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的痛或者痒 作者:未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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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的痛或者痒 作者:未浓-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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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婚姻大事我一直持冷静、理智和传统的态度。我期待着一位白马王子捧着一颗赤诚的心来到我的身边,哪怕他一身布衣,身无分文。 
1997年8月1日,我随歌舞团去某部队慰问演出,认识了参谋长朱童。31岁的朱童,身高1。80米,相貌虽然不是十分英俊,却有一种令女孩子着迷的英武之气。通过他的目光,我感觉他对我也颇有好感,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分手时我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之情。 
应该说,因为我的主动,才有了我与朱童的开始。朱童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大概从来没奢望找一个舞蹈演员做伴侣。所以当我打电话约他见面时,他露出了与他的身份极不相称的激动与喜悦。 
因为职业的关系,第一次约会朱童就失约了。他说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希望我能理解他。以后的约会也接二连三地流产,当我们真正见面时是在三个月以后。那原本朦朦胧胧的感情在这漫长等待的过程中被发酵得成熟了。当我在植物园里看到他远远走来时,忍不住向他奔跑过去,而他伸开双臂做出拥抱的姿态。爱情就这样来到了我的身边。 
朝朝暮暮的爱情固然惬意,但同时也容易快速地趋于平淡。我和朱童千里迢迢的爱情在两年之后依然保持了最初的温度和新鲜度。在这两年里,我们鸿雁传书,一周一封信,抒不尽的情爱,道不尽的相思。他的每一封情书都放在我的枕畔,随便抽出一封,都可抵御长夜里寂寞的侵袭。一个漂亮女人的整个青春岁月都充满了诱惑,尽管我一再声明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但追求者仍然不断。当他们得知我的男朋友是个军人,而且远在千里,便更加胸有成竹。 
可是他们使出浑身解数,仍然无法打动我。我爱朱童。 
1999年的金秋,我和朱童喜结良缘。他只休了十天婚假就返回了部队,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和一颗爱的种子。他依然保持着婚前的习惯,每周写一封信,每个字还是那么滚烫。生孩子时,他回来了,在家欢天喜地地做了几天父亲就回部队了。 
生完孩子我的身材变了形,无法再上舞台了。失去舞台的痛苦曾折磨了我好久,但看到女儿一天天地长大了,我又释然了。转眼女儿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大人了,她像我一样能歌善舞,喜欢漂亮的衣服,喜欢听人赞美。女儿三岁时我就教她跳舞,我们娘俩经常在洒满阳光的客厅里载歌载舞,有时我还会穿上演出服,像在舞台上演出一样郑重其事。 
女儿上小学时,朱童转业了,我们夫妻团圆了,这是我们做了7年的梦。和丈夫分居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睡觉,习惯了宁静得有些寂寞的生活。晚上睡觉时丈夫大手大脚地摊在床上,经常将我挤得跑到女儿的小床上。有时丈夫半夜发现我不见了,会满怀歉意地到女儿房间里将我“请”回来,可我又会被他四起的鼾声搞得辗转难眠。我突然有点想念从前那种千里寄相思的生活。丈夫却对眼下“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万分满意,他回来的第一夜曾万分兴奋地对我说:“从此,我就可以过上有质有量的性生活了。” 
丈夫在一家机关工作,他还保持着在部队时的诸多优良传统,比如他不嗜烟酒,节制应酬,每天下班按时回家,帮我带孩子,料理家务。按说我对这样的家庭生活应该是满足的,可是我的心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寂寞。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丈夫不在时我没有感到寂寞,丈夫回来了我的心却被寂寞包围。后来我明白了,丈夫不在时,我对朝朝暮暮的婚姻生活寄予了太多的憧憬,但婚姻生活的本来面目是平淡而琐碎的。我和朱童的第一次争吵缘于那只宠物狗。那只名叫“灿灿”的小狗我养了好多年,视它如掌上明珠,可丈夫却将它弄丢了。 
那天我让丈夫去找狗,他找了一阵就烦了,又不敢回家怕我责怪,就进了一家饭店买了两个菜边吃边看球赛。我找狗回来恰巧经过那家饭店,看见他怡然自得的样子,便怒气冲冲地走了进去。他没想到我会在众人面前责怪他,便匆匆结了账离开饭店。他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我以为他一定是知错了。可是一回到家他就大发雷霆,说他在这个家的地位还赶不上一只狗。 
许多不好的事情只要开了头,就如刹不住闸的车。最初的几次吵架我们都是就事论事,每一句话基本没有脱离事实,都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是无辜的,但后来就开始口不择言,肮脏的话,恶毒的话让我们彼此伤痕累累。我认为他不够宽容,不够大气;他认为我不够尊重他,他在部队是人见人敬的首长,而现在在家里经常被我骂得狗血喷头,体无完肤。我们在结婚8年后才开始婚姻的“磨合期”,这让我们彼此感觉很累。 

第41节:挥之不去
我生日那天,他将女儿送回父母家,说要过一个浪漫的两人世界。晚上,他买了一束玫瑰花去接我下班,我们吃了一顿西餐,然后去舞厅跳舞。我好久没有跳舞了,自从丈夫回来后,我就拥有了世俗的温暖和快乐,但却没了独自起舞的兴致。丈夫不太会跳舞,跳不上几步就会结结实实地踩我一脚,而且他受不了舞厅里的那种幽暗,呆不到十分钟就得跑出来透透气。 
那天晚上,他不停地踩我的脚,我有些烦了就不跳了。他去洗手间时,一位男士请我跳舞,我看他的年纪和父亲差不多就答应了。丈夫从洗手间出来后好一顿搜索才在舞池中央发现了我,由于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丈夫已经变了脸色,还冲他得意地笑了笑。那位长者的舞姿十分优美、标准,旋转之间我感觉好像又回到了掌声雷动的舞台。我环顾四周,发现没人了,原来大家都在看我和这位长者跳舞,蛰伏内心深处的表现欲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更加起劲地舞着。这时,丈夫突然冲上来将我一把拽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争吵起来。他说我不该跟陌生人跳舞,我说那是一位长者,他说他就是一百岁,也是一个男人。我们就那么毫不克制地在大街上吵得天翻地覆,最后我忍无可忍地冲他大嚷了一句:“你最好滚回你的军营去。” 
他一下子愣住了,拳头攥得紧紧的,“我滚回军营,好还你自由是不是?好让你随便跟陌生男人跳舞是不是?”“你不可理喻,你大男子主义,你整个人毫无趣味!”说完这几句话,我甩开他独自而去。 
我不想回家,至少在今晚。我给大学同窗孟睿打了电话。孟睿两次婚姻都遇人不淑,最后一次离婚净身出户,身无分文。她说她不会再爱任何一个男人,她对所有所谓幸福的家庭都嗤之以鼻,“怎么,又跟老公吵架了是不是?你们这些朋友真不够意思,家庭和美时就把我这个朋友忘在脑后,跟老公吵架了才会想起我这个孤家寡人。”“你在哪里,我今晚不想回家。”“我在大上海俱乐部做高级伴舞,如果你愿意就过来吧。”“你怎么做伴舞呢?”“因为贫穷,怎么?你瞧不起我了,那你别过来了,回家跟你老公亲热去吧。”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最后不知怎么就来到了大上海俱乐部的门口。我给孟睿打了个电话,她穿着一件晚礼服从里面跑出来。她的样子性感极了,我不觉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每个细节都无法跟她相比。 
从前,我也经常光顾这样的娱乐休闲场所,但像大上海俱乐部这样豪华气派的娱乐场所还是头一回见过。可以看出,在这里消遣的男人都很有钱,也都很优雅;在这里做伴舞的女人都很漂亮,很性感。孟睿先是陪着我聊天,当她讲完第二任丈夫如何丧心病狂地欺负她时,一个男人过来请她跳舞,看样子他们熟稔已久。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手里紧紧攥着手机。以前吵架我也会离家出走,但经常走不远,丈夫的电话就会跟上来,然而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他也没打电话过来。想到今天是我的生日,却落得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黯然神伤,不禁心酸起来。就在这时,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请我跳舞,我不假思索地随他滑进了舞池。“你看上去很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我抬头仔细地看了看他,这一看也觉得他十分面熟。“你是不是歌舞团的高爱?”我惊讶地看着他,“你是……”“我是孔辉,8年前曾给你送过999朵玫瑰。”8年前的他是一个过于清瘦的小伙子,如今却微微发福,显得很强壮,难怪我一下子认不出来。“你怎么到这种地方来?”“跟朋友来的。”“男朋友吗?”“如果是男朋友我能跟你跳舞吗?”“这种地方你不应该来,你去跟朋友打个招呼,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那你呢?”“男人没有什么地方不可以去的,而且有些地方就是为男人开办的。” 
我跟孟睿打招呼要走时,她看到我身边站着一个男士,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我明白,被男人伤透的她希望所有的良家妇女都背叛婚姻,痛击男人。 
孔辉开车带我来到海边,他从车里拿出一瓶红酒,我们坐在海边,边喝边聊。月光皎洁,涛声阵阵,不远处的海滩上坐着一对对窃窃私语的情侣。男人通常会在这个时候向女人炫耀事业的辉煌,然后向女人诉说婚姻的不幸。然而孔辉却没有。我问他现在做什么,他简单地说了一句,当年是个高级打工仔,如今给别人当老板。他问我当年为什么拒绝他,我说因为你太优秀了。他说,难道你不想找一个优秀的人做丈夫吗?难道你现在的丈夫不是一个优秀的人吗?我摇摇头,拒绝再谈这个话题。 
夜渐渐地深了,我有些醉了,孔辉说,我送你回家吧。在家门口道别时,孔辉给了我一张名片,“以后心情不好时可以找我,大上海那种地方不要再去了。”我看着他,觉得他像兄长一样可亲。 
回到家丈夫已经睡着了,他给我写了一封道歉信,干巴巴的几句话却让我的心一下子软了。 
这一夜,孔辉的影子一直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42节:温暖的灯光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在下班时接到孔辉的电话。他说晚上一个美国老板邀请他和他的太太一起吃饭,他想让我陪他出席这个晚宴。我说,你太太呢?他说,她在国外,一年前走的。在我犹豫时,他说请你务必帮我这个忙。我说,行,但我得回家换换衣服。他说,你不用回家了,就在国际商城门口等我就行了。 
十几分钟后,我们在国际商城门口见面。半个小时后,我将这家国际商城里最昂贵的一件晚礼服穿走了。 
那晚我成了孔辉风采照人的太太。觥筹交错之间,我不禁痴痴地想,如果当年我没有拒绝他,眼前的一切都将是现实。 
那晚我为孔辉赚足了脸面。为了感谢我,第二天晚上他请我去本市最高档的饭店吃饭。虽然只是两个人吃,却花了3000多元。年轻时我很反感男人一掷千金,觉得他们那样做除了一种愚蠢的张扬,就是居心不良,而如今我却被男人一掷千金所打动。那个晚上,我没有回家。 
与孔辉在一起的每个日子都是快乐而浪漫的。他的生意圈里的朋友有各种各样的私人派对,每参加一次这样的派对,他就会给我买一件昂贵的晚礼服。我已经迷恋上这种富贵气派的生活,再也无法忍受每天下班在菜市场跟小贩斤斤计较的生活,无法忍受没有鲜花的房间,无法忍受每周换一次衬衫的丈夫。 
丈夫很快觉察出我的变化,在这个时候他表现出了惊人的宽容和沉默。他每天照顾孩子,做家务,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我并不为此而感动,反而觉得他有些窝囊。我曾问孔辉,我们有没有将来,他不置可否地笑笑。我再问,他就说她在国外蹲“移民监”,我早晚要过去的。我脱口而出,难道你不可以为我留下来吗?他摇摇头,然后就闭口不谈这个话题。 
就这样,我们不问结局,不问将来地爱着。想到有一天我们将分离,我就感到很难过。这种难过转瞬就会变成一种热情,便加倍地爱他,仔细地体味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种感受。 
那天我从大上海俱乐部门口经过时,看到了孔辉,一个身穿裘皮大衣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那个女人露出精致性感的脚踝,一抹紫色在裘皮大衣的下摆忽隐忽现,她里面一定穿着一件紫色的晚礼服。我跟了进去,看到那个女人在他怀里婀娜多姿地舞着。孟睿看见了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又来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为什么不能来?”“这些地方都是给男人玩的,女人在这里都是消费品。我是无业游民,没工作没家庭,你和我不一样,还是注意点影响啊!女人来这里是为了男人的钱,男人来这里是冲着女人的美色。这个地方除了门口那对狮子勉强干净,再没有干净的了。你如果还想和你丈夫过日子,就不要一吵架就来这种地方发泄。” 
离开大上海时,天已经很晚了。走到楼下,看到家里还亮着灯,这灯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温暖。我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我想这个时候回去也许还来得及。 

第43节:风霜染过的痕迹
一个男人最终在一个女人身边留下来,不会是因为她的美貌和年轻,也不会是因为她会说甜言蜜语,而是因为真实的爱。爱不是一场激情约会,也不是物质的堆砌,而是风雨中我们曾一起走过。 
妇言 

我和丈夫都是1963年出生的。我们年轻那会儿如果有“小资”这个词儿,那丈夫就是一个“准小资”。他身材挺拔,面貌俊美,性情温和,不酗酒,不嗜烟,喜欢穿白衬衫,爱读小说,喜欢古典音乐。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清新,没有一丝污浊感。他的思想浪漫、多情、富有幻想。××爬过墙头——别人想到的是“虫子”,而他想到的却是“情人”。 
我那时是个记者,他在一家国企搞宣传工作。我是到他的单位采访时认识他的。当时我只知道他很有文采,写了不少有影响的报告文学。对于这一点,我是丝毫不感兴趣的,因为我身边都是写文章的人,他们或相轻相诋,或恃才傲物,啥德性的都有,我挺烦的。后来我对他产生好感就是因为他的那种“小资”风格。在那个不懂得浪漫的年代,他给了我梦想和激情。 
我工作优越,相貌不俗,家人总觉得我嫁给他有点亏,他们希望我能嫁个机关公务员什么的。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他如火如荼地爱着。 
他虽然不在文化单位工作,但他的气质和风格是个准文人。他那么富有生活情趣,跟他在一起,我觉得生活很轻松,很纯净,没有世俗的纷争和压力。 
当然我除了欣赏他的风度,更看重他的才华、品质以及有待挖掘的诸多潜质。我觉得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纪实作家,而丝毫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会成为红男绿女所追逐的款爷。 
那时他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和我一样在报社工作。我借助多年在新闻单位经营的人际关系使他梦想成真——他被调进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从此,我们夫唱妇随,琴瑟和鸣。 
进入商品经济时代,文学青年越来越少,老板越来越多。他不再钟情书斋,对舞文弄墨失去了兴趣,整天与一些做生意的人混在一起,千方百计寻找发达的机会。我劝他要耐得住寂寞,坚守文学阵地。后来那家杂志社经营极其惨淡,竟到了无法开资的地步,我便没有阻止他弃文经商。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 
由于他有头脑,朋友多,生意做得很顺。他成了家的过客,每天应酬不断,几乎每晚都在酒店吃饭、唱卡拉OK。那时最火爆的曲目是《新鸳鸯蝴蝶梦》,里面有一句歌词说:“由来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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