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虾米就是小虾米,折腾了1个多小时,林桐的真气就消耗干净了,林桐不敢耽搁,立刻盘膝而坐激发起体内的真气来。
又过了1个小时,林桐一声呻吟,其音说不出的犯贱,可见是功力又提高了不少。
匆匆爬起来,屁颠屁颠地就跑去吃饭了,吃完饭后还要去练习画符箓,上山已经不少时间了,眼看就要到下山的时间了,林桐可要抓紧,下了山后,修炼的速度就大大折扣了。
山上的饭菜还是很好的,和尚就是不如道士,起码道士可以吃肉,和尚只能啃大白菜,林桐啃了口鸡腿,很恶意的想着。锻炼身体可是很消耗体力的,吃肉即可以补充体力又可以缓解疲劳,这段时间,吃饭时林桐最享受的时刻了。
“吃饱了没,快走吧。”林琼抹了一把嘴道。
“额能哼。”林桐嘴里还塞着鸡肉,只能哼哼着应答,样子有点像猪头。
画符箓就比较麻烦了,书写的同时还要输入真气,消耗之快,远不是练体可以比拟的,所以一般这个也是进展比较慢地了,因为不能大量的练习。
符箓上的字都是小篆,当初要不是跟着林有庆练习了大半年林桐还真没办法学,可见林有庆多么的明智,知道学龄前教育的重要性。
在绘制符箓的同时加入自己的真气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绘制符箓时常常忘了输入真气,输入真气时又忘了绘制符箓,有点一心两用的感觉,看那港片上的天师们画得那么轻松,林桐都有点嫉妒了。
日子就是这么一天天过去的。转眼在山上的日子马上就结束了。
下山的前夜,林桐翻来覆去睡不着,起身看了看桌上的东西,不觉莞尔。
一本书,确切的说是一本秘籍,线装地,记录了天师道的基础功法;一袋丹药;一把小剑,不过现在的林桐还没用能力使用。剩下的是一些零散的东西,都是为林桐在俗世的一年里准备的,想想,真有点想家了,又对这里有点依恋。
蜀山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林桐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似乎自成一界,又似乎和俗世并无区别,不过都有月亮。
自从进入蜀山界以来林桐还没有见过阴天,每天月亮都会出现。
今天的月亮还是很大很圆,黄色的月亮有点泛红的样子,显得分外养眼。
“咦,大哥?”
“嗯。”
“你也睡不着啊?”
“这段对白很狗血。”
“我知道,可是没别的好说的。”
“奇妙吗?我们今后的人生可能就偏离原有的轨道了。”
“嗯,也不尽然,毕竟,我们不可能公开身份的。”
“听说俗世也有很多神棍天师呢。”
“额,还是有真本事的,这也是个职业,我们就能做。”
“不怕把小命丢了?”
“哈哈,打不赢就跑嘛。”
“这个话题和现在的风景很不相称啊。”
“去睡觉吧,明天就下山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依然是风和日丽,只是林桐他们并没有和往常一样修行。在通往俗世的山坡上聚集了百十个人,这里面大多数是和林桐兄弟一样的后辈门徒,今天他们就要告别蜀山界,回到俗世了,要到第二年才能再次回到这里。
临行前,林炯各给了林桐兄弟俩两瓶丹药,似乎是灵气凝结炼制地,看着夏侯晋几乎流出口水的麽样就知道是好东西。这不用担心其他人抱怨林炯偏袒的,这里的人都是“上头有人”的,门中的长辈大多也会额外给他们不少东西,只是之间的差别就不得而知了。
不是什么生离死别,没必要搞得多么感人,百十号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蜀山界,其中只有林桐两人是被林炯领出去的,其他人应该是早就熟门熟路了。
还是那家快餐店,林桐他们进去时林有庆已经在等了。
“爷爷。”
“嗯,吃饭吧。”
“似乎和上山时的台词很相像啊。”
“都是中午嘛。”
林有庆应该是很了解林炯的性格,林炯不说话,他也不吭声,场面总是很安静,但是却感觉不出有什么不对的。
吃过饭,林炯就离开了,临走前只丢下一句:“他们都不错。”
望着林炯的背影,林桐觉得这个一世祖似乎很飘渺,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能不能达到这种境界。
坐在回山东的火车上,林有庆询问了很多关于山上的事,当知道林桐两人各得到一把剑时很是激动。
“爷爷,难道你没有得到吗?”
“唉,我资质不好。”
“哦,对不起。”
“今后你们要勤奋练习,成就一定不可限量,将来我们林家就不会倒了。”
“我们家很厉害吗?”
林有庆沉默了一会儿:“将来你会知道的。”
【第十二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
抬头看了看自己熟悉的孙武镇,林桐没有升起万丈豪情,仰天长啸,也没有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尽显无疑,只是默默地跟在林有庆身后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自己虽然和以前不同了,但是自己还是喜欢平静地生活。林琼所说的做天师给人解决灵异事件,林桐问过林炯,这位一世祖却没有反对,这是是积累功德的一种手段了,只是适当的收点儿钱而已。
家里人应该是知道林有庆他们今天回来的了,老远林桐就看到文秀红站在自家大门口等了。
“奶奶!”
“哎!回来了,走走走,快回屋,哎呦我看看,都瘦了。”文秀红很是心疼的捏了捏林桐两人的脸。
此时的林桐心中很安静,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平平淡淡的,有亲情为伴。
到家时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中除了在部队的大伯一家都到齐了,和家人在一起,是件很愉快的事情,饭菜很丰盛,比山上还要好的多,家里人没有一个提山上的事情。
林桐回家时已经快开学了,整整一个暑假没见到人,章明他们自然要过来看看。中午林桐正在画符,章明和董泽昊突然到了。赶紧收拾了一下。
“哥们,你一暑假都跑哪儿去了?一个多月没见你。”
“哦,和我爷爷去探亲了。”
“探亲要那么久???”
“远房的,在山西呢。”
“哦,这就解释的过去了。”
林桐不打算把自己的经历告诉身边的人,做天师是一码事儿,让身边的人都知道你是天师就是另一码事儿了,可是林桐还是想简单了,既然要做天师,又能满多久呢。
“出去玩吗?”
“去哪?”
章明耸肩。“随便逛逛吧,天气挺好的。顺便讲讲你。”
夏天正是小麦的季节,林庄有一片林子,算是高地上了,从上往下看,刚好能看到成片的麦田。一阵清风吹过脸颊,把林桐额前的头发吹得飘起。林桐三人坐在一根新伐的大树上,很安静的欣赏着田园的风光。
“我舅舅家有个照相机,携带可方便了,要是能借来,正好把这里拍下来。”董泽昊望着被风吹低的绿色小麦道。
“嗨!”章明突然蹦了起来,顺着坡跳了下去,把董泽昊吓了一跳,林桐却是不担心,这个坡很陡,差不多是70度,2米多高,不过下面全是松软的泥土,不用担心受伤,而且,林桐知道章明下去做什么。
一会儿,章明拎着几根小麦爬了上来。这算是个人喜好吧,上辈子,每当夏天时,阿明就喜欢在麦田里拔几根小麦吃,还没成熟的那种,还是青小麦,用手搓一搓,能搓出不少麦粒,吃在嘴里没什么味道,有点像橡胶糖。
“给。”各扔给两人一根小麦,章明自顾自的搓起来。
“啊,你偷农民伯伯的小麦。”董泽昊搞怪的说道。
“滚吧,这是自家的地。”
这片麦田的确是章明家的,只是章明家开饭店,没时间种地,就给章明大伯种了。
把麦穗儿放在手心里,两掌用力搓了一会儿,再吹一口气,青色的小麦粒就剥好了,一根麦穗就能出一小把麦粒,要感谢袁隆平大爷。人家常说,花香是清新的,其实小麦的味道也很清新,只是从来没有人去关注罢了,林桐觉得,养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还不如种些有价值的东西,这个世界存在的事物本是都有存在的价值的,花开的目的不过是结种罢了,可是很多人花大把的钱只为看看花怎么结种,不得不说这很没意义,别人怎么想林桐不知道,林桐也不懂艺术,但是,眼前这片片充满生机的麦田又何尝不是艺术品呢?
家乡总是美的,家乡的人也让林桐倍感亲切,仰头凝望天空,林桐心中默念:此心安处是吾乡……
“想什么呢?”董泽昊看到林桐抬着脑袋冲着天空发愣的样子不由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想晚上吃什么。”
“切,拉你出来看风景,你却如此庸俗。”
“民以食为天,我可是小老百姓一个啊。”
“有古怪。”
“嗯”董泽昊和章明都用很有深意的眼神注视着林桐,搞得林桐直冒虚汗。
三人今天不知道是不是被佛祖附身了,就这么坐了一下午,要不是天黑了,说不定会更久,7月已经有蟋蟀叫了,走在崎岖的小路上,听着田间的虫鸣,林桐很满足。自己将来要走什么路看来是注定了,自己和夏侯延不一样,他要守护家业需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摸索,但是自己凭着领先别人二十几年的经验,要给家里人累积下不小的财富还是很容易的。
现在时87年,距离苏联解体还有4年的时间,林桐记得在90年卢布的汇率会持续增长,到时候自己有把握把手上的财产翻10倍,家中的是事就解决了一半了。
林桐伸出胳膊套住董泽昊两人的脖子。
“想赚钱吗?”
“哎?不是已经在赚了吗?”
“赚大钱!”林桐语气严肃。
“什么算大钱?”
“起码你花不了。”
“怎么赚?”
“当然是做买卖了,和苏联人做买卖。”
董泽昊双目微闭,深吸一口气。
“想!”
“想!”
林桐咧嘴一笑。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恶搞一下,希望大家也去看《团长》,真不知道赵胖什么时候能成为龙大那种级别的人;大伙祝福一下赵胖吧。)
朗朗的声音传入麦田,也传入了三人的心府。
林桐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我有问题!!”章明举手。
“什么问题?”
“林先生,请问90年你读几年级?”
“额。4年级。”
“你认为凭你的年纪他们会让你过境吗?”
“谁说要我去了?找别人去啊。”
“有福叔?”
“嗯。”
“信得过吗?”
“没事儿,这两年的表现可以看得出来,他很讲信誉,而且,我看他处事能力还是很强的。”
“去了边境,那就是黑户口了,晚上连旅店都不能住,说不定还让老毛子打死,他会去吗?”
“这个,五五之数吧,我想应该会去的,就算他不去,我们也可以找别人,毕竟还有时间。”
“90年以前不能去吗?苏联现在还没饭吃呢。”
林桐摇头“我不打算长期做,一次性很赚一把就收手。”
“那不会很多吧。”
“不少了,我们有足够的钱,够我们进货。”
“这一年下来,有福叔在县城的名气也不是很小了,县里他也认识几个人了,可是没什么用啊,我们不能在我们这进货吧,山东离东北可不近。”
“这个,说不定还就是要在本地进货,东北那边我们没熟人,在国内运货也不是太麻烦。”
章明紧皱眉头,似乎是下了决心“看来这几年要努力攒钱了。”
“嗯,冒一次险,就赚大的。”董泽昊也下了决心。
“我们不要各走各的,那样风险大,进一样的货,让有福叔运出去。”
“嘿嘿,酒。”
“不是吧!那在老毛子那边可是禁货啊!”
“知道拿破仑进攻俄罗斯为什么失败了吗?”
两人摇头。
“因为白兰地有限,伏特加无限。老毛子没酒还能活吗?这就好比韩国人不准吃泡菜一样,酒这东西最赚钱了。”
“好,富贵险中求!没点玩命的准备怎么成!不就是钱吗!豁出去了!”
“豁出去了!”
“好!是男人!”
“嗯,可是,林先生,现在才87年吧……”
“我肚子饿了。”
“靠!走,去吃饭!”
今天中午,林桐叫了董泽昊去张明家。
章明家的饭店是建在河边的,现在土地利用率还不是很好,也造就了饭店的山清水秀,给人一种脱俗的感觉。
河道里是黄河水,只是个小分流,却不是终年有水的,过了灌溉期后,就会关闸,水就很浅甚至没水了。
河里的鱼都是鲫鱼,这东西林桐一点都不喜欢吃,没肉,刺又多,熬汤还行,不过林桐是吃肉不喝汤的主儿。
虽然鱼不好吃,不过抓鱼还是很有意思的。
“哎!这儿有!”
“嘘!”
“哈哈哈!抓到了!我靠!好大一条!”
“还真是,鲫鱼能长这么大也很不容易了。”
一阵微风吹过,林桐站在水里用胳膊蹭了蹭脸上的泥点儿,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生活,还是没压力的日子好啊,上辈子过的太压抑了,忙忙碌碌的还没买套房子就结束了,连女朋友都没交一个。重生后林桐很珍惜身边的人,渐渐的也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状况了,看着章明和董泽昊兴奋地面孔,再看看那位倒霉的鱼老兄,林桐笑地很开心。
这条鱼似乎很有抗争精神,从章明抓到它的那一刻开始就死命的扭动着自己那滑溜溜的身体,烈日照在鱼身上闪烁着无数银色光点,让这一镜头显得更加升斗鲜活。
“哎哎哎!呀!跑了!”
如果你抵抗了,那你还有希望,如果你放弃了,那你就彻底坠落了。鱼老兄终于逃脱了章明的魔爪,猛地窜进水里,本来挺清澈的水面早被林桐三人搅混了,这一下去哪还能看得到踪影。
“啧啧啧,真可惜了。”虽然鱼没了,但是章明还是很乐观的,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失望。
因为已经没有多少水了,所以河的鱼还是很好抓的,林桐是三个赤脚在水里趟着,时不时能看到几条猛窜过去的鱼。
“看!那什么东西!”章明天生的远视眼,很多东西总能率先发现,这次也没例外。
“过去看看吧。”
在水里走路很慢,三人趟了好一阵子才靠近了目标。
挺稀奇的,竟然是只鸽子,还是信鸽,不过这个时代已经没人拿信鸽送信了,有些没事儿干的大爷喜欢养几只玩儿。林桐抓起这只信鸽时,它正在水上死命的扑腾,估计如果没碰到林桐他们,是死定了。
“奇怪了,虽说鸽子不会游泳,但也不至于掉在水里飞不上来吧?这家伙怎么差点淹死啊?”董泽昊的邻居家就有养鸽子,所以对这东西也不陌生,不禁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这家伙的翅膀被剪了,当然只能等死了,看来是人家养来卖钱的,我们饭店里就有收。”
林桐仔细一瞧,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两侧的翅膀被剪掉了一大块儿,就算飞,也只能学老母鸡的飞法儿了。
“怎么处理啊?”
“额,还是吃了的好。”章明挠挠头道,林桐手中的鸽子明显颤了颤。
“我觉得,应该送还失主。”
“都一样,还给失主早晚也是被吃了。”
“我养着吧,挺有意思的。”这只鸽子是灰蓝色的,翅膀周围还环绕着紫色的羽毛,纯白的喙子,挺养眼,林桐打算把它养起来。
“抗议,吃肉啊吃肉,吃肉多实在。”
“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
“额?那成,你养着吧。”
“好,两票对一票,我赢了,鸽子我带走了。”说着,林桐转身就上了岸。
林桐三人也算是光屁股和泥的兄弟了,一只鸽子,归谁三人其实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喂!就这么走了啊!天还没黑呢!”
“嗯,回去了,我去找个笼子!。”林桐头也没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