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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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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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寅,祯皆列其政绩以闻。寅,土司。脱因,蒙古人也。于是属吏益劝。三年九月召为御史中丞。寻引疾致仕。帝初即位,惩元宽纵,用法太严,奉行者重足立。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后数有厘正,皆以祯书为权舆云。
  刘惟谦,不详何许人。吴元年以才学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帝亲加裁定颁行焉。后坐事免。
  周浈,字伯宁,鄱阳人。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书。
  终洪武世,为刑部者亦几四十人,杨靖最著,而端复初、李质、黎光、刘敏亦有名。
  复初,字以善,溧水人。子贡裔也,从省文,称端氏。元末为小吏。常遇春镇金华,召致幕下。未几,辞去。太祖知其名,召为徽州府经历。令民自实田,BZ为图籍,积弊尽刷。稍迁至磨勘司令。时官署新立,案牍填委,复初钩稽无遗。帝尝廷誉之。性严峭,人不敢干以私。僚属多贪败,复初独以清白免。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书,用法平。杭州飞粮事觉,逮系百余人。诏复初往治,诚伪立辨,知府以下皆服罪。明年出为湖广参政。令民来归者,复其赋一年。流亡毕集。以治办闻。坐事召还,卒。子孝文,翰林待诏;孝思,翰林侍书。先后使朝鲜,并著清节,朝鲜人为立“双清馆”云。
  李质,字文彬,德庆人。有材略。元末居何真麾下,尝募兵平德庆乱民,旁郡多赖其保障。名士客岭南者,茶陵刘三吾、江右伯颜子中、羊城孙蕡、建安张智等,皆礼之。洪武元年,从真降,授中书断事。明年改都督府断事,强力执法。五年擢刑部侍郎,进尚书,治狱平恕。遣振饥山东,御制诗饯之。寻出为浙江行省参政。居三年,惠绩著闻。帝念质老,召还。尝入见便殿,访时政。质直言无隐。拜靖江王右相。王罪废,质竟坐死。
  黎光,东莞人。以乡荐拜御史,巡苏州,请振水灾,全活甚众。巡凤阳,上封事悉切时弊,帝嘉之。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执法不阿,为御史大夫陈宁所忌,坐事死贬所。
  刘敏,肃宁人。举孝廉,为中书省吏。尝暮市芦龙江,旦载于家,俾妻织蓆,鬻以奉母。而后,入治事。性廉介,或遗之瓷瓦器,亦不受。为楚相府录事,中书以没官女妇给文臣家,众劝其请给以事母。敏固辞曰:“事母,子妇事,何预他人。”及省臣败,吏多坐诛,敏独无所预。帝贤之,擢工部侍郎,改刑部。出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于官。
  杨靖,字仲宁,山阳人。洪武十八年进士,选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户部侍郎。时任诸司者,率进士及太学生,然时有不法者。帝制《大诰》,举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讽厉之曰:“此亦进士太学生也,能率职以称朕心。”其见称如此。
  二十二年进尚书。明年五月诏在京官三年皆迁调,著为令。乃以刑部尚书赵勉与靖换官。谕曰:“愚民犯法,如啖饮食。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死,余罪皆令输粟北边。”又曰:“在京狱囚,卿等覆奏,朕亲审决,犹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拟,岂能尽当?卿等当详谳,然后遣官审决。”靖承旨研辨,多所平反。帝嘉纳之。尝鞫一武弁,门卒捡其身,得大珠,属僚惊异。靖徐曰:“伪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碎之。帝闻,叹曰:“靖此举,有四善焉。不献朕求悦,一善也;不穷追投献,二善也;不奖门卒,杜小人侥幸,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动心,有过人之智,应变之才,四善也。”
  二十六年,兼太子宾客,并给二禄。已,坐事免。会征龙州赵宗寿,诏靖谕安南输粟饷师。以白衣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陆运险艰,欲不奉诏。靖宣示反覆开谕,且许以水运。一元乃输粟二万,至沲海江别造浮桥以达龙州。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三十年七月,坐为乡人代改诉冤状草,为御史所劾。帝怒,遂赐死。时年三十八。
  时有凌汉,字斗南,原武人。以秀才举,献《乌鹊论》。授官,历任御史。巡按陕西,疏所部疾困数事。帝善之,召其子赐衣钞。汉鞫狱平允。及还京,有德汉者,邀置酒,欲厚赠以金。汉曰:“酒可饮,金不可受也。”帝闻之嘉叹,擢右都御史。时詹徽为左,论议不合,每面折徽,徽衔之。左迁刑部侍郎,改礼部。后为徽所劾,降左佥都御史。帝悯其衰,令归田里。汉以徽在,有后忧,不敢去。岁余徽诛,复擢右佥都御史。寻致仕归。汉出言不检,居官屡踬。然以廉直见知于帝,故终得保全。
  又吴人严德珉,由御史擢左佥都御史,以疾求归。帝怒,黥其面,谪戍南丹。遇赦放还。布衣徒步,自齿齐民。宣德中犹存。尝以事为御史所逮,德珉跪堂下,自言曾在台勾当公事,晓三尺法。御史问何官。答言:“洪武中台长,所谓严德珉是也。”御史大惊,揖起之。次日往谒,则担囊徙矣。有教授与饮,见其面黥,戴敝冠,问:“老人犯何法?”珉述前事,因言“先时国法甚严,仕者不保首领,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称“圣恩,圣恩”云。
  单安仁,字德夫,濠人。少为府吏。元末江淮兵乱,安仁集义兵保乡里,授枢密判官。从镇南王孛罗普化守扬州。时群雄四起,安仁叹曰:“此辈皆为人驱除耳。王者之兴,当自有别。”镇南王为长枪军所逐,安仁无所属,闻太祖定集庆,乃曰:“此诚是已。”率众归附。太祖悦,即命将其军守镇江。严饬军伍,敌不敢犯。移守常州。其子叛,降张士诚,太祖知安仁忠谨,弗疑也。久之,迁浙江副使。悍帅横敛民,名曰“寨粮”,安仁置于法。进按察使,征为中书左司郎中,佐李善长裁断。调瑞州守御千户,入为将作卿。
  洪武元年擢工部尚书,仍领将作事。安仁精敏多智计,诸所营造,大小中程,甚称帝意。逾年改兵部尚书。请老归,赐田三千亩,牛七十角,岁给尚书半俸。六年起山东参政。恳辞,许之。家居,尝奏请浚仪真南坝至朴树湾,以便官民输挽;疏转运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浅;移瓜州仓CC置扬子桥西,免大江风潮之患。帝善其言,再授兵部尚书,致仕。初,尚书阶正三品。十三年,中书省罢,始进为正二。而安仁致仕在前。帝念安仁勋旧,二十年特授资善大夫。其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五。
  徐州硃守仁者,字元夫。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枢密同知,守舒城。明兵下庐州,以城来归。历官工部侍郎。洪武四年进尚书,奉命察山东官吏,称旨。寻改北平行省参政,以馈饷不继,谪苍梧知县。初,守仁知袁州,抚安创残,民甚德之。至是连知容州、高唐州,皆有善政。十年进四川布政使,治尚简严。以年老致仕。坐事罚输作,特宥之。十五年,云南平,改威楚、开南等路宣抚司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招集流移,均徭役,建学校,境内大治。二十八年上计入朝,郡人垂涕送之。拜太仆卿。首请立牧马草场于江北滁州诸处。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马大蕃息。马政之修,自守仁始。久之,致仕。永乐初,入朝,遇疾卒。
  薛祥,字彦祥,无为人。从俞通海来归。渡江,为水寨管军镇抚。数从征有功。洪武元年转漕河南,夜半抵蔡河。贼骤至,祥不为动,好语谕散之。帝闻大喜。以方用兵,供亿艰,授京畿都漕运使,分司淮安。浚河筑堤,自扬达济数百里,徭役均平,民无怨言。有劳者立奏,授以官。元都下,官民南迁,道经淮安,祥多方存恤。山阳、海州民乱,驸马都尉黄琛捕治,诖误甚众。祥会鞫,无验者悉原之。治淮八年,民相劝为善。及考满还京,皆焚香,祝其再来,或肖像祀之。
  八年授工部尚书。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帝将尽杀之。祥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铁石匠皆不预,活者千数。营谨身殿,有司列中匠为上匠,帝怒其罔,命弃市。祥在侧,争曰:“奏对不实,竟杀人,恐非法。”得旨用腐刑。祥复徐奏曰:“腐,废人矣,莫若杖而使工。”帝可之。明年改天下行省为承宣布政司。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称第一。为胡惟庸所恶,坐营建扰民,谪知嘉兴府。惟庸诛,复召为工部尚书。帝曰:“谗臣害汝,何不言?”对曰:“臣不知也。”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子四人,谪琼州,遂为琼山人。
  孙远,正统七年进士。景泰时,官户部郎中。天顺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奉诏塞开封决河。还,仍改户部。成化初,督两广军饷,位至南京兵部尚书,以忤汪直免官。
  其继祥为工部尚书有名者,有秦逵等。
  逵,字文用,宣城人。洪武十八年进士。历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宽严得宜。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时营缮事繁,部中缺尚书,凡兴作事皆逵领之。初,议籍四方工匠,验其丁力,定三年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输班匠”。未及行,至是逵议量地远近为班次,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部,免其家徭役,著为令。帝念逵勤勚,诏有司复其家。二十二年进尚书。明年改兵部。未几,复改工部。帝以学校为国储材,而士子巾服无异胥吏,宜更易之。命逵制式以进。凡三易,其制始定。赐监生蓝衫、绦各一,以为天下先。明代士子衣冠,盖创自逵云。
  有赵翥者,永宁人。有志节,以学行闻。由训导举贤良,擢赞善大夫,拜工部尚书。奏定天下岁造军器之数,及议定籓王宫城制度。
  赵俊者,不知何许人。自工部侍郎进尚书。帝以国子监所藏书板,岁久残剥,命诸儒考补,工部督匠修治。俊奉诏监理,古籍始备。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寻致仕去。俊,十七年免。而逵于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杀。
  唐鐸,字振之,虹人。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守濠州,从定江州,授西安县丞。召为中书省管勾。洪武元年,汤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辑新附,士民安之。居三年,入为殿中侍御史,复出知绍兴府。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书。明年改太常卿。丁母忧,特给半俸。十四年,服阕,起兵部尚书。
  明年,初置谏院,以为谏议大夫。帝尝与侍臣论历代兴废,曰:“使朕子孙如成、康,辅弼如周、召,则可祈天永命。”鐸因进曰:“豫教元良,选左右为辅导,宗社万年福也。”帝又谓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正言务规谏,邪言务谤谀。”鐸曰:“谤近忠,谀近爱。不为所眩,则谗佞自远。”未几,左迁监察御史。请选贤能京官遍历郡县,访求贤才,体察官吏。选历练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职。帝从之。既复擢为右副都御史,历刑、兵二部尚书。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辅导太子,必择端重之士。三代保傅,礼甚尊严。兵部尚书鐸,谨厚有德量,以为詹事。食尚书俸如故。”以鐸尝请豫教故也。其年,致仕。
  二十六年,起太子宾客,进太子少保。二十八年,龙州土官赵宗寿以奏郑国公常茂死事不实,被召,又不至。帝怒,命杨文统大军往讨。而命鐸招谕。鐸至,廉得茂实病死,宗寿亦伏罪来朝。乃诏文移兵征奉议诸州叛蛮,即以鐸参议军事。逾月,诸蛮平。鐸相度形势,请设奉议卫及向武、河池、怀集、武仙、贺县诸处守御千户所,镇以官军。皆报可。
  鐸为人长者,性慎密,不妄取予。帝以故旧遇之,尝曰:“鐸自友及臣至今三十余年,其与人交不至变色,绝亦不出恶声。”又曰:“都御史詹徽刚断嫉恶,胥吏不得肆其贪,谤讪满朝。唐鐸重厚,又谓懦而无为。人心不古,有若是耶!”后徽卒坐罪诛死,而鐸恩遇不替。三十年七月,卒于京师,年六十九。赙赠甚厚,命有司护其丧归葬。
  沈溍,字尚贤,钱塘人。与鐸同官兵部,以明敏称。帝尝以勋臣子弟多螅Хǎ洞筅尽范吞煜挛涑迹粤钏邢埃怪犹琛R眩忠在徒浒颂酰涫窘俊J睖靡允员渴汤烧撇渴拢磺醒碘潦乱耍猿兄夹兄Q敖惺椤9阄鞫妓窘ㄚ勐ァ⑶嘀菸涝炀鳎陨每泼癫啤们敕捕妓疚浪鳎囟级礁嘧肌9俑锪希闵靡勖瘛Nフ咧巫铩H越涑荚っ袷隆J备筛旮οⅲ涑急┖幔龗I文法,至是始戢,溍力也。帝尝谕致治之要在进贤、退不肖。溍因言:“君子常少,小人常多,在上风厉之耳,贤者举而不仁者远矣。”帝善其言。二十三年,以溍与工部尚书秦逵换官,赐诰奖谕。寻复旧任,后以事免。
  明初,卫所世籍及军卒勾补之法,皆溍所定。然名目琐细,簿籍烦多,吏易为奸。终明之世颇为民患,而军卫亦日益耗减。语详《兵志》。潮州生陈质,父在戍籍。父没,质被勾补,请归卒业。帝命除其籍。溍以缺军伍,持不可。帝曰:“国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难。”遂除之。然此皆特恩云。
  开济,字来学,洛阳人。元末为察罕帖木儿掌书记。洪武初,以明经举。授河南府训导,入为国子助教。以疾罢归。十五年七月,御史大夫安然荐济有吏治才,召试刑部尚书,逾年实授。
  济以综核为己任,请天下诸司设文簿,日书所行事,课得失。又各部勘合文移,立程限,定功罪。又言,军民以细故犯罪者,宜即决遣。数月间,滞牍一清。帝大以为能。会都御史赵仁言,曩者以“贤良方正”、“孝弟力田”诸科所取士列置郡县,多不举职。宜核其去留。济条议,以“经明行修”为一科、“工习文词”为一科、“通晓书义”为一科、“人品俊秀”为一科、“练达治理”为一科、“言有条理”为一科。六科备者为“上”;三科以上为“中”;不及三科者为“下”。从之。
  济敏慧有才辩。凡国家经制、田赋、狱讼、工役、河渠事,众莫能裁定,济一算画,即有条理品式,可为世守。以故帝甚信任,数备顾问,兼预他部事。人以是忌之,谤议滋起。然济亦深刻,好以法中伤人。尝奉命定诈伪律。济议法巧密。帝曰::“张密网以罗民,可乎?”又设籍曰“寅戌之书”,以程僚属出入。帝切责曰:“古人以卯酉为常。今使趋事者朝寅暮戌。奉父母,会妻子,几何时耶!”又为榜戒其僚属,请揭文华殿。帝曰:“告诫僚属之言,欲张殿廷,岂人臣礼?”济惭谢。
  寻令郎中仇衍脱囚死,为狱官所发。济与侍郎王希哲、主事王叔徵执狱官,毙之。其年十二月,御史陶垕仲等发其事,且言:“济奏事时,置奏答刂怀中,或隐而不言,觇伺上意,务为两端,奸狡莫测。役甥女为婢。妹早寡,逐其姑而略其家财。”帝怒,下济狱,并希哲、衍等皆弃市。
  赞曰:六部之制仿于《周官》,所以佐王理邦国,熙庶绩,任至重也。明兴,建官分职,立法秩然。又三途用人,求贤弥广。若陈修、滕毅之典铨法,杨思义、范敏之治赋役,周祯之定律令,单安仁之领将作,以至沈溍、开济辈之所经画,皆委曲详备,细大不遗。考其规模,固一代政治之权舆者欤。
 
  
  




       
张廷玉》明史》列传第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钱唐(程徐  韩宜可(周观政  欧阳韶  萧岐(门克新)  冯坚  茹太素(曾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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