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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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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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路小苏骑着自行车到了约定的地点:操场旁的林荫大道。
  让他没想到的是,宁樱主编比他来的还要早些。
  “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路小苏在心中道。
  他走了过去,主动和宁樱打了招呼。
  宁樱有些意外,她没想到,眼前的高中生会是那么的阳光帅气。
  在她的想象中,能写出这些诗句的男孩,应该是文气而又内向的,甚至会比同年人更内敛些。但眼前的大男孩不同,他是那样的干净而又阳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朝气。
  “路小苏同学你好,没想到天才诗人本人却这么帅!”宁樱笑着和路小苏握了握手。
  路小苏很礼貌的只握了她的指尖,哪怕如此,他还是感受到了五指的柔软和冰凉。
  宁樱有着成熟女人特有的丰腴,三十多岁了,身材却管理的很好。
  路小苏腼腆的笑了笑,也真诚的道:“我也没想到,榕树出版社的主编会那么漂亮。”
  好吧,这就有点商业互吹的嫌疑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宁樱笑了笑,就从包里取出了一只录音笔。
  对于宁樱的每一个提问,路小苏都是对答如流。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他的瞎哔哔。
  创作背景:瞎掰。
  创作原因:瞎掰。
  情感经历:瞎掰。
  反正都是瞎掰!
  但他却摆着一张认真脸,宁樱都有了一种错觉:好像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探索进了这个大男孩的内心世界。。。。。。
  “很愉快的采访,路小苏同学,我能给你拍张照片当做素材吗?”宁樱笑着对路小苏道。
  不得不说,她的笑容很有亲和力。
  路小苏自然不会拒绝,站在一棵大树下,露出了一个干净的笑容,而这张笑脸也在宁樱的手机里定格了。
  正当宁樱准备去出版社整理素材的时候,她却看到这个大男孩从自己的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
  “宁樱主编,请问我能向榕树出版社投稿吗?”路小苏问道。
  宁樱有点惊讶,她看了眼文件夹,问道:“这里面也是你写的诗吗?”
  “不是的,是我写的小说。”路小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哪类小说?”宁樱有点好奇,接过了路小苏手中的文件夹。
  “我叫它青春幻想小说。”
  宁樱有些愕然,这是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流派。
  ………………………………


第五十一章 他是龙
  “青春幻想小说?你自己取的名字吗?”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不由失笑了一声。
  她很喜欢这个大男孩的诗歌,但写得好诗,不代表就一定写的好小说。
  地球上这样的例子就很多,哪怕是唐宋八大家里的苏洵,写文章那是一流的,但写诗就有点差劲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生的儿子苏轼却成了大诗人。
  同理可反证,诗歌写得好的人,小说一样可能写得臭不可闻。
  “是的,是我取的名字,我觉得和书的内容很合拍。”路小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
  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虽然他笑的有些腼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他的笑容里看出了自信。
  是的,这个大男孩似乎对自己的小说很有信心。
  “我们榕树出版社主推的可都是言情小说哦。”宁樱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路小苏。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班上不少女同学都在看榕树出版社新出的那本《他来了》。”
  《他来了》是榕树出版社新推的一本言情小说,作者是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但光这个书名就让路小苏提不起半点兴趣,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菜。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的销量还是很好的,听说在半个月前刚刚破了一百万本的大关。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也靠这本书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
  以往她本人比她的书红多了,很多黑粉都说她没有实力,吸的都是颜粉。但这本书市场反响很好,听说都有一些人想投资拍偶像剧了。而这本《他来了》,就是眼前这位宁樱主编负责的。
  “言情小说第一推手”的称号,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
  当然,这个世界的实体书销量比地球上高一些,毕竟没有盗版的存在,基本上是地球上的一倍甚至还要多。
  “你的诗歌我个人是很喜欢的,要不这样吧,这份稿子我会带回去看一看,过几天给你答复。”宁樱朝着路小苏笑道,依旧是一个满是亲和力的笑容。
  路小苏嘴角抽了抽,他总感觉这个宁樱把自己当作他的阿姨了,这笑容会不会太宠溺了点?
  “好的宁樱主编,那我等你的消息。”
  路小苏和宁樱主编又聊了几句,就骑着自行车离开。
  看着汽车后视镜上路小苏渐行渐远的身影,宁樱看了看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文件夹,微微一笑。
  “希望不要让我太失望。”
  说着,她启动了自己的白色奔驰。
  。。。。。。
  。。。。。。
  回到出版社后,宁樱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苏的采访,并且亲自写下了一篇专题文章,这些内容都是会印入诗集里面的。否则厚厚一本书就几十首诗,有点太过于圈钱和不地道了。
  作为大型出版社的主编,外加她有着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绝对是出版社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在出版社里,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
  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小说。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说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小说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说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小说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小说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
  虽然她是个工作狂,但其实她还挺宅的,相较于出去嗨皮,她更喜欢窝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剧,饿了就叫点外卖。
  好吧,她就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剩女。
  打开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里面是装订好的文稿,路小苏用订书机装订了一下。
  第一张纸张只有两个字,想必就是书名了。
  ——《龙族》。
  挺有趣的,从书名来看,应该是男生们会喜欢的类型。
  点了份外卖后,她就开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地呼喊。】
  宁樱先看了前面几段,就开始好奇起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份,这一章里,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视角里,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画面。他不认识这个男孩,男孩却叫他哥哥。
  【城市的正中央,立着一根高杆,孩子被挂在高杆顶上,闭着眼睛,整个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烧他。
  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宁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这段男主的梦境到底象征着什么?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到这里,整个序章也就结束了。
  宁樱皱着眉头,她发现这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她连男主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怎么好像已经挖了无数个坑了?
  男孩到底是谁?男主又是什么身份?
  男孩为什么要被献祭?他为什么问他的哥哥会不会吃掉他?人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宁樱的脑子:
  莫非。。。。。。。他们就是书中的龙?!
  她已经在思考这本书的情节了,她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仅仅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就让她这个阅文无数的主编——深陷其中了!
  ………………………………


第五十二章 开创流派的小说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宁樱接起了电话。这个铃声她是在彩铃库下载的,她没听过完整版,只觉得铃声还挺好听的。
  “喂,您好,您的外卖到了,请开一下门。”
  电话里传来外卖小哥的声音,宁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点过外卖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果然已经有点饿了。
  她放下手中的《龙族》稿子,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略显凌乱的睡裙后,就赤脚去开门拿外卖。
  她只打开了一个门缝,然后伸出手去接过了外卖。外卖小哥有点懵,还没等他说“记得五星好评”,宁樱就关上了门。
  她可不想自己穿着粉红睡裙的样子被任何男人看到。虽然她不服老,但不得不说,她的确已经三十多岁了,在世俗的眼光里,她这种年纪还穿这种睡裙,的确是有点奇葩。
  迈着自己匀称的小腿,她光着脚来到了沙发前,盘膝坐下后,就开始吃她点的意大利肉酱面,一边吃着,一边继续看稿子。
  她一刻都不想停,只想看看这本小说的正文到底在述说怎样的一个故事。
  她开始感到好奇了,究竟什么是龙?好像和大家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她翻开第一章 ,章节名叫《卡塞尔之门》。
  二十分钟后,她长舒了一口气,她已经把第一章 给看完了。
  “这是一个高中生的作品吗?”她有些诧异。
  从序章上看,她就感觉到这本书的布局很大,看完第一章 她才知道,这本书完全就是在构建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有龙存在的世界!
  男主路明非是华夏的一个普通学生,却收到了屠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在他最丢人最落魄的时候,一个叫诺诺的红发少女,以着最酷的姿态,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而诺诺,正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宁樱飞快的吃完了整碗意面,将桌面收拾干净后,她继续趴在沙发上看小说。嗯,趴着是她最喜欢的姿势,就如同一只外面的流浪小野猫。
  她已经开始期待了,卡塞尔学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而龙到底又是什么样的。好像学院里的学生都有自己特殊的异能,书里面称之为言灵,那么,男主的言灵又是什么?
  “多久没看过这么吸引人的小说了?”宁樱撩了撩自己垂下来的发髻,动作很是风情万种。
  她将看完的部分放到了茶几上,继续翻看下一章的内容。
  很快,男主路明非就随着诺诺等人前往了卡塞尔学院。而男主明明怂的要死,学院却把他评定为最强的S级学生,等于是又挖了一个坑,男主一定有其特殊的能力。
  果然,在第二章 里,教授把沉睡的龙族幼崽给男主看,在男主接近的那一瞬间,这一条明明还要沉睡至少几十年的幼崽,居然睁开了自己的黄金瞳!
  那是血统的召唤!证明男主的血液里,龙血的成分极高!
  “人类居然也能拥有龙族血统?”宁樱看了看自己白嫩的手臂,她皮肤保养的很好,透过白嫩的皮肤,都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她在试想,假如自己也是书中的人物,是不是也会拥有了不得的能力?
  这证明她已经完全代入进去了,她已经被代入进了小说的世界。
  她一口气直接读到了第三章 ,章节名是《自由一日》。
  男主路明非走在校园里,却发现了枪战。当然,这是自由一日里的特殊活动,相当于真人cs一样,但实在是太真实了,他能看到飞溅的血花,也能看见倒下的“尸体”。他误以为自己真的已经置身于枪林弹雨之中。
  而在下一刻,他看到了诺诺中枪了!那个他暗恋的诺诺!
  书中这样写着路明非的反应:
  【他的头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像是在极深的地方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他眼前发黑,黑幕上仿佛有青紫色的蛇在无声地游动,那些蛇的背后,灿烂的黄金瞳睁开,有钟鸣般的声音在他耳边说,“愿意交换么?”】
  一瞬间,宁樱只觉得自己打了个寒颤!
  愿意……交换么?
  她又想起了序章里的小男孩,想起了那个好似活在男主精神世界里的男孩!
  然后,男主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他很本能的捡起了地上的手枪,一个人枪击了学校里的两大风云人物!
  也是在这之后,他才知道这不过是学生之间的一场游戏而已,诺诺没有死,任何人都没有死,他们只是昏迷了。一切只是因为这个游戏太过于真实罢了。
  很快,第三章 她也看完了,然后她发现……没有了!?
  是的,稿子她已经全部看完了。
  接下来呢?接下来是什么?
  交换是什么意思?要拿什么东西交换?男主的S级到底是因为什么?龙族到底是什么样的?那个序章里的男孩又到底是谁?
  什么都没讲清楚,仅仅三章就挖了这么多坑,然后……没有下文了?
  宁樱只觉得有些烦躁,她有些郁闷的看了看手中的稿子,如果可以的话,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下文了。
  看了看手机,才晚上八点五十,今天是周六,路小苏应该不会这么早睡吧?
  虽说自己作为一个大出版社的主编,因为小说太好看然后去催稿,的确挺丢人的。但是她已经管不得这么多了,她已经彻底被这本书吸引了。
  拨通了路小苏的手机号码后,手机那头传来了大男孩低沉而又好听的声音。
  “喂,宁樱主编,请问有什么事吗?”
  听的出来,声音虽然有些低沉,但很明显,这个大男孩才刚刚度过了变声期。
  宁樱只觉得有些恍惚,刚刚那一本一环扣一环,而且背景如此宏大的小说,真的只是出自于一个高中生之手吗?
  “路小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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