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黑 道当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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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黑 道当少爷-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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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像蚂蚱一样的乱跳,像蚂蚁一样的活着。
他们的唯一用处,就是为了证明强者的存在。
可恨、可怜、可气,更加可笑!
如何能不笑?
金龙几个被这一笑吓得愣了,一个像是在肚子上顶了一口锅的胖子骂道:“草你妈,你小子笑个屁!”
“没错,老子就是在笑一个屁!”李云天淡淡说道。
啥?什么意思,这小子承认说过的话是个屁?
金龙又愣了,他们从幼儿园开始就没有上过一天课,明着是上课,也不过是为了在学校里仗势欺人打幌子罢了,哪里能听得懂李云天玩的这种文字游戏。
金龙哈哈笑道:“没错,没错,你就是笑个屁!”
“没错,没错,老子确实在笑屁!”李云天又笑了。
“老大,老大。”终于,一个机灵点的小弟在金龙的耳边小声道:“老大,这小子说的屁指的是我们。”
“什么?”金龙文化是不高,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傻子,被那个小弟一点,登时便明白了过来,“草你娘的,你小子敢耍老子,来啊,给老子上!”
李云天又笑了。
这是他第三次笑!
他不顾一个金龙小弟直冲而来的拳头,大步向前一跨,在几个小弟惊骇的目光中,以常人不可达到的速度侧身滑到金龙身侧,似铁一般的手爪抓到金龙的肩膀肌肉处,顺着整条手臂自上而下的一扯。
“咔嚓”
“啊……”
一声声嘶力竭的吼叫,被李云天拿着一手的金龙跪在了李云天脚下,五道翻起嫩肉的血痕深深地刻在金龙的手臂上,金龙像疯了一般的用完好的那只手扯住被李云天抓在手中的手臂大喊道:“脱了脱了,放手啊放手啊!求你了,求你了。”
李云天一抓之力,竟大于斯!
被李云天这奇快无比的一幕吓得愣住几个小弟忽地听到金龙的嘶吼,急忙挥手动脚向前冲去,作势就要踢打在李云天身上。
“你们想对我家少爷干啥?”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缓缓的说道。
随着这个声音,奇怪的一幕出现了。
金龙的几个小弟于半空中停了他们的动作,挥手的手在半空挥着,踢踹的脚也在半空中踢着,每个人全身抖得跟机关枪一样,有的甚至连冷汗都吓了出来。
不是他们累了,而是他们被吓到了。
只见小马哥一手挽着李云天的黑色风衣,一手直指金龙的几个小弟,顺着他的手臂看去,他指指几个小弟的那只手的顶端赫然是一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保险已开,手指已按,就等杀人饮血。
“小、小马哥!黑云会的小马哥!”
“他、他来这里干嘛?”
李云天进去的这两年,原本属于李云天的势力全靠马超一人打理,虽然累是累了点,但也因此,黑云会小马哥的名头也在古龙市黑道上传扬了开来,只要出来混的就能听过他的名字,只要混过一段的时间就能见过他的本尊。
作为在古龙市陪着金龙这个犯有“玷污世界罪”的二世祖的狗腿子,这几个小弟哪里会不知道黑道新秀小马哥,一见小马哥气势便弱下三分去,更何况还有一个黑洞洞的手枪洞口对着他们,竟吓得愣在了原地,心里一阵嘀咕。
“小马哥是黑云会帮助的养子,传说他曾经为了李家的少爷李云天废过一条腿,后来还是李家送他到美国才医好……”
“传说小马哥在两年前曾跟着李云天绑着手雷杀了绑架他们李家的佣兵,对李家忠心耿耿,在黑云会中地位超然,几个堂主见了他都要上前跟他打个招呼,连我们耀星帮的帮主也不敢直捋其锋。”
“这么一个牛叉的人,他为什么要跟我们少爷作对,凭什么要救白头发的小子。”
“对了对了,他刚刚说了什么?他说‘你们想对我们家少爷干啥’,少爷少爷……小马哥的少爷……”
“李云天!这个白发小子是黑云会少主李云天?那个十三岁第一次出征便砍了‘霸天虎’张建国脑袋的李云天?七年征战为黑云会的壮大立下汗功劳,被称为‘开国少帅’的李云天?那个敢灭绝一切敌对势力,敢把爷爷一辈、不听从他的叔叔伯伯全部流放,敢以少爷身份和佣兵对抗的李云天?现在古龙市最大夜总会绝代风华的真正总经理李云天?”
“天啊!我们到底惹到什么人了?我还不想死!”
看着金龙的几个小弟如天气一般变化不停的脸色,小马哥实在不耐烦了,说道:“喂,我说,你们几个在那干什么,还不带了你们的老大滚?”
滚?小马哥是给我们机会?
对了,少爷毕竟是耀星帮的人,我们耀星帮现在跟黑云会还是河水不犯井水,小马哥犯不着吵个嘴就跟我们耀星帮过不去。
几个小弟一阵思考,急忙晃过神来,匆匆谢过小马哥,蹲到金龙身前就要带着还在嘶吼的金龙离开。
“不用了,这个人今天活不成了。”
一直没有吭声,只是抓着金龙的手臂,像一个少年将军俯视着他的俘虏的李云天突然说话了,只不过,他的这一通话却是对小马哥马超说的。
“马超,我不在的这两年里你是不是太累了,什么时候忘了‘与我黑云会作对,除了死人还是死人’这句话了?”

第三章 别把本应该看不惯的事情看得惯!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
他们在自己的族群里特立独行、看不惯族群里不应该看得惯的事情、像野狼一样的生活,像风一样的活着。
他们没有归属感,他们没有认同感。明明像他人一样的活着,却像另一个世界的来客。
人们把这种人就叫做异类。
李云天就是黑道里的异类。
他像其他黑社会成员那样心狠手辣、为虎作伥、敢打敢杀、会玩阴谋、懂得赔笑,但他却依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喜欢杀人,不喜欢被别人杀,不喜欢阴谋他人,也不喜欢被别人阴谋。
但这一切都不代表他没有良心。
这个金龙非杀不可,不杀不足以祭奠李云天自己的良心,不杀足以悼念那一抹枉死于金龙车轮之下的香魂,更不足以安抚千万百姓死去的良心。
“马超,我不在的这两年里你是不是太累了,什么时候忘了‘与我黑云会作对,除了死人还是死人’这句话了?”
李云天这话虽是在对着马超说,却是在对所有人说的,谁都能听明白!
几个小弟一听,登时吓得大声求饶,眼泪鼻涕像是不要钱就可以随便挥霍的东西似的四处乱飞,就连还被李云天拿在手里的金龙也忽地软下了身去,也不喊叫了,只是蜷缩在地上发抖,也不知他是被吓的,还是疼到身处抽搐的。
“你们滚吧!回去告诉金巧巧,要么归顺,要么灭亡,二选一,没有其他路可走。”李云天懒得理这些狗腿子,擒贼擒王,杀人杀心,没必要牵扯狗腿子。
几个小弟一听,登时明白李云天这是要自己活着了,赶紧哭喊着爬起来,再也不顾他们的老大,跌跌撞撞的跑远了。
老大要紧,但没了老大或许还不会死。
自己的命更要紧,没了就是死了!
看那几个小弟已经转过了拐角,小马哥抬起双手耸耸肩,满脸无奈地道:“好吧,可这里毕竟还是监狱门口,你这么做好吗?”
“谁知道呢?”李云天不在乎的说道。“蚂蚱就是蚂蚱,再怎么跳也跳不到天上去。杀人就是杀人,怎会因为套上个叫做环境的名头就变成救人?既然杀定了人,我李云天何必怕?”
马超苦笑道:“你还是一样的心狠手辣啊!”
“心狠手辣?老子一直认为这句话是褒奖。”
李云天甩开金龙的手臂,从金龙的身体上一步跨过,接过马超递过来的沙漠之鹰转过身来,一脚踩在了金龙的脑袋上,死死地把金龙的脑袋擦着地面硬生生扭转过来。
“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的样子,老子叫李云天,是黑云会少爷,这个城市唯一的少爷!下辈子瞅准喽!别他娘的找无辜的人。”
“嘭”
鲜血飞溅、红白之物四处喷射。
“走吧,回去还有事情跟你和我老爸、爷爷说。”
“哦!老大,天凉,先把风衣穿上。”
两人走了几步,把风衣随意披在的身上的李云天忽然又转过身,瞧向那高高的监狱围墙和高塔,狠戾的目光定格在一处高塔上那看不透的黑色窗子上,道:“老子做得到,别动老子的黑云会。”
马超奇怪地道:“老大,怎么了?”
李云天笑道:“没什么,只是跟老朋友打个招呼。”
……
奥迪A8在平整的环城高速上飞驰。
车流不大,小马哥马超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握着方向盘,悠闲的叼着烟抽着,不时还跟着车载音响里的音乐哼上几句。
浪奔……浪流……
浪里滔滔江水永不休……
滔尽了,世间事,变作滔滔一片潮流……
是喜……是愁……
浪里分不清欢笑悲忧……
成功……失败……
浪里看不出有没有……
这是小马哥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上海滩》电视剧主题曲,曾经风靡一时。
因为其朗朗上口的曲调和充满愁绪的歌词,成为了一代人永久的记忆,那个许文强、那个丁力、那个冯程程。
那不是黑道,但那却是一出只属于黑道才有的恩怨情仇。
此时再由小马哥这个从小就在黑道中摸爬滚打出来的黑道分子唱来,更是将这首歌里人在江湖飘来飘去、总飘不过一颗子弹的感觉渲染得淋漓尽致,听得李云天一阵入迷。
小马哥道:“老大,这次你出来,给我的感觉不同了。”
李云天继续跟着歌曲哼着,道:“怎么不同了?”
小马哥道:“以前的你像一只野狼,隐藏、吊线、猎食,叼上去就是一块骨头。现在的你却像是……像是一个人。”
“一个人?那不是好事吗?怎么听起来你好像不高兴?”李云天奇怪道。
“不、我怎么会不高兴?老大就是老大,我是老大的影子,老大到哪我就到哪,老大干啥我就干啥?我只是觉得现在的老大好像变成了一个……一个故意找刺头的人。就像刚才,本来不需要杀那金龙的,可老大就这么杀了,一点也不顾后果的杀了。要是以前的老大就不会。”
“是吗?”李云天想了想自己的从前,忽地想起他老妈和那个名叫莉莉的女孩的脸庞,叹了口气道:“变了好,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变的,再说……我也不想再在这条道上混了。”
“什么?”小马哥吓得一个踉跄,手腕一转,车子差点撞到防护栏上去。
李云天捂着被车门撞到的脑门骂道:“我草你娘的马超,你他娘的要杀老子是吧?”
有过错就要改,知错能改的马超用两手紧握了方向盘,不好意思地说道:“哪敢哪敢,还不是老大说的话太过瘾了,我这一不小心不就犯错误了。”
他从小就在黑道上混,可以说,在他的心里,黑道就是活着,活着就是黑道。根本没有想过不混黑道了干什么,甚至连不混黑道这个念头都没有过。
突然间听李云天说不想混黑道了,不免有些难以想不开,像是被人抛弃的少妇一般,委屈道:“为什么?”
李云天道:“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不想再看到像老妈莉莉那样的人,或许是我良心发现了,或许……或许是我本来就不喜欢吧……总之……累了。”
从后视镜里看见李云天忽然黯然下去,心里噗通一跳,夫人啊,您和莉莉仍然是老大揭不开的一块伤疤啊!
有人问,黑道到底是什么?
以前的李云天会说:“黑道就是砍人女人抢地盘。”
但现在的李云天会说:“黑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歌声在继续,那里还唱着:
爱你恨你,问君知否……
似大江一发难收……
转千湾,转千滩,亦未平复此中争斗……

第四章 老大不是禽兽!

“先去一趟城南的南疆村吧!答应了里面的一个兄弟要照顾他老妈和他媳妇的。先去看看,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最好把人家接过来。”
奥迪A8渐渐从环城高速上转入市区,正值下班放学的人潮高峰期,车速渐渐慢了下来。小马哥马超还打算把车子开到市中心的黑云会总部去,哪想到李云天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他只好答应一声,把车打向了正南方。
“娘的!都说当兵三年母猪都能变美女,老子才进去了两年,竟然也跟着恶俗起来了。”
古龙市一中门口,学生们穿着白底蓝边的运动校服在马路上穿梭,那书包里也不知道背了什么,看上去全都沉甸甸的,虽说每一个女生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但那不施粉底、清秀婉旎的清纯可爱样还是把李云天这个两年都在山区中跟随海豹特种部队训练的假兵看得口水直流。
马超道:“老大,你可不知道。这一中里全是咱古龙市有头有脸人物的子女集中地,你随便从街上拉出来,没准就是某某区区长的子女。你要是渴了,咱们先去趟绝代风华,那里可是你的地盘,找个小妮子消消火还是可以的。但千万别打这些学生的念头啊!虽说咱们不怕,但也别惹麻烦啊!”
李云天听得鬼火一绿,咚的就在马超的后脑上来了一个爆栗,骂道:“老子是渴了!但老子还不是禽兽!还没禽兽到玩弄这些毛豆没长齐的小妮子!”
“是是是、老大不是禽兽!”马超一个劲地点头,却在心里念道:你确实不是禽兽,只是偶尔没把禽兽这两个放在眼里,否则两年前也不会把王萌萌给……
刚想到这里,马超突然“咦”了一声,喊道:“我草,这是怎么回事?”
整个校门口突然一片混乱,长长的车龙也停了下来,李云天和马超把脑袋从车窗里伸了出去,什么都还没看到,就见一个个后脑勺同样从车窗里探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地往校门口看去。
“杀人啦!杀人啦……”
车龙的顶端,也就是校门口那边的人群忽然向两旁分了开来,接着一个、两个……十多个还穿着校服的学生没了命似的往这边就是一通好跑。他们身后叱喝声大起,吓得他们两脚飞快地变换,不一会儿就奔到了李云天和马超的前方。
“砍人?老子真有福气啊!刚出狱就能看好戏。”李云天好像根本就没有砍人当做一回事,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马超道:“老大,你可不知道。现在,在这古龙市里的蚂蚱可是跳得很呐!”
蚂蚱,原本是道上对冒头儿的用词。他们自认为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只有一条命的生物,所以,他们很不怕老大。认为,只要凭着自己的一股气就能和老大作对。
反正你我都只有一条命,大不了老子一命换一命,看你怎么办?
这就是他们的心里想法,更有甚者,甚至能追着老大的车砍!简直就是愚昧到了极点。
本来这样的冒头儿是很多的,但因为这些年来古龙城里基本上坐稳了三大帮派七小会的势力分派,所以冒头儿冒的也就只是砍别人的老大,叫自己的老大重视自己的活。
生存方式很是简单。
于是乎,那些有见识的小弟都不愿当冒头儿。因为冒头儿是一个很让他们纠结的词语。一旦被人提到,就好像他们只是新兵,而不是老鸟的样子,迎来的都是白眼。他们也就宁愿假装很不菜鸟、很不冒头,也不会去当这冒头儿。
只有那些初生牛犊连老虎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才会不怕老虎的初中高中生才会“梦想”着去做这些事情,所以,蚂蚱一词便成了初高中生小弟的代名词。
当然了,这些被上位者以调笑的词语界定他们的蚂蚱对此一点也不反感,反而会因为自己有机会在老大面前蹦蹦跳跳而沾沾自喜。
毕竟嘛,人呐,自我欣赏要比被人欣赏来得简单!
听马超突然说出这么一句他两年都不曾听到的词语,李云天脸色立马就变了。
“我进去前不是说过不许再收蚂蚱了吗?”
这些蚂蚱除了坏事,最大的能力就是给老大惹麻烦,要他们何用?还要浪费我黑云会一笔工资费用。
马超急忙解释道:“老大,你的话我们当然会听。黑云会现在别说是蚂蚱了,在册人员的资料里连二十岁以下的都没几个,我们怎么可能会有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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