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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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典-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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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悬空起来呢?为什么要用最能破坏公共福利的东西,用如此容易使人倾向于据为己有的私有制,来限制公共福利呢?你们以什么来反对这种贪婪倾向呢?你们要用软弱无力的德行,可是贪婪倾向会巧妙地以这种德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很快就使几个家庭成了社会和政府财产的主宰者:于是整个民族的公共利益变成了联合起来奴役大多数人的几个人的利益;这就形成了贵族政体;贵族政体的成员需要克制,以防止他们之间的一切猜忌,或者以此向人民掩饰会引起其憎恶的统治:这就是大人物在这个政体中给人民留下的自由的影子。然而,一旦贵族们越出这种克制的范围,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就会巧妙地利用他们的纠纷,或利用全体人民对于与他同一阶层的人的憎恨情绪。他博取众望,人们将他拥上王位,或者他通过那些被他贬于次要地位的家族所走过的同样的阶梯,来达到此点:于是建立了君主政体。这个政体几乎不把任何社会财产占为己有;它维持实行财产分配的法律;但它随意支配政治机构的所有成员。人们不再是为祖国服务,而是为君主本人服务;人们出于爱戴君主的心情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人们期待的晋官受禄只有从君主那里才能得到。为了取得官和禄,就得以能引起君主赏识的丰功伟绩超越众人。如果那是有德行的人,那末,他博取君主的尊重、宠爱和近乎王位般的显赫地位的热忱,一句话,荣誉——这种与一切优越感相连的观念,就成为君主政权的最坚实的支柱。然而遗憾得很,多少偶因使得这种荣誉变成奴颜婢膝!罗马人呀,你们在头两代皇帝统治时期何等荣耀,而在其他皇帝的治理下,你们却成了凡人中最卑贱的人!
阿谀奉承很快就腐蚀了最伟大的国王;他们的宫廷侍者、他们的臣民都成了谄媚者。为了得到国王的恩宠,几乎不再有什么人不竭力使国王相信:人民对于自己的君主来说,就象整个自然界对于它的创造者的关系一样。我能说什么呢?他们使君主不知不觉地以为:人民之对于君主,犹如家畜之对于人。于是,人们只能看到代表暴君意志的可耻的大臣。某个卑鄙的阴谋集团掌管着王位继承人的教育;这个下贱的宦官①集团,以对他们有用的愚昧或邪恶手段,使极为有害的戒规在当政的家族中长存下去;由于受到阿谀奉承,当政的家族已对这种戒规产生了好感。
①在拜占庭帝国时期,统称宫内仆人为宦官。——译注
老百姓们呀,你们尽情欢乐吧!你们出了一个王子!自然赐予他有一天会给你们带来极大快乐的品质:问题只在于帮助这种品质发展……。唉!遗憾的是结果并非如此!你们呻吟去吧,你们的希望快要无情地落空;一群怪物要扼杀这朵鲜花;他们散发的毒品即将笼罩、压迫和窒息这个天才的才华,以便随意操纵他:他的脑袋里将充满最粗野无知的人的一切谬误和偏见。他们将使他屈从于懦弱女子的迷信的恐惧;此外,这群败类要使这个温驯的后代染上支配着他们的那种吝啬和统治欲。
所有这些头等奴隶都力图建立专制政权,这种政权很快便使民族陷入野蛮状态,并由此导致彻底毁灭;从而使民族陷入毁灭深渊的沉重枷锁也将随着民族一同沉没。
那些最兴盛的帝国总是这样逐步衰亡的。除了私有制和私利这种残酷精神以外,还有什么其它东西能引起这类可悲的变革呢!
Eheu quam pereunt brevibus ingentia causis(Claudian)①。
①唉!多么微不足道的原因竟导致帝国的灭亡!(克劳第阿努斯)
这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运。
什么东西可以保证帝国安定
在财产一律公有的地方,帝国的这种不安定状态、这类周期性的盛衰难道可能发生吗?请你们提出这一极好的原则,并把荣誉和德行的崇高观念同能使这条原则持久不变并能促使它产生良好结果的一切东西结合起来;这样,你们就会使民族的美好命运永远保持下来;将只有一个宪法,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这个机构的名称有所不同罢了。
当某一个民族一致同意只服从于我们以上所阐述的那种自然法律、并由此在家长们的领导下活动的时候,这就是民主政体。
如果为了更虔诚地遵守这种神圣的法律,并且更有秩序而又更迅速地执行这种法律,人民把权力交给某些英明人士,就是说由他们负责发号施令来进行自然法律指明和规定的事情,那么,这种政体就是贵族政体。
如果为了使政治机构的运转更准确、更精密和更有规律,而只由一个人启动这个机构的发条时,国家就成为君主政体的国家。如果国中不引进私有制,这个政体就永远不会变质:这种意外变故能毁掉一切;但是在我们的假说里,有成千种防止这种意外的方法。
政治以什么借口为一个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
为了显示自然法律遭到的破坏竟使人把道德观念和政治观念颠倒到何等程度,我要指出的是,国家竟被人看成由君主任意拨弄的乐器,君主愿意听什么音,就叫它的弦发出什么音;据说,这些弦就是盲从的大众,他们通常不知道自己希望什么;他们突然趋向有害于他们的东西正如趋向他们觉得有益的东西一样;因此,如果他们不服从某种可怕的权威,他们永远组成不了社会。是啊,人应当受到管理;但是,普通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盲从的群众的呢?正如我曾经指出的那样,还不是从私有制和私利,以及随之而来并与其相连的谬误造成意愿的分歧的时候开始的吗?这种分歧是如此繁多复杂,以致在一千个人当中,也很难找出十个人能对某件有益的东西持有相同的看法,或就平等享用这件东西的真正手段取得一致。几乎没有任何人对构成社会(哪怕假设是很小的社会)真善的本质的东西抱有正确的观念。专制制度总是力求窒息这些会使人获得真正自由的观念,因为人有了这些观念就会变成有理性的了。自此之后,全体人民或整个民族变得任性和失去理智,变成无数意愿和感情相互对立的混乱的集合体,其骚动比大海的怒涛还要凶猛;最后,全体人民或整个民族变成了一团烈火;如果凶猛的火势没有受到制约人民的法律和管理人民的主人的控制,这团烈火就会自我吞噬和焚毁;可是发生这种情况又有什么可以奇怪呢?由此,在我们的智者看来,这些主人就是为了用力量和权威引导整个人类走向幸福而存在的,而人类自身常常不了解这种幸福:他们是牧人,把愚蠢的畜群赶向水草丰盛的牧场,使它们离开一陷进去就要丧生的泥泞池沼。由此,便产生了一条奇妙的准则,说什么专制君主是为了给他们的人民造福而生的。我要补充一句:为了在这方面获得成功,应当消除人们的糊涂观念,这些糊涂观念使人们看不见自身的真正利益;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全体人民经常为了几个凡人享受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安宁和幸福。凡是主张使人民处于这种卑贱地位的观点和谬见,都受到鼓励:如果大多数人在这种奴役性的繁重劳动中得到好处,那当然好得很;反之,如果事情作了这样的安排,即几个家族或者仅仅一个家族的富贵荣华有赖于整个民族或大多数人的贫困,那么,身居高位的人才不管那么多呢!千百万人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各种进贡、捐税夺去他们的一部分生活必需品:这有什么关系呢!那个代表全民族的家族、集团或毋宁说是幽灵,他强大而富有,他的权力稳固地存在若干世纪,他的统治伸展到广大地区,这就行了。人类的其余部分只不过是一群确实还有点用处的低贱动物而已: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这类动物不能大致保持一定数量的话,主人还会关心保存这些动物呢。马基雅弗利主义①的可怕准则正是建立在这些卑劣的原则上的;根据这些原则,老百姓与君主的关系,近似希洛特人②与拉栖第蒙人③的关系。
①马基雅弗利主义——是一种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政策,因意大利的政治家和作家尼古洛·马基雅弗利(Niccolos
Machlavel,1469—1527 年)的名字得名。他在自己所著的“Le
prince”(《君主论》)中主张,为了在国内建立强大的政权,可以采取各种手段,而不考虑任何道德标准。——译注
②希洛特人——古斯巴达的下等社会阶级,从事农业劳动。希洛特人被认为不是个别家族或某一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整个斯巴达社会,即构成统治阶级的全体全权公民的财产。希洛特人的生命、财产和劳动工具,完全控制在斯巴达人的城市公社手里。斯巴达人残酷地虐待希洛特人,引起希洛特人于公元前七肚纪和五世纪发动过数次起义。——译注
③拉栖第蒙人——古代斯巴达的全权公民。——译注
君主在自然法中的权力和职责;他们的真正伟大之处
让我们把前面的对比颠倒过来,使事物重新恢复自然的秩序。整体比部分甚至比最美妙的部分要好,全人类比最出众的个人重要,民族高于最可尊敬的家族和最受尊敬的公民。
高级官员们、共和国的要员们、君主们,对于你们所管辖的人民来说,你们在自然法中是些什么人呢?你们只不过是被指派来关心人民幸福的普通的执行代表。如果你们玩忽职守,你们就会失却一切职位,变成这个社会最微不足道的成员。你们的高度警惕性和一丝不苟,使你们成为人民的最忠实公仆——最受人民爱戴的公仆。当你们变成不忠实的或蛮横无理的服务者,并且敢于设法压迫人民的时候,你们还能配得上什么呢?
一个把自己的某个公民推为首领的民族(特别是遵守朴素的自然法的民族),当然有权对这个人说:“我们责成你促使我们遵守我们之间所作的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在我们中间维持完美的互助关系,从而使任何人非但不缺少必需品和应用品,而且也不缺乏娱乐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我们敦促你一丝不苟地注意保持这种秩序,告知我们维持秩序的有效方法,便利我们接受这些方法,并鼓励我们去付诸实行。理性给我们规定了这些法律,我们则规定你要经常依据这些法律;我们把这些法律和这种理性对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权力和权威授予你;我们使你成为它们的喉舌和传令官,我们保证帮助你来约束我们中间任何一个意志比较缺乏以致不服从这些法律和理性的人。你应当明白,如果你自己敢于违犯共同义务或忽视你的职责,如果你想对我们强加某种非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这些法律将立即宣布剥夺你的一切权力:那时,谁都不再听从你的指挥;人们不准你乱说,你得回到我们中间来,作一个普通老百姓,并且必须服从我们的制度。
“我们认为你能够管理我们;我们满怀信赖的心情听从你的审慎劝告的指引:这是我们向自然所赋予你的杰出才能表示的崇高敬意。如果你忠于职守,我们就象爱护老天爷的恩赐物那样爱戴你,我们象尊重父亲那样敬重你:这是对你的奖赏,这是你的光荣,你的伟大。成千上万的普通人——与你处于平等地位的人,满怀热情地关心你的生活和你的生存,能够配得上这种关心,那该多么幸福啊!
“上帝是至善的存在;他使我们成为社会性的人,你要维护我们的这种品质。上帝是整个自然界的动力,他在自然界中维持着令人赞美的秩序,请你也成为我们政治机构的动力吧!在这一方面,你似乎应当仿效上帝。此外,请你记住,对于涉及你个人的东西,你没有其它任何无可争议的权利和权力,你只有和普通公民相联系的权利和权力,因为你不得有其它需要,你不得尝试其它的享乐;一句话,你没有任何更好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能使你比其他人优越的东西。如果我们感到延长你的执政期限有好处,或者认为你的某个亲人能够继你之后执政,那末,我们会通过自由选择行事,而不为任何奢求所左右。”
我现在要问:什么法令①,什么封号,什么古代占有法能够作出反对这一神圣宪章②的真理之规定,能够使君主不受宪章真理的约束呢?我说的是,剥夺君主那种使其拥有最高恩惠者的权力并由此变成真正象神一般的人的特权。让人们根据以上所说的去判断政府的通常形式吧!
①法令(capitulation)——语源来自拉丁文的caput,是分章分条叙述的决定。——译注
②宪章——一种永恒不废的法律文件或法令。——译注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现在我力图确定不幸和道德之恶的观念,因为我们的大多数道德家把这些观念弄得异常复杂。然后,我要研究这些谬见对道德戒律产生的影响。

第三篇 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

从本性来说,人倾向于从自己出发判断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而这是为了更快懂得注意自我保全),凡是间接或直接使他不快或触犯他的事物,他都称之为恶。然而由于思考和研究,他学会了对这个总的概念作出区分。
我们把使我们不快的物质变化称为自然之恶。一朵美丽的花、几件有用的产品的毁坏,对于我们说来是一种损失或损害;我们会感到不快和惋惜。某种纯粹被动的事物伤害我们,引起我们痛苦或某些不快之感,如石头撞击就是如此;出于这种事物而发生的偶然事故也都属于自然之恶,我们把这叫做不幸。
出自灵性原因而造成不快、触犯或伤害的作用,即为道德之恶,存心行此恶的人便是恶人。如果你站到这些令人痛心的关系的反面,你就会得出不同名称的善的观念。由非灵性的原因而带给我们的善,是自然之善;我们从灵性的原因所获得的善,是道德之善。这些原因统称为善因;其效果是善行,我们的感受是快乐,事情本身是成功,我们的景况即为幸福。如果能够的话,我们要尽可能争取缩小那已经够大的、令我们痛苦的事物的范围,并将我们幸福的狭窄界限加以扩大,但我们的道德家们却似乎是以缩小这个界限为己任的。
在神灵面前没有自然之恶
我认为,自然之恶来自我们在自然界中所处的关系和地位的易变性,但这些关系和地位完全没有始因。我不打算证明谁也没有提出争议的问题,即在宇宙的总秩序中,就无限英明的造物主看来,一切东西都尽善尽美,在其创造物中,没有什么东西会使他不快。因而,在造物主面前没有什么自然之恶。再者,自然之恶也绝不会来自创造一切秩序的造物主;因为这是无生命的创造物之间的关系的紊乱,而这种紊乱也就等于无穷智慧中的无知、谬误,这是令人不堪设想的。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就是首因之中有着极坏的品质;这种想法比第一种想法同样令人反感。可见,确切地说来,我们称之为自然之恶的事物,即使对于我们来说,也并非如此。首先,因为令我们不快的大部分偶然事件都是由于我们狭隘的眼光不能看到事物的秩序和联系才违反我们的意愿的。我们只看到其中若干片段,由于只能看到它,便以为不完整。这些偶然事件的另一部分,对于我们来说,主要的不是自然之恶,而是让我们摆脱或防范对我们有害的事物之紧急启示。我们还应该不要把这一切事情看作是最高意志存心损害我们所起的作用,而应当看作是来自它的善行。尽管我们象无生命之物一样,不能永久长存,然而我们不能抱怨把我们逐步投进冷漠的虚无之中的盲目原因;我们也就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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