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都做情人,谁做妻子 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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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都做情人,谁做妻子 金琳-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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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话题越说越远,已完全偏离了“情人”这个主题,但我们环顾四周,看到的婚外恋,情人现象通常是男主角拥有足够的金钱,女主角美丽动人。有句老话这样说:“人不风流只为贫”是也。
  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这些小资产阶级情调是西方腐朽思想趁改革开放之际传过来的,它是扎根于人类的心灵深处。只是人的需要有着层次性,当生活温饱问题得不到满足时,哪里能奢谈爱情。爱情毕竟不是纯粹的两性相吸引,它永远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掺杂着功利性。
  在经济上获得解放后(当然先是政治上的解放),人们开始奢侈地谈论感情了。随着人的主体地位的确定和以人为核心的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日益重视个人幸福和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于是“情人”现象也就出现了。
  八十年代的离婚大潮席卷神州。为此以苏晓康的《阴阳大裂变》为代表的一大批纪实文学旗帜鲜明地站在了支持离婚的这个立场上。从后来的现实来看,离婚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了。而九十年代的情人大潮涌来时,我们应该持什么观点呢?
  “情人”现象是明显与传统道德相悖的事物,男女两性在婚姻之外发生性行为,这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婚姻道德找到一个契合点。
  这不像离婚,因为婚姻自由本身就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况且,我们看到的情况是:情人现象是扼杀婚姻家庭的刽子手;无辜的孩子因为婚外恋而惨遭毒手。众多的男女因“情人”现象而自杀,他(她)杀;因情而生性,因性而生病;等等丑恶现象在“情人现象”中一齐滋长蔓延。
  可是世人竟无视这些危害,仍然在寻找浪漫,寻找婚外情,这不能不让人感叹它生命力之顽强与旺盛。
  或许要杜绝“情人”现象,最好的办法是生活的贫困化,人人都在为下一顿饭发愁的时候,“情人”现象就自然而然消失了。
  但此时的婚姻显得那么粗俗,那么令人叹息。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境况被“情人”现象所代替时,可能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不可否认地有一种轻松的感觉,我们会觉得这个社会毕竟是进步了!
  有些人把情人现象甚至看作是生命的一种张扬,毕竟传统的制度圈定的一夫一妻制容易造成古板、呆滞的生活方式,婚姻方式。对于婚姻,俄国大作家赫尔岑对此这样写到:“在同一个屋顶下共同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事情。人们在一起生活太密切,彼此之间大亲切,看得太仔细、太露骨,就会不知不觉地、一瓣一瓣地摘去那些用诗歌和娇媚簇拥着个性所组成的花环上所有花朵。”
  而伟大的诗人拜伦则带着几许幽默写道:“家庭关系的这一套程序能把任何一种激情窒息、压抑……在美好的诗歌中谁也不会去歌颂夫妻生活的幸福:即使让劳拉和彼特拉克在教堂婚礼,苍天作证。
  他也不会去写十四诗!”
  正是由于婚姻有着少许不尽人意的地方,“情人”在某些方面弥补了大多数人隐藏在心里的缺憾,才使得都市婚外恋现象日益严重,不顾其带来的种种恶果,仍然在中国稳步呈上升态势。
  那么,在整个社会意识都对婚外恋、“情人”现象采取一种放任和宽容的态度时(这种放任和宽容是随处可见的),几位传统道德的传道士作出的正式的、或许很有文采和说服力的道德评价又能起到什么效果呢?有一位学者对婚外恋作了这样一个比喻:“婚外恋就象块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由此看来,人们对情人、婚外恋的普遍看法是否定性的,但在内心深处又有一种萌动,一种向往。这样的双重道德意识往往会造成人格的分裂。
  于是,某些道貌岸然,以正统自居的卫道士们对婚外恋者大声痛骂,而一旦遇到婚外恋情时,又情不自禁地陷了进去。
  而到底哪一种道德意识是人们真正的信念呢?可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取舍问题。“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尤其是当爱情发生变化时,这种“情人”现象的合理性就更为突出。
  根据传统道德对爱情的理解是把婚姻作为爱情的归属,而现代“情人”关系则不一定要指向婚姻,甚至按照狭义的解释是从一开始就不准备破坏原有的婚姻关系而另起炉灶。当道德规范再也无力约束人们的行为时,我们不禁对传统道德规范本身产生了疑问。当大多数人都不认同某种道德规范的时候,那么这种道德规范也就走到了其历史的尽头。
  幸好现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仍然认同婚姻、家庭的责任和约束,否则将会出现古巴比伦王国的昔日的情景,而结局可能是灭亡。
  然而,传统道德里对“情人”现象,婚外恋情况处理的简单化,使人们难以接受。一概斥之为堕落,一概斥之为道德沦落,是明显违背人们的愿望的。也是软弱无力的。尤其是在现代法治社会里,法律明确地把婚外恋,“情人”关系排除在外,而交给道德去规范,传统道德就更加难以约束人们的行为。
  可是,无论商品经济怎样深入人心,人们对那些以色节人,“傍”大款的女子或吃顿饭的男人的看法是不会改变的,无论怎样性解放,西方国家也不会把当妓女看作是作光彩的事情。人们的宽容只是对于真正基于感情或者说爱情的“情人”现象或婚外恋现象。
  出卖自己的肉体,出卖自己的自尊以换取金钱,以换取物质享乐,名义上是“情妇”,实际和娼妓的本质是相同的,而娼妓里还有不少是在那种社会制度下逼良为娼的。在自己可以有所选择的情况下,走上这条道路,人们对此是不会宽容和理解的。
  即使是基于爱情,以真正的“讨异性的最真挚的仰慕”为动因,也不能说就是应当的。因为爱情的产生原因有很多种,其中最基本的原因就是对对方地位、成就的仰慕。或许你认为是爱情,其实在灵魂最深处是对地位、金钱、成就的喜爱。
  我们总在内心里有一个纯洁而神圣的爱情幻想,但这个愿望注定是无法实现。当我们为此而努力时,不知不觉中竟陷入了另一个违背本来意愿的怪圈,沦落为对性的需要和满足。归根到底,不以婚姻为最后归宿的情爱只有暂时的欢乐,却没有持续的未来。
  但人们就满足于暂时,不顾忌今后的苦果。人性的脆弱由此而尽情体现着,婚外恋的悲剧性事件也就一再重演。
  在基督教婚姻礼仪式上,有这样一段誓词:“我发誓,我们之间的感情绝不因为幸或不幸、富贵或贫贱、疾病或健康的改变,而有所改变。”而这种许诺对“情人”之间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是为爱情而来的,却不愿接受时间的考验,这种感情我们能认为它是真诚的吗?
  人们都同意这一点: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么,是不是没有爱情基础的合法婚姻就是不道德的?是不是可以说,有爱情基准但不合法的性关系,同样是道德的呢?爱情的份量要比婚约更重一些吗?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有人强调感情,有人强调合法,似乎不能有一个一致的看法。
  但无论如何,既然很多人选择了“婚外情”,那么他们务必知道这场游戏本身也应该有着合乎道德的规则。
  那些以玩弄女性为目的,为满足自己的淫欲而找情妇的大款和那些为了金钱出卖肉体的女人都不在我门讨论的范围之内,他们不过是以爱情为借口,过一种骄奢淫逸的生活。
  那么,“情人”之间的游戏规则是怎样的呢?首先,他们应该自愿而不是出于强迫或者威胁利诱等违背内心愿望产生的“情人”关系。可是我们看到的“情人”们大多是和富有的男人和漂亮的女人分不开的,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的金钱气味。
  其次,他们应该顾忌到家庭的责任,考虑到孩子。一个人不可以自私到只考虑自己的幸福,不考虑应尽的义务的程度。如果说婚姻成为了爱情的坟墓,那么在解除婚姻前应该为此作好准备。
  特别是大都市。离婚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住房问题,这都是些最基本、最现实的问题,草率作出决定,那后来离婚仍然逃避下了这些责任就如那部上“仙问片”《离婚以后》。应该说,经济的发展,为越术越多离婚财的可能性创造了物质条件。如果说婚姻要有经济基础才能真正建立在爱情上的话,那么离婚也同样要有经济基础,才能完成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
  最后,我们真诚的希望“清人”们在反目成仇时,不要伤害无辜。或许是“株连”这种思想在中国古已有之的缘故,情人们在报复对方时,自然而然地把罪恶的手伸向了无辜的孩子,妻子和对方的其他亲人,这真是令人叹息!如果说爱情是团火,那些玩火的人们尽管去自焚吧,为什么要把火发泄到无辜的孩子身上呢?“黄潞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是沉重的。张利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过伤害对方最心爱的人来伤害对方,达到报复的目的,即使自己对枪决也在所不惜。这种纯粹以一己之私来行事的作法,更加暴露了“情人”关系的缺陷。人们不禁要问:“婚姻存在缺陷,情人关系是完美的吗?”
  人类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达到了今天的文明程度。回顾历史,有些学者说:“中世纪那段普遍禁欲的时期,使人门脱离了兽性,精神得了升华,没有禁欲的阶段,人类怎样脱离动物界呢?”
  人类的精神正是由于禁欲而得到升华,人们正是因为对爱情的向往才保持着贞洁,如果陷于随意性交的泥沼,哪里还能谈得上爱情。
  况且,爱情绝不是人生的唯一内容,生活是现实的,摆在个人面前的,更有道德、尊严、良心、舆论、羞耻;不仅仅是自己,更涉及到父母、子女、亲友、事业,前途,尤其还涉及到配偶、情敌,因此,简单地以自己的爱为尺度来衡量一切,不顾及自己爱以外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爱的面前出现了那么多比爱本身更感人,更让人心灵震撼的真情故事。他们为了爱而远离,或为了爱而放弃,或为了爱而退却,或为了爱而把一切悲痛和苦难都留给自己,他们以一种崇高的境界和非凡的意志做出痛苦的抉择,从而以一种人格的光辉照亮了这个苦难与幸福,爱与恨交织的世界……情人现象就象一个幽灵,在任何一个地方部会随时出现。情人现象也是一个过程,情人本身也会调整自己的感情和心态,不至于给社会带来更多的麻烦,但我们放任不管能行吗?似乎是不行,在情人潮涌来时,社会不该是无能为力的,道德不应该是无所作为的。重要的是让人们学会宽容,学会自尊。
  结论是什么?我没有结论。那些痛苦的。欢乐的。达观的、悲观的情人们所演绎的种种悲欢离合,已弄得我眼花潦乱,理不出个头绪来。
  或许,结论就在读者之中,当你们读完以上的文字,掩卷沉思的时候,那就是最好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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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 伊甸园的黑洞
  本世纪60年代,美国人首先揭粱起性革命的大旗,亚当夏娃们一片欢呼:是啊!
  我们早该更新我们的性道德观念了。
  花心的男人激动地在花园中自语:我爱花,也喜欢采花,这是我的本性,有什么不好?顺任本性,人才活得舒适、痛快、潇洒呢。
  在这次革命中受益最多的女人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对,这有什么不好,性爱是第一流的美容师,作爱会使我变得更漂亮迷人。”
  男人和女人聚在一块商议。
  男人说:我有钱,把你的肉体让我玩玩。
  女人说:行,那你把钱给我花花。
  男人和女人皆大欢喜。
  于是,男人和女人共同推拥着情人潮……性解放,重建性道德女人说:我们太压抑了,我们需要一场性观念的革命。
  男人说:一夫一妻制是对人性的摧残。
  男人和女人大合唱:我们是人,我们要享受人的快乐。
  传统的性规则掉头一旁,哭着脸:“难道我真的老头,不中用了吗?”
  20世纪60年代,性解放运动兴起并以下可阻挡之势迅速席卷个世界。
  性解放运动源于美国。那时候,二次大战后的美国发展到了经济鼎盛时期,中产阶级人数不断扩大,生产力科技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闲暇,与此同时,越南战争的失败,可导致了对金元帝国不可战胜的信仰的破灭和价值失落感。在战争中成长以及战后大量出生的一代,对整个社会感到失望,普遍反叛其父母代所特有的政治、社会及性的传统观念,极想建立起一套属于自己的观点。在此一社会风气下的女权运动所要求的是女性在法律、经济、工作、婚姻乃至性方面真正平等与独立。对过去长期性压抑的反叛由此而生。在此之前西方的性压抑主要是长期传统观念施加于女性方面的影响较深。在传统的性角色观念及性关系的实践,使许多妇女不懂什么是性快感,甚至终生没有体验到性高潮,西方性科学的研究首次了解女性“性高潮”的机制,在大众媒介的传播下,有关性科学的知识普及的同时,追求商业利润的色情宣传更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性解放的思潮影响了社会的大多数人。
  伊·唐娜希尔在描述性解放过程时写道:“人类对性的传统态度被大大地放宽了,甚至做了180度的转变,件从一、中隐私的秘密变成了公开辩论的话题,在50年代令妇产科医生部觉得脸红的话题,在现在都能在电视或收音机里自由讨论,而像‘性高潮’、‘同性恋’等原是医师与研究师的专门术语,如今也常而皇之地出现在供全家大小阅读的杂志标题里。有人公开鼓吹自慰、婚前与婚外性行为、同性恋,而老年人对当街拥吻的青年男女及赤身裸体的天体营也只能耸耸肩膀。性不再是一种女人无奈地接受、男子罪恶地享受的‘职责’,而是一种自然的行为,它有很多的不同的方式,也适合各种年龄的人,它的主要目的是快乐和消遣。”mpanel(1);
  这样,一种新的性道德砚在年轻一代中特别受欢迎。它们大大地增加了年轻人的性经验及性口味,各式各样的“实验性性生活”都有人公开尝试,舒如大体营、杂交、杂居等等。
  性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几乎是世界性的。虽然在各国,表现的形式不尽一致,但大家部朝向较开放的方向,譬如对什么是“色情”,大多数国家都有了比以前更宽的尺度。自1969年起,公开展售色情刊物给16岁以上的国民在丹麦是“合法行为”
  。对什么是“变态”,大家也有比以前更大的容忍雅虽。自1967年起,同性恋在美国已成为合法的行为,而美国精神医学会也不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病态”。
  性革命给人类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
  首先是,人们对性的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观。表现在女子身上,就是女子对于失身,处女膜不再注重。而性生活、性体验不再是夫妻的专利,对性与爱情、性与婚姻,可以把它们看成是有关系,也可以视为没关系;可以同与自己相爱和准备结婚但还没有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也可以同自己不爱也不准备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
  其次,人们对传统阶,一夫一妻的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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