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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大多数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所以,如果说中国农业的私有化出现于战国与汉代,那么,中国手工业的完全私有化,则迟至明代。
晚明时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是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
在商业都市的发展规模、人口城市化状况和市场化程度方面:
16世纪的欧洲城市规模较小,1519年至1558年时期,拥有2万至3万人口即可称为“大城市”。根据德国地理学家奥尔布里希特的计算,1600年以前,欧洲的城市人口不到总人口的5%。16世纪初,欧洲没有一座突破20万人口的城市,拥有10万至20万人口的城市也只有5座;直至16世纪末至l7世纪初期,人口在15万以上的商业城市才上升为4座。从城市规模和人口比例看,晚明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反倒稍高一些。据伊懋可的数据,中国城市人口在明朝末年占到总人口的6%至7。5%。据曹树基的估计,1630年时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8%。布罗代尔认为,在工匠的店铺和城市市场的驱动下,欧洲经济在1450年后全面振兴;17世纪的欧洲不但店铺繁生,而且建立了密集的销售网络。但他同时承认,中国当时也存在一个活跃而牢固的市场经济,其城镇商业系统十分发达。在初级市场层面,中国组织得“令人惊讶”,其布局几乎达到了“数字般的准确”。地方集市“星罗棋布,小工匠和小商贩走街串巷,城市中店铺鳞次栉比,四方商旅往来繁忙”;由互相联结且监督良好的定期集市所组成的商业网络布满了中国大地。此外,晚明中国也同样出现了与当时欧洲国家相似的近代化萌芽:水路网络漕运实现高度商业化;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通过贸易不断地开辟新市场,更多的资金被投入到生产领域;为了便利跨地区贸易,钱庄、票号和商会也在不断成长。
关于明代尤其是晚明商业研究论文很多,下面仅作简单列举。
1。采矿冶金业
明朝铁产量为北宋的两倍半,永乐年间的铁产量高达9700吨,到了17世纪当时欧洲产铁量最多的俄罗斯才2400吨。《明代钢铁生产的发展》中列举唐宋元明的铁产量:
唐元和初年,每年为207万斤;
北宋治平年间是824万1千斤;
南宋初年是216万2144斤(不包括金国);
元朝中统四年(1263年)584万4000斤;
明朝永乐初年是1957万5026斤。
实际上表中所列并不是实际的铁产量,而仅是政府征收的铁课量。计算得出永乐初年实际产量应该是2亿7362万斤左右,约为16万2550吨。“与18世纪初整个欧洲(包括俄国的欧洲部分)的总产量14。5万吨至18万吨相比拟”,明代永乐初年的铁产量已经相当于18世纪初整个欧洲的全部产量。钢铁产量历来是重工业的重大指标,毛泽东甚至提过发展工业“以钢为纲”,而满清却以种种借口来压制金属生产。满清几代皇帝对此都是指示明确,不仅是严禁开矿,已有的矿厂也要用重税来加以控制。
民营采矿发展,“明廷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罢官铁冶,开放民营。”“官府对民冶征收1/15的铁课。” 对此 ,吴承明说:
总的看来,明代的矿禁政策,并不是很严厉,除金银外,很早就开放民营;……官矿、官冶虽有起伏,但宣德以后,总是下降的趋势。官家仍致力于铁冶,而正德以后也迅速衰落,以至停闭。大约只有云南铜官矿坚持到明末,但已改为雇工开采了。有人说“我朝坑冶之利,比之前代不及什之一二”,明代的官矿、官冶,大体是这样。
当时官营矿冶业由盛转衰,万历时期最大的官营矿冶——遵化铁厂濒临破产,‘山场封闭,裁革郎中及杂造局官吏……地租银征收解部,买铁支用。而与此相反,民营铁业得到迅速发展,芜湖已逐渐成为民间冶炼中心,专业炼铁钢坊不断扩大。著名的濮万业钢坊从濮家店迁到古城西郊濮家院,后因炼钢规模扩大,又在西城外设置总作坊,而以濮家院做东作坊。
而在明朝这样的私营钢铁大作坊还有许多家。
金银矿是禁止民间开采,但这只是法令规定而已。盗矿之事,史不绝书,而且遍及各省,大都是银矿。他们有的是在深山偷挖,有的则凭借势力占领官家的矿场,有的更建立武装公然和官府对抗。……在广东顺德,有的豪强勾结势家经营银矿,达30年之久。不过积少成多,占数量最大的,恐怕还是民间的零星偷采,只是没有系统记载而已。
铜的开采,后期转盛。民间铜器的制造,当是出自民矿……即使朝廷铸币,也仰仗民铜了。据嘉靖间记载,铸币“黄铜照例行户部买办”,以至有时“铜价太高,得不偿费”。到万历时,有人说:“天下铜在民间为供具什器者,不知几千万亿。其产于各处名山者,豪姓大贾负贩以擅厚利,又不知几千万亿。”“今云南、陕西、四川、广东各省有铜矿,为奸商专擅。”
煤矿开采:
“大约自始就是民营,仅知在北京附近的门头沟曾有过一二座官窑。洪武二十六年(1393)规定对民煤十分取二,……永乐十三年(1415)改定为三十分取一,其税又远较金属矿为低了。”到了万历以后,“矿税也已改为征银。万历二十五年(1597)朝廷谕旨说:‘煤乃民间日用所需,若官督开取,必致价值被增,京城家户何以安生’,这是指京西的门头沟矿区。万历三十一年,这里曾经发生一次采煤矿工、运煤脚夫拥进北京城,抗议游行示威的局面。”
2。盐业、制瓷业
“在以往受官府控制最严的制盐业,万历年间也出现……向民营变化的迹象。” 食盐的生产销售,“官盐销量小,征税面狭窄,盐商靠私盐买卖谋取暴利。全国食盐需求量大约有18亿斤,而官盐固定行销量只有5亿斤左右,食盐市场的2/3为私盐独占,严重影响盐税收入。嘉靖以来,政府一直努力采取增加引目、提高引斤等措施增加官盐销量,以期提高盐税收入。……可是人口一定,食盐市场有限,价廉质优的私盐在市场竞争中胜过价昂质次的官盐,政府的种种努力总归失败。”
瓷器而言,据宋应星的记载,“民窑发展非常快,容量也比官窑大的多,以青窑为例子,官窑每座烧盘,碟样器二百多件,尺碗三十多件,大覃十六七件,小酒杯五六百件,而民间青窑每座可烧器皿千余件。”
景德镇陶瓷业中一般民窑的窑身和每窑产量要比官窑大3~4倍。明后期景德镇3000座窑中,官窑仅有几十座。崔、周、陈、吴4家民窑的产品畅销中外,质量远远超过官窑。这时京郊门头沟煤窑很多,官窑只一两座,余皆民窑。
3。纺织业、印刷业
“(明代)纺织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缫丝的缫车比元代更精良和完善,已研制成功“一人执,二人专打丝头,二人主缫”大缫车。《天工开物》记载的花机由两人共同操作,提花小厮坐在花楼上提花,织工门楼下织丝,两人配合可织出各种花纹的丝织品。
明代各种新搅车,“句容式,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两人可当八人。”有的地方还使用水转大纺车。……由于明朝政府的鼓励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城市棉纺业得到普遍发展,江南一代成为全国棉纺中心。
民间的丝织能力,即使在明初官手工业最盛的时候,也是超过官织染局。这种历代也包括明代征课绢帛作为赋税的情况就可看出。而到了明后期,民间机户有了发展,即使不计农村副业,单机户的生产,也逐渐超过官织染局了。
在印刷技术方面,也有了极为重要的发展。首先是铜活字的应用。……万历年间又流行起来木活字印书。《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大部头书籍也都有了木活字印本。崇祯年间又用木活字印行《邸报》,这可以认为是中国用活字版印报纸的起源。然后是套印术的应用。套版印刷品出现后,到了17世纪得到广泛的发展。
“明代造纸印刷术空前发达,出现不少大规模民间印书工场……印书工场很大,可分三个部门。” “毛晋汲古阁,不仅抄书、刻书,也售卖书籍……有着一套规模十分广大而完备的机构。从亲自投资、招聘人才、组稿、校勘、编审、书写、镌刻、印刷、装帧,分工细致,工序环节紧密。书籍刻成之后,直接进行销售。从编、印、出版、发行,全部由自己成立的机构运作完成。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新型资本主义经营的性质。”
4。商业繁荣与农业萎缩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如:
嘉定地区因植棉业发展,“邑中种稻不能什一”,加上商业人口剧增,本地产粮不足以自饱,必须仰食四方。
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
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 ,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明代戏曲理论家何良俊比较正德前后,说百姓里面已有六七成的人不从事农业,只有二三成从事农业:
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而言,已六七分去农……今一甲所存无四五户……则空一里之人,奔走络绎于道路。谁复有种田之人哉。吾恐田卒污莱,民不土著,而地方将有土崩瓦解之势矣。可不为之寒心哉。
明人林大钦指出:“游民众则力本者少,异端甚则务农者稀……,小民无所利于农也,以为逐艺而食犹可以为苟且求全之计。……大率计今天下之民,其有田者一二,而无田者八九也。” 林希元说:“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食者,十而五六。” 朱国桢说:“近年(万历天启间)农夫日贵,其直增四分之一,当务农者少,可虑!可虑!” 《苏州府志》记晚明苏州:“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散处乡村者十之一二。”
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 (万历时期)镇上佣工皆聚四方无籍之徒,每日不下数万人。
王平在《与明代商品货币经济》一文中说:
除了江南的苏松杭嘉湖等商业经济繁华的地区外,商人们的活动也深入到了内地。第十六回《内江县三节妇守贞,成都郡两孤儿连捷》中便称:“还有个木商,是徽州人,拿了几千银子,在这里判山发木。”徽州人向来善做生意,他们资本雄厚,只要有利,不拘远近,什么商品都可经营。这位徽州木商便来到成都府内江县山中发运木材,并存当地娶妾安家。精明的大小商人们掀起了一股经商热潮,推动明中叶以后的商品经济发展。
徐晓望在《晚明福建与江浙的区域贸易》中说:
晚明的福建与江浙商业气氛颇浓,福建商人,一向将江浙作为自己的主要活动领域。何乔远说,“安平一镇在郡东南陬,濒于海上。人户且十余万,诗书冠绅等一大邑。其民啬,力耕织,多服贾两京都、齐、汴、吴、越、岭以外,航海贸诸夷,致其财力,相生泉一郡人。”从其话中,我们可知道安平商人活动范围相当广,而南京与吴越是其重要活动区域。明代闽浙间的海上贸易是十分兴盛的。
……福建丝织业的原料主要来自湖州。福建丝织品的进口量很大,明末清初思想家唐甄回忆明代:“吴丝衣天下,聚于双林,吴越闽番至于海岛,皆来市焉。五月载银而至,委积如瓦砾。吴南诸乡。岁有百十万之益”。这样看来,福建每年从江南输入的丝绸可达数百万两银子。当然,其中多数商品又被闽人售至海外国家,换回美洲及日本的白银。……江南对福建的棉类商品输出。……吴梅村的《木棉吟》说,明代隆庆、万历年间,闽商至镇洋一带采购棉花,“州赖以饶”。在前引有关商人的史料中,我们看到两位徽州商人到福建做棉花生意,其中如张沛“财本数千两,在瓜州买棉花三百馀担”。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江浙输往福建的商品有生丝、绸缎、棉花、棉布、粮食等项,这些商品中大多是民众的日用商品,消费量巨大。闽人为了购买这些商品,支付了大量的白银。于是,从海外流人福建港口的白银便通过这一渠道流向江浙。繁荣了江南,也繁荣了中国多数地区。……福建输往江浙的商品有水果、木材、纸张、蓝靛等项。……明末的福建与江浙二地已经结成深厚的贸易关系,双方经济的发展,都有赖于对方的市场、原料、资本。……传统理论认为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是自然经济社会,商业贸易对这一社会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我们切实考察明末福建与江浙的经济互动,就可知道这一理论的荒谬。
内河航运是16、17世纪重要的运输手段。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承认,当时中国南方从长江到云南边界的内河航运能力为世界其它地区所望尘莫及。他引用当时神甫马加良恩斯的原话:“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内河)航运业能与中国相比……”斯密将当时中国内河运输业与同期欧洲作比较后得出类似结论,即中国在此领域具有较高效率和竞争力。出色的航运能力方便了商品的运输和销售。
据万明等人引述《铅书》的记载,晚明方圆几千里的各种大量名、优、特产等汇萃于山陬一隅,很能反映明后期商品的繁茂景象。其它如铁器、瓷品、纸张、食糖……也在由生产它们的原产地源源不断地贩运到全国各地,进入大小城市中的千店万铺,供当地市民消费。
据当时来华的西方人记载:
中国人天生好经商,不仅从一省到另一省做买卖,获得大利,甚至也在同一城市做生意。商店里有的东西,街上几乎都有售卖……富有的商人信用良好,很守时(葡人多年的经验证明了这点)。
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扩大,南北都出现了一些以经营工商业驰名的城镇,成为商品集散和手工业制作的中心,诸如北京、天津、武汉、芜湖、苏州、杭州、松江、广州、佛山等。城市中也形成了包括行商坐贾、作坊主等在内的比较富裕的工商业者,并且日渐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明代尤其是晚明农业生产相对繁荣商业的萎缩,是致使明末中国无法应对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