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秉早早的起来,去井边打了点水,洗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换上一套山民的衣服,坐在竹楼外的椅子上整理个人物品,他已经有了新的打算,现在是解散队伍的最好的时机,自己可以没什么心理负担的离开这里,再也不用晚上起来查哨,再也不用为士兵们安排食谱,不用安排行军路线和宿营地,也不用带着队伍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从此以后他就是闲人,一个自由的清闲人。
富安带着几个兵吃过早饭,让他们进掩体内警戒,他和江琦一起走到曹秉的身边,一起问:“我们以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们输给毒枭,就我们这几个人,连在这里生存的权利都没有,随便一支队伍就能干掉我们,我打算亲自去见雷将军,向他认错。”曹秉整理好背包,去拿刷子清洗自己的战马,以后进了城,就要告别骑马的日子,每天要坐车或者开车。
“那我们俩呢?”富安和江琦感觉散了队伍他们就没事做了,那样会很空虚,虽然他们不用为下半生的生活费担心,不过他们害怕无所作为的生活。
“你们可以跟我走,也可以留下,你们想重新扩大队伍继续做以前的事,也可以过平静的生活。”曹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以后该做什么,反正他再不当军阀,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什么意思,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
“你真的要走,去城里边过那种无聊的生活?”富安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可从来没想过未来的生活,更没想过住在城里边。
“是的,我要先去见雷大哥,然后把这里发生的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回来继续干,我肯定跟着,倘若他不愿意,那我就留在他身边,给他做个跟班。”曹秉把马洗干净,装好马鞍马蹬,然后背上背包,拿着自己的步枪,“我今天就走,这里交给你们了。”
“见了雷大哥替我们向他问好。”江琦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曹秉,他不知道为什么曹秉要离开,打仗不就输了一次么,何必要走呢,他到底是那里出了问题。
等曹秉的马走远了,江琦才想起来,他不是怕死,也不是怕打仗,而是厌恶了这样的生活方式,他想去陌生的地方从新开始,那自己应该去那呢?一辈子守着的故土老死,还是像他一样出去闯荡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
一个月后,曹秉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走下火车,他看到一个人头涌动的热闹景象,这里居然有这么多人?小小的火车站里就有这么多人,在北缅的山区,最大的小镇也没这么多人,就是掸邦特区的首府也就几万人口。
他背和装行李的包,跟着人群走出火车站,蜂拥而来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还有两轮摩托车把他围住,他一紧张就摸了一下长衫里的枪,以前的战斗让他的神经一直保持高度紧张,来到没有枪声的太平世界里,一直放松不下来,这次他反应比动作稍微快点,只是摸了枪,没拔出来,要他真拿出枪,火车站外边非乱套不可,这里可是最重要的交通枢纽。
他把手臂垂直的放下去,看了看周围的出租车,他以前去云南玩的时候坐过,去泰国的时候也坐过,对这东西他不认生,他发现这些车的型号很单一,全是三箱夏利、富康、桑塔那、捷达之类的经济型轿车,他干脆没上车,打算徒步想前走一段,看看有没有红旗和中华轿车,他以前听雷雨田和他说过,绥州是个小城市,出租车都不怎么好,一般最好的就是红旗和中华,再没更好的。
刚快步脱离了出租车的包围,曹秉走到火车站旁边的步行街上,看一群人正在围观什么事,他好奇的也挤进去,他看见一群剃光头的年轻人正拿着砍刀挥动着,拳头和脚也一起动作,正在砸一家店铺,这家店铺做什么的他也没看清楚,就知道这些人在搞破坏。
以前雷雨田和他说过本地治安不好,今天第一次来就让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曹秉看这群人很不顺眼,非常想冲上去揍这些人一顿,他正往来扒拉人群,就见一个穿铁路警察制服的人冲进人群,准备往来拉那几个光头,但那几个光头可不是东西,见警察来了不但不跑,还来劲了,挥刀就向警察砍过去。
警和匪打起来,警察势单力孤,只有一个人徒手和六个匪搏斗,匪占的人数优势,打个没武器的警察一点都不费力气,警察连三招都没招架住,就被匪砍了七八刀。曹秉心说话这警察可够笨的,还是自己出手吧,他一个箭步冲入匪群中,左手迅速抓住一个光头的右手,自己的右手一下就握着光头的手,他两手一使劲,用光头手里的刀猛向光头的脖子上推。
这些土匪那有战斗力,每次打架无非是占了人多,占他们有刀,每次他们都是一群人打一两个没武器的人,当然显得他们厉害,他们那知道还有人敢动手?曹秉这一招又快又狠,砍刀锋利的刃就顶在光头的脖子上,他继续一使劲,骂了一声:“滚你妈B。”
光头就感觉脖子上一道寒气吹过,就感觉刀的锋利,脖子里的气管和食管全部被砍刀的刀刃割开,一股血“扑”的一声就喷出来,曹秉两手撒开光头的右手,自己往后闪了一步,光头脖子上的刀口喷出一股血,正好撒在微观的人群脚下。这下人群被吓的一哄而散,人们都看出来了,这个背包的人,比手里拿着刀的家伙才厉害,居然空手和那刀的人打,居然一招制匪于死地,手狠的都出号了,一般黑帮砍人也只是砍几下而以,这家伙出手就往脖子上弄一下,就像杀鸡死的就把一个一米八高的凶悍的匪徒给杀掉,实在是罕见。
另外五个匪一下就停下手里的活,现在那个警察已经被砍了十几刀,已经倒在地上喊不出来的,这五个人一起转身,向曹秉冲过来,曹秉先看看脚上的一双战斗靴,这靴子可是从军品店里高价买的,比探路者的登山鞋还贵很多倍,这靴子前边有块小钢板,就在靴子头里,靴子底部也有钢板,这是伞兵的战斗靴,穿上又轻便就结实,不知道踢人如何。
曹秉本来就前一仗没大好,从云南一路到绥州的路上心情就不好,早想找个人出气,他在火车上见警察很多,没什么好打的人,现在这群家伙给自己练练手。
又一个拿着刀的光头跑向他,曹秉没看他举起的砍刀,只是往后闪了半步,然后来了和旱地拔葱,一下跳起老高,身体一转跨,左腿用里的向前弹踢,一脚正好踢到光头的下巴上,这一脚踢的很有力,比足球运动员踢球的力气大几百倍,站旁边好几米的人都能清楚的听到“喀嚓”一声,这是骨头碎裂的声音,被踢的光头身体顿时停顿住,他就感觉下半个头撞在大理石上边似的,然后又热又疼,他一捂嘴,鲜血顺着他的嘴里就流下来,其他四个光头没停手,继续向他猛冲过来。
曹秉连续往后退了七步,说了一声:“好畜生,来呀。”
第四十二章 陌生的城市
曹秉往后腿了几步,从心理角度上讲,他是示弱,表示自己害怕,其实他有什么可怕的,已经结果了一个对手,打了一是打,打两个也是打,况且他现在已经干掉一个,另外几个没有心里边不害怕的。从格斗技巧上讲,这叫以退为进,往后提退,敌人就分散开了,跑的快的追在前边,跑的慢的就跟在后边,这样五个持刀匪徒就成了一条直线,这些人就不是成包围性阵型进攻,之后可以一次对付一个。
在战场上曹秉几乎每次都使用这种战术,只有把敌人放进来打,自己才能取得局部的优势。匪徒们没受过什么训练,他们如果始终保持齐头并进的攻击方式,曹秉这次也会血溅当场。
曹秉可没受过专业格斗训练,拳脚的功夫都是在实际战斗中磨练出来的,拳头和脚都不是一般的厉害。但一个人在厉害,其战斗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他不是孙悟空,也不是神。
五个光头气势汹汹的冲过来,第一个冲到曹秉面前,曹秉抬起左腿,使劲来了个正踹,战斗靴的靴底子一下就拍在光头的脸上,就听一声轻微的“喀嚓”声,光头的鼻梁骨头已经被踹断,鼻子里的血和嘴里的血一下就冒出来[奇++书网//QISuu。cOm],光头疼的“哎呀”叫了一声,当时就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叫唤起来。
曹秉收回腿,打算换个姿势继续打,可他感觉后背有一只很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一下就把他拉出圈外,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三把白灰扔了出去,没受伤的四个光头匪徒每人眼睛里灌了一些白灰,顿时就看不见路,马上蹲在地上使劲揉眼睛,这感觉可难受到家了。
曹秉被拉出圈外,才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大哥雷雨田把他拉出来的,现在正拉着他的胳膊使劲往人少的地方走,后边跟着的正是与他们一起战斗过的许睿,许睿正紧跟在他后边,用他宽大的身躯阻挡着其他人的视线。
就这样,曹秉安全的离开火车站,他没想到的是,雷雨田和许睿身手都不错,为什么不出手帮忙,难道他俩怕本地黑社会不成,他俩了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或许不想费力气打几个小贼?
他还没想明白,雷雨田已经拉开一辆车的后排车门,把他推到车里,然后雷雨田也上了车,许睿已经打起火,一踩油门,轿车飞一样冲上马路,开进繁华的闹市区。
车站步行街的那家店铺外来了几辆警车,先把受伤的那个铁路警察送走,然后警察轻松的拘留了五个歹徒,还抬走了一个歹徒的尸体。
“你怎么来接我了?”曹秉坐在车上,一边好奇的看着车窗外的街边风景。
“我他妈的怕你惹事,你小子,有便宜就用拳脚,没便宜就抄家伙,你他妈的要打不过人家,你肯定掏喷子干人家。”雷雨田把车窗玻璃升起来,面的外边的人听到他们说话。
“弄喷子怎么了,我这玩意儿带消,音儿小的很,警察听不见。”曹秉话没说完,伸手就把一支带了消音器的格洛克17手枪拔出来。
“行了,给我收起来,这儿的规矩和缅甸不一样,你有枪如果警察知道,抓住你就杀头,懂不懂,瞎B个折腾最后把脑袋混没了。”雷雨田把他的枪收起来,因为连他自己上街也不敢带真枪,他知道官法如炉、人犯王法身不由己的这个道理。
许睿把着方向盘问:“去那?”
“去我家,我把他安顿到那里去,免得给你添麻烦,我要教会他如何在一个有秩序的地方生活。”雷雨田把曹秉身上的好几支枪都搜了出来,然后装起背包里,他把背包给没收了。
到了雷雨田家,许睿把车停下,他还没熄了火,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喂。”
“是我,听不出来是我呀,你好几天都没去接我了。”乐轩站在学校操场旁边的柳树下,正靠着柳树给许睿打电话,她已经被老妈‘禁闭’了好几周,每天都是老妈开车把她直接送到学校,下学后在接回来。
“我去你学校门口了,还看到你妈的车,我那敢过去,怕我连累你呀,你说我出现在你妈面前后会怎么样?你老妈是先抽我一个耳光还是先踢你一脚呢?”许睿没下车,坐在车上接电话,雷雨田他们俩先上了楼。
“哎,今天没事,你过来吧,她不来,我好几天没和你玩电脑了,我领你去一家新开的网吧。”
“好吧。”许睿很不想去,现在想躲避开乐轩,但没合适的理由,只好先答应,等见了面再向她解释,自己认识她太早了,要是自己先见到倪娜,就不会和她有什么感情,可事情总是这么麻烦,偏偏她身上有倪娜的影子,自己又错误的迅速找到她做倪娜的替身,原以为会和她一直好好的相处下去,然后娶她,现在倪娜就在自己身边,自己没必要找一个像她的人来代替她,如果乐轩知道她自己只是别人的影子,她肯定不高兴。可怎么结束这段错误的感情呢,她太小,怎么和她解释,她能明白自己内心的痛苦么?
雷雨田把曹秉安顿好以后,又领着他下了楼,打算出去带着他随便看看,让他了解一下祖国,这个小子在国外的时间太长,一点也不了解中国内地。
许睿下了车,把车钥匙给了雷雨田,“别开租来的面包车,出去不太好看,开我的车吧。”
“这那好意思。”雷雨田知道他是真的把车借给自己,但他自己要先假客气了一下,人家给你就拿,看上去怎么也有点不舒服。
“和我还见外不成。”许睿把车钥匙塞到雷雨田手里,自己走到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他这个人可真爽快,这么贵的美国车就丢给你玩?这辆福特维多利亚皇冠在国内买下来没六十万是拿不下的。”曹秉和许睿认识时间短,不太了解他,不过印象很好。
“那是当然,我要是借他的奥斯顿马丁和宾利,他肯定马上伸手去口袋里拿车钥匙,不过我不好意思借他那么贵的车。”雷雨田坐进驾驶室里,故意问:“想不想知道他的业余生活?一个久经沙场的悍将的私人生活?”
“你要跟踪他?跟踪别人是不道德的。”曹秉做事喜欢光明正大,感觉跟踪这行为有点偷偷摸摸的,上不了台面。
“什么道德不道德,你知道个屁,他的仇家很多,我跟着他看起来是跟踪,其实是暗中保护,万一有个麻烦我们也方便冲上去帮忙,你敢不敢去,怕被一枪打烂脑袋,那就回我家躲着,你钻床下边,杀手肯定打不找你。”雷雨田故意激他,这样他就肯定去。
“好好,我去。”曹秉上了车,雷雨田看着许睿的车悄悄的跟着许睿坐的出租车。
许睿因为感觉除掉了最大的威胁,所以从缅甸回来以后,精神就非常放松,以前上下车前都要四下看看,坐在车上也要盯着反光镜,自打把孟家军的老巢打掉,他再不用想有什么人会威胁他。
出租车来到学校的门口,许睿下了车,看看手表,离下自习课的时间还早,他就站在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之间的绿化带里,看着那些小树发呆。
他没站多久,就看到乐轩从学校旁边的小巷子里跑过来,连书包也没拿,手里只拿着校服的上衣,脚上的运动鞋上沾满了土,裤子上也有很多土。
“来这么早。”乐轩喘着气跑到她身边,很熟练的靠在他身上。
“你的书包呢?”许睿发现她是从学校里私自跑出来的,而且是跳墙出来的。
“给同学了,我就带着手机和钱包出来,作业我已经花钱雇了人写,这样可以好好的玩上一会,免得打游戏的时候总想着作业那么多,怎么写的完。”乐轩说完,轻轻的拍了拍裤子上的土,然后把校服上衣的面朝里的折叠起来,交到许睿的手里。
许睿叹了一口气,发牢骚似的说:“你为了和我玩才逃学,我感觉我在犯罪似的。”他说完,从裤子兜里拿出一包面巾纸,然后拿着一张纸蹲来来给她擦鞋,“怎么弄这么多土,下次可不许这样,以后不许逃学,知道不?”
一个整天杀人的家伙,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真让人惊讶,雷雨田拿着望远镜看到那一幕,还以为是看错了。
“行了,别擦了,里边有擦鞋的,我去那吧,你快起来,别人看见多不好,以为我生活不能自理呢。”乐轩把他拉起来,帮他整理T恤衫的领子。
他们俩这样亲密的举动引起不少路人的羡慕。
“走拉,别人在看我们呢。”乐轩用左手拉着许睿的手,举起右手向出租车招手。
钻进出租车里,许睿真想说‘还是自己开车方便’,不过他不想让她太了解自己,免得有什么麻烦,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晚越好,自己还是愿意在她心理永远是个穷小子,这样她就不会太喜欢自己,自己也好脱身。在彻底放弃伪装之前,还需要善意的伪装下去。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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