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干嘛……”话刚说一半,孙来义探过身来凑近她,伸手拉过她右肩上方的保险带:“真不知道你要我帮你系多少次……”声音慵懒而有点无奈。
他这个动作,让两个人靠的很近,成欢听着他清浅呼吸,平和而温热,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下次绝对记住!”
“我发现你眼珠挺黑的。”她的眼睛的确很漂亮,大而明亮,炯炯有神。
“你今天才发现是不是太晚了。”成欢轻轻推他,“快开车啦。”
对面的人纹丝不动,喉头滚动,不咸不淡一句:“今天我生日。”
她瞪大了眼睛怔了怔,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好,瞬间脑中一团乱麻。她没想到今天是他生日。张口却是:“啊,我不知道……没准备礼物怎么办?”
一句“不知道”让孙来义心里有些气愤有些酸,但总归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着近在眼前的粉唇微张,他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可以考虑给我亲一口。”说的是一本正经。
成欢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思春了?!”
“嘁……我是有多缺女人才亲你。”他直起身来,手握着方向盘,手心竟有些出汗。
成欢被他气得朝他胳膊掐了一把:“谁这么不长眼能看上你……”
孙来义自然不和她计较,发车而去。
一路无话,成欢很久硬是憋出一句:“生日快乐。”
“不觉得很没有诚意么?”孙来义瞥了她一眼,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高兴得很。
“要不我做顿饭给你吃吧,就当给你祝寿了。”
他轻哼一声:“吃了以后明年今天会不会变成我的忌日?”
成欢气鼓鼓道:“不吃拉倒,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车子随即变道,往沃尔玛开去。
和园是Z市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小桥流水式的花园,球场咖啡厅健身房,应有尽有。孙来义不喜欢住空荡荡的大房子,所以只买了和园里的小高层公寓,一个人住相当够了。
傍晚时分,他悠闲坐在自家沙发上,电视里正播着连续剧,却无心去看,只是盯着厨房里围着围裙忙忙碌碌的小女人。
很有家的味道。
突然生了想去抱一抱她的念头。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他为了工作创业,为了应酬谈生意,对外人永远带着一张虚假的面具。如今在他身边转着的人,哪一个不是满嘴奉承说着违心之话,哪一个不是带着一张人模人样的面具却藏着一颗阳奉阴违的心。他曾经也满嘴奉承过,挣扎过,反省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和人心。生意场上,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表面说是朋友,谈的却是利益,真心的能有几个。
只有对着她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一丝温暖。她不会跟他谈什么生意和金钱,她的眼里只有生活,好好的、幸福的生活,还有她喜欢的那些文学,那些书。成欢对他而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他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成欢拿着锅盖刚把鱼闷上,突然被身后人一把抱住。
她靠在他温热的胸膛里,刚要挣扎,却听到身后人低沉的声音:
“阿欢,让我抱一下。我好累。”
成欢了解。生意场上打拼的人,有哪个不累呢?
温香软玉在怀,这一刻真的很希望时间能够静止。但孙来义明白适时放手。
“菜好了?我帮你端出去吧。”
晚饭四菜一汤,麻婆豆腐、清蒸茄子、醋溜鲤鱼、酱汁鸡翅,外加西红柿蛋花汤。家常菜色,却也足以。
饭前成欢先拿出冰箱里的巧克力蛋糕,插上一数字为“27”的蜡烛,点火关灯。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祝孙来义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27岁生日快乐!”
烛光映着她灿烂的脸,孙来义觉得这简直是他这么多年来过的最心安快乐的一次生日。
“阿欢,谢谢。”
谢谢你给我的温暖。
到晚上竟然又下起雨来,雨势不小,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成欢是执意要回去的,孙来义要开车送她,又被她拒绝了。不过步行十分钟,况且她在D大什么风雨没见过,Z市的和那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但孙来义就算不开车,也还是坚持要送她,最后两人协商送到小区门口为止。
别了孙来义,她一个人打着伞走在马路边。风雨吹得人冷,她也加快了脚步。她看着地面疾走,免得踩到水坑。
对面也有一人撑着黑伞,在这风雨里和她一样匆匆行来。他们都是同样的姿势,微缩着肩膀,雨伞遮了大半的脸。成欢看见了那人的脚步,向左靠了靠免得相撞,可路过时还是猛地撞到了来人的右肩,两人皆一踉跄,手中的雨伞双双飞落地。
倾盆大雨,狂风呼啸。两把黑伞被风吹倒在雨里,无人拾起。
因为吹落的那一刻,他们都隔着雨柱看清了彼此的脸。
倒映在成欢如墨瞳孔里的那个人,模糊却又清晰,熟悉而又陌生。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是空白的。而她的心里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难以置信,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心绪。
她只知道自己和他都站在这冰冷的雨里,面无表情,明明是一米不到的距离,却如同隔了万水千山。
而他,亦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纯粹是现在~下一章开始讲过去!
☆、回首
成欢不知道为什么孙来义会去而复返,他撑着伞如一堵墙般站在她背后,锐利的眼神如刀片,死死剜着那个浑身湿透的男人,说话的语气却是软得很:“阿欢,你认识?”
这个问题让她心里很不好受,同样不好受的还有一动不动站着的胡应生。
他想过自己应当是衣冠楚楚站在她面前,然后还可以假装云淡风轻地说一声“好久不见”,或是某个午后,在某个书店亦或是图书馆不期而遇……但他从来没想到再见面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风雨侵蚀,狼狈不堪,就连唤她一声也如此艰难。看着那个男人搂着她肩膀,他的喉咙就像是被千万双手扼住一般,痛苦的竟连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雨打在他的脸上,冰凉至极,一如他苦涩的心。
而成欢咬着已经发白的嘴唇,鼻腔酸涩无比。她不知道要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在心里面能脱口而出的回答,可到了嘴边却这么也说不出口。因为她知道一旦说了,那个人必然再度搅乱她的生活。
如入深渊,万劫不复。
最终还是朝着孙来义扯了一个牵强无力的微笑:“我想回去了。”她是害怕,怕自己忍不住眼角的泪,怕自己像疯子一样想要冲过去打他、骂他,想要质问他为什么还要出现。
孙来义搂着她转身。留下身后呆若木鸡的人,惊喜、悲伤、愤怒、愧疚,数不清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跳梁小丑,被困在雨里动弹不得,只能看着她在那个男人的庇护下渐行渐远。
说好只送到门口的,这么一来还是被他送到了家。
成欢脑袋放空,直直躺在被窝里。孙来义坐在床边喝光了她剩下的小半杯热水,帮她掖了掖被角道:“好好休息吧。淋了雨小心着凉。”
“恩,谢谢。”
“客气什么。”他摸了摸她的头,“我等你睡了再走。”
“好啊。”她很安心,“你真像我爸。”
孙来义弹了弹她的脑门,笑道:“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才能有你这么大的女儿。快睡!晚安吧。”
听到脚步声渐远,房门落锁,她又睁开了眼。无边的黑暗向她袭来,将她卷入沉沉往事。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号,天晴。社团朋友小聚,竟遇见了他。以后就称他‘阿生哥哥’。”
大四课少,成欢早就给当地公司投了实习简历。她踏实勤奋,成绩优异,一向是上天眷顾的幸运儿,很快就接到了公司电话。接下来的笔试面试等都顺风顺水,几乎没什么障碍便进入公司做实习生,让同系学生都羡慕不已。早上去公司报道的路上,她接到陈少英的电话,说是周谈光美国归来,大家伙晚上一起聚一聚,顺便为他接风。就在西门外最火爆的新福菜馆。
说起陈少英和周谈光,也是老相识了。他们三都是网球爱好者,得缘于学校网球社。后来陈少英做了社长,她居于副手,两人齐心协力为社团出力。而周谈光去了美国做交换生,现在才回来。这两人也算是她在大学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傍晚风尘仆仆到包厢的时候,还没进门,她就能听见陈少英一贯爽朗的大笑声。推门而入,却是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不是因为周谈光回来变成了美国潮人,而是他旁边坐着穿白体恤的那位,正朝着她微笑的那位,可不就是胡应生!
他怎么也来了?成欢当真是一头雾水。
“坐我旁边吧!”说话人是白蕊,陈少英的宝贝女友,正朝她招手呢。
这一坐,倒也正好挨着胡应生了。
她悄悄问:“胡老师?”
他也悄悄答:“恩,是我。不过还是不要叫老师比较好。”
那厢陈少英已经亮出了大嗓门:“哎哎给介绍一下啊。这位帅的人神共愤的是我研三师兄胡应生,球技很好,大家有空一起切磋切磋啊。”
原来是他师兄,成欢恍然大悟。
胡应生笑着开口:“别给我戴高帽!”
不过胡应生的确长得帅气,特别是笑容灿烂,最招女孩子喜欢。
席间自然而然的便交换了电话号码。她发现胡应生真的很能说,从桌上菜色开始可以说到各类名人故事,而且爱卖关子,故弄玄虚。怪不得陈老头荐了他代上呢,想必也是看中了他满腹才学和那一张能言会道的嘴。
胡应生讲的是眉飞色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开心!太开心!这个叫成欢的女生听他讲这些,竟无半点厌烦之色,反而顺着他让他继续讲呢!其实从上次谈话中他就明白。这一次遇见,说明他俩到底是有缘的。
中国人常常就是这样,友情就生在一顿饭的时间。
饭毕,大家回宿舍的回宿舍,要散步的便去散步,三三两两作鸟兽散。成欢和胡应生,竟都往图书馆去。
“那个、那个……胡……”她不知道该称呼他什么好,直接叫名字显得不尊重;毕竟也不是一个系,叫师兄又觉得怪别扭。
胡应生像是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说:“我有个师妹老叫我应生哥,反正我肯定比你大,称一声哥也不为过吧。”
“应生哥?”成欢和他并肩走着,顿时噗嗤一笑,眉眼弯弯,酒窝圆圆,煞是可爱,“这可真像那些□□十年代时姑娘们叫小伙子的叫法……哈哈”
她又想了一想,说:“叫阿生哥哥吧。”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九号,中秋,生日。晚上约他一起去食堂吃饭,而后赏月。他说自己是花朝节而生。花朝对月夕,都是好日子。”
中秋的时候,不少人不是回家就是外出旅游,学校里一下子冷清起来。这天也恰好是她生日。她早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了,前几年也就是收收朋友们的祝福,和室友下馆子吃吃饭谈谈天而已。今年祝福依旧,不过室友们皆回家或是外出,于是约胡应生,正好得空。
晚上的食堂二楼人少得很,她买好饭菜挑了个靠窗座位等着他。
“喏,给你的。”一个普通的带着彩糖珠纸杯蛋糕和一个豆沙馅的月饼。
胡应生一手端着餐盘在她对面落座,说:“生日快乐。”
“谢啦!”她已经喜上眉梢。
都说八月十五出生的人好命,她虽不迷信,现在却也觉得这话极对。
他俩就像是很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每次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话可以谈。听他说着说着,成欢不知不觉菜也吃光,剩下一坨白米饭,便觊觎起他盘里的酱牛肉来。
“阿生哥哥,我想吃牛肉!”放佛就是有一种今天我生日我最大的语气。
胡应生倒是很无所谓:“吃啊。”
小心翼翼伸手去夹,一次两次却是怎么也夹不起来。对面的人叹气无奈:“哎!我帮你夹!”
他的手白而修长,拿筷子的姿势极为标准。成欢心里暗暗赞叹,又可惜自己从小没学好,只会交叉着拿,难怪连块肉也夹不起来。
晚饭过后,胡应生提议去十四舍对面的花园里赏月,决不能辜负今日那一轮明月。
D大花园位于教学区和生活区的交界处,藤蔓长廊,少女雕像,圆形喷泉,里头还有三两肥鱼。树木丛生,自然也少不了一对对情侣。不过晚上天气渐凉,出来在这里谈情说爱的也少了很多。
两人挑了个极佳的位子,于长椅上落座,头顶是皓月当空,散发着静谧的光芒,照的整个花园也亮堂堂的。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成欢深深赞叹。
“以前不赏月吗?”
“从前没有这样的心境,顶多看看罢了。”
溶溶月,淡淡风,清辉尽洒,一时寂静无话。
“我和林黛玉同一天生日,都是二月十二,花朝节。”
他忽的起了话头,成欢看着当空圆月回道:“呀,真的么?”
“花朝对月夕,都是好日子。我给你讲讲花朝节吧。”
“好啊!以前好像没怎么了解过……”
疏影淡月,笑声融融。
醒来时只觉得头晕脑胀,成欢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出房门的时候,正遇上端着牛奶从厨房里出来的孙来义。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成欢忽然大惊:“你怎么进来的!”
他略过她直径走到餐桌边,放下牛奶,烤了两片面包,淡淡回到:“怕你晚上发烧,我没走。”
“你你你……你一个大男人住我家……你好意思……”
“得了,赶紧洗洗吃早饭吧。你也不看看几点了。”
一瞟墙上的挂钟,居然已经七点二十了,今天周一,公司是可有晨会的。
大叫一声,她赶紧冲到厕所刷牙洗脸。含着满嘴泡沫,焦急地问客厅里悠闲坐着的人:“迟到了你不会扣我工资吧!”
是了,成欢正是在孙来义的那家外贸公司做些翻译的活儿。
“怎么不会?公司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那人涂着面包酱,幽幽开口。他就是喜欢看她着急的样,像极了一只爱抓人的卷毛狗。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基本上都是片段~就不串联着写了
☆、亲吻
成欢一连几日都让自己处于忙碌状态,根本无心顾其它。她的工作并不辛苦,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而已。只有不停工作,才能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感情、那个人、以及过去。她不是孙来义那样的工作狂魔,只是那个人的出现逼得她不得不如此。
孙来义带着酒气上来的时候,成欢正看着电视吃晚饭。
“百合莲子粥?”他一脸疲惫,脱了西装外套随手就往沙发上一扔,单手松了蓝色斜纹领带,又解开衬衫最上方两粒扣子,微露锁骨,有种放荡不羁之感。
“孙来义,有时候我觉得你挺像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为你承包所有的鱼塘’之类的男主角……”
“嘁,想不到你还看那种?”他笑,闻了闻桌上的粥,“真香!阿欢,给我也来一碗。”
“你还真当自己是大爷。”她起身去厨房,末了又加一句:“我可不看那种少女情爱……”
他靠着椅背看着她在厨房盛粥的背影道:“这几天陪着那几个美国客户,天天饭店里吃饭应酬。其实大鱼大肉还比不上你这一碗粥来的香。”
成欢听他这么一说,凑近闻了闻皱眉问道:“你又喝酒了?你不是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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