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的相关资料!”黄胜信说道。
“东盛集团的资料你怎么会有?再说我们怎么知道这份东西是不是真的?”徐志强问道。“问的好,东盛集团想要盗取我们公司的资料,却被我公司的人反窃取资料,至于真伪需要你们锐利的眼光鉴别了!我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黄胜信说道这里突然停止了把资料先反给五位大亨看。
其中那位刚才没有发问的大亨孙竹终于点点头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要我们把精力投入到消灭东盛集团上对不对?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很简单,第一,东盛集团抢走我爱人的公司,我想跟你们合作,等消灭东盛集团之后前辈们能把付王公司打赏给晚辈就成。第二,你们五位可谓是商界各业龙头,无论你们今天会议达成什么目标在Z市一定会刮起一阵暴风,而我想要发展,今年是最关键的一年,我不能就这样被你们挡了财路!”黄胜信说的话很短,寥寥几字,但是句句说到点子上。
“你是说让我们花一年的时间打压东盛公司,让你发展?你觉得我们五个人脑子都是被驴踢过的吗?”徐志强讥笑道。“您请看晚辈给出的资料,东盛集团资产是五十亿,相当于没人可以分走十亿,而前辈们这一年只少赚五亿而已。东盛公司的资产还在你们手中来年一定会暴增收入,这相当于一次播种。”黄胜信说道。
“可是我们要是不听你的呢!”徐志强突然发问,这个问题很关键,关系着这一次黄胜信单骑闯关能否得胜。“假如您一意孤行选择其他方法我的终幻集团一定会遭受打击,但是这段时间不会太长。等我强大起来的时候对你们构成威胁,还有原本就很强大的……”“不用说了,我们同意,今天就对东盛公司发起进攻,反正到了金荣正这一辈我们能轻松的将他拿下。多一个像你这般有雄心壮志的年轻人也不错!”徐志强说道。
“呜……”黄胜信长叹一口气,刚才紧张的手心里都出汗了。“可以问一句吗!你想要快速发展不惜玩命是为了什么?”徐志强问道,黄胜信的嘴角扬起一丝笑容说道:“我想在Z市取得话语权,完成自己的梦想!”“梦想这个东西很小伙子我看好你,希望明年这个时候你能坐到这把椅子上!”徐志强说道。
等黄胜信走出去之后,其他四个人问道:“徐兄,这可不是你的作风,那个黄胜信就值得你这么赏识?这个计划对我们没有好处啊!”徐志强不顾风范用昂贵的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我是在为大家着想,黄胜信现在还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从他的身上我看出第二到黄荣华的影子。即以时日他一定会成为都市之王,他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在Z市取得话语权,而我们要是不给他点好处,将来被吃掉的不是东盛集团,而是我们!”徐志强的一席话让在坐的各位商业巨头满头大汗。“我想在Z市取得话语权,恐怕你的野心是成为全国最有影响力连元首都奈何不了你的那种人吧!”徐志强在心中说道。
…
第169章 魔王在世
东盛集团之所以能在Z市屹立不倒主要归功于他的老一辈,而不是如今这个败家子金荣正。!话说金荣正的父亲是CX国的一名普通农民,早期的CX整个国家都很穷难以解决温饱问题。
CX整个国家的产业就是种植那种被人称之为神罂粟花。说起这个罂粟花,压制出来的东西就是早期的鸦片,再深加工就是毒品之王——海洛因。
正是这名不起眼的农民将一公斤的海洛因包装好吞进肚子里头,这个大胆的举动在那个时候边防人员是怎么也查不出来的。换做现在这种手法才普及起来,不过现在的检查技术相当的高明了,这招已经不管用了。
这名CX来的农民靠着过人的胆识开创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他不惧黑道恐吓照样卖自己的毒品曾经还创下一个人单挑七个的英勇记录,渐渐了成为了一个有钱人。
他先是在华夏安家落户办理了绿卡成为了一位华夏的公民,换了个名字,因他把金钱看作第一位因此姓金名银铜。不要看这个名字老土,金银铜到是个厉害的角色。很会审时度势,什么对他有利他就去干什么,成为了Z市西街一大恶霸。人一担有了钱就想把自己洗白,毕竟谁都不愿意一出生就双手染黑,既然有了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黑白无非就是往那些出示个证件说自己是官的人手里撒点钱,那些官一高兴把你做过的错事脏事统统删出掉,比如今电脑的回收站还要方便。
到了金银铜二十岁的时候做了倒娶了当时东盛董事长的千金,说是千金,其实不止千金。东盛董事长的千金是个长相吓人的女人,还有些智障,一般人也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娶了董事长的千金那就是忍辱负重几年的事情,到时候飞黄腾达后想要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
身为东盛公司的董事长当然是个沉浮很深的人,一生阅人无数,只要是打歪主意的人统统没有好下场。但是他唯一看走眼的人就是金银铜这个人。
早年的金银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不到两年时间当上了一个小小的科长。董事长的宝贝千金却对他一见钟情,一往情深,成天嚷着非他不嫁,傻傻的她只认金银铜这个丈夫。无奈之下董事长暗暗观察着金银铜,几个月的观察让董事长喜欢上了这个没有野心的年轻人,于是将女人嫁给了他。
整整十年的时间,金银铜靠着自身努力为东盛公司打下半壁江山,老董事长念他是个女婿又没有生一二半女,尽管他再有才华还是执意将东盛公司交付给自己的那个败家子。
公司一交出手老董事长就撒手人寰,或许这是他在临死之前看出了金银铜的也心所以没有将公司交给他。但是他没有料到自己的儿子着实无能跟金银铜不在一个档次上,不到一年时间东盛公司反被金银铜掌握生杀大权。金银铜到是还有些人让大舅子跟猫狗同吃同睡,要是换做以前他早就一刀结果了他。
对于自己的结发妻子金银铜每天把他当菩萨一样拱着,因为正是当年这位千金的下嫁才有金银铜的今天。金银铜又娶了个老婆回来,于是才有了金荣正。到了快四十岁的时候他的情妇已经不下三十个,好像当初跟千金一起共枕眠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过活塞运动,到这个时候要尽情的补偿。
金荣正唯一一点像他老子,那就是好色。不过他不用苦等十几年,也没有父亲那般沉浮,他只知道花父亲打下来的江山。原本他可以衣食无忧,甚至坐吃山空,可惜他触犯了一个人的逆鳞。
巨龙脖子下都有巴掌大小的一块白色鳞片,呈月牙状,即俗称逆鳞脾气再好的巨龙一旦被触及逆鳞,立刻就会像火山喷发一样散发出无限龙威。
这个人就是黄胜信,兄弟们视他为神,爱人们视他为能够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的人。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自己的逆鳞,不容他人碰触,一担揭逆鳞,离死不远。
黄胜信一声最在意三样东西:亲人、爱人、兄弟。这三样就是他的逆鳞,不容人家触碰。可玩世不恭的金荣正偏偏就将他心爱的付若惜逼入绝境,逆鳞触,怒火焚!
黄胜信在敌人看来那就是魔王在世,除非你是能够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大到跟梁忧患一样的人物,黄胜信自然不会动。东盛公司虽然是头大象,黄胜信吃不下,但是一只大象腿黄胜信这个魔王还是足够消化掉的。
在胖子善跟南邵的手下提供的资料显示,那个金银铜到今年虽然已经五十岁高龄却雄风不减当年,在牡丹花下做个风流鬼。正是在今日与各位大亨谈成协议之后黄胜信迫不及待的就在高档妓院抓获了金银铜。
黄胜信等不及让五位大佬消灭东盛公司之后才像他们要“付王公司”,这样反倒是黄胜信欠了他们人情。既然他们已经答应将今年的目标对准东盛公司,那黄胜信就能趁机咬东盛集团一口,等东盛集团反过来想要打压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消化掉。
五十岁的金银铜却表现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态势来,既然自己栽在黄胜信的手上他要什么就给什么,不就是小小的“付王公司”,他老人家大手一扬就把公司还给了黄胜信,眼皮都不眨一下。
付乐问过黄胜信,为什么不再多敲诈一笔。黄胜信笑着说道:“金银铜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是因为他有真本事,如今年事已高不想跟我们这种小角色计较,要是真的迁怒了他的逆鳞,即使东盛公司已经被围攻他也要抓着终幻公司一起死。”听了黄胜信的话付乐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只能做他下属的原因了。
付乐是个精明能干的大将,上阵是能冲锋陷阵。可黄胜信不一样,他是帝王,是一名决策者,他的决策往往牵动着全部人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三思而行,但是还要有魄力。他像是在悬崖上走的魔王,常常会有跌下去的可能,却永远掉不下去,因为他是魔王。
收腹付王公司之后,他给了付乐更大的空间,让他施展才华。付乐提出让黄胜信有时间去一趟M市,与那里的服装业老大李天谈谈合作计划。付乐也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他的野心再与想要统治整个服装行业。也就是他的这个提议才让黄胜信快速的在Z市有了话语权。
…
第170章 再次相见不相识
回到Z市的黄胜信一直没有机会来暗角走一趟,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对暗角没有非分之想。、 虽然暗角这块地方富得流油,是音乐圣地,但是总的来说黄胜信对暗角充满了热爱之情,不想把纯粹搞音乐的地方变成赚钱之地。
当初是怎么形容暗角着:东街暗角,位于东街的末端。原先是一处休闲场所,如今已经成为一种音乐文化的代名词。暗角这个地方聚集了各色各样的人,鱼龙有的人是因为家庭的不和谐到这里来找乐子,有的人纯粹是来展示自己的音乐才华。
原本这里有卖yín会所,跳脱衣舞、钢管舞的比比皆是。自从一个团队的横空出世,将这里变为了音乐的海洋,没有那些污浊的东西。于是暗角成了日日放歌,极限运动爱好者的最好去处。
黄胜信并不是因为在这里当过一年的主唱歌手而对暗角感情深厚,而是因为他对暗角倾入了全部的爱。他热爱这个地方,记得那个横空出世的团队让暗角变成了音乐的海洋吗!那个团队叫老大的外号叫做“穷人”,那个人便是黄胜信,而“月球”就是司徒南风。年少时的他有这一腔热血跟着其他三位志同道合的人组成这个团体,为的就是让暗角成为音乐圣地。
听傲风说暗角已经今非昔比了,司徒南风发生了变故在暗角已经没有了话语权,而“龙仔”跟古代则在黄胜信离开的这段时间将这块政fǔ遗弃的地方卖给了一个叫皮特的外国人。那些外国人虽然给暗角注入了新的音乐元素,同时也将M国街头的不良东西带到了这里,吸毒不爽就拿枪,毙了你。
起先黄胜信不相信这些,在解决了付王公司的事情之后他穿上了便装来到了暗角。进入暗角的街道时就着实让他大吃一惊,原本低调的一般人不知道的暗角如今在入口处挂满了横幅,大肆宣传着音乐理念,着实让黄胜信感到欣慰,这是他长久以来的梦想,可惜进去之后他心中的欣慰之情化为了一团怒火,没有及时爆发出来的怒火,强行压在心口没有爆发出来。
暗角不再是单一的黄种人的天下,到处可见白人跟黑人。黄胜信进入暗角的时候更为吃惊,入口处没有什么音乐设施,转而被搏击运动所取代,那些人在台下丧心病狂的叫喊着,这让黄胜信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在监狱里面被迫打拳时的情景。
“嘿,伙计,要不要来点!”一位在大热天身穿皮衣的黑衣人凑到他的身边摊开手,手掌上是七八颗跟糖果很像的猜的不错的话这个应该就是摇“你的国语不错!”黄胜信答非所问让这个黑人很不爽,他微微愤怒道:“要不要来点,这个东西能让你y想不到你连我们这里的成语能会用,那我只能用你们的语言回敬一句黑人就是易怒的人种,他将药丸收回,二话不说就罩着黄胜信的脑门挥了一拳,黄胜信快速低下身子左手撑地反弹而起一头撞在黑人的下巴上,黑人顿时失去知觉双脚离地十厘米后重重的砸在地上。
黄胜信一脚踩在他握着药丸的手臂怒道:“不要在我们国家卖这些危害我们国人的东西。否则,叫你们老不死总统来为你收尸!”
“嘿!小子,你TM敢闹事!”一群M国人将他包围住,黄胜信气就不打一处来,冷冷的说道:“是我一个人干掉你们全部,还是你们一群人被我干掉!”话音刚落,他就跟一道闪电一般对着那些人出拳!
……
在黄胜信跟众人搏斗的时候,暗角的中央广场上好久没有了寂静,喧嚣终于消失殆尽,那些人都在静静的盯着舞台中央。当灯光聚集到中心的时候升降台缓缓的升起,一位宛若仙子的美女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让她更加像一位天仙降落凡尘。
哼~”她左手轻轻的拨弄着散落在额头的上的几根发丝,右手将麦克风递到嘴边哼哼两声,光这两声哼哼就引来豺狼们的口水泛滥。
“带着耳机听着河边的风/回想起你嘴唇的温柔/我进入了你的天空/却没能变成你的公主/我只能为你写一首歌/一首属于我们的歌/唱着忧愁与悲伤/独自望着窗台夕阳/是一道美丽的过往/独自等待着窗台月光/是一道美丽的过往/我爱上你也是……美丽……的……过往。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一曲止灯管再次变暗,少女挽住一人的结实臂膀依依不舍的离去。“这一回,总该跟我回去安心的回去了?”“嗯!”那少女失神的说道。
这一对是王牌经纪人东郭跟欧阳可儿,欧阳可儿在他的安排下包装了三年时间,终于在今年要出道了。她很犹豫,出道能实现他的音乐梦想却不能让她继续等待黄胜信,艺人是不能谈恋爱的。
最后一次,她来到暗角唱这首歌,希望黄胜信能够出现,带她走可是她等的人没有出现。就在他失神的那一刻,被人撞了一下,“不要跑!”那人喊了一句话后匆匆的从她身边过去。“现在的人真没礼貌,没撞伤你吧,可儿。”东郭关心的问道,欧阳可儿遥遥头,跟他一起离开。
由于忙着追打那些M国的毒贩子黄胜信根本没有留意自己撞的人是谁,至于他的声音,当然已经发生了变化。当年认识欧阳可儿的时候他才十七岁而且将音乐当成自己的一部分,而如今他长大了,也没有唱过歌当然声音会让欧阳可儿听不出来,就这样二人虽然相见了,却没有互相认出对方。
……
“伙计,我们也是混饭吃,不要赶尽杀绝!”M国的人苦苦哀求道。“NO!”这个单词很管用,那些人都明白,黄胜信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那些人收拾掉了。当他走进暗角的中央广场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司徒南风。
…
第171章 年少沧桑
谁能看透人间世的悲欢离合,二十六岁的人,本应该是怀揣着梦想努力奋斗的年纪。但在司徒南风的身上却找不到一点跟同龄人一样的桀骜不驯,他看上去很老实,老实到跟街上的清洁工一样的勤勤恳恳,为了生活卖力劳作。
原本他才华横溢,初生牛犊不怕虎,二十岁就在暗角举办的街舞大赛上击败群雄获得冠军。业内人士将他视为未来的舞王,也许天妒英才吧,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家里发生了重大的事故。
这一场浩劫让原本开朗爱笑的司徒南风成了一位郁郁寡欢的人。一场车祸夺走了父亲的命,夺走了母亲健康的身体,同时也夺断送了他的辉煌,未来舞王变成了跛子南风。悲情的是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