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对爱丽丝,我没有想法,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凡是正常男人。不可能对她这种级数的美女没有好感的。
陈圣见我不说话了,就也没再说什么。
后来,我在车上想想,还是不放心廖诗珈的安全,于是问陈圣说能不能现在就派冷血十三鹰去守着廖诗珈,免得还没等我们过去,她就被甜甜蜜蜜姐妹两给干掉了。美国枪多,要是她被找出来藏身的地点,凭她那点人,压根活不了多久。
陈圣说行,我就又打电话给廖诗珈,问她在哪里,说派人过去保护她。
但是,我没想到,我们的动作还是慢了,或者是说廖诗珈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她把地址告诉给我后,陈圣派了冷血十三鹰去那里,但是他们到那里的时候,甜甜蜜蜜姐妹俩派过去的人已经在那里擦屁股了,廖诗珈死了,死得挺惨的,她爸她妈跟着她到美国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也遭连累了。
孙甜甜和孙蜜蜜心太狠,直接把和廖诗珈有关系的人全都给做掉了。
十三鹰打电话过来跟陈圣说明情况的时候。陈圣的脸色是铁青的,问我怎么办。
这个时候,我们还在赶去拉斯维加斯的高速路上,车速早就超过限速了,但一时半会还到不了。
我想着廖诗珈,心里便是阵阵的怒气往上涌。跟他说:“在场的人,都别让他们活。”
陈圣点点头,对着手机里说:“全部处理了。”
说完,他便把电话给挂掉了,然后叹息了口气。
他也认识廖诗珈,而且关系很不错,知道廖诗珈走到今天这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
高中时被人包养,又被人给甩了,后来到了金碧辉煌,这才好不容易走点运被铁手张给看上,说得不好听点,就是被人当成玩物给送给铁手张了,再遇上我,成为这新义安的掌事人,日子终于好过点,没想到,还没过上瘾,却被人给干掉了,一家人,连个活口都没留。
道上的争斗,向来都是这么残酷,孙甜甜和孙蜜蜜杀了廖诗珈,是利益之争,她们之间注定会有人死,这我也说不上痛恨她们,我恨的,是她们把廖诗珈的父母也都给干掉了。
想想,我还是打电话给天光。
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开学,还在年关里,国内过年拜节气氛依旧浓郁,他挺开心,接电话的时候还乐呵呵地问我什么事情,是不是回国了。
563。 美男文化有限公司()
我眼睛都红了,差点哽咽,但还是强忍着把实情跟他说了。
手里那头,好久都没有传过来声响,然后,是天光突然的嚎哭,痛哭,嘶吼。
他是真爱廖诗珈的,甚至曾跟我说过,他其实不在乎廖诗珈的过去,廖诗珈那时候走错了路,他也有责任,他之所以现在没有和廖诗珈成双入对,是他还有个梦想,想成为最出色的特种兵,他告诉我,等他完成梦想了,退伍了,他就什么也不管了,和廖诗珈结婚过日子生孩子,管他娘的其他人说什么。
可是。现在没那个机会了,廖诗珈没等他了。
我只是静静地听着他哭,高速路边的景色,也在我的眼中忽闪而过。
车窗似乎关的不是很严,有风刺进来,吹进我的眼里,让我的眼睛越来越涩。
等他终于不哭了。我跟他说:“等你的话,是灭了整个新义安,还是……”
他几乎是咬着牙,说:“戚哥,我要过来。”
我不禁怔住,然后说:“天光,这些事你不适合出手。要不然你以后当不了……”
“我不当了!”他斩钉截铁地说:“诗伽死了,要是我不亲手给她报这个仇,我活不下去,而且,戚哥你知道嘛,其实我想去当特种兵,也是因为诗伽跟我说过,她最佩服最喜欢的就是最坚强的军人,只是我好面子,怕你们笑话我,才没跟你们说,现在她都死了,这军校,我也没必要读了。”
我叹息着问他:“你什么意思?”
光是干掉甜甜蜜蜜,要不得多长时间,并不会耽误他上学,但他说军校都不打算去读了,显然是有另外的打算。
他说:“诗伽没做完的事,没走完的路,我来帮她走完。”
我心里猛地抽搐:“天光,你别冲动,这条路,不好走。”
我自己挣扎到现在还没有完全从黑道的泥潭中挣扎出来,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兄弟走上这条路?
罗飞、林怀银、天光、金东、楚天涯,当初我们寝室最铁的六兄弟,除去金东一开始便被我给拉上了这条路之外,其余几个兄弟,我都刻意地没有让他们太过接触道上的事情,就是怕他们走上这条不归路,即便是金东,我现在也让他去了MBA学习企业管理,所以天光这个决定,我实在是不太认同。
但是,李天光在冲动之下,连我的劝告都不听,他说:“戚哥,我决定了。”
别看他们平时对我的话都挺放在心上的,但李天光其实是个倔强性子,他认定的事情,几头牛都拉不回去,我寻思着这个时候劝他也是白劝,就说:“那随便你吧。不过你要报仇,也得听我的,先到拉斯维加斯来跟我汇合,道上的事情你不太清楚,太险恶了,你可千万别直接来洛杉矶找麻烦,会死的。”
他沉默了下,然后答应了我。
我跟贝尔说:“贝尔先生,麻烦你在前面的高速出口下去,然后掉头吧,我们不用去洛杉矶了。”
他知道说中文,也听到我刚才电话里说的什么了,没回答我,但到下个出口的时候。他依言出了高速路口,陈圣问我说:“要不要先让十三鹰把那俩个女人的人给干掉些?免得到时候天光过来麻烦。”
我摆摆手,说:“不用,现在已经打草惊蛇了,先冷她们会,等天光过来再说吧!”
陈圣点点头,说行。
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杜威家族的城堡里。
娜丝见我们去而复返,很是惊讶,问我们怎么了,我和陈圣也没瞒着她,直接跟她说了。
因为贝尔听到我的电话了,即便我和陈圣不说,娜丝也能从他的嘴里知道,而且,以他们杜威家族的人脉线索,不可能对洛杉矶那边的消息收不到半点风声,我估摸着,他们要不得多久也会知道新义安的事了。
这两年,新义安在这边的影响力可是越来越高了啊……
娜丝和廖诗珈不认识,但听我们说起和廖诗珈的关系,也是爱屋及乌,跟陈圣说如果到时候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她会调动她们杜威家族的力量,陈圣只是冲着她笑,说:“没事,我们自己能解决,要是我连两个女人都解决不了,还怎么做你心爱的男人呢?”
我见这两人又开始打情骂俏,翻着白眼走开,爱丽丝捂嘴轻笑,跟在我后边。
没两天,杜威家族果然收到风声了,陈圣听到有下人都在谈论,但是。并没有人来问我们需不需要帮助,即便是拉姆也没有,我想,这肯定是纳廉的意思。
以他们杜威家族的能量,不可能查不到我们和廖诗珈之间的关系,选择袖手旁观,只怕是想要瞧瞧我们的实力,我乐得他们这样,要是不给他们点家伙看看,他们也不会把我们给当回事。
陈圣比我更干脆,他说本来还打算创造个机会让杜威家族瞧瞧滴血的力量的,现在看来没必要了。
在他的调动下,在美国这边滴血的人有很多向着洛杉矶涌去。
据陈圣说,他们滴血在南美洲和亚洲的杀手最多。在美国国土内就有足足六十七个,这次除去要执行任务的二十五个之外,其余的都让他调到洛杉矶去了。
在第三天,李天光到了洛杉矶机场,拨打了我的电话。
娜丝早派车在那等着他了,很快便把他从机场带来了杜威家族的城堡,以前我总感觉他脸上有些消磨不去的稚气。但这次看他,他仿佛霎时间比以前要成熟了许多。
男人,总是在磨难中成长。
我是在杜威家族主楼和他碰的面,打量他几眼后,我直接问他:“什么时候动身?”
他沉声问我说:“戚哥,有枪吗?”
我看向陈圣,陈圣点头说:“有。你要什么枪都有。”
他知道李天光这还在最伤心的时刻,所以脸上也没有嬉皮笑脸,难得的很是正经。
天光看向我:“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吧,我想快点给廖诗珈报仇,还有,戚哥,我想求你帮我把新义安拿下来,我要成为新义安的老大。”
我瞪他两眼:“就算是为廖诗珈,你也用不着求我,我们是兄弟,你再说这种话,我会翻脸。”
他怔怔神,用力点点头,便没再说什么。
杜威家族想要看戏。我们就真的让它看戏,连车都没用他们的,只是让贝尔开车把我们送出城堡,然后便搭车往洛杉矶去了。
滴血的杀手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圣堂主要活跃在欧洲那边,猛兽则是在非洲,滴血最大本营是在亚洲。美洲这边,呵,三方都想抢,还有本土杀手组织下要出头,是最乱的,据陈圣说,暂时本土杀手组织还无力冒头。他们滴血和圣堂、猛兽僵持不下,但也就仅限于比拼任务数量和质量,并没有真正交过手。
我没问他们为什么不交手,因为原因实在是显而易见。
他们都是大神,大神打起架来,遭殃的人太多了,到时候局面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除非有什么契机。要不然,他们三家组织没有人会冒着大不韪率先动手的。
到洛杉矶之后,陈圣和十三鹰的头鹰联系过,然后便让司机送我们去了个地方。
到处都是英文,我整个人都是懵圈的,也不知道具体是叫什么地方,只知道我们到的地方是栋写字楼。
陈圣带着我们乘电梯往楼上,到八十四楼才停下。
踏出电梯门,出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个挺寻常整洁的公司,十多台电脑办公桌,还有几间办公室,像模像样的,只是里面挺热闹,有几十号人,不,不应该说热闹,因为这几十个人竟然都没有谈话。
有的在玩电脑,有的在看报纸,有的在玩手机。
我们踏出电梯,也没见着谁来抬头看我们,但我却感觉有很多股气机锁定我了。
这种气机,用言语形容不出来,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有,要么是身手超高,要么,则是经常徘徊于生死边缘,对杀气特别敏感的人。
我当即就明白,这就是滴血的人。
我就在想啊。难怪滴血能够发展那么强大,这群人,就是去做演帝都够了,要是寻常人进来,只怕根本就不会知道他们是杀手,只会以为他们都是上班族,是白领。
李天光就是个例子。他只是愣了愣,就问陈圣:“圣哥,你是不是走错地了?”
陈圣笑着摇摇头,说:“没有,就这里,美男杂志文化有限公司。”
然后,他就带着我们往里面走。
到大办公的门口,那些滴血成员里面才有人抬头看我们。
让我奇怪的是,他们看到陈圣,竟然没有人起来迎接,反而是在打量陈圣,就像是普通人看热闹的那样,然后,他们又都各玩各的去了。
我不禁问陈圣:“这真是你们滴血的人?”
他轻声告诉我说:“我们的分层是很严的,除去那十几个天级杀手,以及各堂口的管事人,还有陪我训练的十三鹰,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十三鹰以后也是要成为我心腹的人,现在也只是在这里锻炼下而已。”
说完,他径直朝着里面走去,并越过那些滴血的人,走向某间小办公室。
他敲门有规律,三缓两猝,最后连敲四下结尾,他说,要是有人上门发任务,那也得必须知道这个暗号,不然滴血不会接他们的任务。
564。 十三鹰()
门从里面被打开,露出来的脸,很稚嫩,年纪和我相仿,但比我白净。
他的脸上,怎么说呢,看起来压根没我们身上的杀气,甚至感觉他比寻常的大学生还要稚嫩。
我看得是有些愣的,因为这个家伙看起来压根不像个杀手,外边那些人的脸上好歹还看着冷漠,但这个人却是笑吟吟的。
陈圣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朝着屋里走去,这稚嫩青年也没拦着。
到屋里,十多个人。
我回头,刚好看到稚嫩青年把门关上,然后,他脸上的笑容更开了,像是绽放的白菊花。
陈圣这个时候也说话了。“十三鹰,你们行啊,外边的兄弟就把他们晾在那里?”
说着,他带着我和天光自顾自在沙发上坐下,原本沙发上有四个青年的,给我们让了座。
稚嫩青年笑嘻嘻。走过来从兜里掏出烟递给陈圣还有我、天光,说:“大圣哥,他们都是有手有脚的人,又不好饿死,难道还让我们十三个去给他们端茶递水啊?”
陈圣翻个白眼:“雏鹰,行啊。现在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雏鹰的时候,莫名的戳中了我的笑点,当场就笑喷了。
办公室里的人都看着我,然后陈圣问我说:“戚哥,你笑什么?”
我还在忍不住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没什么,没什么,你们继续说。”
他们莫名其妙,但也没再管我,陈圣问他们十三鹰准备得怎么样了。
其实,我笑的是雏鹰这个外号。我觉得以他的样貌,叫雏菊更合适。
有个面色黝黑的看起来比雏鹰成熟不少的青年走上来,正儿八经、恭恭敬敬冲着陈圣说:“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只看大圣哥你这两个朋友是不是需要家伙,不需要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我点点头,说要。
他看向陈圣,陈圣点头说:“老鹰,这是戚哥,我最好的兄弟。”
这个叫老鹰的黝黑青年瞬间懂了陈圣的意思,冲着雏鹰扬了扬下巴,雏鹰瘪了瘪嘴,就去个办公桌里面倒腾去了,很快便翻出来不少的东西。
他们也真是厉害,小小的办公桌里竟然能藏那么多军火,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
手枪、冲锋枪、步枪,甚至连霰弹枪都有,还他妈的有手雷,不仅只有烟雾弹,还有眩晕弹,简直就是夸张,我整个都看懵了。李天光到底是军校出身,虽然可能没有实际摸过这些东西,但身为军火发烧友的他对这些东西都挺熟悉的。张嘴就来,嘴里噼里啪啦的,对雏鹰摆到桌子上的武器门儿清。
这下连十三鹰都有些惊讶了,老鹰问天光说:“这位兄弟也是行内人?”
李天光并不知道十三鹰的身份,没太明白,我笑着说道:“他不是,他就是喜欢看军事类的书籍,所以才对你们的这些枪械都了解而已。”
十三鹰他们这才释然。
随后,我和天光都在桌子上挑了把武器,我太擅长用这个,更喜欢用拳头,也就对手枪比较顺手。所以只是随便挑了把手枪。天光满心的仇恨,当成就拿了两个手雷,还拿了把冲锋枪,我把他的手给摁住,对他说:“天光,别冲动。冲锋枪目标太大了,不安全。”
他怔怔神,愣愣看着我,随后还是松开了紧抓着冲锋枪的手。
最后,他也拿了把手枪。
我看他这样,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些,他个没怎么摸过枪的,要是拿冲锋枪出去乱扫,我不怕他把新义安的人怎么样,我主要是怕他因为抬出风头而被新义安的人着重对付。滴血的人就不同了,都是杀手,别说是冲锋枪了,就算他们开着装甲车出去,我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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