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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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评传-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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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重要性。墨子重视人之所欲,认为对这个问题认识是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问题,“食之利也,以知饥而食之者智也”。 对墨子来说,人之所欲的基本内容就是人的生存和繁衍,达到人之所欲就是福,否则就是祸。“生为甚欲,死为甚憎”, “欲福禄而恶祸祟”,“若己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是率天下之万民,以从事乎祸祟之中也”。在这里,墨子明确提出人的物欲的合理性,并以满足万民之物欲作为治国安邦的出发点。墨子提倡节葬,反对儒家的三年服丧之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认为,三年之丧服太久,破坏了男女之间正常的结合、生育,妨碍了人类的繁衍。“此(指久丧之礼——作者注)其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人负剑而求其寿也。” 墨子同样也将男女之欲看成是治国安民的一个重要条件。男女之欲得到合理的满足是人类本身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古代社会人力的多寡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和物质生产能力。墨子从天下之治的角度重视人的自然物欲的存在和满足,墨子勤生薄死的人生态度,不以死后的彼岸世界寻求此岸世界痛苦、艰辛生活的补偿,这正是高度重视人之物欲的必然结果。

对小生产劳动者来说,他们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也只仅以维持自己及家庭生存的需要。并且,他们进行的是一种简单的再生产,偶尔的天灾人祸就令他们及其家庭面临灭顶之灾。因而,他们对生存有一种强烈的渴求。并且,人口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家庭劳动力的强弱,这点对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生产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因而,他们生殖繁衍也极为关注,这也是关系到他们及其家庭生存发展的一个因素。小生产劳动者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一是感到其必需,“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子之所以为养也”。 二是强调其只要能满足生存之必需即可,故而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于国计民生并无多大关系的奇珍异宝,墨子就认为不是利人之良宝,“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此诸侯之所谓宝也。可以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 一方面是强调物质生活资料及物质生产的重要,另一方面又强调节俭,这正是小生产劳动者对自然人性要求的基本理解。每个人都能获得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能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墨子对自然人性的理解,是一种基于小生产劳动者求温饱,求生存的要求。墨子把这种对自然人性的理解扩展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认识。对“人之所欲”的理解各不同的社会阶级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墨子是将衣食温饱这类人生存和繁衍最基本的条件作为“人之所欲”的具体内容。《说苑》有段墨子佚文记载:“今当凶年,有欲予子隋侯之珠者,不得卖也,珍宝而以为饰。又欲予子一锺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将何择?禽滑厘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穷。’墨子曰:“诚然,则恶在事夫奢也。长无用好末淫,非圣人之所急也。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 这段佚文很清楚地说明墨子对人之所欲的理解,对小生产劳动者来说,食饱,衣暖,居安,能获得生存繁衍的基本条件,就是他们之所欲:墨子将具有这种具体内容的“人之所欲”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尺度,以它来判断道德标准和言行准则的善恶、美丑。“人之所欲”就成为墨子功利主义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墨子所谈的功利都是以满足人之所欲为目的的,“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 对墨成功利观的分析,应该看到他从小生产劳动者立场出发,强调的对物质生活需求以保障生存的这一基本立场,从某种意义上可说,墨子的功利观正是小生产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生存和物质利益而形成的一种社会价值观。

墨子强调“人之所欲”的自然人性论,说明了几个问题。

其一,小生产劳动者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正在崛起,他们对自己的生存权利和欲望,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看法,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种要求进一步促使、推动他们在经济、政治活动中表现自己的这种愿望。墨子的功利观以理论形式反映了小生产劳动者这种“人之所欲”的自然人性论。衣、食、住、行,生儿育女,这些人类基本的生存需求,小生产劳动者是在与贵族奢侈浪费的生活相比较之后,更为明显地感觉到,也更有强烈的渴望和要求。“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 社会的不平等刺激了他们,引起了他们的愤慨。他们认为庶民与贵族一样也有同样的食、性之类的人类基本需求,应该得到同样的满足。贵族用剥夺庶民的生存权利来满足自己的奢侈和挥霍,这是践踏了“人之所欲”的自然人性。墨子一生为之呼吁呐喊,奔走游说的兼爱、非攻、节用、节葬等思想、主张集中反映了小生产劳动者的这种申诉和抗议。墨子的功利主义虽然是以求天下之利的普爱形式出现,但他的基本出发点是损有余益不足,是以限制贵族的享受来保障庶民的生存,它具有明显的小生产劳动者的色彩。

其二,墨子从“人之所欲”出发的功利主义和以后法家建筑在集权专制,镇压异端,剥削百姓基础之上的功利主义根本不同。后者是以灭人欲,存暴君为基本目的的;和孔子的仁者爱人的观点也不同,孔子虽提倡仁者爱人,但是以重又轻利为前提的,离开人的切身的物质利益谈仁义道德,不免流于空泛。另一方面,儒者轻利主要是对庶民而言。儒者认为,对庶民来说,抑制人欲,服从各种礼规,克己夏礼,就是仁和义了墨子认为,满足“人之所欲”才是利,“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 喜利而恶害,欲福而拒祸是人的自然本能,上至帝王下至庶民莫无如此概无例外。所以,墨子认为求利就是行义,“义,利也。”这里,每个人都是自然物欲的实体,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分。凡是谁能按墨子的方式行利于天下,谁就是行义的仁者圣人。“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元所不利,是谓天德。故凡从事此者,圣知也,仁义也,忠惠也,慈孝也,是故聚敛天下之善名而加之。” 所以,从欲到利再到义,墨子的功利主义是从自然人性论为起点的。墨子的这种义利观是种价值观,是墨子用以规范天下秩序的一种尺度,“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虎其义,而后为之行。是以动则不疑,速通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

其三,墨子提出“人之所欲”的问题,是因为墨子清楚地看到物质生活资料能否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这关系到人性的善恶和社会的安危,“故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 所以,“食者国之宝也”。墨子进一步旁证博引来论证自己这个观点,“周书曰:”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谓国备。“ 为求安民国,就必须满足人之所欲。墨子认为,要达到安民安国,则求下之利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手段。只有求了天下之利,才能存下之所欲,天下也就太平无事,民得其所,则家宁国安。

其四,墨子强调“人之所欲”是一种普遍的自然人性。因此,他追求的功利是一种天下之利,而不是个人之私利或局部之小利。从人的生物届性来说,食、性作力普遍的人欲确实是自然的人性,它对一切人来说都是其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墨子的天下之利在形式上元可非议。然而,人不仅仅是自然界的一种动物,而且是社会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的思想言行必定受到杜合环境的影晌,烙下社会、时代的烙印。“人之所欲”在社会关系的制约下,也必然友生异化。原来是同样意义的“人之所欲”出现了不同的表现状态,一部分人的“人之所欲”向奢侈方向发展,一部分人却挣扎于饥、寒、穷之中。奢侈者以剥削另一部分人的“人之所欲”为代价,“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 从而使庶民百姓只能处于“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 的悲惨境地。墨子强惆“人之所欲”的自然人性论,正是为了制止或纠正这种异化,“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天下为单位谈功利,正是墨子功利主又所追求的目标。

(三)求天下之利是墨子功利主又的目标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这句话在《墨子》一书中重夏出现,被着重强调。追求群体的利是墨子功利主又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有人对《墨子》书中被公认为最能代表他本人思想的23篇(从《尚贤上》到《非命下》)中出现的全部“利”字的不同含义作了统计:在肯定意义上指整体利益(如:“兴天下之利”)的“利”字出现160 次;在否定意义上指损人利己的私利(如:“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出现44次;在肯定意义上指不违背整体利益的个人利益(如:“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出现11次;指非道德意义的利(如:“剑之利”)出现31次。 这个统计表明了,墨子强调的利是群体之利,这种天下之利对各个社会阶层是普遍有意义的。所谓“国家百姓之利”, 就是意味着王公大臣与庶民百姓同利。因而,对墨子来说“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是成义之大端,墨子在思想上,实践上也确实是以此为己任的。在现实生活中,墨子目睹了贫富不均,残杀无辜的社会现象,“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为争取庶民生存权利而提出“人之所欲”的合理性和普遍性命题,对富贵者来说肯定是不能作为一种利来接受的。墨子用互利互助的思想向富贵者劝诫训导,统治者的物质利益是以下层百姓的物质生产为源泉的,过度压迫、剥削、残害庶民百性,也必然危及统治者本身的利益。“譬如药然,天子食之以顺其疾,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 “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墨子用吴国夫差、晋国智伯持强攻伐,结果不仅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反而劳民伤财,身败名裂国亡的历史事实说明,诸侯攻战,表面上是以其为利,可夺得土地、城市、财富,但实际上反而危及自身。所以,以人为鉴,便知攻城之事是“不吉而凶”,“不利而害”。 又如,统治者实施久丧之法或有命之说,以为这样可提高自己统治的威慑力,可达到久安长治,但墨子指出,这将使农夫怠于耕稼树艺,百工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群吏也怠于职守。这样“吏不治则乱,农事缓则贫,贫且乱倍政之本”。 长久如此,必然反而危及自己的统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一样,损害别人对己来说不是利,而是恶。墨子认为利人也就是利己,损人即是损己。《墨子。耕柱》篇记载的一段故事说明了这个问题,“子墨子谓骆滑厘曰:”吾闻子好勇。‘骆滑厘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而杀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与其所好,度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杀之,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只有人们各不相害,才能彼此有利。墨子正是从人人互利,才能真正得利的角度,宣传、论证了天下之利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只有上下交相利,才能各自自利,所谓”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墨子的天下之利虽是以自然人性为出发点,但已不只局限物质功利的范围。墨子认为,”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淫而措之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贫众寡,安危治乱也。“也就是说,墨子的天下之利包括富、众、治、安四个方面,富是指万民共富,众是指家庭、国家人丁兴旺,治是指国家强盛,安是指社会稳定。墨子求天下之利的功利观是墨子评价行为善恶的准则,”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 墨子认为大钟、鸣鼓、琴瑟、芋笙之声,高台厚谢之居,这些东西既亏夺了百姓之衣食之财,又荒废了农、工、吏各自的职守事务,其结果必定导致国破家亡社稷不存,”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从饰乐也“。 因此,”今天下士君子,请将欲求兴天厂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 对墨子来说,是否利人不仅是行为善恶的标准,而且是判断任何理论真善与假恶的尺度。不能利人的理论,再美妙也只是一句空谈,”若无所利而必言,是荡口也“。 ……墨子求天下之利的功利观具有强烈的实践色彩,墨子反对空谈求利,反对言行不一,要求动机和行为的一致性。墨子在《墨子。贵义》篇中以商人求利为例,说明求天下之利的大义不是空谈,而应实践之,”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贾倍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今士坐而言义,无关梁之难,盗贼之危,此为倍徙,不可胜计,然而不为。则士之计利,不若商人之察也。’” 同样,对各种技术的评价,墨子认为首先就是看它能否有利于人的物质生产,如果无益于此,再精巧的技术也是拙。公输子制作会飞的木鹊,自以为巧,而墨子认为“子之为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巧,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墨子求天下之利的具体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各从其事,各司其职,以达到墨子所理想的国家之治;二是加强社会物质生产的正常进行,使民足乎食,足乎衣,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达到墨子所期望的国家之富。墨子所理想的国家之治和国家之富既是达到天下之利的一种具体境界,“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 可谓是上下同利的理想境界了。同时,这也是通向天下之利的一条基本途径,政通民和,群吏竭股肱之力,弹其思虑之知,整治财政,加强赋税,使官库充实。农夫早出暮入;不敢怠倦,强乎耕稼树艺,多聚叔粟,妇人夙兴夜寐,不敢怠倦,强乎纺绩织絍,多治麻统葛绪。这样天下衣食之财必将充实,足以持养天下百姓。天下百姓暖饱无忧,则君主社稷必安然无恙。如“百姓不利,必离散不可得用也。是以入守则不固,出诛则不胜”,这就是三代暴王夏桀、商纣、周幽、周厉之所以被灭国、覆社稷的根本原因。

墨子求天下之利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个人之利服从整体之利,自己“不恶危难”,而“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 墨子把求天下之利作为义、善的本质内容,因而他在道德标准上提倡以损小己来福众人之利,“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 。墨子把求天下之利的功利观作为一种道德观、价值观,将其提到天意的高度,用以规范天下之度,“故天意曰:”……我所利,兼而利之。……利人者此为厚焉“。 既然利无差等,利益均等是求天下之利的具体目标,那么,各人在求利的时候,必须以考虑天下全体人的利益为前提,对自己求利的行为应有所约束、限制,提倡为利天下而献身的精神,反对杨朱”拔一毛而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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