情。
他只是木然呆坐着,像一个随时会崩溃的塑像。
“呜呜。”
忽的,屋外传来阵阵呼啸。
“起风了?”
他慢慢抬起头,动作迟缓得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哐当!”
可随即,狂风冲破了堵在门口的木板,卷着大量燃烧的树叶蜂拥而入。呼啸间,好似一条火龙狂舞。
白修业这才从死气沉沉的状态中苏醒,他抄起一个骨质的笛子。尖利的笛声中,虫群鼓动起来,列队拦向了“火龙”。
可刚一靠近,所有的虫子都好似变作无头的苍蝇,乱哄哄散开,被火焰一燎,便留作一地虫尸。
“这是?!”
白修业脑中蓦然浮现出那个持剑的年轻人。
“白修业!”
一声厉喝,狂风倒卷,火龙裂开。
满室树叶燃烧纷飞间,李长安跨出火海,手中长剑熠熠生光。
一声断喝,告知敌手自己已然到来。
李长安便再无言语,或者说,剑就是他的言语。
他挺剑直刺。
那白修业好似被剑锋所慑,呆呆没有任何动作。
长剑没有丝毫犹豫就贯入了他的心口。
不对!
李长安没有欣喜,反而神色微变。
剑刺入太轻松,不像是刺入细致紧密的肉体,反倒像是刺入某种结构松散的东西。
他猛地抬头,却见白修业双眼怒瞪、嘴巴张开,但那眼中却没有眼珠,口中也无齿舌。
但听“嗡”的一声作响。
他眼鼻口耳,乃至剑刃撕裂处,忽然冲出大批绿蝇。
李长安抽身急退。
同时,狂风夹带着火焰四合。
空气中的焦臭味儿又添上几分。
蝇群被火势所阻,李长安正要绕过再去寻白修业。忽的,感到剑上一重。
他侧目看去。
原是天花板上豁口处,坠下几条大蛇,正落到剑身上。
尽管被剑刃割得鲜血淋漓,却仍是缠住剑刃,张开蛇口就要咬过来。
李长安手腕一抖,正要把它们震开。
忽的。
“嗡嗡”声大作,火焰里,冲出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
距离太短,在大蛇的纠缠下,无论是躲闪还是用剑都已来不及。
李长安却头也不回,另一只手,并指成剑,抬手就刺过去。
“嗡”声立止。
他的指尖不知何时夹起一枝小剑,已将大苍蝇一剑贯穿!
第五十三章日记()
李长安甩动小剑。
大苍蝇便被剑刃开膛破肚,虫尸坠落在地,摔出一枚晶石碎片。
顿时,一直在室内缭绕不散的虫子,忽的从门窗各处飞出逃离,而李长安剑上的几条大蛇,更是松开剑刃,拖出一地鲜血,游动着逃出门去。
李长安散去狂风,只留下一地烧焦的虫尸,以及枯叶燃烧后的残渣。
而白修业,只剩下地上一张皮而已。
李长安用剑尖把它挑起来,打量一圈,摇了摇头。
“又让他给跑了。”
他可不认为这张皮就是一个蛊术师的本尊。
“可是”李长安将皮从剑尖抖落,“如此脱壳逃生,还算得作是人么?”
尽管都是法术的修习者,李长安却无论如何都不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变成这样子。
他起头打量起这个白修业的藏身之所,目光却一张桌子所吸引。
这张桌子不过是一张破烂的老旧四脚木桌,也就是农村宴席上常用的所谓的“八仙桌”。
桌子不稀奇,真正吸引李长安目光的是桌子上摆放的东西。
先前,被厚厚的虫子盖住。现在,虫子不是被烧死就是逃跑,这上面的东西终于露出真容,却是一尊古怪的神像。
这神像制作粗陋,但也可看出依稀是个人形,可具体的部分却由各种虫子的器官的组成,例如蟑螂的足,蚊子的口器,苍蝇的眼睛,蜈蚣的尾部看来,既让人恶心,又使人不寒而栗。
在神像前,用大碗盛装着贡品。
祭品上蛆虫乱爬,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抵近一看,竟是心、肝、脾、肺、肾各种内脏。
“这是?”
李长安面色沉重,正要仔细检查。
忽的。
“砰。”
兜里的橘子灯笼爆开,却是厉鬼乘着黑气冲脱了黄符的封印。
他惨嚎着在李长安头顶上盘旋,李长安眯起眼睛,手已按上了剑柄,这厉鬼却忽的扑向了供桌,抓起桌上的内脏撕咬起来。
此情此景,实在让人心生厌恶,李长安便要上前制止,却忽的瞧见,厉鬼身上的怨气居然在一点一点消散。
他转到厉鬼侧面,那厉鬼一边撕咬,一边在流泪?
李长安心思一动,便听之任之。
他在满地的虫尸里徘徊一阵,弯腰从地上扒拉出一个小本子。
正是白修业先前手上那一本,因为此番逃得匆忙,遗落在了这里。
李长安翻开本子,却是一本娟秀笔迹书写的日记。
“今天,阿婆给我找来了‘蛊炉’,他叫阿业,看起来傻嘻嘻的。”
“真的要在阿业身上养蛊吗?他看起来好疼。要是养出了蛊虫,阿业会死么?”
“我知道草鬼婆不应该动情,更不应该对‘蛊炉’动情,可是”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阿业,他笑得傻呼呼的,还把孩子的小名都想好了,就叫球球,不管是男是女都叫球球,还说自己笨,让我以后来起大名可是傻阿业,婆婆是不会允许这个孩子出生的我们一定要逃出去!”
“婆婆发现了!怎么办?怎么办?”
“阿业你看到这里,我可能已经不在你身边了,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把球球抚养长大。不要再回去,不要再用蛊,也不要再想我”
日记在这一页,笔迹就变的很模糊,似乎纸张反复被打湿过。李长安又翻到下一页,这一页的笔迹又与之前的娟秀不同,明显是个男人的笔迹。
“阿莎,你再耐心等等,放心我不会让你孤单太久,等到球球长大,我就来陪你”
“我今天捡到一块奇怪的石头,一靠近它,我体内的蛊虫又开始咬我。这石头太危险了,我把它藏了起来。放心吧阿莎,我是不会再碰蛊的。”
“痛!好痛!吗啡?为什么吗啡也没有用了!”
“阿莎、球球,对不起!我染上了毒瘾。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页尽是写着“对不起”三个字,李长安又草草翻向后面,尽是些忏悔怀念的句子。
直到
“球球死了?阿莎!球球死了!”
“你们都给我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不!简单的死太便宜你们了!”
“对了,你们不是笑话我是条毒虫,那好吧,就让你们尝尝被毒虫,一口一口咬死的滋味!”
“不行么?我果然是个废物,以前保护不了妻子,现在保护不了女儿”
“有用!那块石头有用。”
“为什么还是不能听我的命令?明明都已经养出来了!”
“我终于明白了,不就是要祭品么,拿去!拿去!心、肝、脾、肺、肾,统统都拿去!”
“还是惧怕白昼啊,不过也够了,足够了。”
“痛吧,痛吧,很痛吧,被虫子一点一点吃掉,很痛吧!哈哈哈,球球你看到了么?爸爸给你报仇啦,不用急,他们一个个都会下来陪你的,还有你最喜欢的张阿姨哦。”
“我快撑不住了,但是还有最后一个人啊,不过献祭上我最后一点儿东西,应该还能驱使一次吧。”
“阿莎、球球不要急,我很快就来陪你们了。”
笔记写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
李长安合上日记,面上不悲不喜。
人生多艰辛,世上多苦难,这一点他不早就知道了么?
他把笔记收起来,转头看向厉鬼,不,应该叫“钱程”了。
钱程浑身的黑色怨气已消散大半,只剩下几丝黑色缠绕在身上。
李长安翻看日记的功夫,他已经快吃光了供桌上的内脏。
现在,正抱着一块肝脏奋力撕咬。
李长安叹了口气,忽的喝道:
“钱程。”
这一声仿若黄钟大吕,将他自无尽的迷魅中震醒。
他身体猛地顿住,脸上的疯狂狰狞消散,他呆呆地看了手里被咬烂的肝脏半响。
忽的,如同触电一般将其抛开,尔后,便趴在地上,呕吐起来。
可惜,魂魄是吐不出什么东西的。
他干呕了一阵,才茫然抬起头来,看着李长安,才张开嘴眼泪就淹没了眼眶。
“好痛!好痛啊!”
李长安轻叹一声,盘坐在地。
“十方诸天尊,其数如沙尘,化形十方界,普济度天人,委炁聚功德,同声救世人”
随着咒声。
钱程的神色渐渐安详,几分钟过后,李长安终于见到照片里那个年轻人,神态依旧有些木讷。
这年轻人冲着他弯腰鞠躬,便化作光华缓缓消散。
李长安长舒一口气,按了按痛得钻心的脚踝,也懒得站起来,就着狼藉的地面,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喂,我是李长安”
“哦,是张队长啊。”
“什么?老张老师进重症监护室了?!”
第五十四章风火()
“人一旦上了年纪,这身子骨就不像自己的了”
老神棍把自个儿从蓝色被子里撑起来,老腰靠在同样是蓝色的枕头上。
单人病房里陈设朴素,空气中充斥着消毒液的味儿道。
他从枕头底下抽出一包邹巴巴的烟盒,转头对李长安问:
“有火么?”
可随即烟盒就被劈手夺走。
“医院里不准抽烟!”
他的现任妻子气冲冲说着,随手就将烟盒扔进了垃圾桶。
李长安摊开手,不知是说没有火机,还是其他什么意思。
老神棍只得对自己妻子无奈苦笑。
“我这不是没事”
他说的倒是实话,他人上了年纪,还随着李长安奔波了一天,期间又撞上了白修业这么一个大刺激。在警局时,人稍稍松懈一些,立刻就晕倒了。那王局长算是他的忠实“信徒”,立刻把他塞进了重症病房。医生检查后,并无大碍,又转回了单人病房。
可话没说完。
“什么叫没事!你知道我多”
他的妻子说着便抹起了眼泪,旁边一个年轻小伙接着说道:
“爸,你知道我们当时接到王局的电话多担心么?妈当时都快急晕了,我推掉了所有的行程就飞了过来,你以后能不能”
小伙子虽然一通抱怨,但神色中的关切却是做不得假。
李长安抬头看着窗外,日头西斜,时间已经差不多了,他也不再打扰人家享受天伦之乐,告辞出了房间。
甫出门来,转眼看见张倩坐在楼道的医疗椅子上,脚边放着一盆凉掉的热水。
张素玄昏睡了多久,她就衣不解带照顾了多久,李长安也在一旁守护了多久。
李长安指了指房门,张倩笑着摇摇头。
他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忽的问道。
“张队长。”
“嗯。”
“我能请你喝一杯么?”
“啊?”
李长安不喜欢酒吧。
夜店太吵,音乐震得他反胃;清吧过于优雅情调,他呆得不自在。
总而言之,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俗人么,喝酒不是爱酒,而是爱那个气氛。所以,他还是更喜欢烧烤摊、大排档,当然花前月下两三知己也是不错的选择。
张大队长似乎也是如此。
她卸下了警服,换上一件黑色束腰长裙,头发烫成大波浪披在肩头,涂着口红,画了眼影,抹着淡淡的妆容掩盖疲敝的脸色。
但她确实很不自在,不时撩撩头发,整理一下衣服,好似总担心着妆容有哪些地方不对,局促得像个初次约会的小女孩儿。
李长安看着好笑,安慰道:
“不用这么紧张,就当朋友间的聚会闲聊,你看我”
他站起身,转了一圈,还是那一身穿了两天的衣服。
“嗨。”
张倩忍不住笑了一声,又是自嘲的小小叹了口气,掏出个发圈把波浪卷扎成单马尾。
“也不怕你笑话。”张倩放松下来,又找回了辣手警花的本色。“我也是好久都没有约会了,突然出来一次,紧张得很。”
“我也差不多。”
李长安笑着坐下,和她干了一杯。
李长安不善言辞,张队长是个喜欢用行动来说话的人。这两人凑到一块儿,实在无趣得很。
说到底,迄今为止,两人之间的交集,除了白修业的案子,也只有老神棍了。
可这些事,张队长不会说,李长安也不会问,这倒也算一种默契。
酒至半巡。
李长安鼻翼微动,尔后冷不丁开口问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选这间酒吧么?”
张倩愣了愣,犹豫着说道:“这家环境还蛮安静的?”
“不。”李长安摇摇头,语气里有些意味深长,“是因为这家酒吧的后巷偏僻又安静。”
“什么?”
张倩略显茫然,不明白李长安为何这么说。
“没什么。”李长安也不解释,只是指了指她的手机。
“我手机忘带了,能借你手机打个电话吗?”
推开铁门,李长安踏入酒吧后巷。
后巷不宽也不窄,大抵能容下小车通行。正如李长安所言,一个僻静无人的死胡同。
李长安没有打电话,反而将手机塞进兜里,慢条斯理的解下一直随身携带的剑囊。
后巷的路灯老旧,灯光偶尔亮起几秒,尔后便是长久的黑暗。期间,唯一的光亮竟是来源于城市上空厚实云层的漫反射。
昏暗里,却有夜风游弋,轻微的呼声里,似乎积蓄着某种力量。
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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