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龙最终还是答应借钱给了林夕。
林夕也不含糊,当场就写了张借据给程龙。
程龙表面上说不用这样,但是借据在手,心里却安心了不少。
帮林夕付了帐,程龙把林夕送到餐厅门口。
林夕走到路边,伸手想拦一辆的士,突然想起自己此刻身无分文,只好又讪讪地将手放下。
程龙见状,主动走过来帮林夕拦下一辆的士,让林夕上车的同时还主动帮他付了车资。
看着车窗玻璃外冲着微笑摆手的程龙,林夕感激地冲他笑了笑,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人情。
回家的路上,林夕一言不发的靠在后车座上,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之前的那个想法。
发现古龙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之后,林夕便打定主意要将其作品作为自己在这个时代立足的第一笔资本,而依着记忆中的片段将这些小说复制出来并不困难,难的却是如何发表。
林夕并不觉得自己将这些小说写出来,随随便便寄给一家报社就能发表并且获得成功。
且不说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在这个同龄人都还在念书的年纪就写出几部长篇大作这本身就让人怀疑,单说古龙作品的深刻性,也不是十六七岁年纪的人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和才华无关,主要是由人生阅历所决定的。
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林夕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确实早熟,但也远远达不到能够写出古龙小说中那那种精神境界的地步。
林夕不想被人当作妖怪,所以古龙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以他的名义来发表。
幸运的是,林夕还有一个写武侠小说的老爸。
这些小说如果以林树的名义发表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而且还更容易被读者接受,至于小说风格的问题,可以说成是林树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一种创新。
固然这理由也有些牵强,难免会引人怀疑,但只要林夕和林树都不说,外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怎么去说服林树。
这是一个让林夕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林树对别人代笔这种事情一向反感,曾经有出版商提出让别人写一部小说,只需要林树最后署名就能拿钱,而且是占大头,但是林树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林树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人,直接去找林树说肯定是不行的,林夕觉得自己要做成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更加巧妙的办法才行。
第5章 替父写文章(下)
摸黑进门后,林夕对着客厅里喊了一声。
“爸,我回来了。”
没有任何反应,林夕正想着家里是不是没人,可一打开灯,沙发上横躺着一人,把他吓一跳。
父亲林树喝得醉醺醺的,在灯光下,可以看到他几乎已经半白了头发,由于经常饮酒,面纹都变得粗深,额头上有几根被酒力所激发的青筋在凸动,嘴里打着呼噜,不停地向外吹着酒气。
不知是不是受了这具身体潜意识的影响,林夕对面前这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并没有生出任何的嫌恶,反而有种淡淡的辛酸。
林树的年纪就和白天林夕在餐厅里遇到的倪诓差不多大,倪诓人到中年身体不免有些发福,但头发还是黑的,这一比较,更显出林树的落魄。
林夕轻轻叹一口气,回卧室里拿来毯子帮林树盖上,又在旁边茶几上放了一杯水,然后自己默默走进书房。
这一夜,林夕家书房的灯光一直亮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林夕是被客厅里一阵细微的响动声给吵醒的,醒来之后他先活动了一下趴着睡时被压麻的手臂,然后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9点多。
这么早难道父亲酒就已经醒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林夕走出了书房。
客厅里,林树依旧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一个拿着拖把的女人正在旁边做房间清扫,见林夕从书房里出来,她显得很意外。
“夕仔,原来你在家,我还以为……”对方朝林夕身后的书房看了一眼,表情有些奇怪。
依着这具身体里的记忆,林夕很快认出这是以前到家里雇的保姆陈妈。
林夕的母亲去得早,林树一个大男人又不怎么会带孩子,所以在林夕很小的时候就请了陈妈到家里做保姆。
这位陈妈是位坚强的单亲妈妈,丈夫在她刚怀孕不久就因病去世,她一个人不仅要拉扯女儿长大,同时还得照顾自己年长的婆婆,所以经常是一个人做好几份工,白天做保姆,夜里又到餐厅里做厨师。
林树在得知陈妈的经历后,将她的工资提到了原来的两倍,当然这点钱对于当时的林树而言就是小意思,与其说是好心,不如说是有钱任性,但是这确确实实帮了陈妈一家很大的忙。
陈妈因此非常的感激林树,一年多前林树的经济出了问题,连养活自己都成了问题,自然没法再继续雇陈妈做保姆,但是陈妈还是每个星期都会定时的来家里帮着做一些清洁工作,也算是对当年林树那么多年帮助的一种报答。
“昨晚我写一些东西,忘了时间,趴在桌子上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对了,陈妈,今天你休息?”
陈妈听了这话更加的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林夕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那个房间,更不要说在里面呆那么长时间。
“昨天我家阿敏的钢琴考过了十级,我今天特别请了一天假为她庆祝,然后早上没什么事,所以就过来看看这边有没有什么我能做的。”说着陈妈便弯下腰开始继续拖地。
“陈妈,还是我来吧。”
林夕上前想要接过陈妈手里的拖把,不过却被对方拒绝了。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都没做过什么家务,这种事情你干不了的,交给我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但陈妈心里却是真的很意外,以前的林夕别说主动帮自己做点什么事情,就连一句谢谢的话都很难从他口里听到。
这才几天没见,总感觉这孩子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察觉到陈妈偶尔看向自己时候眼睛里那种奇怪的表情,林夕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做和这具身体前主人的表现大相径庭,难怪引人怀疑。
为了转移陈妈的好奇,林夕故意岔开了话题。
“陈妈,这一点还真让你说中了,我确实不是做这些事情的料……昨天我本来在一家餐厅里找了一份洗盘子的工作,但是洗了一晚之后整个人连腰都直不起来,最后我又把那份工给辞了。”
“你出去自己找工作了?”
陈妈停下手里的事情,握着拖把站直身子,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林夕。
“你自己出去找工作了?”
“那还能怎样?”林夕无可奈何的耸了耸肩,“我书已经念不下去了,然后我老爸现在又是这个样子,我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陈妈激动得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眼角不禁有些湿润,照顾了这么多年的林夕,这孩子终于长大懂事了。
“你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打工这种事情想要一下子就适应真的有些不容易,不过我觉得你能有这份心我觉得就已经很好了。我觉得你最应该的还是好好读书,你爸朋友那么多,可以去找找他们帮忙,这所学校念不下去了,还可以去别的学校,像你这样的孩子,以后上大学才是正经事。”
林夕感激地冲陈妈笑了笑,但是作为穿越过来的人,再回学校念书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陈妈继续拖地,林夕也没有真就抱手在一旁看着,而是帮着提提水、拧拧拖把什么的,很快有些脏乱的屋子就被清理干净。
大门口,陈妈拦住林夕,“好了,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下星期我看什么时候再抽空过来擦擦玻璃。”
林夕连说不用,但陈妈不管这些,挥挥手就走了。
关门回到客厅,林树还在继续呼呼大睡,看这样子不到下午估计是醒不过来。
昨晚熬了一夜,手腕都写酸了,最后稿纸上也才一万多字,这让林夕开始无比怀念未来那个电脑打字的时代。
林树书房里倒是有一台老式的中文打字机,但是那东西林夕根本用不习惯,还不如手写。
本来对照记忆中内容的“默写”出来应该是很快的,但林夕习惯了写简体字,突然间要改成繁体还有些不太适应,慢慢写顺之后才好了一些。
只是一想到倪诓一小时居然可以写4500字,林夕觉得自己这速度实在就是像乌龟爬一样慢。
抛开这些杂七杂八的念头,林夕打着哈欠,转身准备回自己房间里补个觉。
可就在这个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林夕以为是陈妈有什么东西落在这里又回来取,但是当房门打开,他却愣住了。
站在门口的不是陈妈,而是一个穿西装戴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
见过来开门的是林夕,中年男子紧绷的脸上这才勉强有了一丝笑容。
“怎么了,夕仔,不认识我了?”
在短暂的错愕之后,林夕终于从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找到了有关于面前这人的信息。
“马叔,您怎么来了?”
来人名叫马芳踪,林树的至交好友,是一位台湾的图书出版商,同时也是林树最大的债主。
马芳踪见林夕两眼焦距涣散,明显一副走神的模样,心中微微有些不悦。
“怎么,不欢迎?”
林夕总觉得马芳踪这个名字在后世的记忆中有些耳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听这话立刻意识到自己还挡在门口,赶紧让开身子。
“马叔叔你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快请进!”
“哟,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礼貌了?”
马芳踪有些意外地看了林夕一眼,迈步走了进来。
一进到客厅,看到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林树,马芳踪不仅皱了皱眉,脚步也停了下来。
他转过头,问关门后跟上来的林夕说:“你爸昨晚又喝多了?”
林夕苦笑着点点头。
马芳踪一声叹息,“看来今天我这趟又白来了。”
见马芳踪郁闷的样子,林夕心里突然想到了什么。
“马叔叔,你不会是来找我老爸讨债的吧?”
见林夕一副小心翼翼问话的模样,马芳踪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老爸这样子,我就是想找他还钱,他还得上吗?本来我和他说好,最近他拿出一部小说来给我,之前他欠我的那些钱就一笔勾销了,但是他现在这样子……”
马芳踪说到这里忍不住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林夕心头一动,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原来马叔叔你是来拿那部书稿的,您先坐,我这就去给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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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上)
见林夕跑进书房没多久就拿着一叠稿纸出来,马芳踪脸上的疑惑顿时去了大半。
“总算是有眉目了,你老爸这新书让我等得好苦啊!”
马芳踪迫不及待地从公文包里取出眼镜,接过书稿,当场便看了起来。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心中默念着开篇这一段成排比句式的文字,马芳踪不觉眉头微皱。
马芳踪与林树相识十数年,深知其根底。
首先是这行文的风格,就与林树之前的风格截然不同。林树以前的作品,文字洗练考究,行文断句颇有韵味,根本不像现在这般随意。
再说这字,林树的笔迹马芳踪很熟悉,而稿纸上这字一看就知道不是出自林树之手。
“这书稿……”
马芳踪才一开口,林夕立刻就猜到他要说什么。
“马叔是不是觉得这书的风格变化有些大?”
“何止是有些,简直就是天差地别。”马芳踪稍微斟酌了一下用词,“夕仔,你和我说实话,这真的是你老爸写的?”
林夕心里咯噔一下,表情上却强作镇定的笑说:“马叔果然慧眼如炬,没错,这书确实不是我老爸写的,是我写的。”
“你写的?”马芳踪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无语。
“马叔,你先别急着郁闷,听我把话说完。”林夕不换不忙的解释说:“这小说确实是我写的,但您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只是说这上面的字是我写的,内容都是我老爸口述的。”
“他说,你写?”
马芳踪一脸迟疑地看着林夕,似乎不太愿意相信这个解释。
林夕一口咬定:“没错,当时他喝了一些酒,脑子还清醒,只是握不住笔,所以就让我来写。”
林树宿醉未醒,马芳踪无处查证,只好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
既然是林树酒后之作,行文风格有所变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从心底里,马芳踪对这部名叫《绝代双骄》的小说期待却下降了好几个层次。
林夕在旁边一直偷偷在观察马芳踪的表情,心里不禁有些打鼓。
虽然暂时唬住了马芳踪,但这部《绝代双骄》到底能不能打动对方,林夕心里却没有一点把握。
这部小说是古龙中期的代表作,问世之后不仅使古龙的新派武侠小说超过了与他齐名的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而且让他成为了真正能与金镛并称的武侠小说大师。
《绝代双骄》的成功,在于它结构的严谨。惊心动魄的场面、栩栩如生的人物、复杂变幻的人情、扑朔迷离的情节,在古龙的笔下组合成了一个完美的整体架式。
当然《绝代双骄》也不是没有缺点和漏洞,但作为一部兼有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好作品。它以悲剧落笔,以喜剧收尾,是一幕人生的悲喜剧,在艺术性上完全可以和金镛的《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媲美。
只是这个时空里还没有人接触过古龙的小说,而古龙的行文风格又比较简练,乍一看遣词造句似乎不如传统武侠小说那么有细致考究。
马芳踪一开始也是这种感觉,但是在看完第二章之后他就发现自己错了,《绝代双骄》的内容看似随意,但在悬念设置、场景描写上却非常出色,文字虽然简练,却能轻易的勾起人阅读的兴趣。
甚至马芳踪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部小说如果能一直保持一开始两章这样的水准,说不定能在已经逐渐式微的武侠小说市场里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因为有了这样的观感,马芳踪倒不急着对这部小说下结论,反反复复的又把开头三章看了一遍,越琢磨越觉得有味道。
一旁林夕却有些等不住了,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该搞出点动静来,提醒马芳踪一下。
终于,马芳踪放下手里的书稿,摘下眼镜,脸上却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你老爸只口述了三章的内容?”
“他倒是还想继续念,可昨晚我真的写不动了,到现在手腕都还酸着呢!”林夕假装抱怨,心里却暗暗高兴。
马芳踪既然这么问,说明这事有戏。
“这书现在字数还太少,不好下结论,不过单从开头这三章来看,我觉得还是不错的,主要是你老爸这次文风转变得太快,我刚才也险些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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