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明道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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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明道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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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原理。至于此原理是否有调整、增订的必要,端视今后的印证而定。在初步的分
析下,我个人认为《易经》之卦、爻辞,是根据卜筮例证,取其已经应验之事为代表。
    古人重视卜筮,举凡祭祀、田牧、征伐、婚丧等事,无不先卜筮而后决之。《周礼》
春官宗伯:「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中之与否」。因此,大量的
数据记录,必然是卦、爻辞的参考依据。
    卜与筮原有别,「卜」盛行于夏商,是将龟、兽骨处理后,观察其所呈之「兆」象,
以判断吉凶。<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有大量之文字数据,
记载各种卜兆的结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为六十四卦(因连山、归藏失传,学者咸信系文王演六十四卦,
但既然曾有连山、归藏,且沿用数百年之久,不可能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并
作卦、爻辞,选用蓍草,制订筮占之法。因有别于卜,故称筮。及后卜渐渐衰微,卜筮
遂通指筮而言。
    由于卦爻有限,而事物的变化无尽,故而以少驭多,以简代繁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尽管圣哲有着超人的智能,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观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
卜筮已经证实的案例,作为卦爻的说明外,很难想象出其它更有效、以简代繁的策略。
因此,最合理的推测便是,当时文王所作的爻辞,一定参考甚至采用了一些占例,以象
征该一事件模式。
    这种占例的象征,皆保存在经文中,谓之为「象」。要了解「为什么《易经》要这
样说」?就必须用「象」来说明卦、爻辞,才能看出该种排列组合的原筮记录。时至今
日,《易经》仍然有相当程度的应用价值,这表示卦、爻辞的原作者,对于象征符号应
用的成功。然而为了发挥易道的实用性,吾人在理解之余,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统地,
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趋于完善。

    下文之「象」,系录自<易经说卦传>第十一章,来注之象征概念,皆出于此。
┌─┬─┬─┬─┬─┬─┬─┬─┬─┬─┬─┬─┬─┬─────────┐
│卦│卦│卦│身│身│形│物│颜│植│动│现│物│效│    其      他    │
│名│象│德│体│份│状│质│色│物│物│象│件│应│                  │
├─┼─┼─┼─┼─┼─┼─┼─┼─┼─┼─┼─┼─┼─────────┤
│干│天│健│首│君│圜│金│大│木│马│  │冰│寒│老马、瘠马、驳马、│
│  │  │  │  │父│  │玉│赤│果│  │  │  │  │良马              │
├─┼─┼─┼─┼─┼─┼─┼─┼─┼─┼─┼─┼─┼─────────┤
│坤│地│顺│腹│母│方│布│黑│  │牛│吝│大│众│均、文、柄、子母牛│
│  │  │  │  │  │  │釜│  │  │  │啬│舆│  │                  │
├─┼─┼─┼─┼─┼─┼─┼─┼─┼─┼─┼─┼─┼─────────┤
│震│雷│动│足│长│  │  │玄│竹│龙│决│大│  │善鸣之马、瘢ё恪ⅰ 々�
│  │  │  │  │子│  │  │黄│苇│  │躁│涂│  │的颡、蕃鲜、反生稼│
├─┼─┼─┼─┼─┼─┼─┼─┼─┼─┼─┼─┼─┼─────────┤
│巽│风│入│股│长│高│  │白│  │鸡│进│绳│不│臭、寡发、广颡、  │
│  │  │  │  │子│长│  │  │  │  │退│直│果│近利市三倍、工    │
├─┼─┼─┼─┼─┼─┼─┼─┼─┼─┼─┼─┼─┼─────────┤
│坎│水│陷│耳│中│弓│血│赤│坚│豕│亟│沟│隐│多眚、心病、耳痛、│
│  │  │  │  │男│轮│  │  │木│  │心│渎│伏│月、盗、矫輮、加忧│
├─┼─┼─┼─┼─┼─┼─┼─┼─┼─┼─┼─┼─┼─────────┤
│离│火│丽│目│中│大│  │  │槁│雉│  │甲│戈│日、电、蚌、鳖、龟│
│  │  │  │  │女│腹│  │  │木│  │  │胄│兵│蟹                │
├─┼─┼─┼─┼─┼─┼─┼─┼─┼─┼─┼─┼─┼─────────┤
│艮│山│止│手│少│  │小│  │果│狗│  │门│  │阍寺、径路、黔喙、│
│  │  │  │指│男│  │石│  │蓏│鼠│  │阙│  │坚节木            │
├─┼─┼─┼─┼─┼─┼─┼─┼─┼─┼─┼─┼─┼─────────┤
│兑│泽│悦│口│少│毁│  │  │  │羊│  │  │附│妾、巫、          │
│  │  │  │舌│女│折│  │  │  │  │  │  │决│刚卤地            │
└─┴─┴─┴─┴─┴─┴─┴─┴─┴─┴─┴─┴─┴─────────┘

 
  
第四章术语解释

 
一、爻

    爻有阴及阳两种,三爻组合为卦。
  ┌─┬─┬──┬────────┬────────┐
  │爻│形│代称│      爻德      │      象征      │
  ├─┼─┼──┼────────┼────────┤
  │阳│  │  九│主动,刚健,进取│君子,男性,实体│
  │阴│  │  六│主静,柔顺,诚信│小人,女性,虚空│
  └─┴─┴──┴────────┴────────┘

二、卦

    单卦:以天、地、人三才为结构,爻为变量,分三爻由下往上变化。
  单卦仅有八个,即为八卦,详见第一章。
    重卦:由两个单卦组成,在上者称为上卦、外卦或悔卦;在下者称为下卦、内卦或
  贞卦。内卦主静,以自我为出发点,向外开展。外卦主动,是外在的大环境。
  重卦之爻位,最底部称之为初,是卦之始,象征平民。上升为二,为一家一族
  或单位、地方之主。再升为三,指正要进入朝廷或外在大环境之际,动辄得咎
        。上升至四,则在君之侧,位高而危。五位为君位,有权有势。再升为上,相
        当于太上皇,已无能为力。
  若将重卦六爻视为整体,其三才之分配为:初、二爻居地位,三、四爻居人位
        ,五、上爻居天位。
    错卦:一卦中各爻阴变阳,阳变阴,称为错,原卦所错之卦即为错卦。
    综卦:各重卦由一至六爻,上下颠倒之称为综,原卦所综之卦为综卦。
    互卦:取重卦二、三、四爻为内卦,三、四、五爻为外卦,组成之新卦。
    变卦:指定之爻位,由阳变阴,或阴变阳后所形成之新卦。

三、断辞

    1。判断用:
  亨--通,通达。
  利--宜,可有所行动者。
  吉--吉利,其结果有所得者,谓之吉。
  悔--悔恨,曾有小咎,不严重,不能谓之吉者。
  咎--过失,行为中有不妥者。
  吝--不幸,曾有小咎,有点严重,但尚不至于凶者。
  凶--凶险,必有所失者谓之。
    2。形容用:
  元--首也,引申为大,为善。
  贞--正。
  厉--危厉,严重也。
  征--前往、执行之意。
  往--由低位之爻向高位之爻曰往。
  来--由高位之爻向低位之爻曰来。
  亡--失去,即已经不存在之意。
  终--最终,终于。
    3。复合态:
  吉,◇咎--一定吉,且◇咎。
        因为吉,所以◇咎。
        唯有吉,才◇咎。
    这三种状况,极为微妙,必须于易理有相当造诣者,才能体会。
  利涉大川--利于跋涉在大山大川之间,有所作为之意。
  利见大人--利于见到一些重要或贤能的人。
  利有攸往--利于从事一些工作。

 
 
第五章本书范例

 

一、本书所排之各重卦格式

    卦序    重卦名    〔上卦,下卦〕〔上卦象,下卦象〕

    卦名:原文内容(本卦纲领)。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与本卦之关系(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彖:原文内容,略去与卦名内容重复者(彖为以象断言之意)。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吉凶之判断(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象:原文内容(圣人指示为人做事之道)。
      │    注:文字解说。
      │    象:本卦之象征(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爻一至爻六:原文内容(爻为可变者,由低位至高位,共有六爻)。
  爻:各爻之条件及状况,以供判断吉凶。
  通:当本爻变后,必成另一卦,本条即为对该卦之说明,可供参考。
  注:文字解说。
  象:象征概念与卦爻之关系。原文见《易程传》  :宋˙程颐  撰
          《周易本义》:宋˙朱熹  注
          《易经图解》:明˙来瞿唐着
  释:作者对原文之阐释(以黑体印出)。

二、判断参考

    1。卦之定名乃根据爻之互动关系,故而卦名已决定了吉凶的大方向。
  例如损指损失,益指增益,各爻之判断必须符合损与益之条件。然而易道讲究
  生生不息,循环不已。故损益相综,损而益,益乃损。因此卦名本身之吉凶,
  尚应视其始终以及各爻之关系等因素而定。此外,有些卦象之吉凶并不明说,
  端视其它条件之互相作用而定。

    2。爻性:各爻皆有特性,凡爻辞中有明确吉凶定义者,其统计及说明如下:
  吉数、凶数指各爻之吉凶数(因原文吉凶定义并不明确,故仅系概略数 )。
  阳吉、阳凶,阴吉、阴凶指爻之阳阴性质于该爻位之吉凶统计值。
  ┌──┬──┬──┬──┬──┬──┬──┬─────────────┐
  │爻位│吉数│凶数│阳吉│阳凶│阴吉│阴凶│        说    明          │
  ├──┼──┼──┼──┼──┼──┼──┼─────────────┤
  │初爻│  21│  14│  12│   2│   9│  12│初始,情况未明,难知其详。│
  │爻二│  28│   6│  14│   2│  14│   4│多誉,柔用中为宜。│
  │爻三│   6│  28│   6│  12│   0│  12│多凶,贱,由下向上奋斗者。│
  │爻四│  29│   5│  11│   3│   8│   2│多疑多惧,重臣近君。      │
  │爻五│  28│   4│  10│   1│  18│   3│多功,贵。居高位重。      │
  │上爻│  17│  20│  11│   8│   6│  12│孤高无援,夕阳黄昏。      │
  ├──┼──┼──┼──┼──┼──┼──┼─────────────┤
  │总计│ 129│  77│  62│  28│  55│  45│吉多,凶少,阳多吉,阴多凶│
  └──┴──┴──┴──┴──┴──┴──┴─────────────┘

    3。位--爻位有三种:
  3。1 阴阳之位:一、三、五为阳位,二、四、六为阴位,爻之阴阳与位符合,
      即是得位。得位之爻,表具有阴阳之爻德,吉凶则由卦象决定。
  3。2 高低之位:爻位的高低,与地位之尊卑、时机的早晚、事物的成熟度、物
      体本身的部位等皆成正比,为判断之参考数据。
  3。3 三才之位:内外各卦,皆由三才结构而成,在重卦中,第二爻与第五爻为
      人位。人位主掌人事,因居三才之中间,故又称为得中,六二、九五乃既
      得中又得位者,称为中正,表示人当其位且正直。第一爻与第四爻居地,
      指一个阶段之开始。第三爻与第六爻居天位,指一阶段终了或全部终结。

    4。应--一与四、二与五、三与六爻中,若两爻阴阳性相反,则称为应。应是两爻
  之间的呼应、照应、响应、感应等,吉凶则依实际影响而定。

    5。比--相邻各爻,若阴阳性质不同者,谓之“比”。比又有四:如本身为阳爻,
  比上爻称“扶”,比下爻称“据”,其利有大有小。如本身为阴爻,比上爻称
  之为“承”,比下爻称之为“乘”。
  在判断时,“乘”常不利,因弱乘刚不易也。“承”影响不大,因阴柔无力。
      “扶”、“据”较多利,此乃阳爻刚健之故。

 
 
第六章 六十四卦解说  
 
(一)

 

    卦一  干    〔干干〕〔天天〕

干:元亨利贞。
  │    象:干错坤。干综干。
  │    注:元--大,亨--通,利--益,贞--正,此乃干之四德也。
  │    释:元亨者,天道之本然,先天之数。利贞者,人事之当然,后天之理也。
  │彖:大哉干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
  │    时乘六龙以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
  │    咸宁。
  │    注:干元--干卦为各卦之初始。
  │        大明终始--由始至终之理甚明。
  │        六位时成--六爻相配之际。
  │        性命--物所具有之特质为性,天赋之特性为命。
  │        保合太和--保者常存不变,合者聚而不散,太和者阴阳会合之正气。
  │  释:宇宙既始,阴阳调和,六爻通变,人当依循之以顺天承命。
  │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    释:天道运作不息,君子应效法之。
初九:潜龙勿用。
    爻:(位)。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姤。〔遇也,柔遇刚也。〕
    象:干=龙。初爻位低=潜。
  阳健而动,但一元之始,不宜动。
    释:时机未至,不宜有所作为。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爻:(位)中。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同人。〔与人同也。〕
    象:二爻属「地」=田。九五为君=大人。
  阳刚离潜而出,居内卦之人位,处理事务,上与人君相契之象。
    释:时机成熟,应有所作为。
九三: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咎。
    爻:(位)。
    通:本爻变为泽,重卦为履。〔柔履刚也。〕
    象:于重卦三爻属「人」,以干居人道,故言君子。
  干=一日,三爻居内卦之终=终日之象。
  九三将离下卦,晋升上卦,处过渡期,将负重任,危惧可知。
    释:君子宜朝夕不怠、小心谨慎,情况虽厉而◇咎。
九四:或跃在渊,◇咎。
    爻:无。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小畜。〔柔得位,健而巽,刚中而志行。〕
    象:由内卦至外卦=跃。干=大川,川侧有渊之象。
  九四已入朝庭,辅佐天子之象。
    释:可以力求表现,◇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爻:(位)中正。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
    象:上卦四、五爻=天。五爻居上卦之中,系人位,象征天子。大人=正直的人。
  刚健中正之德,居天子之位,下有九二刚健之人才相辅,飞天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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