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择个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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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选择个人声明-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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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去调查牲畜围场的状况。他根据这次调查出版了著名小说《丛林》,他写这部小说本来要引起对工人的同情,但是小说却更多地激起了人们对肉类加工不卫生的愤慨。正象辛克莱当时所说的:“我瞄准的是公众的心,但却击中了公众的胃。”
早在《丛林》这部小说问世并激起公众要求制定有关法律的感情以前,基督教妇女禁酒联盟和全国禁酒协会等组织已经成立了全国食品与药物卫生代表大会(1898年),目的是开展宣传运动,促使国会颁布禁止出售假药的法令。当时出售的大部分假药都掺有大量酒精,因而酒精被当作药品来出售和消费。面对这种情况,禁酒组织怎么能不开展斗争呢。
在这里,特殊利益集团也加入了改革家的行列。肉类罐头厂的老板们“在这一工业的历史中早已意识到,使顾主中毒对他们是无利的,特别是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上更是如此,在这样的市场上,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厂商的产品。”他们特别担心欧洲各国借口屠宰的牲畜有病,限制从美国进口肉类。他们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一机会,让政府证明他们出口的肉类是无病菌的,而且让政府支付检验费。①
①加布里埃尔。科尔柯《保守主义的胜利》(格伦科自由出版社,1963年),引自第99页。
另一特殊利益集团是药商和医生,他们通过其职业联合会发表意见。同肉类罐头厂的老板相比,或者同州际商务委员会成立时的铁路公司相比,药商和医生的卷入较为复杂,单纯经济方面的考虑较少。他们的经济利益是明确的:如果专卖药和假药由江湖医生或其他人直接卖给消费者,那将同他们的业务相竞争。此外,药商和医生还从职业上关心现有的各种药品,敏锐地知道那些自称能医百病(从癌症到麻疯病无所不医),但实际上疗效甚少的药品给公众带来的威胁。热心公益的精神同自身利益相一致了。
1906年的法令主要限于检查食品和给专卖药加标签,不过由于偶然的原因而不是事先计划,它也管理处方,这一权力是很久以后才加以运用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前身隶属农业部。大约十五年前,不论是最早的机构还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对制药工业都没有多大影响。
1937年年中磺胺问世以前,几乎没有制造出任何值得一提的新药。其后,一个化学家力图使磺胺对不能服用胶囊的病人发生疗效,结果就发生了所谓“特效磺胺”灾难。他所使用的溶剂和磺胺的化合物证明是致命的。悲剧的结局是“一百零八人死亡——其中一百零七名是服用了‘特效药’的病人,一名是畏罪自杀的化学家。”
①“从上述……经验中,药品制造商认识到了出售这类药物可能担负的责任,因而在投放市场前开始进行安全试验以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
②同时他们认识到政府的保护对他们可能是有利的。结果,1938年通过了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令,这一法令把政府管制扩及到广告与商标,并且要求所有的新药品在它们进入州际贸易之前,在安全方面须经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管理局应于一百八十天以内批准或驳回申请。
①里查德·哈里斯:《真正的呼声》(纽约:麦克米伦公司,1964年),第183页。
②威廉·M.沃德尔和路易斯·拉萨格纳:《管理和药物发展》(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1975年),第8页。
另一悲剧,即1961—1962年的撒利多迈德事件发生以前,制药工业及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之间具有亲如手足的共生关系。根据1938年法令的规定,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准撒利多迈德进入美国市场,只是医生为作实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用这种药物。当一些报告披露了欧洲的孕妇服用撒利多迈德后生下了畸形胎儿的消息时,就连医生也不能以实验为借口使用这种药物了。继之而来的抗议浪潮冲击了1962年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是参议员凯弗维尔1961年对制药工业的调查引起的。上述悲剧还从根本上改变了修正案的攻击矛头。凯弗维尔最初指控的是价格,即价值可疑的药品售价过高——这是关于垄断企业剥削消费者的一般性的抱怨。但国会通过的修正案则把矛头更多地指向质量问题,而不是价格问题。这些修正案“在1938年法令规定的安全检验之上,又加上了功效检验要求,同时取消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处理新药申请书方面所受的时间限制。一种新药只有得到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批准,也就是说只有当它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药品符合1938
年法令的安全要求,而且在其未来的使用中可以达到预期效果时,该药品才能在市场上出售。”

①萨姆·佩尔兹曼:《药物发明的管理》(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1947年),第9页。
1962年的修正案是同下面列举的一系列事件相一致的,它们使政府的干预活动剧增,同时改变了政府干预的方向。这些事件是:撒利多迈德悲剧;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它发动了环境保护运动;以及有关拉尔夫·纳德的“以任何一种速度行驶都不安全”的辩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促进了政府作用的改变,而且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积极主动得多。对于环己基氨基磺酸盐(cyclamates)的禁止以及要禁止糖精的威吓。受到了多数公众的注意,但是,这些决非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最为重要的行动。
在1962年修正案中达到最高点的那些立法目标。没有人会不同意。当然,应该保护公众免受不安全而没有疗效的药品的侵害。然而,也应该促进新药的发展,应该把新药尽可能快地供应给那些能从新药中得到疗效的人。正象常有的情况那样,一项有益的目标同其他一些有益的目标发生了冲突。一方面的安全与谨慎,可能在另一方面意味着死亡。
重要的问题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管制在协调上述各个目标方面是否有效,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来做到这一点。已有人详细地研究过这两个问题。当前,已有大量证据表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管制是有损于生产的,它阻止生产和销售有用的药物带来的害处,大于它禁止出售有害的或无疗效的药物带来的好处。
政府管制对新药品的创新率产生了极大影响:1962年以来,每年推广的“新化学物质”的数目下降了50%以上。同样重要的是,对一种新药品说来,得到批准要花长得多的时间,而且,发明一种新药品的费用增加了许多倍。费用的增加是同政府批准时间的拖延有一定的关系。根据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的估计,当时发明一种新药品的费用约为五十万美元,从试制到投入市场约需二十五个月。如果计入自那时以来的通货膨胀率,现在发明一种新药花费一百万稍多一点美元也就够了。但1978年“要使一种新药进入市场,得花费五千四百万美元,需要大约八年的努力”——也就是说所需费用增加一百倍,所需时间增加三倍,而与此相比,一般物价则仅仅上涨了一倍。①其结果是,各医药公司在美国已没有力量来为患有罕见疾病的病人发明新药品,它们越来越多地依赖销售量大的药品。长久以来在新药品发明方面居于首位的美国,现在迅速地落到了后面。而且,我们甚至不能从国外发明中得到充分的好处,因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往往不承认国外有关机构对药品性能的鉴定。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同铁路客运一样,对新药发明也实行国有化。
①沃德尔和拉萨格纳对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早期的估计:《管理和药物发展》,第46页;拉萨格纳对1978年的估计:《药物发展前途未定》,载《药物知识与临床配药学》,第13卷(1979年4月),第193页。
由此而产生的所谓“药品时滞”,表现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在药品供应上存在的差异。例如,罗彻斯特大学药品发明研究中心的威廉·沃德尔博士提出的一份详尽研究报告表明,许多在美国买不到的药品在英国可以买到,而在英国买不到的药品在美国同样难于买到,而且在上述两个国家,可买到的药品投入市场所需要的时间,平均算起来在英国要快一些。沃德尔博士在1978
年说:
某些很有疗效的药品在美国买不到,但在世界其他地方如英国却可以买到,如果调查一下的话,就会发现,许多美国病人正是因为缺乏这些药品在忍受病痛的折磨。例如,有一两种称为贝他——封阻剂(Beta
blockers)的药品,现在发现它们能防止心脏病患者因突然发病而死亡,也就是说能够防止冠状动脉因心肌梗塞而死亡。假如在美国有这类药品,它们一年中可以拯救上万条生命。在1962年修正案通过后的十年里,医治高血压——即为了控制血压——的药品在美国没有一种得到批准,而英国却批准了好几种。在全部心血管领域,从1967年到1972年的五年期间,仅一种药品得到了批准。这是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组织机构上存在的众所周知的问题相联系的。
与病人有关系的是,治疗方案过去常常由医生和病人来决定,而现在则越来越多地由联邦一级的专家委员会来决定,这些委员会及其上属机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一非常偏重于避免危险,以致使我们常常能够得到较为安全的药品,但却得不到有效的药品。最近我从上述一些诸询委员会那里听到一些值得重视的言论。它们在考虑某些药品的取舍时经常说,“患有如此严重的疾病的人不多,无需在市场上广泛出售这种药品。”如果你努力干的事情,是为了全体居民的利益而把药品的毒性减到最小程度,那是很好的;然而,如果你碰巧是那“人数不多的病人”之一,也就是说你患有一种极为严重的疾病或一种很罕见的疾病,那么你则交了恶运。
假定所有这一切都是事实,那么不让危险的药物进入市场,防止撒利多迈德这种药物引起一系列灾难,能否证明所付出的代价是合理的呢,萨姆·佩尔兹曼根据以往的事实对这个问题作了非常仔细的研究,而且得出了明确的结论:上述做法的害处大大超过了好处。他解释他的结论部分地是通过指出这一点:“1962
年以前,市场使无效药品的卖主受到的惩罚似乎已经足够了,不需要管制机构再来插手干涉。”
①生产撒利多迈德的各厂家终究支付了几千万美元的赔偿费而收场。这对防止任何类似事件的发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当然,错误——撒利多迈德悲剧就是一个错误——仍将发生,但将在政府的管制之下发生。
①佩尔兹曼:《药物发明的管理》,第
45页。
事实证明了一般推论的正确性。尽管愿望是良好的,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实际上阻挠了新的可能有用的药品的发明和销售。
如果你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一名官员,负责审批一种新药品,那就可能犯两种很不相同的错误:
1、批准一种新药品,它具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即导致大批人的死亡或受到严重损害。
2、拒绝批准一种药物,而这种药物能拯救许多生命或减轻巨大的痛苦,并且没有不良的副作用。
假如你犯的是第一种错误,批准生产撒利多迈德,每家报纸就会在头版刊登你的名字,使你大为丢脸。假如你犯的是第二种错误,谁又会知道呢?知道此事的只有推销这种新药的药商和若干研制这种新药的药剂师和医生。前者会被斥为不顾人民死活的贪得无厌的商人,后者发发牢骚也就没事了。那些生命本来可以得到挽救的人们不可能提出抗议。他们的家人也无从得知心爱的亲人是由于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一名素昧平生的官员的“谨慎小心”而丧失其生命的。
销售撒利多迈德的欧洲各医药公司受到了攻击,而不批准在美国使用撒利多迈德的那位妇女(弗朗西斯·O·凯尔西博士,曾由约翰·F·肯尼迪授予一枚政府优异服务金质奖章)则获得了声誉与名望。你究竟更急于避免哪一种错误,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怀着世界上最良好的愿望,你或者我,假如处在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官员的地位上,一定会趋向于拒绝或推迟批准许多好的药品,以便避免批准一种具有副作用的药品,引来一则值得报道的新闻,哪怕这种可能性很小。
这种不可避免的倾向因制药工业的反应而加强了。这种倾向导致过分严格的标准。得到政府批准要花更多的钱,要等待更长的时间,要冒更大的风险。研究新的药品带来的好处减少了。各公司不再那么害怕竞争者的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现有各厂商和现有各种药品受到保护不要竞争的影响。新的参加者受到阻挠,研究工作可能集中在争论最小即革新最少的方面。
我们当中一人在1973年1月8日出版的《新闻周刊》上提出,因为上述种种理由,应该取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后来该刊物收到了药厂工作人员的一些信件,信中谈到了他们自己的一些不幸经历,从而证实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阻碍药品的发明这一断言。但是,大部分人也发表了如下的看法:“和你的意见不同,我认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应该取消,但是我确实认为它的权力应该”这样或那样地加以改变。
其后,以“汪汪叫的猫”为题的一篇文章(1973年2月至9日)答复说:
有人说:“如果猫能汪汪叫,我希望有一只猫。”你对这种人会有什么看法?实际上他的这种说法同你下面的说法是完全一样的:如果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行为符合我的想法,那我将支持它。说明猫的特征的生物学法则,比起说明政府机构在其一旦建立后的活动的政治法则,并不更为严谨。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活动的方式及其有害的后果,并非偶然的原因所造成,也不是人们容易改正的某种错误所造成,而恰好象喵喵的叫声同猫的本能有关系一样,是该管理局成立本身的结果。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你承认不能任意把特征归因于各种化学和生物的实体,不能要求猫发出汪汪的叫声,也不能要求水燃烧起来。那你为什么假定在社会科学中情形是不同的呢?
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各种社会机构的行为是可以任意改变的。这是多数所谓改革家犯的根本错误。这种错误说明为什么他们如此经常地感到,过失在于人而不在于“制度”;他们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赶走坏人”,让好人管事。这种错误说明他们的各项改革为什么在表面取得成功时,常会走上歧途。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带来的害处,并不是主管人的无能造成的,除非说人类本身就是无能的。他们大都是有才干的和忠实的公务人员。然而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压力对主管某一政府机构的人的行为的影响,要比他们对该机构活动的影响大得多。无疑会有例外,但例外是极少的——差不多象汪汪叫的猫那样稀少。
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有成效的改革是不可能的。但是,要使改革成功需要考虑支配政府机构活动的政治法则,而不要单纯责备政府官员效率低、浪费严重,或者怀疑他们的动机,觉得他们没有真正卖劲干活。凯弗维尔修正案改变了对公务人员的压力和刺激,在此之前,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虽然也带来害处,但要比现在少得多。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作为例子说明了管制活动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发生的变化。这个委员会跨越各个产业部门。它关心的主要不是价格或成本,而是安全。它拥有广泛的处理权限,并仅在最一般的授权条件下活动。
1973年5
月14日正式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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