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在芝加哥市郊小镇,却有着酝酿已久的作家梦。他要去巴黎,当时欧洲的文学艺术中心。经由作家安德森的介绍,他在那里结识了很多人:
女作家格特鲁德·斯坦因,詹姆斯·乔伊斯和客居巴黎的庞德。他的报答是朴素的,把一袋子罐头食品一股脑儿拖过来,倒在了安德森家的地板上。
一开始,他就和一流的头脑们站到了一起。和乔伊斯醉酒后,一听到他说〃干掉他〃,海明威就出拳,帮助乔伊斯打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版了,海明威边读边用他迷惘一代的口吻骂道:
〃杀了我也写不出这么好的书!〃有时候,还和庞德、斯坦因练拳击。他的激情太多,必须多开辟一些渠道来发泄。
一间临街咖啡馆,一个美国青年,墙上是他奋笔疾书的剪影。有时候,枯坐向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他与同辈的约翰·弗尔顿、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暗中较着劲儿。他们都想在文学史上留下一笔。
就在这忙碌的间隙,他居然爱上了妻子的女友鲍莉娜。三个人竟然在一个屋檐下安然相处。离婚是在所难免的。
《太阳照样升起》出版了,销售成绩不俗,他在文学界也开始崭露头角。《纽约时报》说它〃简洁有力的叙事散文形式英语作家都自愧不如〃。后来的《永别了,武器》更是大获成功。他的小说里,年轻人聚众斗殴、不醉不欢是常有的事情。这些〃道德败坏、脏话连篇〃的文字,却顷刻间成为〃迷惘一代〃的识字课本。就像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被〃垮掉的一代〃视为精神食粮一样。他成名了。
可是,谁能知道,当年,《太阳照样升起》的扉页献词里有着怎样的矛盾与无奈。妻子哈德莉同意和海明威离婚后,海明威出于愧疚和感激,将此书题献给了妻儿,并将此书的收入留给了他们母子。
曾为西班牙的斗牛盛事折服,在佛罗里达的岛屿里驾船追捕金枪鱼,到非洲草原猎杀过三头狮子。他的胸膛里流的是热血。他向往大男子主义、超男子主义的力量。这颗不安的灵魂,征服自然让他感到自己的强大。
经过两次剖腹产,鲍莉娜对怀孕产生了恐惧。这位优雅富有的女士是天主教徒,不相信节育。于是,她只好拒绝与丈夫同床共枕。
历史惊人地相似。十年后,海明威爱上了一个女记者玛莎,三个人又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很久。这一次,鲍莉娜是妻子。离婚,又是离婚。人生有几个十年呢?
到幽静的哈瓦那从事深海捕鱼,到爱达荷州的太阳峡谷和加里库柏打猎,和英格丽·褒曼等巨星也有往来。英格丽·褒曼,那个年代的电影标签。海明威就这样在狩猎区和名利场之间转换自如那是他最悠游自在的日子。
二战中,海明威不满玛莎的女强人姿态,索性跑到欧洲前线和妻子一争高下。他被授予战地记者勋章,玛莎却在现场目击了诺曼底登陆,战事报道精彩纷呈。他告诉自己:她太强悍了,我该走了。不是女人太强悍,而是男人受了伤害。
第四任妻子倒也温顺,但是日子也不太平,争吵是家常便饭。去意大利旅游的时候,冠骑士的头衔,住皇宫酒店他却并不快乐。相伴多年的亲人相继离世了。当年和哈德莉游意大利时,囊中羞涩,他们只是牵手遥望了一下威尼斯城。现在,什么都有了,他却提不起兴致。个中滋味,恐怕只有他能够体会。也难怪,他最后的那本回忆录《不散的筵席》就是写给哈德莉的。那些青葱岁月呀。相爱的两个人,不需要华服香车也能恬然自安,没有香槟也可以开怀大笑。行走在时光的脊背上,我们得到了许多,失去的似乎更多。
突然想起柏拉图和玉米棒子的故事来。
是啊,我们总以为可以找到更好的。于是,不停地走。有的时候,爱情毫无防备地袭来了,有时候只是一瞬间的迷醉。聪明的我们,学会了不去分辨。爱了就好,有爱人的能力就好。
如果还年轻,你怎么会知道,你生命中第一次真实的爱也将是你一生中唯一真诚的爱呢?多年以后,阅人无数的海明威感慨万端。
第23节:海明威:你说你愿赌不输(3)
除却女人的恭顺,他还需要评论界的恭维。一个作家,一个对自己要求近乎苛刻的男作家,昂首挺胸地活在世上,太不容易了。因为不堪忍受评论界奚落他江郎才尽,他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写出一部作品,〃让那些狗娘养的闭上臭嘴〃。两个月后,《老人与海》问世了。他因此而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随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男人,从来不吝谈论他的冰山理论;为了使句子简短,他主张〃站着写〃;诺贝尔奖受奖词有这么一句: 写作是孤独的事业。
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写作和运动。惊险刺激的捕鱼、狩猎和飞行,曾让他多次受伤。弹伤、烧伤、骨折和大出血折磨着他的身体。肝炎、贫血、糖尿病、高血压、抑郁症和老年痴呆,所有能想到的疾病都找上了他。就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狂热地支持卡斯特罗。他们是不一样的,却又惊人地相似他们都是响当当的硬汉。频繁的电疗使海明威异常虚弱,他无法正常写作了那等于宣判了他死刑。
他不忌讳谈死,也不怕死。
他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只是如何活着、如何死去的细节各有不同。
马上就是国庆日了。海明威那天起得很早。头一天,他还宝贝甜心地和家人道晚安。就像11年后的川端康成,他的一句〃我散步去了〃何其随意,晚间却被发现口含煤气管自杀。很多人都是这样,毫无预兆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有老年痴呆症。年轻时候听到的那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他接了一个电话,对着电话嚷了一句:
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的明年就不必等死了。然后把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海明威的父亲也是用手枪自杀的,难道自杀也可以遗传?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无法打败他。
海明威被自己的绝望打败了吗?或者咬文嚼字一下,他被自己的绝望消灭了吗?这么丰满多姿的一生,为什么要绝望呢?
远 景
当人的栖居生活通向远方,
在那里,在那遥远的地方,葡萄季节闪闪发光,
那也是夏日空旷的田野,
森林显现,带着幽深的形象。
自然充满着时光的形象,
自然栖留,而时光飞速滑行,
这一切都来自完美;是,高空的光芒
照耀人类,如同树旁花朵锦绣。
Hemingway,Ernest
海明威(1899~1961),生于美国乡村医生家庭,喜欢捕鱼、打猎等冒险刺激的运动,先后以司机和记者的身份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功塑造了〃海明威式硬汉〃的形象。他简练有力的文体曾引起美国文学的革命,代表作有《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和《老人与海》等,晚年用猎枪自杀。
第24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1)
9。 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狄金森
有一些人,你看到他,就会联想起一种植物。这大约不仅仅是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癖好。爱默生让我想起一棵苦楝树,叶赛宁让我想起白桦,托尔斯泰让我想起一棵大榕树,狄金森呢,像一株百合。她自己在《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一诗中这样写道:
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
百合花一定考试合格
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
她的信念,不知畏惧
从此以后,在草地上
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
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
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这大约是一种自况吧?写空谷幽兰的诗多了,可没有一首像这样来得天然,来得幽微,来得匠心独运。洁白的双脚,洁白的心,在黑暗幽闭的泥土中无所畏惧地穿行、成长。最后,在盛开的一刹那,欣喜若狂。可是盛开并不是给人看的,自己欢喜就好。难得的坚贞和自持、自喜。王维也有诗云,〃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却有寂寞的意思。
这样的慧心,外表却是枯槁。她也类似于苦艾,味道苦涩,内心却别有馨香,嚼起来有回甘,耐人寻味。
艾米莉·狄金森于 1830年 12月
10日出生在美国阿默斯特小镇上。她并不美丽,经历也不够传奇,终身未嫁,生活得像修女。她死在她出生的那栋房子里。这辈子除了去波士顿看过两次眼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小镇。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律师,父亲还当选过议员,家庭属于中产阶级,所以她衣食无忧。她几乎不见客人,不外访,足不出户,天天在家里忙着烤面包、做布丁,种点冬天也能开花的植物,侍候长年生病的母亲,剩下的时间就是写诗。那种年头女子的智力和才华并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大约她写诗的时候也是偷偷地,在烤面包的间隙,在晚上睡觉之前,写在小纸片上,塞到抽屉里。那样的日子,我们完全可以从她的《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那首诗里感受得到,黑暗的寒夜里,像一朵花的根一样坚守,破土而出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
在她去世以后,她的妹妹无意中从一个盒子里发现了姐姐的大量诗歌,禁不住吓了一跳。在狄金森不到 56年的生命里,留下来
1800余首诗这里面除去应朋友要求,发表过不到十首之外,其余的都没有发表过。妹妹和朋友为她的诗集出版开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后,人们才认识到她的价值。在纽约圣约翰教堂的诗人角,人们献给她的铭文是:
〃啊,杰出的艾米莉·狄金森!〃
25岁以后,狄金森差不多就与世隔绝了。她喜欢身着白衣,在自家那幢有着棕色的砖、高大树木和一片花园的大宅子里走来走去。客人到花园来喝茶,见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隐没在花树之后。人们叫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她恋爱过吗?少女时候暗恋过谁?可曾为他心跳?成年之后又对谁动了心,为他一生未嫁?或许是她的同学,或许是她的老师,或许是她家的一个世交,常常来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丛的后面。
她的老师说出来要吓人一跳,爱默生和梭罗都教过她。
有好事者考证她爱过三个人,一个是并不欣赏她的才华的编辑;一个是牧师,只见过两面;还有一个是法官,一个有妇之夫。有人认为有一首诗是她三段爱情的明证。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以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这三段感情非但没在对方心里掀起狂风大浪,甚至别人根本就没注意过她的存在。谁会想起这个害羞、娇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虽然她后来成为世界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可是在爱情面前,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爱情诗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赤裸的灵魂的外衣,剥掉
巨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片宁静
没有人比她写得更好。一个女子在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时,是那么无助、脆弱、谦卑,心随时都会碎掉,无论是远远地看到他,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还是闻到他的气息,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都会刮起飓风,像琴师叩击琴弦,用一点力,琴弦就会崩断,像溺水的人临死前的窒息。狂喜到惊恐,幸福到脆弱。然后是一片宁静,像风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经和他并肩走过,他的衣袖飘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只小手在挠;每天看报纸,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万遍地读他仅有的几封信,模仿他的签名,然后把这些信背下来,在自己烤面包的时候,做女红的时候,种花的时候,用画外音读给自己听。在别人看来是凄凉,在自己却是快乐的。
第25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2)
几封并不热烈的回信,几次偶然的邂逅,构成了一生的回忆。把仅有的一点点爱情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品味,最后酿成了蜜;一遍一遍地涂颜色,把一幅用笔稀薄的素描,最后画成了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
外表如修女的她也曾经唱过铿锵的爱之宣言《等待一小时,太久》: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永无报偿,我知道。爱一个人就如同苦修。是我自己愿意穿上芒鞋,拿起僧钵,将金缕衣换成百衲衫,拄起竹杖踏上不归路的。是我一心向佛,我怎敢命令佛向我靠近。
所以,我仍然是一颗修女的心,把你当信仰一样地来爱。我不要求你给我尘世的幸福,甚至我不愿意让你知道我在爱你。
这样,静悄悄的就好,像风的手掌抱住森林。
到弥留之际,我都会守住这个秘密。只是,我想: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
被她爱着的人是多么幸福,可惜他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愿意逃出墓地,愿意为他开花,开得成行成列,等待他从花丛边经过。
爱得那么热烈,爱得那么谦卑,爱得那么高贵,爱得那么幽微。
一场南北战争成就了《乱世佳人》,可对于狄金森来说,战争始终是响在远方的炮火,她躲在自家的花园里,躲在自己的闺房里,躲在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诗。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她的单纯成就了她的丰富。
弗吉利亚·伍尔芙说过,一个女人要成为作家,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五百英镑的年金,二是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狄金森这两点都具备了。世事的纷扰被她挡在心门之外,她只管让一颗洁白的心在黑暗的泥土里成长。
她只思考死亡、自然、爱情、永恒的问题。
她选择了独身,为的是把自己完全献给诗歌和爱情。洁白的衣裙是祭坛的桌布。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俏皮话:
一个小伙子应该注意自己的内衣是否洁白,因为爱情的祭坛上需要洁白的桌布。
她的诗歌表现出智识上的丰饶,而非身体和自然的丰饶,与聂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