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将近一分半的陈瘸子出击了!
慢得像一头老黄牛,以极为迟钝的速度往前一踏,却又令人无法躲避地抽出一脚!
嗖!
浑厚而沉稳的一脚侧踢,与强森无异的一次侧踢。
砰!
强森左臂一横,试图抵挡这瘸子看似腐朽无力的一脚,可当他的手臂触碰对方侧踢时,他猛然发现对方这一脚的力度远比他想象中可怕!
咔嚓!
手臂硬生生被踢断,而陈瘸子那一脚却丝毫没被阻挡,再度抽在强森腰身!
啪啦!
强森那矫健的身躯竟是被横着抽飞。狠狠摔在擂台边缘!
“唔——”
后腰被踢,强森喉头猛地一甜,一股腥味哇自咽喉渗出。他忙不迭咽下去,抹掉嘴角少许的血丝,艰难地从坚硬冰冷的擂台上爬起来。如一只受伤的野兽望向那个不吭一声,却一脚就抽飞自己的死瘸子!
“雷霆一击。”神父赞叹道。“憋了一分半,就为等待这一脚?不得不说,跟他双腿齐全时相比,他现在已经达到了另一重境界。摒弃打斗中的一波三折,尔虞我诈。以最厚重,最不花哨的方式攻击。强森打不倒他,他就一击打倒强森。”
“强弩之末。”林泽点评道。“他不能把强森再踢翻一次,倒的仍然是他。”
“——”坦白说,如果不是考虑林泽身边坐的都是她惹不起的道上大哥,陈玲真的很想去掐死这个泼冷水的家伙。瞧了一眼局势陡变的擂台,很迷惑地问道。“既然他有能力一脚抽飞强森,为什么一开始不动手,要等到现在?”
“他一开始没这个能力。”林泽摇头道。
“为什么?”陈玲不解道。
“一条瘸腿的野狼撕咬能力仍然不是一条健硕的家养猎狗可以比拟的。但猎狗胜在动作敏捷,躲避快。所以野狼会选择消耗这条不停攻击它的猎狗的体能,让它速度变慢,反应能力变迟缓。等猎狗慢到野狼有把握一口咬中时,它才会下嘴。”林泽续了一支烟,冷漠地分析道。“因为野狼不知道它咬了这口后,还有没有机会咬第二口。也担心引起猎狗注意后,不给它下嘴的机会。”
陈玲对林泽这个野狼与猎狗的比喻很无奈,但不得不说,林泽解释的很清晰,很容易消化。抬头望一眼佝偻着身体与强森对峙的陈瘸子,好奇道:“他还能咬几口?”
“一口。”林泽毫不犹豫地说道。“咬不死强森,死的就是他。”
陈玲愕然,无比紧张地望向擂台。
林泽却是叼着香烟,微微偏头扫一眼这个或许被无数人骂做骚狐狸、烂货的女人,暗忖:“一个讲义气的女人。”
陈瘸子的悍然出手震惊的不止是陈玲,还有那帮紧张得手心冒汗的赌徒。甫一踢飞强森,现场响起激烈的欢呼与掌声。对这个瘸着腿,弯着腰的男人的敬佩与膜拜。
身残志坚。说的便是这类人吧?
“呼呼——”强森大口呼吸着,按捺住腰间乃至于半边身子传来的钻心剧痛,微微弯着腰,等待着攻击机会。
这个瘸子很强。
强森给予公允的评价。
抗击打能力更是变态到可怕的程度。
强森不由自主地扫了一眼他那被自己侧踢十几次的右腿,眼眸中寒光闪烁。
老子还不信你这条腿是一块铁板!
嗖!
强森宛若一头野兽,凶残无比地窜了上去。直捣陈瘸子右腿!
啪啪!
拳击服在这快若闪电的奔跑中猎猎作响,强森蓄势待发的侧踢在逼近陈瘸子时,猛地凌空抽出。
砰!
这一脚耗尽他浑身力量,毫无保留地抽在陈瘸子右腿之上!
啪!
像是用手掌抽在脸颊上一样,恍惚间竟是有那么一点清脆的错觉。
哐!
陈瘸子右腿被抽飞,他整个人横着身躯,直挺挺朝右边倒下。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这场拳赛已经结束,以陈瘸子被打倒而告终时,意外很诡谲地出现。
脑袋几乎要撞在地面的陈瘸子那条因身躯栽倒而高高扬起的左腿猛地朝前一抽——箍着铁架的左腿诡异而生涩地朝强森脑门抽去!
砰!
扑通!
擂台上的两大高手双双倒地。看得赌徒们心惊肉跳,浑身发麻。
陈瘸子早已做足准备的一脚狠狠抽倒强森,这位称霸华新市地下拳场的强者终于无法起身,躺在擂台上抽搐着,口鼻中涌出殷红的血水。眼睛却是不甘且难以置信地盯着挣扎着爬起来的陈瘸子,然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唔——”
被放倒的陈瘸子艰难异常地爬起来,口中却是鲜血狂涌。他伸手抹掉,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向不远处的拳场负责人,弯下腰,口齿模糊道:“一百万。给我。”
裁判呆在原地,等他醒悟过来后忙不迭开支票,陈瘸子却是皱眉摇头:“我要现金。”
负责人立马吩咐下属用黑色袋子装了一百万现金交给坐在擂台边缘的陈瘸子。
现场欢呼着,咆哮着,激荡着,纷纷向这个打破国内记录的瘸子投以最狂热的眼神。
林泽捻灭已焚到尽头的烟蒂,缓缓起身,豪迈道:“从今天起,华新市没了陈一亮,只有一个瘸着腿,弯着腰,打破国内黑拳记录的陈瘸子。威武!”
~~ps:第二章在十二点左右,嗯,已经在写了。稍安勿躁。另外,请不要郁闷我为什么花这么多笔墨描写陈瘸子,不是单纯为了写他而写他,而是从陈瘸子出场,我就将他定性为戏份很吃重的角色。请拭目以待,且看自恋又文青的肥肥如何写出一个许多网络小说不存在的模范配角。大配角。
第三百五十五章 站着活!
陈瘸子背着一袋子钱一瘸一拐行走在潮湿阴暗的巷子,林泽与陈玲则是亦步亦趋跟在身后。陈瘸子不回头,他们也不吱声。
巷子尽头有一处灯光昏黄的馄饨铺。在这片经济没跟上来的旮旯地带,多的是像这种小食铺。便宜,实惠,十块钱就能吃上一顿饱饭。
陈瘸子很熟稔地拉开椅子,落座,将一袋子钱放在漆皮掉了大半,显得残破落败的餐桌上。从口袋摸出一壶酒,酒壶由不锈钢打造。仰头咕噜饮上几口,那苍凉如老蜡的脸庞上浮现一抹不太健康的诡红。
时值午夜,路边罕见行人,连馄饨铺那个大约五十多岁的老板也昏昏沉沉,脑袋如小鸡啄米般打着瞌睡。见陈瘸子这个熟客落座。褶皱如橘皮的老脸上浮现一抹忠厚的笑容:“照旧?”
“嗯。”陈瘸子点头。
“陈玲,你肚子饿不饿?”林泽转身询问在昏黄灯光下十分撩人的制服女郎。
“我连晚饭都没吃,怎么会不饿?”陈玲说道。
“唉,有些人真是不厚道。咱们这大老远跑来给他撑场子,怎么说也赢了一百万,连宵夜都不管。做好人真是没好报啊。”林泽慢腾腾点了一支烟,阴阳怪气地说道。
“不管了。吃霸王餐我也认了。再不吃估摸着明儿报纸头版会写上‘妙龄女郎饿死街头’的新闻。”陈玲果断拉开椅子,坐在自顾饮酒的陈瘸子对面。
林泽也笑眯眯地拉开椅子坐了下来:“老板,来两碗鲜肉馄饨。肉厚皮薄的那种。对了,往汤汁里撒点孜然粉,我口味比较重。”
“好嘞。”老板笑呵呵地将一颗颗白嫩的馄饨扔进煮沸的锅炉,略有几分深意地扫了一眼坐一桌的三人。嘟哝道。“这瘸子果然不是普通瘸子。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上演老熟人找他聊天的老套戏码。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像电影里的剧情那样,这瘸子其实是个道上大哥或者商业大鳄的大公子。”
看过几套家庭伦理剧,几部黑*帮动作电影的馄饨铺老板肆无忌惮地yy着。
老板先是给这两男一女送上小盘的凉菜,然后在林泽的招呼下跑去隔壁买了几瓶白酒。零头林泽没要,赚了五十多小费的老板乐的合不拢嘴,这几乎算得上生意不好时一整天的纯利润了。
扭开白酒,林泽自顾自往杯里倒了四两,看上去风情妩媚,这辈子只应该喝红酒的陈玲也扭开一瓶,倒了个满杯。
“我口袋还有五十块。我的晚餐需要花二十。剩下三十你们安排。”陈瘸子沙哑着嗓子说道。
“哈哈。没钱付账大不了跑路。”陈玲画有淡妆的妩媚脸蛋上路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林泽抿了一口白酒,笑眯眯说道。
陈瘸子没作声,继续饮酒。
三人的简单聊天中,似乎并没将那一百万计算进来。陈玲没有,林泽更加不会。
馄饨上来前,林泽跟陈玲就着那口感并不好,味道也很一般的凉菜喝了四两。陈瘸子酒壶里的半斤也很快见底。
一碗馄饨大约二十只,在沸水的煮食下,一只只馄饨饱满鲜亮,上面撒了一层葱花,更使汤汁鲜美。仅仅是嗅一嗅便食指大动。
陈玲很没淑女风范的抓起勺子说道:“我饿的发慌,不跟你们客气了。”
三人埋头吃完馄饨,林泽便扭开另外两瓶白酒,往自己杯里倒了四两,陈玲也似乎很有兴致,抢着倒了一杯。见陈瘸子摸了摸嘴角,林泽往他面前推出一瓶白酒,笑道:“还喝吗?”
陈瘸子那浑浊的眸子深深地扫了林泽一眼,沙哑着嗓子道:“喝。”
很少有人喝酒可以一点儿下酒菜都不要,即便再嗜酒如命,也至少得有一碟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但陈玲不需要,陈瘸子也不需要。林泽更不需要。
通常而言,只有习惯了一个人喝酒,并且不是因为酒瘾来了想喝,纯粹是为了喝酒而喝酒的人,才会不需要下酒菜。而这样的人,大抵都有那么一两个不愿向别人诉说,会一辈子憋在心里的故事。
三人很有默契地将杯中酒水饮尽,林泽又扔了几张钞票给老板。很直白地说道:“买酒。”
老板年过半百,动作却是相当利索,不到一分钟,他便买了一袋子白酒。这一回他吞了八十块。一方面是他觉得这一袋子六斤白酒够灌趴三人,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跑腿的,自然要捞点小费。合情合理,理所应该。
三人分工很明确,一人两斤。生活在南方的人不像北方人那样到了冬天,需要承受零下十几二十几度的可怕低温,所以在酒量上要普遍低一些。林泽算半个北方人,虽说大多时候都在满世界跑,但有好酒量的理由。陈玲作为一个纯种南方女人,除了大学四年在燕京,他几乎没怎么在北方生活,酒量大得惊人就有些说不过去了。算上起初的那将近一斤,这个体重撑死一百出头,身穿性感制服装的艳丽女人竟是跟另外两个男人一样,足足灌了三斤下肚。
喝光白酒,女人面露酡红,水汪汪的美眸布满朦胧,一副醉眼微醺的模样撩人心扉。那红润诱人的嘴唇一开一合,但凡是个男人瞧见都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啪嗒。
林泽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稍微压制了一下有些上脑的酒精,面露平和地望向对面的陈瘸子,问道:“有什么打算?”
“没有。”陈瘸子点燃香烟,摇了摇头。
“李斯还能活多久?”林泽一语道破天机。
陈瘸子夹烟的手指轻微一颤,茫然地扫了林泽一眼道:“半年。”
“半年后有什么打算?”林泽追问。
“没有。”陈瘸子摇头。
“打算当一辈子狗?”林泽皱眉问道。
陈瘸子深吸半截香烟,没心没肺道:“没什么不好。”
“你的世界不应该这样。”林泽直勾勾地盯着陈瘸子,一字字道。“也可以不是这样。”
陈瘸子闻言,那张如老蜡般的脸颊上浮现一抹妖冶色泽,缓缓抬起头,浑浊的眸子盯着林泽道:“给我个理由。”
理由?
林泽明白陈瘸子这句莫名其妙的问话是什么意思。他要一个不当狗的理由。一个习惯当狗,当了一辈子狗的男人忽然让他不当狗,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林泽一口气吸完半截香烟,目光直直地盯着陈瘸子:“我当你是我朋友。我不喜欢我朋友是条狗。”
陈瘸子抽烟的动作一滞,那双浑浊的眸子不易察觉地浮现一抹亮色。只是迅疾又恢复成那如黄土般的色泽,继续抽烟。连抽三根后,他沙哑着声音说:“等李叔走了,我当你的狗。当一世。”
林泽神色一凛,怒道:“我不需要狗!这一世都不需要!”
“你需要。”陈瘸子坚韧道。“不需要我也当。”
捻灭烟蒂,陈瘸子提着钱袋子起身,一瘸一拐地往马路对面行去。那边还是一条巷子,一条阴冷潮湿的巷子。那是他居住的地方,他还会在那儿住半年。
“陈瘸子!”林泽猛然起身,朝踉跄行走在马路上的陈瘸子喊道。“送了李斯去燕京找我!我让你站着吃饭,站着活!”
陈瘸子顿了顿身形,没回头,只是喃喃问道:“一条狗,站的起来吗?”
“站的起来!”林泽红着眼道。“站不起来,我扶你站!站不起来,踩着我的后背也要站!我林泽决不允许朋友跪着活!”
陈瘸子背对着他摆了摆手,遁入阴暗的巷子。
陈瘸子走了。陈玲却幽幽从醉酒中醒来。她醒来后揉了揉惺忪的美眸,却没发现陈瘸子的踪影,嘟哝道:“他走了?”
“嗯,走了。”林泽点头。
“继续喝?”陈玲迷茫问道。
林泽见她眼神迷离恍惚,玉容红润,不由苦涩道:“我送你回去吧。”
陈玲摇摇欲坠地点头,在林泽的搀扶下走回车厢。扶她坐在副驾座,林泽刚上驾驶座,这个软绵绵,在酒气下香喷喷的女人忽地像头母狮子朝林泽扑来,凶狠地咬住了林泽略带涩味的嘴唇,半边身子压在他身上。
“唔——”
脑子本就有些发晕的林泽双腿一伸,浑身猛地僵硬起来,欲伸手推开这个发酒疯的女人,却发现她双臂死死地搂着自己。强行推开又怕伤了她,不由得剧烈挣扎起来,像个即将被强推的黄花闺女。分外滑稽。
“给我…”陈玲红晕满布,呵气如兰地轻声呢喃。
~~
第三百五十六章 有故事的女人!
单论长相,陈玲丝毫不比夏书竹差。甚至多了一股撩拨男人最原始欲望的略微风尘味。
若是让一个普通男人在两者之间挑选,多数会选择夏书竹这个看上去稍显矜持腼腆的漂亮女教师。而在女人方面颇有几分造诣,在女人堆锻造出凌厉眼光的男人,则会明白单论做床上伴侣,陈玲肯定更放得开,更能让男人爽上天。
林泽属于在这方面修炼到极致的男人。毕竟,这些年的非常人经历和生涯没活在狗身上。算上在英国那半年糜烂骄奢的醉生梦死日子,林泽已超脱正常男人对女人的要求。身材如何不重要,长相如何也不太关心,就连气质是否惹眼也无所谓。他介意的,恐怕只是一颗心,一颗能打动他的心。
找女人不难,找脸蛋漂亮,身材火辣,甚至气质出众的女人,对林泽这种花丛老手来说都不会太难。他玩过各种各样,各种身份地位,皮肤国籍的女人,套用一句装逼的话语,小林哥御女无数,早已摈弃这些对普通男人来说可能诱惑力十足的外在东西。
所以陈玲在许多男人眼里属于床上极品,可在林泽眼里,她的身份只是夏书竹的死党,兼一个讲义气,他比较欣赏的女人。再多就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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