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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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的宿命-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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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有蹭场的机会,他也总不忘带上他的沈冰菱。比如系里搞论坛,因为搞得比较高大上而对工作人员及贵宾有免费自助茶点,他一定会去当这个工作人员,再想办法给沈冰菱也弄个工作证一起进去;比如学校有免费但是限制名额的公益演出,他会动用自己的一切人际关系,让沈冰菱也能得到这个名额——有一次他真的只能拿到一个名额,想都不想就给了沈冰菱。
  还比如那次迟以恒请吃饭,他也把沈冰菱带去了。
  迟以恒是他们学校的EMBA,比程令卓晚一年、比沈冰菱早一年入校。他入校的时候27岁,人家这个年龄进校读的都是MBA,他却跟一群四五十岁的半老头子老太太一起入读EMBA。
  因为他是老板,不是打工的。
  当然,他这么年纪轻轻就能创业成功,也是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他家本来就有一定的背景和家底,并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励志故事。
  EMBA们既然有钱,也乐得做点公益。他们的传统是资助学校的贫困生,回报母校是一方面,顺带着也为公司做了宣传,甚至能通过这个招到不少能够吃苦耐劳且必会对老板始终忠心耿耿的优秀人才。他们的资助一对一也有,一对多也有。迟以恒也资助了几个,其中一个就是程令卓。
  程令卓大三下学期刚考过期中考试的时候,迟以恒召集他资助的几名贫困生一起吃饭,程令卓接到他的电话,就很有策略地提了一句:“迟总,那天我答应了跟女朋友一起吃饭,不知道……”
  迟以恒没想到他有女朋友,一般贫困生都谈不起恋爱的,于是他很好奇:“没事,把你女朋友一起带着吧。”
  ——
  周五下班之前,一直没有接到迟以恒的电话。
  这算是打破了常规,沈冰菱有些不习惯,但更多的是觉得轻松。
  下班出了写字楼,手机却在衣袋里震动起来。
  她掏出来,看见来电显示是“迟以恒”,不由叹了口气。
  迟以恒说:“我今天得陪一个重要客户,晚点才能走,你一会儿自己回来吧?”
  沈冰菱道:“我就不过去了,直接回家了。”
  迟以恒不满:“你到底是懒还是架子大?我不来接你你就不能自己过来,我忙了一下午腾不出时间给你电话,你也没想着给我打一个。”
  沈冰菱狡辩:“你不打电话自然是在忙,既然没时间打电话,又怎么有时间接电话?”
  迟以恒说不过她:“算了,自己回来,好吗?好不容易周末……”
  沈冰菱还是拒绝:“好不容易一周结束,真的很累,我今晚得好好睡一觉,明天睡醒了我自己过去,你不用来接了。”
  迟以恒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满意的表示。
  沈冰菱也不挂电话,就静静等着。
  片刻之后,他说:“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想,都可以分房睡,这样可以结婚了吗?”
  沈冰菱笑起来:“这个条件很诱人。”
  她还是不置可否,他不禁着急:“那到底行不行,你给个准话呀!”
  她轻轻一下避过去:“你不是要陪客户吃饭吗?怎么还不去?我收线了啊,现在要过街,边打电话不安全。”
  挂了电话,沈冰菱站在街边等绿灯。
  依她的经验,这绿灯至少还要等两分钟,其实根本不存在不能继续讲电话的问题。
  但她就是不想讲了,先这样吧。
  身边也站着好几个等绿灯的人,其中一个看了她一会儿,终于发声:“沈小姐?”
  沈冰菱回头,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张之俊。
  他们俩一起过街,并肩往地铁站走。这一会儿功夫,她已经得到了不少信息:他就在附近的另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个法务的职位,已经开始实习,毕业后正式入职;他住的地方会跟她顺一段路,可以一起坐几站地铁。
  她笑:“你还真是想在这片CBD当法务啊。”
  他也笑,声音是大男孩特有的好听的低沉内敛:“是啊,我是这么告诉你的嘛,怎么会骗你?”
  沈冰菱抬头,仔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看看她,但很快就有些不自在地收回目光。
  她终于问出来:“张之俊,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他没有否认:“你想不起来就算了,其实……我还是希望你别想起来比较好。”
  沈冰菱向来不是那种撒娇撒泼用水磨功夫磨人的女孩子,对比她大十岁且处处宠她让她的迟以恒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一个并不熟识还比她小一岁的男生。他既这么说,她也就不再追问,只莫名道:“难道你是我的哪个仇家?”
  他反问:“你会有仇家吗?”
  沈冰菱心里登时冒出来一个人——程令卓。
  但她没说话,而他续道:“如果你有仇家,又怎么会不记得?”
  说来也是,那么就不重要了。沈冰菱耸耸肩,一笑而过。
  说话间他们已经过了这条大街,离地铁站还有两个路口,张之俊忽然指指旁边一条小路:“那边走过去不远有一家新疆菜馆,他家的羊肉串和奶茶特别好吃,要不要去尝尝?”
  沈冰菱没想到他会忽然邀请她一起吃晚饭,惊怔之余,却也不想拒绝。
  她对这个男孩没有恶感,也相信他没有恶意。
  况且她回去也是一个人,也得想该去哪儿找东西吃。
  于是她出乎意料地爽快:“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5

  那家新疆菜馆果然很近,走几步就看见了。
  他们俩坐下来,张之俊一口气点了二十根羊肉串和两杯奶茶,然后放下菜单:“不够再加。”
  沈冰菱提醒他:“这时候喝奶茶今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他“嗨”了一声:“反正明天是周末,大不了通宵一晚呗。”
  也是。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哪怕不是周末没法补觉,通宵一晚怕什么?
  再看看这点的东西,只有肉和酒水,又是什么食谱?
  沈冰菱发现自己从未试过如此飞扬跳脱地任性,虽然也许跟很多人的生活方式比起来,这已远远算不上什么任性。她从来没有可以随意挥霍的任何东西,包括青春,而偶尔挥霍这么一次,原来可以让人如此兴奋,觉得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件焕然一新的东西一般。她有过的两个男朋友,程令卓跟她一样自律,又因为妈妈身体的问题而从很年轻的时候开始就很注重养生;迟以恒年纪大工作忙,更不会没事就糟蹋自己的身体玩儿,他唯一会糟蹋身体的时候,就是为了和她欢爱而需索无度。
  沈冰菱以此判断,张之俊是个家境不错,没有什么负担的孩子。
  后来同张之俊的交谈,越发印证了她的这个判断。
  因为他说要讨教做法务的心得,她便顺势问起他为什么不像大多数男生那样去做律师、金融或公务员。她说:“如果同样是要做法务,也是先做几年律师再转比较好。律师和大企业的法务可能起薪差不多,但是律师薪水涨得快,将来转做法务起点高,收入也不是我们这样从一开始就做法务的能比的。”
  张之俊显然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之前在一家律所实习过。有一次做一个项目,我加班到半夜三点,结果第二天上班才听说,带我的那个合伙人干了一通宵,顿时就觉得这也太没意思了!他们都说律师是最没奔头的,大家都冲着当上合伙人熬,可是当上了合伙人,只有更累更忙更操心的。我想想还是算了吧,以后我还想当好老公好爸爸呢,就不凑那个热闹了,什么钱不钱的,够用就好,都是身外之物,犯不着拿命和生活去换。”
  沈冰菱蓦地想起很久以前,当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时的那个期待。
  将来的丈夫,要会对自己好。
  那时候她没有细想过,其实对自己好的条件之一,就是他工作不能太忙,否则连着家的时间都没有,想对她好都有心无力。
  当然,这个想法她已经放下很久了,自从跟程令卓分开,她就没想过这些事,甚至没想过将来想嫁个什么样的男人。她已经不爱程令卓,也不爱迟以恒,她也不想亦不觉得自己还会爱上任何人。她只知道她自己有能力把自己照顾好,不错的收入,自由自在的灵魂,一个女人有这些,其实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男人其实不在女人的世界之内,男人是外来的。如果有幸遇上好男人,就是有了个天堂,如果不幸遇上坏男人,就是被小行星撞击,后果可以严重到使最强大的物种灭绝,甚至世界末日来临。
  这天晚饭,他们总共吃掉了四十根羊肉串,五杯奶茶,还有两大杯啤酒。确如张之俊所说,这几样都是这个菜馆最好吃的东西,尤其奶茶,奶味极其浓醇,就算为它失眠一晚,那也值了。
  沈冰菱吃得兴高采烈:“你来这边上班才几天啊?就摸着这么好的地方了?”
  张之俊说:“我是本地人嘛,而且公司有吃货带路。你们公司是不是都习惯性上食堂的?”
  沈冰菱点头:“嗯,因为公司包食堂餐费,所以大家都去食堂,一个人出来吃饭也没意思。”
  张之俊的邀请来得顺理成章:“那以后每周跟我出来吃一次呗?我请客!”
  吃完饭八点多钟,时间还早,他们俩心满意足,情绪极好,于是一起去乘地铁,几站之后互道再见,各走各路。
  沈冰菱回到自己住的小区,进门的时候有一辆车也开进来,缓缓地跟在她身边,一个劲按喇叭。
  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回头一看,不是迟以恒是谁?
  她打开车门坐进去:“你怎么来了?”
  迟以恒在艰难地找车位:“你不去我那儿,我就来找你,不行?”
  她心情正好:“行,当然行啦!”
  他瞥她一眼:“怎么才回来?去哪儿喝酒了?”
  “跟个朋友,就在公司附近。你怎么陪客户这么早就结束了?”
  “我是老板,需要待到最后吗?我自然日理万机,要搞夜场搞通宵都有下面的人去卖命。”他看了看她,“又想查岗?”
  她横他一眼:“不怕查岗还这么敏感,问都问不得了?”
  她说了今晚很累要专心睡觉,他也没提要求。看样子他倒是比她更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就不再说话,已经睡过去了。
  她却被自己说中,因为那两杯奶茶而失眠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倒是越睡越精神。到了后来,她索性翻身起来,摁亮手机看时间。
  这才注意到有好几条未读微信。
  泰半是张之俊发来的——
  “我到家了,你呢?”
  “到了没?到了给我发条消息。”
  “没出什么事吧?”
  “???到家了吗?都这么晚了,还是又去哪儿玩了?”
  刚才他们互加了微信,却没有留手机号,他没有别的途经可以联系到她。
  但他也没有发起视频请求什么的,让人觉得才认识就缠得太紧关心得太过。最后这个“又去哪儿玩了”的猜测更是显得心态轻松明亮,不是那种沉重的事儿妈,稍微失联一会儿就胡思乱想满篇乌鸦嘴。沈冰菱觉得他的分寸把握得很好。
  于是快速回了一句“不好意思,刚才没看到微信,早到家了,晚安。”
  发送出去之后,她关了手机回到床上,径直趴到迟以恒身上,揪他的弟弟,吻他的唇。
  他还没醒过来便已起了反应,难耐地哼哼两声,睁开眼睛:“今晚怎么这么淘气?”
  她嘟着嘴:“我喝了太多奶茶睡不着,又吃了太多羊肉要泻火。”
  他嘟哝道:“男人吃羊肉才要泻火吧……我上次吃了羊肉求你泻火,你都没配合。”
  话虽如此,他还是以德报怨,配合着她的动作,清醒了一会儿,翻身把她压住。
  其实他也是有备而来,在套套外面还戴了个小小的振动器。
  她有些不确定:“这是什么?”
  他挺身而入:“试试你喜不喜欢!”
  刚开始她并不适应。这东西是在他动的时候磨她的小珍珠的,等于内外刺激同时进行。她外面干涩得厉害,只觉得不舒服:“不、不要它……把它拿掉……”
  他摁住她:“再等等,说明书上是说可能要过一会儿才会好的……”
  其实他在遇见她之前并不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没有过什么风流史,也没觉得这档子事比工作更让他有快感。所以他谈不上有什么技术和情趣,只有最基本的本能和片子里看来的一些表面化的技巧罢了。
  而在遇见她之后,他才知道,世界上哪有正常健康的男人会欲望不强的?只不过没有见到那个能催化他体内化学物质的女人罢了,也只不过能将别的男人催化的女人比较多,而能将他催化的女人实在太少——或许仅此一个而已。
  那时候他已接近三十岁,但他的状态不是一般打工族那种亚健康未老先衰的三十岁男人可比的,哪怕现在也是一样。他事业顺遂,意满志得,从来没有过太大的压力和困境,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忙碌也只如兴奋剂和强心针;除非实在没时间,否则他每天都要用一两个小时来健身,他有这个习惯和爱好,住处就有健身房,一应器材俱全,要多方便有多方便。
  生活中唯一的不如意,就是好不容易等来的这个女人,一直不肯死心塌地。
  他几个知情的兄弟都不太理解,他怎么就吊死在这一棵树上了?他们说:“这个沈冰菱是漂亮,可就算她是世界第一美女,这么久也该腻了吧?何况她还这么拿乔,你也不烦?”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也许他自己都不太理得清自己的头绪。前段时间看到一个帖子,内容没看,标题倒是振聋发聩:女人最迷人的样子,就是她不爱你的时候。
  沈冰菱大概就是这样,她一直不爱他。
  也许人就是要求个平衡吧。比如一个人在外面太窝囊了,在家里往往就很横。他是反过来,其他事样样都太顺遂,于是在这个情字上,他就脱不了这股子贱气。
  如同女人享受被追逐的过程,许多男人——譬如他,或许是享受这个追逐的过程?
  这还不是一般的追逐,沈冰菱并没有完全不让他得手,如果真是那样,恐怕时间长了就心理疲劳了。她身体给了他让他乐在其中,却又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一旦被男人得手就没了气焰,她气焰反倒更嚣张了,毫不掩饰地把他当工具利用,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没表现得离不开他。
  两…性关系就像坐跷跷板,你上我下,此消彼长,她一直在上位,他也就只好始终趴在低处。他怀疑即便他们结了婚她也还会是这副架势,但那样好歹能在形式上给他一点安全感。
  说明书没骗人,过了一会儿,沈冰菱开始尝到甜头了。
  蜜浆被汩汩地引了出来,越来越润滑越来越舒服。也许后来的触发点还是在外面,但这是他第一次还在她体内时她就到达的,狂潮也牵到了里面,她从未觉得被他抽磨得如此舒服过,令她无法分辨究竟是不是双重电击同时发生。她快乐得史无前例,尖叫到最后转为柔媚的呜咽,埋怨着怎么这样就结束了,怎么没有天长地久地持续下去。
  他的欢喜不亚于她,倒下来时伏在她耳边说:“那以后我们每次都用这个?”
  她慵懒地半眯缝着眼:“嗯。”
  他趁机又道:“我们结婚吧,每天都用这个,嗯?”
  她不说话了。
  他有些沮丧,恨恨翻个身背对了她一会儿,终于声音发闷地说:“你现在和程令卓同事,他还是不肯放过你,对不对?”
  其实这件事他想跟她谈很久了,每次临到嘴边,却又总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很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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