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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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鼎天下-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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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口令?”

秦天一愣,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家伙在什么地方?

阿彪却很镇定,随口应道:“云想衣裳露华浓,回令。”

对方应道:“春风拂槛花想容,是彪哥吗?”

随着声音,几个端着长枪穿着草绿军装的汉子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军帽上的星星在月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秦天心中疑惑,看他们的打扮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军人相似,这种衣服在国内早已没人穿了,只是电视剧里偶尔还能看到,难道他们是穿越回来的?

“彪哥,这几位是?”

阿彪一笑:“姑爷,这是咱们华夏城的暗哨。”

秦天点了点头:“他们的打扮倒是很奇特啊。”

阿彪笑道:“这是华夏太祖爷时期的军服,因为老爷崇拜太祖爷,所以让我们平时在家的时候都穿这种衣服。”

那几个暗哨走了过来,和阿彪打招呼:“彪哥,纳塔西他们怎么没有回来,这两位又是谁?”

阿彪一笑,指着赵芳芳说:“纳塔西明天回来,至于这位,你自己看吧。”

那人凑过来仔细看了赵芳芳几眼,忽然惊声呼道:“二小姐,是二小姐。”

彪哥笑道:“没错,我在路上偶遇到了二小姐,就把她请回来了,她旁边那位是姑爷。”

话音刚落,几个暗哨齐齐举枪对准了秦天的胸口,为首的大声喝道:“你还敢回来?”

阿彪急忙挺身站在秦天面前解释道:“扁昂,不要冲动,他不是孤狼,是新姑爷。”

扁昂上下打量了秦天几眼,才发觉自己认错了人,面前这个人身材和孤狼相仿,但是面貌远没有孤狼英俊。

扁昂放下枪,挠了挠头皮,满脸的歉意。

“不好意思新姑爷,我以为是孤狼那小子。”

秦天一笑,人都有先入为主的思维惯势,他们一听是姑爷,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孤狼,这也不能怨他们。

“没关系,不知者不罪,那个彪哥,咱们走吧。”

阿彪抬手和那几个人打了个招呼,带着秦天二人继续前行,不多时就到了一座建筑前。

这座建筑高约三丈,用一块块巨大的条石砌成,上面飞檐斗拱,和古时候的城门楼相仿,正中高悬着一块匾额,借着月光,依稀可辨是华夏城三个繁体大字。

几道强光照射下来,一个声音喝道:“什么人?口令?”

秦天记得刚才阿彪和扁昂等人的对话,张嘴就说:“云。。。。。。”

刚说出一个云字,就被阿彪拉了一下:“不要乱说。”

秦天看了他一眼:“不是云想衣裳露华浓吗?”

阿彪瞪了他一眼,朗声冲上面喊道:“日落西山打靶归,我是阿彪,兄弟开下门。”

城门旁边的一扇小门开了,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到了他们面前躬身施礼:“二小姐,姑爷,彪哥,请随我来。”

秦天暗暗点头,看来他们之间都有通讯设备,不然的话也不可能知道是二小姐来了。

跟着那人进了小门,沿着台阶向上,不多时就到了一个平台之上。

几个绿军装过来和他们打招呼:“二小姐,请上缆车吧。”

几个人上了缆车,一个绿军装嵌动按钮,缆车风驰电掣一般向上飞去。

秦天但觉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下面的灯火如飞一般向后倒去,时间不长,缆车停下,他们已经到了半山腰。

一大群人在缆车之前迎接,有男有女,都是仆人打扮,弯腰低头等候三人下车,刹那间,赵芳芳竟然有了一种林黛玉回到贾府的感觉。

这个“贾府”依山而建,规模宏大,占地足足有十亩往上,红墙绿瓦,斗拱飞檐,高大的门楼前一对大石狮子分列左右,隐隐透着一股威严的气势。

石狮旁边各有两个绿军装,怀抱钢枪,站姿笔挺,目不斜视,院墙之下两队人马交替走动,应该是在巡逻,虽然人数众多,但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可见平时之训练有素。

秦天暗暗摇头,真是山高皇帝远,要是在国内,这种情况想都不敢想,再有钱有势的人也不敢组建私人武装给自己看家护院,别说这些人抱得是ak,就算是气 枪也早被警察抓去了,但是人家就敢公然让手下端着枪站岗,也不知道这个老爷到底是干什么的,竟然敢摆这么大的排场。

就在他走神的时候,一边的阿彪轻笑一声:“二小姐,姑爷,请吧。”

秦天收敛心神,拉着赵芳芳下了缆车,在众人的簇拥下,沿着高高的石阶进了大院,通过一条长长的甬路,到了一座大厅之中。

大厅内灯火通明,靠近北墙的地方有一个高台,上面端放着一张躺椅,铺着虎皮,一个虬髯大汉就半躺在虎皮之上。

这个大汉约莫五十岁左右,身材高大,之上面带病容,身形消瘦,估计就是那位老爷了。

秦天轻轻捏了一下赵芳芳的手,示意她好好表现,赵芳芳轻轻颔首,放开秦天,大步飞奔到大汉身前,双膝跪地,眼角挤出几滴泪水,大声喊道:“爹,我回来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土皇帝

大汉的眼中露出一丝慈爱的神色,但是马上就脸色一变,指着赵芳芳沉声道:“你还有脸回来?”

赵芳芳低着头,一副做错事孩子的表现,轻声说:“爹,我知道错了,你就原谅我吧。”

大汉怒道:“你和黛易丝是同胞姐妹,她被人侮辱吞枪自尽,你不想着为她报仇,反而拼死护着那个畜生,以至于被他逃脱,他干出这么无耻的事情,你还对他念念不忘,甚至不惜离家出走去找他,枉我对你自小疼爱,你却为了这个畜生一走大半年,音讯全无,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父亲?”

“我。。。。。。”

赵芳芳哑口无言,这事儿又不是她干的,她也琢磨不出那个二小姐当时的心理,只能低头不语。

阿彪见此情景,赶忙快步上前,对大汉深施一礼:“老爷,二小姐已经把孤狼杀了,为大小姐报了仇。”

大汉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从躺椅上站了起来:“你说什么?那个畜生死了?”

赵芳芳急忙点头:“没错,是我亲手杀的。”

大汉骤然听到孤狼已死的消息确实有点高兴,但是过了片刻却摇了摇头:“不可能,孤狼的身手高强,身中数十刀都能从水牢逃脱,你那两下子怎么可能杀了他?而且你对这畜生一往情深,就算有机会恐怕也下不了手,你一定是在骗我。”

没想到这个大汉看似粗鲁,实际上心眼也不少,虽然骤然见到女儿心情很激动,但是并没有放过任何疑点。

赵芳芳眼珠一转轻声说:“爹,我以前年幼无知,被孤狼的花言巧语蒙蔽了,以为他是真心喜欢我,但是我这次出去,却发现他和另一个女人勾勾搭搭,我看到他和那个女人亲昵的样子,再想起姐姐惨死的场景,一下子明白了,这个人就是个畜生,他以前说的话都是在骗我,于是我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接近他,趁他熟睡的时候一刀结果了他,为姐姐报了仇。”

原来如此,大汉的疑虑打消了,他知道自己这个女儿喜欢孤狼,为了他什么都可以做,但是如果发现孤狼和别的女人有染,自然是愤怒无比,有这个前提,杀了孤狼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孩子,你是在什么地方把孤狼杀掉的?”

大汉相信了赵芳芳的话,开始打听起细节来。

赵芳芳轻声说:“是在燕南,杀了他之后我就让他暴尸荒野了。”

赵芳芳很聪明,生怕大汉派人去调查,她把杀孤狼的地点说成了燕南,一来路途遥远,二来去年燕南确实出现过多起摘取人体器官后杀人弃尸的案子,就算他让人去打探,也不会露出破绽。

但是大汉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燕南在什么地方?”

赵芳芳轻叹一声,看来自己心目中的大城市在国际上影响力并不大,不但阿彪,就连面前这位老爷也没听说过燕南这个地方。

“在华夏的燕州省,离咱们这里大概四五千里吧。”

“这么远?你是怎么找到他的?”

赵芳芳的瞎话脱口而出:“当初我们在一起时,他无意中曾经提起过,他老家是那里,这次他从咱们这里跑掉,我猜测他是回了老家,就一路打探去了燕南,终于被我发现了他的踪迹。”

大汉点了点头,孤狼的身世极为神秘,他们谁都不知道这个孤狼是哪里人,赵芳芳灵机一动编出的瞎话没露出什么破绽。

“孩子,真是苦了你了,如今你姐姐的大仇得报,了了我一桩心愿,这件事情你功不可没,我打算给你安排个职务,等你有了点经验以后,就把这个当家人的位子传给你,到时候我就可以早点退休,安享晚年了。”

赵芳芳没想到大汉要给她安排职务,还要传位给她,可把她急坏了,急忙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在这里久留,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大汉愣了:“露易丝,这里是你的家啊,你不在自己的家待着,还想去哪里?”

赵芳芳支吾了两声,伸手指向了秦天。

“爹,我还没来得及和你说,这是我的新男友,他老家是燕南的,自小在那里长大,不适应咱们这里的生活,所以我们不能长期留在这里。”

大汉这才看到秦天在下面站着,一摆手示意他过来,秦天不敢怠慢,快步走了过去。

“岳父大人好。”

秦天并不知道这里应该怎么称呼老丈人,但是他来的时候见过那座城门楼,而且这个大院的布局也和古代的建筑相仿,面前这个大汉的面貌又像是华夏人,所以用了这么一个古老的称谓。

大汉上下打量了秦天几眼,不住的点头:“虽然长相一般,但是面貌忠厚,是个可以托付的人,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回岳父大人的话,我叫秦天。”

大汉脸上露出笑容,显然是对这个颇懂礼节的女婿很是满意。

“秦天,你和露易丝是怎么认识的?”

老丈人开始查问交往过程了,秦天将对阿彪说的那番话又重复了一遍。

大汉皱起了眉头:“既然露易丝失忆了,为什么她能回忆起杀死孤狼的过程。”

秦天一笑:“我是个中医,一直在用针灸帮她失忆症,而且昨天遇到彪哥,和她讲了一些以前的事情,刺激到了她的大脑皮层,恢复了一部分记忆。”

原来如此,大汉点了点头,看向赵芳芳的神色充满了怜爱,自己的女儿从小就娇生惯养,没想到这次出去受了那么多苦,多亏遇上了面前这个小伙子,要不然连命都丧在外面了。

片刻之后,大汉收回了目光,看了秦天一眼:“听露易丝说你不习惯这里的生活是吗?”

秦天点了点头:“是,咱们这里虽然空气新鲜,但是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我在燕南有自己的事业,如果我在这里定居,原来花费的心血就付之东流了。”

大汉哈哈大笑,一指大厅外面:“秦天,你的事业有我的大吗?”

尽管秦天摸不清面前这人的身份,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这就是个土皇帝,自己是个在法治社会做生意的人,怎么可能和这种坐拥私人武装的土豪相提并论?

“当然比不了,不过我还是想做一个本分的商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大汉摇了摇头,显然是对秦天的回复有些不满意,觉得他有些迂腐。

“秦天,你们那里虽然生活安逸,但是不自由啊,别说你这样的生意人,就算是国家领导人做事也得按章程来,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如果留在这里,将来接了我的班,这方圆几百里就是你说了算,想干什么干什么,没人敢阻拦,这种逍遥自在的日子难道不比做个本分生意人要好得多吗?”

如果是一个沉迷于游戏世界的网瘾青少年,听了大汉的话必定会热血沸腾,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但是秦天并不向往那种在自己的世界里做土皇帝的生活,尽管大汉说的唾沫横飞,但是他却不感兴趣。

“岳父大人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还是不能答应你的要求。”



第三百三十四章  米玛人民独立军

大汉的脸沉了下来:“看来你是不相信我说的话了,阿彪,把前些天抓的那几个俘虏带上来。”

秦天心中一惊,虽然大汉没有明说要干什么,但是把他的话前后联系起来一分析,十有**是要拿那几个俘虏大开杀戒,让自己相信在这一片儿他说一不二。

“彪哥,等一下。”

秦天可不想让这个家伙为了验证自己的一句话就杀人,他叫住阿彪后对大汉说:“岳父大人,我相信你的话,我愿意和露易丝留下来。”

大汉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我就先任命你们两个做米玛人民**军的副司令和参谋长。”

秦天愣住了,他能猜到这个大汉在这一片儿是个有势力的人,但是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有军队,还是什么人民**军。

“岳父大人,咱们这里是掸国吗?”

大汉点了点头:“没错,有什么问题?”

秦天小心翼翼的说:“据我所知,掸国也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怎么会允许咱们打出**军的旗号呢?”

秦天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是也知道掸国的军队叫做国民自卫队,而这个大汉居然打出了人民**军的旗号,那不是和政府对着干吗?

大汉哈哈一笑:“当然不允许,但是咱们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是三国交界的地方,属于三不管地带,地形复杂,而且这边各种势力很多,政府军暂时顾不上找咱们的麻烦。”

秦天心中一动:“岳父大人,难道咱们这里就是鼎鼎大名的银三角?”

大汉微笑颔首,但是秦天心里却是震惊无比,他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和贩毒集团打上交道。

银三角在世界上臭名昭著,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地方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毒品出产地,而秦天恰恰对毒品深恶痛绝。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相当大,作为一个中医,秦天知道,只要人一沾染上毒品,就会被毒瘾控制,而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吸毒的人会出现感觉迟钝、运动失调、身体消瘦等症状,还有可能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方面的障碍,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而染上毒瘾的人,大部分都会因为高昂的毒资而倾家荡产,无数的家庭因为吸毒而导致支离破碎,这些没钱购买毒品的人到最后就会丧失理智,做出很多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为了吸上一口毒品,端庄高雅的淑女可以当着上万人的面脱光衣服,像狗一样被男人蹂躏,平日里温顺善良的孩子会走上街头持刀抢劫,因为毒品的存在,发生过很多骇人听闻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可以说毒品是危害社会最大的毒瘤之一。

面前这个大汉,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住着奢华的住宅,因为自己的女儿不愿意走路就铺设了一条高山线缆,有这样的实力,他不是贩毒集团的头目又能是谁?

“岳父大人,对不起,我不能做这个副司令。”

大汉很不高兴,刚才这小子明明已经答应了,怎么又反悔了呢?

“给我个理由。”

这次秦天没有像以前那样毕恭毕敬,而是愤怒的盯着大汉的脸说:“因为我不想做一个人见人憎的毒贩子。”

大汉先是一愣,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秦天被他的表现搞的满头雾水,他冷冷的扫了大汉一眼:“你笑什么?”

大汉止住笑声,看了秦天一眼,目光耐人寻味。

“谁告诉你我是毒贩子了?”

秦天怔住了,片刻之后他一指阿彪:“不贩毒,你拿什么养活这么多手下,你又拿什么盖这么豪华的住宅?”

大汉笑道:“看来你对银三角并不了解,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我告诉你,银三角确实是世界上最大的产毒基地,靠毒品起家的大毒枭数不胜数,但这不代表所有在银三角讨生活的人都一定要靠贩毒生存,比如我,从来就没做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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