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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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后汉书- 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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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下音假。借音子夜反。 
  注'二'一日犹昨日也。 
  迁左中郎将,年八十八,为国三老。安帝常特进见,赐以几杖。卒于家。 
  缪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财业。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又数有□争之言。肜深怀愤叹,乃掩户自挝曰:“缪肜,汝修身谨行,学圣人之法,将以齐整风俗,柰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诸妇闻之,悉叩头谢罪,遂更为敦睦之行。 
  仕县为主簿。时县令被章见考,吏皆畏惧自诬,而肜独证据其事,掠考苦毒,至乃体生虫蛆,因复传换五狱,踰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丧还陇西。始葬,会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乱它郡,肜独留不去,为起坟頉,乃潜穿井旁以为窟室,昼则隐窜,夜则负土,及贼平而坟已立。其妻子意肜已死,还见大惊。关西咸称传之,共给车马衣资,肜不受而归乡里。 
  辟公府,举尤异,迁中牟令。县近京师,多权豪,肜到,诛诸奸吏及托名贵戚宾客者百有余人,威名遂行。卒于官。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一'少与同郡雷义为友,俱学鲁诗、颜氏春秋。 
  太守张云举重孝廉,重以让义,前后十余通记,'二'云不听。义明年举孝廉,重与俱在郎署。 
  注'一'宜春,今袁州县。 
  注'二'记,书也。 
  有同署郎负息钱数十万,责主日至,诡求无已,'一'重乃密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归宁者,误持蝰舍郎藳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说,而巿藳以偿之。后宁丧者归,以藳还主,其事乃显。 
  注'一'说文曰:“诡,责也。” 
  重后与义俱拜尚书郎,义代同时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见义去,亦以病免。 
  后举茂才,除细阳令。政有异化,举尤异,当迁为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后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 
  雷义字仲公,豫章鄱阳人也。'一'初为郡功曹,*(皆)**'尝'*擢举善人,不伐其功。义尝济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受,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 
  注'一'鄱阳,县,城在今饶州鄱阳县东。 
  后举孝廉,拜尚书侍郎,有同时郎坐事当居刑作,义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论司寇。同台郎觉之,委位自上,乞赎义罪。顺帝诏皆除刑。 
  义归,举茂才,让于陈重,刺史不听,义遂阳狂被发走,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三府同时俱辟二人。义遂为守灌谒者。'一' 
  使持节督郡国行风俗,太守令长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顿令,卒官。 
  注'一'汉官仪曰:“谒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满岁称给事,未满岁称灌谒者。” 
  胡广云:“明章二帝服勤园陵,谒者灌桓,后遂称云。”马融以为“灌者,习所职也。”应奉云:“如胡公之言,则吉凶异制。马云‘灌,习也’,字又非也。 
  高祖承秦,灌婴服事七年,号大谒者,后人掌之,以姓灌章,岂其然乎?” 
  子授,官至苍梧太守。 
  范冉字史云,'一'陈留外黄人也。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冉耻之,乃遁去。到南阳,受业于樊英。又游三辅,就马融通经,历年乃还。 
  注'一'“冉”或作“丹”。 
  冉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常慕梁伯鸾、闵仲叔之为人。与汉中李固、河内王奂亲善,而鄙贾伟节、郭林宗焉。'一'奂后为考城令,境接外黄,屡遣书请冉,冉不至。及奂迁汉阳太守,将行,冉乃与弟协步赍麦酒,于道侧设坛以待之。冉见奂车徒骆驿,遂不自闻,惟与弟共辩论于路。奂识其声,即下车与相揖对。奂曰:“行路仓卒,非陈*'契'*阔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分隔。”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从,以贱质自绝豪友耳。今子远适千里,会面无期,故轻行相候,以展诀别。 
  如其相追,将有慕贵之讥矣。”便起告违,拂衣而去。奂瞻望弗及,冉长逝不顾。 
  注'一'谢承书曰:“奂字子昌,河内武德人。明五经,负笈追业,常赁灌园,耻交势利。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征拜议郎,卒。” 
  桓帝时,以冉为莱芜长,'一'遭母忧,不到官。后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于朝。'二'议者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闲,徒行敝服,卖卜于巿。 
  注'一'莱芜,县,属泰山郡,故城在今淄川县东南。 
  注'二'史记曰,西门豹性急,佩韦以自缓。 
  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一'或寓息客庐,或依宿树荫。 
  如此十余年,乃结草室而居焉。所止单陋,有时彻粒尽,穷居自若,言貌无改,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注'一'袁山松书曰:“冉去官,尝使儿捃麦,得五斛。蝰人尹台遗之一斛,嘱儿莫道。冉后知,即令并送六斛,言麦已杂矣,遂誓不敢受。” 
  及党禁解,为三府所辟,乃应司空命。是时西羌反叛,黄巾作难,制诸府掾属不得妄有去就。'一'冉首自劾退,诏书特原不理罪。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注'一'制,制书也。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于家。临命遗令暣其子曰:“吾生于昏闇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济时,死何忍自同于世!气绝便敛,敛以时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敛毕便穿,穿毕便埋。其明堂之奠,'一'干饭寒水,饮食之物,勿有所下。坟封高下,令足自隐。'二'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三'今皆不在,制之在尔,勿令乡人宗亲有所加也。”于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吊。大将军何进移书陈留太守,累行论谥,佥曰宜为贞节先生。'四'会葬者二千余人,刺史郡守各为立碑表墓焉。 
  注'一'礼送死者衣曰明衣,器曰明器。郑玄注云:“明者,神明之也。”此言明堂,亦神明之堂,谓圹中也。 
  注'二'前书刘向曰:“延陵季子葬子,其高可隐。”音义云:“谓人立可隐肘也。” 
  隐音于靳反。 
  注'三'李子坚,李固也。 
  注'四'谥法“清白守节曰贞,好廉自克曰节”也。 
  戴就字景成,会稽上虞人也。仕郡仓曹掾,杨州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收就于钱唐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色不变容。又烧鋘斧,使就挟于肘腋。'一'就语狱卒:“可熟烧斧,勿令冷。” 
  每上彭考,'二'因止饭食不肯下,肉焦毁墯地者,掇而食之。'三'主者穷竭酷惨,无复余方,乃卧就覆船下,以马通熏之。'四'一夜二日,皆谓已死,发船视之,就方张眼大骂曰:“何不益火,而使灭绝!”又复烧地,以大针刺指爪中,使以把土,爪悉墯落。主者以状白安,安呼见就,谓曰:“太守罪秽狼藉,受命考实,君何故以骨肉拒扞邪?”就据地荅言:“太守剖符大臣,当以死报国。卿虽衔命,固宜申断冤毒,柰何诬枉忠良,强相掠理,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薛安庸騃,忸行无义,'五'就考死之日,当白之于天,与髃鬼杀汝于亭中。如蒙生全,当手刃相裂!”安深奇其壮节,即解械,更与美谈,表其言辞,解释郡事。征浮还京师,免归乡里。 
  注'一'鋘从“□”。毛诗云:“不□不敖。”何承天纂文曰:“臿,今之鋘也。” 
  张揖字诂云:“臿,刃也。”鋘音华。案说文、字林、三苍并无“鋘”字。 
  注'二'彭即*(蒡)**'篣'*也。 
  注'三'掇,拾也,丁活反。 
  注'四'本草经曰:“马通,马矢也。” 
  注'五'忸,□也,犹言惯习。騃音吾楷反。 
  太守刘宠举就孝廉,光禄主事,病卒。'一' 
  注'一'风俗通曰:“光禄奉□上就为主事。” 
  赵苞字威豪,甘陵东武城人。'一'从兄忠,为中常侍,苞深耻其门族有宦官名埶,不与忠交通。 
  注'一'今贝州武城县。 
  初仕州郡,举孝廉,再迁广陵令。视事三年,政教清明,郡表其状,迁辽西太守。抗厉威严,名振边俗。以到官明年,遣使迎母及妻子,垂当到郡,道经柳城,'一'值鲜卑万余人入塞寇钞,苞母及妻子遂为所劫质,载以击郡。苞率步骑二万,与贼对阵。贼出母以示苞,苞悲号谓母曰:“为子无状,欲以微禄奉养朝夕,不图为母作祸。昔为母子,今为王臣,义不得顾私恩,毁忠节,唯当万死,无以塞罪。”母遥谓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顾,以亏忠义!昔王陵母对汉使伏□,以固其志,尔其勉之。”苞实时进战,贼悉摧破,其母妻皆为所害。 
  苞殡敛母毕,自上归葬。灵帝遣策吊慰,封鄃侯。'二' 
  注'一'柳城,县,属辽西郡,故城在今营州南。 
  注'二'鄃,今贝州县也,音式榆反。 
  苞葬讫,谓乡人曰:“食禄而避难,非忠也;杀母以全义,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于天下!”遂欧血而死。 
  向栩字甫兴,河内朝歌人,向长之后也。'一'少为书生,性卓诡不伦。恒读老子,状如学道。又似狂生,好被发,着绛绡头。'二'常于醦北坐板黙上,如是积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处。不好语言而喜长啸。宾客从就,辄伏而不视。有弟子,名为“颜渊”、“子贡”、“季路”、“冉有”之辈。或骑驴入市,乞□于人。 
  或悉要诸乞儿俱归止宿,为设酒食。时人莫能测之。郡礼请辟,举孝廉、贤良方正、有道,公府辟,皆不到。又与彭城姜肱、京兆韦着并征,栩不应。 
  注'一'高士传向长,“向”字作“尚”也。 
  注'二'说文:“绡,生丝也,从系肖声。”音消。案:此字当作“幧”,音此消反,其字从“巾”。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着幧头。”郑玄注仪礼云:“如今着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漤绕髻也。” 
  后特征,到,拜赵相。及之官,时人谓其必当脱素从俭,'一'而栩更乘鲜车,御良马,世疑其始伪。及到官,略不视文书,舍中生蒿莱。 
  注'一'脱易简素。 
  征拜侍中,每朝廷大事,侃然正色,百官惮之。会张角作乱,栩上便宜,颇讥刺左右,不欲国家兴兵,但遣将于河上北向读孝经,贼自当消灭。中常侍张让谗栩不欲令国家命将出师,疑与角同心,欲为内应。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 
  谅辅字汉儒,广汉新都人也。仕郡为五官掾。'一'时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祷山川,连日而无所降。辅乃自暴庭中,慷慨□曰:“辅为股肱,不能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阴阳,承顺天意,至令天地否隔,万物焦枯,百姓喁喁,无所诉告,咎尽在辅。今郡太守改服责己,为民祈福,精诚恳到,未有感彻。辅今敢自祈请,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无状。”于是积薪柴聚茭茅以自环,'二' 
  构火其傍,将自焚焉。未及日中时,而天云晦合,须臾澍雨,一郡沾润。世以此称其至诚。 
  注'一'百官志曰:“每州皆置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 
  注'二'茭,干草也。 
  刘翊字子相,颍川颍阴人也。家世丰产,常能周施而不有其惠。曾行于汝南界中,有陈国张季礼远赴师丧,遇寒冰车毁,顿滞道路。翊见而谓曰:“君慎终赴义,行宜速达。”即下车与之,不告姓名,自策马而去。季礼意其子相也,后故到颍阴,还所假乘。翊闭门辞行,不与相见。 
  常守志卧疾,不屈聘命。河南种拂临郡,引为功曹,翊以拂名公之子,'一'乃为起焉。拂以其择时而仕,甚敬任之。阳翟黄纲恃程夫人权力,求占山泽以自营植。拂召翊问曰:“程氏贵盛,在帝左右,不听则恐见怨,与之则夺民利,为之柰何?”翊曰:“名山大泽不以封,盖为民也。'二'明府听之,则被佞幸之名矣。若以此获祸,贵子申甫,则自以不孤也。”'三'拂从翊言,遂不与之。乃举翊为孝廉,不就。 
  注'一'拂,暠之子也。 
  注'二'礼记曰:“名山大泽不以封。” 
  注'三'申甫,拂之子。 
  后黄巾贼起,郡县饥荒,翊救给乏绝,资其食者数百中。乡族贫者,死亡则为具殡葬,嫠独则助营妻娶。'一' 
  注'一'寡妇为嫠,无夫曰独。 
  献帝迁都西京,翊举上计掾。是时寇贼兴起,道路隔绝,使驿稀有达者。翊夜行昼伏,乃到长安。诏书嘉其忠勤,特拜议郎,迁陈留太守。翊散所握珍玩,唯余车马,自载东归。出关数百里,见士大夫病亡道次,翊以马易棺,脱衣敛之。又逢知故困馁于路,不忍委去,因杀所驾牛,以救其乏。觽人止之,翊曰: 
  “视没不救,非志士也。”遂俱饿死。 
  王烈字彦方,'一'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注'一'魏志烈字彦考。 
  察孝廉,三府并辟,皆不就。遭黄巾、董卓之乱,乃避地辽东,夷人尊奉之。 
  太守公孙度接以昆弟之礼,'一'访酬政事。欲以为长史,烈乃为商贾自秽,得免。曹操闻烈高名,遣征不至。建安二十四年,终于辽东,年七十八。 
  注'一'魏志曰:“公孙度字*(叔)**'升'*济,本辽东襄平人。度父延,避吏居玄菟,任为郡吏。时玄菟太守公孙*(域)**'□'*子豹,年十八,早死,度少时名豹,又与*(域)**'□'*子同年,*(域)**'□'*见亲哀之,遗就师学,为娶妻。 
  后举有道,除尚书郎,辽东太守。” 
  赞曰:乘方不忒,临义罔惑。'一'惟此刚絜,果行育德。'二' 
  注'一'忒,差也。言独行之人,乘履方正,不差二也。 
  注'二'易蒙卦象曰“君子以果行育德”也。 
   校勘记 
  二六六五页六行庸常也按:“常”原斗“当”,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六六页九行皇*(太)*子多横夭集解引何焯说,谓案文当作“皇子”,衍“太”字。今据删。 
  二六六七页一一行迁中散大夫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华阳国志作“太中大夫”。 
  二六六七页一一行持节与太仆*(任)**'王'*恽等分行天下前书平帝纪、恩泽侯表、王莽传并作“王恽”,今据改。按:沈家本谓“王恽”作“任恽”,乃传写之斗。 
  二六六八页一行*(使阳)**'便赐'*以毒药据汲本、殿本改。 
  二六六八页九行时亦有犍为费贻不肯仕述按:刊误谓案文“亦”字乃合在“不”字上。 
  二六七0页一行猜疑寇心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袁纪作“阻疑觽心”。 
  二六七0页一三行犍为任永*(君)**'及'*业同郡冯信殿本“君”作“及”,校补谓作“及”非。今按:永字君业,范书名与字常并举,故校补云然。然下云“同郡冯信”,信字季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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