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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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传-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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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选择这样一个专业,但后来证明他是不喜欢这个专业的。

曹禺进入南开大学的时候,南开大学已经是一个有着十年历史的新兴的高等学府了。

从南开中学到南开大学的路程不算远,走到南门外大街,经过海光寺、万德庄、六里台,就到了荒芜冷清的郊区八里台了。这里,既看不到高高的院墙,连一个遮拦的铁丝网也见不着,更看不到密集的建筑群。墙子河沿着校园流过,河上架起一座新式的拱桥,这就是南开大学的标志了。跨过桥去,就是校园,南开人把这座桥称作大桥,其实,它并不大。

进入校园,映入眼帘的是另一幅景色。一只圆形的时钟,来往的行人都能看到它,它是南开人运行的指示计。大中路的左侧有一座庞大的古钟,和时钟相映成趣,这古钟上还刻着《金刚经》。人们都喜欢在古钟前面拍照,留下珍贵的纪念。

曹禺入学时的心情不能说是兴高采烈的,他毕竟没有考取他想要上的大学。但这里对他还是有吸引力的。校园还正在修建之中,仍然保留着郊野田园的朴素美。校园的中心是一个十字形的湖塘,湖中荷叶荡漾,岸边垂柳依依,秋风吹过,倒也清静爽人。十字湖的南侧是理工学院的思源堂,右侧是文商学院的秀山堂,距秀山堂不远的一片桃林丛中是女生宿舍芝琴楼。还有一座木斋图书馆。这些精巧剔透的楼舍散落在湖的四周,形成一个幽雅而恬静的读书环境,这倒是曹禺所赏识的。

大学的新生活给他带来新的希望和追求。自然,他仍然刻苦地攻读,更加奋发地吸取新的知识,探索新的领域。正是青春燃烧着旺盛生命火焰的岁月,他用心地体验着人生,锻炼着自我。也许,从表面看来,他生活的圈子十分狭窄,从家到学校,但他的自我感受却是相当锐敏而丰富的。

不知是一种什么力量在驱使他,突然对体育发生了兴趣。不是体操,不是球类,也不是跳高跳远,而是迷上了马拉松。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对马拉松那么热衷。曹禺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发生兴趣的,就拼命去追求。跑马拉松谈何容易,得要经过持久而艰苦的锻炼才能适应起来。每天清晨起来,出校门朝着海河的方向跑,先是跑到法国桥,再逐渐地延长距离。他似乎是在探索身体的秘密,也在锻炼自己的意志。他身体并不好,跑到一定距离,就支持不住了,好像就要倒在马路旁边。但是熬过去一阵儿,似乎又觉得可以坚持下来,反而产生一种轻松感。有一次,他加大了运动量,接近终点时,他实在觉得自己不行了,心脏负担已经承受不了,满眼冒金星,差点就摔倒在地了,他咬着牙,默默地鼓励自己:“坚持就是胜利!”“忍耐,再忍耐!”硬是这样熬过来了,跑到了终点。他是这样回忆的:

我在南开大学读书时,有这样一个阶段,大概是春天,我练习马拉松跑,从南大出发,经过法国桥,朝着塘沽方向跑,到一个俄国公园再折回来,约摸有几十里路。开始跑不到三分之一的路程就坚持不下去了,就没有力量了,眼看就要瘫在马路上了,这就是所说的“极限”吧!但是咬着牙坚持过去,就又跑得轻松起来。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一种人生的体验,就是坚持这么一阵子,难关就度过去了。①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疲倦极限”,人在锻炼中一跨过这个限度,反而迎来一个新的阶段,带来一种新的适应力,跑得反而更加轻松自如。曹禺亲自体验到它,就带来一种人生的启示和领悟。他总是把一些事情同人生哲学联系起来。

在南开大学的日子,他对音乐也着了迷。他对音乐的节奏和韵律具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他从小就喜欢听法国教堂的钟声,有时,他特意跑到平台上去听那远远传来的沉实的钟声,那声音在他心中荡漾开来,产生一种美妙的心境。在宣化,傍晚在城垛上听那凄凉的军号声音,又别是一种感受。他经常沉浸在这些富于乐感的氛围里。他有时还跑到教堂去,专门聆听教堂的音乐。他对音乐从未刻意钻研过,他是凭他的直感去感受,并陶醉在音乐的境界里。最难忘记的,是俄国著名的歌唱家夏里亚宾到天津演出,他知道这个消息后,便抢着去买票。好贵的票,一张要五块钱!但是,只要能听到这位大歌唱家的歌唱,他也在所不惜。

他永远忘不了夏里亚宾的歌唱。他那浑厚而沉实的歌声,他的《船夫曲》唱得悲怆有力。随着钢琴的伴奏,他似乎听到伏尔加河岸边的纤夫的脚步声从远处隐约传来,渐渐地走近了。歌声中饱含着愤懑和不平,钢琴的伴奏交替地出现着连音符和四分音符,好像伏尔加的波涛在翻滚,又好像是纤夫的心潮在澎湃汹涌。那歌声就是他们发出的深沉有力进行抗争的呼喊。随后,纤夫的脚步声音又渐渐远去。他好像真的听到纤夫的沉重的步伐,声声的叹息。钢琴的伴奏铿锵有力,象征着纤夫的坚韧不拔,走得远了,更远了……。歌唱早已停止了,他还沉浸在这歌声里,激起他的感情的波涛。纤夫的号子声,在他胸中激荡着,激荡着。曹禺说:夏里亚宾是高尔基的好朋友,我听过他的歌唱。他到天津来了,开独唱音乐会,我记得是在英租界的一个礼堂里,相当讲究的一个音乐厅。那时,最高的票价是十元,我穷,但仍然化了五块钱买一张票去听。他的《船夫曲》唱得深沉,浑厚,有力,令人神往。我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妙绝顶的歌唱。西洋音乐给我以很好的影响。①

他热衷跑马拉松,他迷上音乐,而大学的课程,却引不起他的兴趣,甚至他每次去上课都觉得厌烦,这与他的爱好相去太远了。他不喜欢政治系的课,不愿意去听那些政治经济之类的枯燥学问。讲什么比较政治啦,比较议会制度啦,把各种议会制度拿出来比较,论其短长,评其优劣。这些,对他来说真是太难入耳啦。即使上课的教师都是留学外国回来的教授、讲师,也不能引起他的半点兴味。何濂教授的经济学课在国内是首屈一指的,而曹禺也同样感到枯燥无味。只有司徒月兰的课,他还愿意去听。司徒先生经常挑选一些外国作家的文论诗论来讲,倒使他觉得受益不少。司徒先生讲雪莱的《为诗辩护》(ADefencepoetry),雪莱的文章写得漂亮,笔端激扬着论辩的才气,浪漫派的风格十分鲜明。特别是雪莱的观点,他那种以为诗是以其想象和热情而引人向善的见解,颇能引起曹禺的共鸣。而雪莱对诗人的论述,也很令曹禺向往。雪莱说:“一个诗人既是给别人写出最高的智慧、快乐、德行与光荣的作者,因此他本人就应该是最快乐、最良善、最聪明和最显赫的人。至于说到诗人的光荣,我们不妨让时间来回答,在人类生活的建树中,有何种人的名誉能比得上诗人能名誉。”他本来就喜欢诗,自然也崇敬着诗人。而雪莱的话,无疑使他对诗人的光荣和职责更加向往了,他是要做一个诗人的。

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对戏剧艺术的迷恋。实际上,他的心早就同戏剧凝聚在一起了。无论他有多少兴趣,多少爱好,但戏剧就像磁石一样,把它们都吸收过来。

事实上,他也摆脱不开。南开大学把他留下来,也是不愿意把这个有才能的演员放走。当他演出《娜拉》时,他已经在南开大学读书了。但也正是在演出《娜拉》之后,他心里在起着变化,萌生出新的想法,就是要写剧本。他曾这样说:“很快就发现我不适合演戏,我想,还是写剧本吧。”①“小时候,我很想当演员,想一辈子当一个演员。大约因为我是一个很不好的演员,这条路,我终于放弃了。但是,我觉得一个写戏的人如果会演戏,写起戏来就会知道演过戏的好处。我小时候参加了一些戏剧活动,在中学和大学都演过戏。这对我有一些帮助。”①他把自己的想法最先告诉给他的一个要好的同学杨善荃。杨善荃比曹禺高两个年级,岁数也比曹禺大,他看过曹禺演的戏,很欣赏他的才能,真像个老大哥那样关心着他。他热心地辅导曹禺学外文,把英文单词写成卡片贴在曹禺的床头上,曹禺也把他看作是个老大哥。曹禺回忆说:《雷雨》的构思很早了,在南开中学时就产生了一些想法。但是,我还不知道写个什么样的戏。我记得跟杨善荃谈过,谈得很乱,头绪也多,我自己都理不清楚。杨善荃很鼓励我。他说,一个大作品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搞起来的,总得搞很多次,反复地修改琢磨,才能搞出好作品来。杨善荃作为一个比我年长的高年级同学,还把他收藏的戏剧书借给我看,他特意买了英文的编剧法之类的书送给我。我后来到天津女子师范学院当教授,也是他推荐的。②杨善荃是这样回忆他和曹禺的友谊的:是张彭春把曹禺培养出来的。张彭春对戏剧有研究,在南开大学开过戏剧班,这个班上有曹禺。曹禺的戏受易卜生影响,也受希腊悲剧的影响。他未写戏之前,是搞了调查的,学习人物的语言是下了功夫的。《雷雨》的背景材料,可能来自他熟悉的一些家庭,还有他自己的家庭。他的戏剧语言,恐怕在中国要数他了。我比他年长,高两三个年级,我那时很喜欢曹禺的才能,看他演戏演得那么好,我的书比较多,我就把我收藏的外国戏剧的书都借给他看,他还跟我学英文。①

曹禺很怀念这位老大哥。的确,他曾给了他许多的鼓励和帮助。

在曹禺的大学生活中,演戏和钻研戏剧依然占据着主要地位。张彭春总是抓他排戏演戏。《娜拉》公演时,他已经在南大读书了。紧接着便又参加《争强》的改编和演出了。为迎接1929年的校庆,张彭春准备把高尔斯华绥的《争强》搬上舞台。那时,有了郭沫若的译本,但是,作为演出本还有距离,张彭春就把改编任务交给了曹禺,师生合作。由此,也可见老师对他是越来越赏识、越信赖了。此剧仍由张彭春执导,不过曹禺再不扮演女角了。他这次承担的角色是董事长安敦一,张平群扮演矿工领导人罗大为。《争强》的改编,对曹禺来说是一次很好的锻炼。第一次改编就是一部写劳资矛盾的戏,这对他后来的创作很有影响。当《争强》的舞台演出本由南开新剧团于1930年出版时,曹禺写了《〈争强〉序》,其中可看出他当时的一些思想和艺术见解。他说:《争强》(Strife)是晚近社会问题剧的名著。著者高尔斯华绥(Jo-hnGulswortny)的性格素来敦厚朴实,写起剧来也严明公正。在这篇剧内他用极冷静的态度来分析劳资间的冲突,不偏袒,不夸张,不染一丝个人的色彩,老老实实地把双方争点叙述出来,决没有近世所谓的“宣传剧”的气味。全篇由首至尾寻不出一点摇旗呐喊,生硬地把“戏”卖给“宣传政见”的地方。我们不能拿戏中某人的议论当作著者个人的见解,也不应以全剧收尾的结构——工人复工,劳资妥协——作为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作者写的是“戏”,他在剧内尽管对现在社会制度不满,对下层阶级表深切的同情,他在观众面前并不负解答他所提出的问题的责任的。

特别是他对安敦一和罗大为的性格和悲剧的理解。他以为安敦一和罗大为是“一对强悍的人物”,“全剧兴趣就系在这一对强悍意志的争执上”。他认为安敦一是“一位有骨气的老先生”,而罗大为作为罢工领袖有“火一般的性格,也保持不妥协的精神”。这两个人“都是理智魄力胜于目前一时的情感,为了自己的理想,肯抛开一切个人的计算的。安敦一说得好,‘让工人一步,工人就会要求十步’。对工人有怯弱的退让,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毁坏大家’,并且‘毁坏工人们自己’。他一向抱定团体内应当‘有主脑,有服从’。现在他们团体出了罢工反抗的事情,他当然是不让步。罗大为呢,他自己受过厂方苛刻的待遇,他说他认得资本,资本是一个吃人肉喝人血的妖怪。这东西一日不铲除,一日工人便没有幸福。他对工人们喊着:‘为你们子孙计,你们也要奋斗到底!’所以他当然也不让步。”基于这种理解,他认为结局是悲剧性。他这样说:然而结果,二人都过于倔强,他们的意见都没有实现;一个女人白白做牺牲,两个头脑也徒然被人推倒。大概弱者的悲剧都归功于他太怯弱,受不住环境的折磨或内心的纠纷,强者的悲剧多半归咎在过于倔强,不能顺应环境的变迁。两个都是一场凄惨的结果,而后者更来得庄严,更引起观众崇高的情感。此剧最后,当安敦一颤巍巍地向罗大为走来,对他说:“我们两个都是受伤的人!”,叫着“朋友”把手伸去,罗大为“由敌视而变成惊异,二人凝视半天”,终于互相敬服,彼此握手。曹禺认为“这段描写的确是这篇悲剧最庄严的地方”。从他这些理解,多少使我们看到《争强》对他写《雷雨》的某些影响。那时,他就是这样理解的。后来,他回忆改编《争强》时说:还有高尔斯华绥的《争强》,郭老曾翻译过,我也把它改编成演出本。我扮演其中资本家的脚色。当时思想很模糊,知道工人和资本家是有矛盾的,但结尾是工人和资本家握手言和,主题是妥协的。那时,对阶级斗争从来都不曾想过,只知道演戏。我记得校长张伯苓说过:罢工太可怕了。他说他看到一次英国煤矿工人大罢工,凄惨极了,家家都没有煤烧,罢工可怕。所以,那时受的教育还是19世纪的资产阶级教育。对工人的理解同后来写《雷雨》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①他对高尔斯华绥的戏剧技巧十分钦佩。“总观全剧,章法谨严极了,全篇对话尤写得经济,一句一字,不是用来叙述剧情,就是对性格有所描摹。试想把一件繁复的罢工经过,缩在一个下午源源本本地叙述出来,不散,不乱,让劳资双方都能尽量发挥,同时个人的特点,如施康伯的浑,王尧林的阴,安蔼和的热,魏瑞德的自私,尤其是第二幕第二场写群众心理的难测,和每一个工人的性格,刻画得又清楚又自然,这种作品是无天才无经验的作家写不出来的”。他对高尔斯华绥对全剧节奏的把握大为佩服:“作者洞彻全剧节奏,刻准时间转移剧情的本领委实是可敬。”

特别令人注意的,在《争强·序》中,他那种不能按捺的热情又来了一次燃烧。他借题发挥,以安敦一和罗大为为例,说“他们那种不屈的魄力,肯负责、顾大局的勇气,的确是增近青年们心灵贫弱的补药。在势在位,不为自己打算,抱定专一的见解,拚着财产、性命,‘为将来,为大局’争!争!像这种呆子打着灯笼在今日中国找,真是‘凤毛麟角’,实在不多。结果,二人失败。那位老董事长便决不恋栈,立即辞职,光明磊落,来去昭然,这比那群蝇营狗苟,‘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东西们,哪一个值得我们赞仰是不问可知的。”也许从今天看来,他的看法有可讨论之处,但是,他的矛头,那尖锐的矛头,是针对着现实的。

《争强·序》是曹禺大学期间难得的一篇论评,由此多少可看到他的锋芒,他的思索,他的见地。

《争强》公演之后,他得以结识了黄佐临。佐临刚从英国回来,那时,他对戏剧已怀有浓郁的兴趣。他去观赏《争强》演出,并随即为《大公极》写了一篇观后感。曹禺看到这篇观后感后,似乎找到了一个知音,便通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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