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岁月静好- 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软柿子,麻烦你管好自己的女人,否则也别怪我们不客气。”

说完微微一笑,对着众人道歉后静静地走出了包厢,从来没有这时优雅过,就像是笑着跟大家告别一般,似乎刚才没发生任何事,贺晨深深地看了一眼阿信便跟着走出包厢追暮暮去了。

荣信从回忆中醒来,看了眼暮暮,她眼底真的是风轻云淡,没有显露过多的情绪。

“好就好。”

“阿信,你后悔吗?你后悔那时候那样的选择吗?”

“恩,确实很后悔,是我太过自以为是了。”

“可后悔有什么用呢?那已经是一辈子。”

“恩,一辈子了。”

“我可以问问,当年你为什么那么选择吗?”

“阿晨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想想他们的婚姻在那个时候也是开始风雨飘摇了吧,连话都懒得说了。

那时候贺晨很忙,而暮暮在那段时间都成了大学时期的宅女了,除了去超市购储备粮食外几乎都没出门,有时候还是叫钟点工阿姨顺便帮带,偶尔喊小夕过来一起做大餐吃。

贺晨在外地时偶尔也给她打几个电话,只问吃饭没,玩什么,去了哪,没再说什么,这倒是让暮暮郁闷了好几天,回忆起跟思琪这么多年的异地恋,电话里竟也最多的就是这些废话。

听说他去了*实习,又听说混得很不错,暮暮一向都知道思琪的能力,大学时候他就很厉害了,无论是学习还是人际,还是学生会的主席,想当初还特鄙视他为了忙这些把自己凉在一边然后再慢慢哄着。

这类关于他的小道消息都是在网上跟朋友聊天时听到的,大家都不知道这两人怎么了,一路看着他们走来也不容易,纷纷表示关心,希望他们能和好,暮暮却也没跟大家讲自己结婚了。

荣信忽然想起,他们那段时间也没有经常在一起,贺晨因为公司的事情成了空中飞人。

暮暮记得当时小夕跟她说失恋的时候是因为一个叫刘莎的女人,原来阿信会在X艺上研究生是因为喜欢一个叫刘莎的女孩子,可是刘莎很是高傲,从来没有正眼看过阿信,她还没毕业就离校了,跟着一个富商走了,那富商是个有妇之夫,但是不知为何,那么高傲的刘莎居然愿意屈居二奶的名分,跟着富商去了香港。

那段时间刘莎一直想要上位当正房,被富商的老婆知道了,找人把她修理了,具体怎么修理的小夕不知道,阿信只是说不能再跟小夕在一起了,他一直喜欢刘莎,而现在应该是个最好的机会吧,锦上添花的人很多,但是雪中送炭的人确是很少的,在一个女人最脆弱的时候是最好的趁火打劫时期。

暮暮听着气愤极了,嚷着要找阿信说清楚,小夕不让,说是就算分也要给自己留些尊严,既然别人说得那么清楚了又何必再给两个人找难堪,只是徒增无趣罢了。



正文 第十九章



暮暮反应过来的时候,阿信已经走错道了,那是回她以前家的路。

“阿信,走错了,我现在不住以前家里,我住在明珠路北厢苑。”

“不好意思,不知道你们搬家了。”

到了小区门外的时候,“阿信,很多年没见,上去坐坐吗?”

看着阿信有些犹豫,想着或许是怕自己家人在,便多说了一句,“我自己住,阿菲不在的。我们家都搬去C省了,就我一个人在K市。”

“好,是很多年没见了。”

打开门,阿信跟着暮暮进了房门,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样的画面,房间是无隔墙式的,全部都是用帘子或者屏风隔开,最先看到的便是房间一角的高起的地方,有一把小木梯,只有三四个阶梯的高度,上面摆着一张大床,床的旁边是一个很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还有一些小玩意,电脑放在一张小小的木桌上,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地板上放了一张很长的凳子,跟落地窗上墙的高度形成了桌椅的形式,上面还摆着一个喝水的杯子。

还有一个很大的衣柜,看着满目的衣服,阿信真的是震惊了,这个女人,真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那些衣服不是一般女人喜欢的裙子或者漂亮的衣服,那是一系列的背带裤和一系列的家居服还有就是无数的打套背心和热裤。

阿信嘴巴微张地打量着这个房子,不得不说,这个女人,还有一点没变,那就是很会享受,而且是不顾他人看法的自我享受。

“呵呵,家里有点乱,不好意思啊。”

阿信这才回过神来,乱?一点都不乱,只是这个单身女人的房子,似乎有些*,什么都显露在外,所以他才惊讶,“这里的新房吧?”

“恩,是新房,我回来前不久买的,你是第一个客人,小夕一直还没空过来。”

“你还是那么懂得享受。”阿信站在落地窗前往下看。

“你喝什么?”

“随意。”

暮暮打开冰箱,原来自己忘记了去超市,拿了瓶可乐给阿信,“不好意思,我这只有这个了。”

“以前那些事情,好像现在说起,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

“是啊,她已经结婚了,过得也还不错,你就后悔余生吧。”

“呵呵,你还真有心思挖苦我?”

“我为什么没有心思?”

“纯属满足你好奇心?”

“恩,纯属满足我好奇心。”

“那时候刘莎回来了,我是在医院见到她的。当时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后来我知道她发生了一些事情,关键是,她吸毒,那段时间她精神有些错乱,身体也已经不堪重负了。”

暮暮看着他,示意他说下去。阿信低头看着手中的可乐,“她得了抑郁症,还要戒毒,那时候你也见过她,她其实不是那么刁蛮的女人,那时候情绪失控而已,她后来很后悔。”

暮暮在听到抑郁症的时候,身子一片冰凉,终于,那些过往,那些恨意那些不平,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因为她还明白抑郁症代表了什么,太明白那种痛苦那种挣扎,那一点对刘莎的怨气也消失无影了。

“当时我一心想要治好刘莎,忽略了小夕,后来我带着刘莎去买生活用品的时候被小夕撞上了,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她的眼神,我心一下子凉了,即使我曾经爱的是刘莎,但是,那时候我是真的想要跟小夕好好相处了的。”

“我追上去了,我想跟她解释,但是刘莎也跟了上来,那时候她太依赖我了,生怕我走了,一直拽着我,使得我跟小夕的解释越来越无力,但是我却不敢明说,我怕伤害了刘莎,我以为,暂时分开也好,等治好了刘莎我再慢慢跟小夕解释。”

“是我太自负了,我以为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却不知道就那样错过了。”

在阿信的说明之后,再结合小夕的说法,看来真的是阿信太过自负了,其实他真的不懂,有些伤害不是可以弥补的,有些错过也是回不去的,只是那时的骄傲伤害了彼此。小夕也是骄傲的,她不会允许别人这样的践踏自己的感情和自尊,如果一定要有伤害,那么就撤离吧。这是她们的共同认识,不会让自己身陷这样的境地。

“是啊,就那样错过了,你不应该这样的,你至少应该先跟小夕说明情况,她一向不是个不识大体的人,而你,在还能挽回的时候却让着刘莎去进一步伤害了小夕。”

“是啊,最后什么都挽回不了。”

“挽回不了,就开始新的生活吧。”

“你呢?这几年你还好吗?”

“恩,还不错。”

“恕我冒昧的问个问题……”

“阿信,如果是冒昧的问题,还是别问了,我和他,也是不可能再回去的。”

阿信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两人没再继续这样的话题,随便聊了当下的K市变化和这几年发展。后来有人打电话找荣信,他便走了。

从再次遇到贺晨开始,暮暮的脑袋好像就开始不够用了,头痛的感觉也断断续续出现,曾经那些记忆就像是潮水般涌上来,把中间那四五年的空缺一并补足了。

接近晚上的时候,暮暮接到了小夕的电话,两人几天不见,小夕从暮暮去墓地的那天起一直担心着,却因着工作忙得走不开,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就才出现。

两人在超市买了一大堆的东西,几乎拎不上楼,分了几批才搬完上去,因为小夕忽然觉得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忙个什么劲,而暮暮更简单了,再次见到贺晨,生活开始乱了轨迹。于是两人商量着,花掉一个晚上的时间,把过去通通消化掉,从此不再去想,重新生活。

两人做了几个小菜,喝了几杯,原来都不善喝酒的两人,如今都锻就了千杯不醉的本事,小夕是应酬多了,暮暮确实当年借酒消愁。

酒足饭饱,该是消化的时候了,于是两人也不管什么健康观念也不理减不减肥的问题,直接躺在床上,开始自我虐待或者说是互相虐待,因为那些记忆对于她们来说,都是极其不快的。



正文 第二十章



“暮暮,你可真会享受。”小夕看着暮暮屋子里面的布置说着。

暮暮想起了小夕刚进门的时候跟阿信差不多的表情,就觉得好笑,只是小夕比阿信还早些醒悟,因为,她知道,这就是暮暮曾经最想的生活。

“我什么都不缺了,我不享受我干什么呢?”

“是啊,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现在那么辛苦那么拼命为什么呢?我到底缺了什么?我似乎什么都不缺。”

“你跟阿礼说过么?你们不打算先要个孩子?”

“他很忙,我也很忙,很多时候我们一个月都不见一面,要小孩子干什么呢?都没时间照顾。”

“可你们总要有个孩子的吧?我就是不明白,有什么值得你们去忙的?那些钱财够吃三代了,钱,总是赚不完的。”

“我也不知道,就那么忙碌地过了几年,我跟你当年一样,完全没有结婚的感觉。”

“我当年啊,呵呵,我可比你会享受多了。”

“是啊,就我劳碌命,……啊。暮暮,这小孩是谁?”

小夕前面的话还没说完,看见床头的柜子上小落的照片,拿起来盯着,那张笑得这么灿烂的小脸……

“我儿子。”

小夕算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也是贺晨的儿子吧?看着小落的照片再看看暮暮,嘴巴张了张,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如你所想,也是贺晨的儿子,他不知道,我当年走的时候没有打掉的那个小孩,在我爸妈那照顾着。”

“你……你……,老天,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了。你之前没跟我说起。”

暮暮看着这么激动的小夕,翻了个白眼,“现在不是说了嘛。”

“我没看见的话,你也不会说的吧?”

“恩,是不会说的。”小夕听完就伸手去准备掐死身旁那个没良心的女人,而后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

“但我会带给你看。”

“耍我!”小夕瞪圆了眼镜。

于是两人在床上扭作一团,笑声充满了整个屋子。有多久了,两人都不曾这般快活了,幸好,幸好五年的别离没使得这份友情也跟着陨落。

“你是不敢带在身边,怕贺晨知道?”

“我没有刻意隐瞒,只是,小落带在我身边确实不方便,我爸妈在家闲着,说帮我带,重点是我家小侄女把我宝贝儿子迷住了。”

“暮暮,你看,我们现在的生活,跟当年的想象完全不一样呢。”

“是啊,当年啊,真的太年轻了。”

暮暮开始想着,刚跟贺晨结婚的时候,其实是有过一段很开心的日子的,乐不思蜀的快乐生活。

结婚后,他们去了东南亚国家环游,因为暮暮不喜欢欧美国家,偏爱东南亚,他们从越南开始,一直到泰国、老挝、缅甸还去了印度去了新加坡,那段蜜月时间真的很甜蜜,看遍了当地的风景名胜,爬遍名山去过无数海滩,当然,最后一站还是回了中国南边海南岛。

因为没有办婚礼,招来两家家长的炮轰,却最后在他们的逃避中躲过了,幸好两方家长都是极其开明的人,在知道他们私自结婚了的情况后,狠狠教育了一顿便放过了他们。

暮暮的父母本来是属意蔡思琪的,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说分就分了,暮暮还那么速度的结婚了,最后也没问出什么来,既然已经结婚,便只能希望她过得好。

贺晨的父亲看起来很温和,对她也是极好的,使得原本胆战心惊的暮暮放下了心来,可是见到贺晨妈*时候,那颗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听说她之前属意冷家小姐的,那个贺晨的青梅竹马,贺晨却不声不响地结了婚,使得她有些措手不及,对暮暮有着一定的敌意。

见到暮暮的时候,这位妈妈打量一番下的结论就是一句话,“太寒颤了。”

暮暮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贺晨却笑了,“妈,你这是在看媳妇还是在打量物品?”

“兔崽子,我还没跟你算账呢,少在那边得意,今天你就不要跟着我们了,去找你爸爸聊聊,你们爷俩很久不见了,我的媳妇我自然是疼的,你就放心吧。”

对于自己的老妈,贺晨是放心的,*妈跟外婆的性格一个样子,刀子嘴豆腐心,她说出这番话,就等于认同了暮暮。

暮暮对这位婆婆却是不了解的,害怕她会刁难自己,到时候要怎么应对才好,贺晨却真的把她丢下了。

这位婆婆带着她在加拿大的大街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暮暮第一次到渥太华,连英语都讲不好,对这位婆婆又有些恐惧,在商场里,婆婆陈女士让她试衣服,她从来没这么累过,要不是最后贺晨打电话过去,她都要怀疑自己会不会是史上第一个试衣服累死的人。

最后她们硕果累累,陈女士给她买了这许多的见面礼,她可不敢说不要。

而显然,这位婆婆是极懂得打扮的人,每一件衣服都很好看,只是,那不是暮暮的风格了,她一向喜欢休闲系列的衣服,陈女士给她买了很多“女人”的衣服,暮暮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还长得这么妩媚,还算漂亮。

除此之外,还有那一大包的首饰和鞋子,暮暮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跟小夕曾经的那些丰功伟绩,都不过是小儿科。

当贺晨见到焕然一新的暮暮时都忍不住打了个口哨,以前不过是俏丽,如今真是大美女,原本高高束起的头发也成了披肩的。

很明显,那时候的陈女士非常开心,“看看,打扮一番就不一样了,怎么老是穿得那么随意,你现在还年轻,就要多些打扮,以后老了就穿不出来这样的气质了。”

“妈,真是值得恭喜啊,你的愿望算是实现了。”

“什么愿望?”暮暮也在一边笑着问,一整天地跟这个婆婆在一起,终于不觉得害怕,她是个极懂得时尚的女人,五十多岁的年纪,保养得很好,性格很直,令原本惴惴不安的暮暮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暮暮,你这段时间,恐怕会得到极好的锻炼了。妈特别喜欢女孩子,小时候我经常被虐待,幸好后来冷希他们一家搬到我家隔壁,面对当时的小女娃,我终于得到解救,所以我一直把冷希当做自己的妹妹。”

一旁的陈女士毫不否认地微笑着。贺晨这一番解释似乎是告诉暮暮陈女士之所以属意冷希做媳妇的原因,也向自己说明他只当冷希是妹妹吧。

接下去的那几天,暮暮确实领会到了贺晨话里的极好的锻炼是什么意思了。暮暮从来不知道,女人爱美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陈女士几乎带着她逛遍了整个渥太华。大到各个商场,小到一些偏僻巷子里的小店。没几天,暮暮的房间里,有一半的地盘就被这些东西侵占了。最后陈女士还帮她把那堆东西全部打包寄回了K市,当时连小夕都看得目瞪口呆,直呼受不了。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蜜月结束后,暮暮决定辞职了,在家做家庭主妇,贺晨每天都下班很早回家吃饭,他们完全就是一对甜蜜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