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真实的地下世界与自己想象中的地下世界相差太远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在乡下老家,政府不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所以连祖传的猎枪都被警察收邀了,而在滨海,地下世界的人居然拥有手枪?这可是比猎枪危害性大百倍的凶器。
难道城市的法律和乡下的不一样?
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彻底镇住了来自乡下的马义。
无妄真经来自外星球,没有记载空手对枪的经验与技术,所以马义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怎么应付当前的局面。菊子听到枪响,也看到了马义中枪,她趁机松开手,连滚带爬逃回自己的房间,反锁房门,再也不敢露面。
“嗒!”
阿豹再次扣动扳机,马义心一寒,眼一闭,以为自己的小命铁定交待在这里了。马义倒也光棍,反正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他对死亡似乎有些麻木,心里竟然没有丝毫恐惧,只是大仇未报身先死,心里非常遗憾。
可是耳边没有响起震耳欲聋的枪声,马义睁眼一看,切,阿豹正傻愣愣地连续扣动扳机,结果枪依然没响。。遇上臭弹了,阿豹再扣一百次扳机都没有用。
机会来了,马义精神一振,脚一勾,一把椅子呼啸而起,直击阿豹,阿豹躲闪不及,被椅子击中面门,门牙被敲掉了几颗,顿时鲜血飞溅,人也立即仰面机倒下,马义正想上前了结阿豹,眼睛的余光瞥见刚才晕迷的阿虎已经醒过来,手伸向腰间,也掏出一把乌黑的手枪瞄向自己。
麻逼造的,都有枪啊?好汉不吃眼前亏,马义不敢再纠缠,闪身冲出房间逃之夭夭。
阿虎和阿豹挣扎着站起来,他们也不敢追击马义,马义的身手太厉害了,而且下手凶狠,一招KO对手,他们手中的枪都是山寨54式手枪,平时都是用来吓唬人的,今天第一次用上就卡壳了,谁都不敢保证下次它在关键时刻不再掉链子。生命是很金贵的,他们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
他们踉踉跄跄地走到步仁面前,见他一动不动地躺着,阿虎和阿豹面面相觑。
阿豹蹲下身,伸手探向步仁的鼻孔,鼻息全无。步仁已经死透了,阿豹脚一软,瘫倒地上。
“仁哥死了,阿虎,怎么办?”
阿虎不甘心,再伸手探步仁的颈动脉,颈动脉也如一潭死水纹丝不动。
“报告给堂主吧。”现实虽然很残酷,但是他们也得面对,他们是步仁的贴身保镖,如今步仁死了,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堂主不要他俩偿命,至于马义,他俩恨不得抽他筋剥他的皮。
……
马义坐电梯下到一楼,门外一阵震天响的音乐铺天盖地,吓了马义一跳,他停步一看,原来是一群大妈在跳广场舞。他不敢走小区大门,那里有保安,他身上有伤,走大门会引起保安的怀疑,于是他绕到僻静处翻越围墙逃了。
后背的肩胛骨处火辣辣地痛,马义不敢停留,这里是生活小区,巡警巡逻频繁,如果被他们遇上了,他脱不了身。他专拣偏僻的路段走,出租屋他是不敢回去了,步仁死在他手上,阿虎、阿豹和菊子却都还活着,无论是警察还是三金帮都不会放过自己,用不了多久,他们的人就会找上门来。
马义现在回出租屋就等于是自己投罗网。
马义没有犹豫,他悄悄潜回水库边的涵洞。
今晚乌云密布,涵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可是这难不倒马义,他的天眼就象夜视仪,在黑暗里也能看到2米范围内的任何事物,就连地上的蚂蚁都能睢得清楚,只是那光线是绿色的,有些怪异。马义晃晃头,揉揉眼睛,让自己适应绿色光谱。
进到涵洞里,马义脱下衬衫,盘腿坐下,两只手掌相对而握成心形,凝神运气,一股精元灵气由丹田升起,迅速扑向伤口,托住子弹头往外推移,“噗”马义牙一咬,稍一使劲,子弹就飞出体外,碰撞在水泥墙上,擦出轻微的火花。
马义身子一轻,反手在伤口附近扎了几针,血顿时止住了。
他伸手在储物空间里拿出几味中草药,这些中草药他本来是想用来助力自己修炼无妄真经的,但是他现在中了枪,刚好这几味药对止血生肌有奇效,所以他就暂时用来作治枪伤药。
这些都是名贵药材,费用不小,买完这些药,马义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要想在短期内再置办齐全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救命要紧,至于修炼,以后再说吧。
涵洞里没有研药治具,马义就将药塞进嘴里嚼烂,吐出来后敷在伤口上,药刚敷上,马义就感觉有一股清凉包围了伤口,于是他立即调动体内真元,源源不断地涌向伤口,融合伤药,修复伤口,伤口居然以目视可见的速度缓缓地愈合。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马义的伤口就愈合了。山寨54手枪的子弹只在他背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疤痕。
马义来到洞外活动一下筋骨,顺便将血衣泡在水里,他身上只有一件衣服,还沾满了血渍,他必须把血渍洗掉,不然明天又没有衣服穿了,他可不想再做回城市原始人。
四周一片漆黑,如同马义未知的前途。
滨海他是呆不下去了,滨海市是三金帮玄堂的地盘,他刚刚杀了他们的一个香主,玄堂的人肯定不会放过他,一旦落入他们手里,三刀六洞是轻的,点天灯、剥皮抽筋、浇注水泥沉江每一样都有可能,总之,三金帮不会让他再活在世上。
警察也不会让他继续在滨海市逍遥法外。
这一切都是冲动惹的祸。
马义头皮有些发麻。
他从来没有想过目前的困境,本来他与步仁之间是不共戴天之仇,有仇不报非君子,何况这还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正是为了这一份尊严而战,这也无可厚非。
但是他让复仇的怒火淹没了自己的理智,他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他没有作任何准备,赤手空拳去报仇。虽然步仁死了,却也把自己推入绝境。无论三金帮还是警察,以他现在的实力都不是他能对抗的。
面对三金帮,他或许可以困兽犹斗,轰轰烈烈,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而一旦面对的是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关,他只能是一只待宰的羊羔。
马义又想起了孔圣的名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逃吧!”马义最后叹息道,面对着黑暗的空灵,他无助加无奈。
谁能想到,逃亡,竟然成了他目前唯一的生路,尽管他曾经一再发誓,遇事他不会再逃,不再作缩头乌龟,奈何时势比人强,活着总比丢掉性命好。
……
“说,到底怎么回事?谁干的?”
三金帮玄堂堂主步高声色厉疾地质问束手无措的阿虎和阿豹,步仁不仅是他手下的香主,还是他的堂弟,所以他一接到阿虎的电话,就带着几个手下急匆匆地赶来了。
“大约半个月前,一个叫马义的人无意中发现了我们在贩4号,仁哥当即作出了处理,让我们将他活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子居然死而复生,而且身手突然间变得厉害无比,我和阿豹都不是他的对手,都被他打伤,最后还是阿豹开枪才把他吓跑。”
阿虎向步高解释。他没有供出罪魁祸首其实是菊子,马义是她的未婚夫,如果不是菊子背叛他在先,马义也不会找上门来,马义不找上门,也就不会被他撞破他们的密秘。他知道步高的脾气,如果让他知道是菊子惹的祸端,他肯定要菊子给步仁陪葬。
阿虎没有出卖菊子,不是因为他讲义气,而是因为他一直惦记着菊子妖冶的身子,以前有步仁在,他有色心没有色胆,不敢下手,现在步仁已经死了,菊子随时可以成为他的点心,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在他品尝完菊子的妖媚之前,他可不舍得她死。
阿豹是他的生死兄弟,当然明白他的心思,当下也不揭穿,反正阿虎说的也是事实。
步高果然相信阿虎的话,一点都不为难菊子。
“你们有这个马义的资料吗?”
“有。”阿虎立即将自己的手机呈上,“就在今晚,马义带着几个人在我们滨海酒店吃饭,被我发现了,我刚把这事汇报给仁哥,他就出现了。”
“是你把他引来的?”步高脸色一寒。
“不,不是,我是在他走了以后,在我们的监控录相里找到的,他在吃饭期间与我们的员工有误会,听说他当时穿得很土,但出手大方,还随身携带巨款,拽得二五八万似的,我一时好奇,才到监控室查看,想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却没想到居然会是他,于是我立即向仁哥报告。”
阿虎的回答真真假假,步高也点头相信了,阿虎阿豹是步仁的贴峰保镖,他相信他们不会说谎。
“把他视频截图传下去,玄堂所有人人手一份,就是将整个滨海市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记住,我要活的,我要在步仁的灵前,亲手宰了他。”步高将手机递给心腹阿信,咬牙切齿地说道。
“是!”阿信答道。
现在科技发达,智能手机普级,就是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会用,阿信动了几下手指头,马义的图片已经群发到玄堂所有人的手机上,马义现在插翅难逃。
步高将步仁的尸体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发誓在捉到马义之前,绝不发丧。
第十二章 迷途天堂()
长孙望今天右眼跳个不停,虽然他不相信左跳财右跳灾的八卦迷信,但他一个上午都心神不宁。昨天从医院回来,他就着手找人去灭马义,他找的人叫大苟。
大苟三十多岁,身材高大,肉瘤脖子挂金链,豁口鹰鼻,是道上混得比较成功的江湖人士,虽然不如三金帮的步仁威名显赫,但是在滨海也还有些名气,手下也有百十号兄弟。
他是长孙望的御用安全顾问,专门为他处理脏事的,因为上不得台面,整个长孙家族没人知道他在为长孙望办事,更没有人会想到长孙望给长孙冶下的药,就是大苟弄来的。
毒药不是马义所说的噬休矿物,而是一个医学博士研发的一种药品,只是其中有些成份类似噬休而已,马义没有经验,弄混了。
医学博士聪明博学,但是他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为人类服务上,尽弄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他在研发这种药成功后,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迷途天堂。
大苟无意中听说了迷途天堂的存在,刚好他的主子正在寻找类似的东西,于是他千方百计找到了医学博士,花了100万买下了迷途天堂,大苟长相看似粗糙其实心思缜密,为了证明迷途天堂的效果,大苟趁医学博士不注意,就在他酒里下了迷途天堂。
事实证明药效奇佳,医学博士当晚突发心肌梗塞,医治无效死亡,没人知道患者为什么年纪轻轻就得了心肌梗塞,因此成为一桩医学悬案。
长孙望对大苟的耿耿忠心和办事能力深信不疑,昨天他给他下派任务的时候,大苟又是拍胸口又是赌咒,不就是一个小保安吗,捏死他还不象捏死一只蚂蚁,他让长孙望将心放到肚子,他一定会办得妥妥的,可是时间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大苟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
马义必须马上在这个世界消失,不仅因为他当所有家人亲朋面前讹了自己一百万,让他既丢面子又失钱财,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怀疑老爷子的“死亡”原因不是疾病而是被自己下了毒。
虽然回到家之后他就把剩下的迷途天堂倒进了马桶,大苟对自己忠心耿耿,不会出卖自己,迷途天堂的研发者已经到天堂报到,断然不会重回人间揭发自己,人证物证都消失了,马义要怀疑他也没有证据。
但是长孙望天生多疑,谨小慎微,他不习惯有任何他认为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或事存在,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想灭了马义。
“老板,事情有些麻烦。”长孙望终于等到了大苟的电话,可惜他带来的并不是好消息。
“什么麻烦?”长孙望心一阵狂跳,马上意识到出事了。
“昨天派出去的滨海三刀客莫名其妙地全都得了痴呆症,马义下落不明。”
滨海三刀客是大苟新收的手下,听着名头挺响的,没想到是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的家伙,不仅事情没有办成,反把自己弄成痴呆症,有的医生说是他们大脑受到重击,大脑磁场已经紊乱,但是又找不到任何伤痕;有的医生说是因为他们大脑突然发生了病变,干挠了大脑的正常工作才导致大脑磁场紊乱。
虽然他们对病人的病因各抒己见,但是在对病人的最终结论上是一致的:三个病人从此以后就是傻子。
“嘶”长孙望吸了口冷气,心想:难道马义是茅山弟子,他不仅懂医术,还会法术?
“你没有说是我让你去干的吧?”长孙望有些害怕了。
万一让马义知道是自己派人去杀他的,他回来报复自己那就麻烦大了,茅山术士法术屌诡,要搞死他不难。他虽然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对那些能人异士,他还是本能地害怕,他们明斗可能耐何不了自己,但是他们的强项是法术,用法术杀人,能杀人于无形,让你防不胜防。
“没有,我办事老板你放心。”大苟拍着胸口说道,他也许忘了昨天他也曾经拍胸口保证过的事已经被自己搞砸了,他的保证还能值多少钱一斤?
“老板,道上盛传,三金帮的步仁昨晚被马义杀了,你可要小心,这小子不好惹。”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草包,大苟给长孙望额外提供一个最新消息。
长孙望一听心里超不爽,麻逼造的,在吓唬老子还是在诅咒老子呢?
“从今天起,你亲自跟进这事,搞不掂马义,你提头来见我。”
长孙望毫不客气地命令大苟。大苟其实就是长孙望养的一条狗,可怜他还不知道自己因一时贪功,结果得罪了自己老板,老板现在正想着让他去送死呢。
……
“骆蓉?你……”
骆蓉端坐在护士站里,刚刷完上班卡进来的的付丝雨惊奇地瞪着她,白大挂,护士帽,与平常没有两样,不同的是她满脸的青春痘不见了,没有了青春痘的骆蓉脸上光洁柔嫩,骆蓉本来相貌就不俗,只是被过于泛滥的青春痘毁了容,现在青春痘没了,她的光彩焕然一新。
“怎么,没见过美女吗?”骆蓉白了付丝雨一眼,对于她的大惊小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她自己也曾为此大吃一惊。
昨天,马义给她一份治青春痘的药方,她花了15000RMB才将药材凑齐,还好她现在有钱,所以也不心疼,当然也因为她对马义的医术很有信心,死人都能医活的人,还治不了几颗青春痘吗?这钱不会打水漂。
她把药材分成两部分,一份煎汁内服,一份磨成粉,加玫瑰蜂蜜和成膏,睡前当作面膜均匀敷在脸上,早上卸下面膜,用温水清洗干净,然后她往镜子里一看,奇迹发生了,青春痘没有了,脸上皮肤更嫩更白了,眼睛空灵清澈,巧鼻秀气玲珑。
骆蓉一阵恍惚,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自己,她惊讶又自恋地将自己美美地欣赏个够,才走出房门,在门口遇到谷花,谷花居然也一下子没认出她来。
这一切太神奇了,马义太神奇了,她想找马义好好谢谢他,可是她意外地没有找到马义,谷花也没有见到他,骆蓉以为马义已经上班了呢,他说过,赢来的钱是意外之财,上班才是正经工作,所以他不会因为有了钱而不上班。
“切,臭美吧你!”付丝雨一皱琼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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