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天庭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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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天庭发微信- 第8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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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就算董仲责怪,林武也无所谓了。

    杀伐果断,这才是名将本色!

    但刘飞早知道林武打算,又岂能让林武成功?

    林武和刘飞,各怀心思,都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第两千一百二十二章 锦绣文章

    第两千一百二十二章锦绣文章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一声大笑,指着窗外说道:

    “那我们便以窗外这物,来吟诗如何?”

    循声刘飞的手指,众人的目光,落在窗外的湖泊上面。

    “以湖泊来吟诗,这太简单了。”

    “就是,自古湖泊诗歌很多,佳句数不胜数,太没难度了。”

    众士子一阵嗤笑,眼中都有些不屑。

    东洲的儒家弟子,大多数并不练武,而是练气!

    练气练的也不是真气,而是浩然之气!

    儒家的祖师爷孟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从此以后,儒家弟子,都会通过读书来养气。

    历经无数读书人的研究,浩然之气的修炼之法,逐渐被挖掘出来。

    读书越多,浩然之气,就会越厉害。

    这个原理,和运朝越大,君主得到的信仰功德越多,其实是差不多的。

    所以,东洲虽也是运朝,却不是争霸性质的运朝。

    而是一个很松散的运朝,甚至不能叫做运朝。

    而是浩然之气!

    这其中,培养浩然之气,透过吟诗作对,是一个捷径!

    如果一个士子,能够做出锦绣文章,就会得到大量的浩然之气。

    如果能做出镇国文章,那就能位列大儒,得到海量浩然之气。

    每年的东海文海,都是东洲最高等级的文会。

    之所以会有很多士子,不远万里而来,也要参加这个文会。

    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因为在文会上,可以和高手雄辩,互相切磋文采。

    人在没有压力之时,是最为懒散,而且没有动力。

    但当你面对,危机和竞争之时,人的潜力,就会无限爆发。

    在这种环境之下,写出锦绣文章,进阶浩然之气的可能性,将会变得无限巨大。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


第两千一百二十三章 震慑群儒

    第两千一百二十三章震慑群儒

    林武杀机大盛,而董伯也不太看好刘飞,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虽说刘飞有些才华,这让很人意外。

    但说到底,刘飞还是太弱了。

    一个“出县”水平的士子,如果在东洲的一个县城,那绝对是横着走的存在。

    这样的水平,可以当县主,但也仅此而已。

    刘飞如今的水平,就是如此。

    而想要管理一座县城,就必须“达府”的水平。

    要管理上百个县城,就必须“鸣州”的水平。

    而想获得众士子的认可,那就必须镇国!

    然而!

    就算是在座的士子,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最巅峰的文章,也就是“达府”而已。

    而且,就算是“达府”的文章,一个士子在一生之中,也做不出几篇。

    士子之中的几个最强者,才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且这几个最强者里面,在他们一生之中,能写出一篇“鸣州”的文章,那就很难得的。

    按照东洲的规矩,只要能“鸣州”的士子,都可以直接入朝为官!

    而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则可以直接位列朝廷大员。

    比如当年林武年轻之时,就曾写出过“鸣州”的文章,这才引起了董夫子的器重。

    整个东洲之中,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一个都没有!

    要说有,还是有一个。

    那就是公子苏!

    董夫子在教育弟子之时,并不太看重,对方是什么身份。

    董夫子提倡以材施教,有教无类,也不太注重学生的回报。

    但随着时间推移,总有一些天骄,会显得卓尔不群。

    对于这些天骄,董夫子自然很喜爱,并进行重点培育。

    当年公子苏,曾经写出了一首镇国的策论,引发了整个东洲的轰动。

    至此,公子苏成为董夫子的大弟子,并被重点培养。

    也正是公子苏的优秀,这才引发了董小姐的注意,并看上了公子苏。

    才子佳人,金玉良缘!

    可惜!

    后来白帝叛乱,一切化为虚无!

    但就算如此,其实东洲儒家,依旧还有一个机会。

    那就是董小姐!

    董小姐和公子苏相敬如宾,二人都是才气过人之辈。

    公子苏会爱上董小姐,虽然是因为她很美貌。

    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董小姐的才华,让公子苏很佩服。

    董小姐在认识公子苏之时,已经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到了公子苏,被白帝弄死之时。

    董小姐的文采,已经到了“半步镇国”的地步。

    董小姐如此年轻,如此天赋,而且身份还如此的尊贵。

    如果董小姐愿意的话,那么她位列“镇国”,那是注定之事。

    但因为公子苏之死,董小姐心灰意冷,一个人消失不见。

    当然了,其实就算董小姐,真的能够镇国。

    以董夫子的个性来看,他也不太可能,让一个女人,去独当一面。

    除了公子苏之外,在东洲之内,自然是董夫子,的文采最高。

    董夫子年轻之时,写了一首“镇国”的文章,位列大儒,极为恐怖。

    也正是如此,董夫子的名气,在东洲之中,这才会那么的大。

    换句话说,刘飞想要征服东洲,就必须写出镇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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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二十四章 打脸要趁热

    第两千一百二十四章打脸要趁热

    原来,董夫子在暗中,早已知道刘飞,写出了“鸣州”的诗词咏鹅。

    这首诗的确不错,字字珠玑,堪称是传世之作。

    但以董夫子的眼光,却觉得这首诗词,显得还不太成熟。

    这样的水准,想要征服东洲,似乎还逊色一点。

    如果让刘飞知道,董夫子的想法,则一定会很佩服。

    因为!

    这一首咏鹅的原作,乃是唐朝骆宾王,在七岁写的诗词。

    试问,一个七岁的小屁孩,你能够指望他,写出多牛逼的诗词?

    但刘飞的优秀,却让董夫子对刘飞,产生了一丝兴趣。

    董夫子决定,给刘飞来点大的。

    所以!

    董夫子命人,给大帅林武,带了一张纸条。

    此刻,林武打开纸条,却愕然发现,纸条乃是空白的。

    不过,只是一瞬间功夫,林武已经明白,董夫子想要说啥。

    “夫子的意思,是让我自由发挥,不需要理会其他。”

    端着酒杯,林武冷冷一笑,对着刘飞说道:

    “紫木道友的咏鹅真是精彩至极,接下来的文会,相信你一定也能大放异彩。”

    林武本就讨厌刘飞,此刻却开始吹捧,这让很多士子都意外。

    但很快的,大家就明白,林武这是再给刘飞戴高帽子。

    刘飞如今飞的越高,等会儿跌落在地之时,才会越发的疼痛。

    “今日的文会,刚才不过是开幕式罢了,如今才是正式开始。”

    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诸位士子、紫木道友,接下来请大家,以此处为名,任意书写文章。”

    “谁的文章最好,谁就是第一。”

    声音落下,众士子的面前,都出现了宣纸、毛笔、烟台和墨。

    “这次的文章,题材不限,时间不限,各位请了。”

    林武威严的声音,刹那间响彻全场。

    声音落下,众士子纷纷提笔,开始写文章。

    反而是刘飞,却略微沉思,并没有急着下笔。

    这一幕,看的林武和董伯,不禁对视一笑,都有些鄙夷。

    刚才刘飞表现的很出众,几乎是出口成章,瞬间鸣州。

    而这一次,众士子都开始写文章了,刘飞却依旧没有动。

    高下立判!

    二人顿时明白,刘飞这一次,恐怕要输了!

    然并卵!

    二人不会知道的是,刘飞此刻心中,充满了纠结。

    废话!

    在刘飞的脑海之中,满是各种诗词歌赋,数不胜数。

    究竟抄那一篇文章,一时之间,刘飞陷入了迷茫。

    沉吟一番之后,刘飞的心中,终于有了答案。

    然而就当刘飞提笔,准备些书写文章之时。

    轰隆!对面的书桌上,伴随着滔天白芒,一股磅礴的计息,瞬间弥漫全场。

    “恭喜有年兄,位列鸣州!”

    “恭喜恭喜,东洲陈有年,果然是名不虚传。”

    “恭喜有年兄,位列鸣州!”

    那些正在提笔的士子,很多都震惊的抬起头来,纷纷抱拳行礼,兴奋说道。

    若是其他文会的时候,各位士子之间,还会互相竞争,谁也不服气谁。

    但这次的文会,刘飞用一首咏鹅,将众人给镇压。

    所以!

    众士子同仇敌忾,准备联合对外!

    如今,东洲士子陈有年,居然写出了鸣州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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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二十五章 绝美董小姐

    第两千一百二十五章绝美董小姐

    “夫子,曾阿牛的这篇文章,前八个字,乃是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小书童急匆匆走过来,抱拳说道。

    “曾阿牛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为何这次的文章,开头居然如此庸俗不堪?”

    轻抚白须,董夫子眉头一皱,眼中满是愕然。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这八个字是写景,看似对仗工整,却也是老生常谈,没啥了不起。

    不过,一想到咏鹅的第一句,也是“鹅鹅鹅”,让人不知所谓。

    董夫子一时之间,对刘飞文章的第二句话,产生了浓浓好奇。

    不但是董夫子,在一处桃花纷飞的山谷之中。

    桃花树下,一个雍容华贵,白衣赛雪的二八佳人。

    她身材窈窕,秀发披肩,正坐在四合院中,轻轻的弹奏古琴。

    “小姐,文章出来了。”

    丫鬟急匆匆走过来,递上了纸条。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扫了一眼纸条,白衣少女黛眉微皱,美眸中满是不屑:

    “我还以为,这曾阿牛,能有多厉害。”

    “却不料,他也是江郎才尽,泯然众人罢了。”

    声音落下,丫鬟挠了挠脑袋,脆生生说道:

    “说不定曾阿牛,后面的写的很好呢。”

    “咏鹅乃是鸣州的锦绣文章,我也很是喜欢。”

    吐气如兰,白衣少女淡淡说道:

    “但这一篇文章,我却不是很看好。”

    啊?

    闻言,丫鬟有些疑惑:“小姐,为什么这样说呢?咏鹅的第一句,似乎也不出彩吧?”

    “你不懂。”白衣少女摇摇头,笑着说道:

    “诗词篇幅很短,第一句平庸,那也就罢了。”

    “但看曾阿牛的趋势,他是想写长篇文章。”

    “一篇长篇文章,如果开头不能吸引人,那就没有读下去的**。”

    “试问这样的文章,如何能成功?”

    声音落下,白衣少女微微叹息说道:“父亲的本意,本是想招揽曾阿牛,测试他是否一代明君。”

    “如今看来,父亲的愿望,恐怕是无法实现了。”

    声音之中,似乎有一丝哀愁,已经淡淡的伤感。

    董夫子做梦都不会知道的是,董小姐其实从未走远。

    事实上,当年公子苏死后,董小姐一直都在东洲。

    而且,董小姐就住在东海之滨。

    只不过!

    伴随着公子苏之死,董小姐一颗心,彻底沉寂。

    这些年来,董小姐都在闭关修炼,试图依靠自己的武功,却将白帝杀死。

    奈何!

    伴随着时间推移,眼见白帝越来越强。

    董小姐对报仇之事,已经渐渐绝望。

    董小姐在东洲,素来都有“女诸葛”的名头。

    但自从董小姐消失之后,这天下再也没有人,知道董小姐的存在。

    要说有,其实还是有一个。

    那就是董伯!

    董伯这些年来,在东洲的地位,乃是“赛诸葛”。

    然并卵!

    没有人知道的是,董伯所有谋略,都是董小姐,在背后暗中出谋划策。

    儒家教育弟子,一定要懂得忠孝廉耻。

    董小姐是儒家的女公子,她自然很孝顺。

    董小姐知道董夫子年纪大了,而且无心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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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二十六章 镇压一国

    第两千一百二十六章镇压一国

    而后,董夫子的巍峨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

    此刻董夫子光着脚丫,裤儿都没穿,一路奔向刘飞面前。

    “先生大才,老夫不如,这篇锦绣文章,定当永垂不朽矣。”

    董夫子一脸激动,直接就给刘飞屈身行礼。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一阵骚动,都沸腾了。

    刘飞的文章还没写完,董夫子居然就如此高度评价?

    我靠!

    要不要这样!

    咣当!

    林武手中的酒杯,瞬间落在了地上。

    啪啪啪!

    这一刻,林武一脸通红,如同被人打脸。

    林武刚说刘飞不行,结果董夫子就说刘飞牛逼。

    我靠!

    要不要这样夸张?

    就连董伯,也是目瞪口呆,陷入了呆滞。

    没有人知道的是,在大殿之外,忽然出现了一道白衣靓影。

    此刻,董小姐亭亭玉立,望向刘飞的目光,满是异彩。

    太强了!

    实在是太强了!

    董小姐从未想过,一个吊丝般的搬砖工改,居然能如此逆天,写出如此锦绣文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反复咀嚼这句话,一时之间,董小姐居然痴了。

    刘飞本就长的很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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