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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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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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死后的那一个月,地下室里一下子走了许多人。但来北京的人是那么多,没多久,这里面又住满了人,把地下室住得像一只沙丁鱼罐头。我每天在地下室里进进出出,偶尔看一眼他住过的房间。那里又住进了一位年轻的女孩儿。我想女孩儿的笑声会掩盖了他留下的悲伤。我想我会忘掉他。我没想到在很久以后的一个下着下雨的深夜,我又遇上了他。他穿过墙壁与我打招呼,你还在啊?
  我说,在,我没有哪里可去。再说,我习惯了这里污浊的气味。何况,你是我的朋友。我们曾经无话不说。
  他微笑了,说,他死后就来到一个白色的房间。在那里,他遇上一个肩膀上有一对白色翅膀的女人。最初,她扮演天使。他与女人聊天。女人允诺让他重新对命运作出选择。于是,他又重新回到教室。他没在物理考试时把答案写在手臂上。他考上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他回老家与父母一起过春节。他去商店买东西。他抓住了小偷。女人对他千恩万谢。他看见了女人的女儿,并为她的美感到窒息。他匆匆离开,回到北京。他偶尔会去夜总会坐。他又遇上女人的女儿。他点了她,像在餐厅点菜。他与女孩儿度过了一个个良宵。他没有对女孩儿提自己的故乡。他给了她不少钱,还把她带回家。有一天晚上,女孩儿在他喝的水里下了安眠药。一个男孩儿进了门。他们问他的银行卡在哪他的密码是多少。他一一说了。然后他死了。被他们勒死了,像他小时候勒死一只青蛙。
  他慢慢地说着。不管他如何选择,结果都一样,他被她杀死。他心里有了蚕丝一样细密绵长银白色的哀伤。雨点打在天幕上,是星星,流星或恒星,但无一例外,都在深夜里出现。他突然间失去控制,只想哭,只想嚎啕痛哭。
  当所有的欲望被满足后,我们是否还需要什么?那些伴随我们成长的阳光、水份、蝴蝶与青蛙,它们的意义在哪里?镜子是虚拟的,是冰凉的犬牙交错的痛楚。镜子以荒谬的形式在房间里、墙壁上构建起一个寓言,暗示着“人”,这种存在,或许就是一种“错误”的存在。
  他望着我。他说,他又去找那位肩膀上有翅膀的女人。女人没说话,与男人开始玩锤子、剪刀、布。女人的名字慢慢从蛛网似的话语中显现——女人叫“梅”——是他的妻子,那位漂亮的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女孩——他竟然没在伊始认出她,这真是不可思议。女人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她从小的渴望。钱呐。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好看的衣裳,有最刺激的欢愉,有最用力的拥抱。这一切,显然无可厚非。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女人的声音像盐。男人咂了又咂。男人的魂灵渐渐被一根现实的绳缢紧,并吐出形而上的舌头。女人的眼睛里也有了轻烟,越来越淡。最后“死”也不存在了,只是两个人,一声不吭,互相对面坐着。
  你怕吗?他说。
  怕什么?我只是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说。
  我也不明白。他缓缓地说道。然后他又回到墙壁里。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三排南边第二个的房间住着一个形容落拓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喜欢说,我是傻逼。
  也许把自己放低一点是好事,就像海把自己放在海平面以下。但我还是觉得奇怪,不明白他为何不称呼自己是傻瓜呢?傻瓜并不具有傻逼这个词的恶毒色彩,还有一点讨人喜欢的喜剧效果。比如傻瓜金佩尔,虽然他成了一个女人跟其他男人所生的六个孩子的父亲。但阅读完艾·巴·辛格写的这个短篇后,我只是会心一笑。
  他嘿嘿地笑,用手指甲从牙齿上抠下一片发了黑的韭菜叶。他说,本来我也奇怪,我是男人,又没有“逼”那种形状宛若火焰一样的东西。但许多人都这样说。他们说话的口吻是那样严肃,那样铿锵有力。他们说,我有没有“逼”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傻逼。他们说这话时,眼睛里挤出比刀刃更锋利的光。这让我惶恐,我怀疑他们在下一个时刻就要扒掉我的裤子割掉我的睾丸,在我双腿中间用刀子剜出一个逼来。我只好默认了这个称呼。我开始不停地安慰自己,“帝王将相将从此门出”。
  他咳嗽了一下,挠挠头。被劣质洗发水摧残过的花白了的头颅上飘起纷纷扬扬的头皮屑。我把饭盒盖上盖,屏住呼吸。我想我的喉咙与肺并不会欢迎这些碎屑。我很想跑回自己的房间拿出几袋海飞丝。我又想起傻瓜金佩尔说的话“我越来越明白世界上其实并没有什么谎言。”我思索着。他制止了我的思索,手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
  他说,这句话是年轻时候的我蹲在地摊上翻一本破烂书时看到的。那是黄昏的时候,天空被晚霞搞得欲仙欲死,像一个脸颊酡红眼眸滴水的女子。大朵的云在每一个人的头顶高声喊叫。有了快感就得喊吧。而没有快感在石桥上摆地摊瘸腿的男人就用仇恨的目光紧盯着大街上走过的胸脯高高屁股大大的女人,不时吐出一块块痰,一块块掷地有声的痰。我当时想,这男人吐出的每一块痰怕都有几两重吧。
  他兴高采烈地向我描述起当时的场景,样子就像傻瓜金佩尔在描述那个离现实世界只有咫尺之遥的幻想世界,眼睛里有很亮的光。
  他说,我小心地挪动。我避开瘸腿男人的愤怒,手心捏住三个潮湿的有腥味的硬币。我打算买下这本看起来挺有趣的书。我看见一块痰没有按预定的方向抵达地面,被风卷起,甩到一个女人脸上。女人惊疑不定地望了一眼天空。云与云不知羞耻的交媾行为,刺激了女人最敏感的神经。这也是一个没有快感可以享受的女人。谁让她的脸好比车祸现场呢?丑女人抹了一下脸,脸皮顿时青紫。丑女人撸了一下鼻子,鼻子立刻通红。丑女人摔下左手挽住的菜篮,摔开身边女孩儿雪白藕段般的手臂。丑女人像坦克驶向麦田,就辗到瘸腿男人身上。
  他说到这里,拍了一下大腿,胸腔内发出极长的类似猫叫的嘘声,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我摇摇头。他叹息着,从我手里接过饭盒,眉眼间露出极为满足的惬意表情。
  他的鼻子嘴皱起一小团。
  他说,他们扭成一团,嘴里急速交谈,交换着对彼此长辈的问候,再一起从桥上掉下去,掉进冰凉的水里,把水面上波光鳞鳞的夕阳也吓了一大跳。我把书迅速揣入裤袋。我对自己咧嘴微笑。我瞟了一眼四周。女人的女儿俯在栏杆上悲悲切切喊着妈妈,年纪约有十一二岁,额前梳有整齐的闪耀着光泽的刘海,青灰色的眸子上覆盖着很长很黑很柔软的睫毛,脸庞比剥了壳的鸡蛋更为嫩滑,美得简直让人伤感。这么美的一个小女孩儿居然是从那么丑的女人身体里钻出来的。我挤到女孩儿身边。我在女孩儿身边挤来挤去,贪婪地呼吸着惟有她身上才有的清香。桥下的水并不深,清清浅浅。女人与瘸腿男人已爬上岸,继续在岸边的泥土里疯狂地笨拙地毫无羞怯地上下滚动。女孩儿哭了。我就去握她的手。你猜怎么了?
  我继续摇头。他揭开饭盒的盖,拎出一块泛出油腻泡沫的大白肉,那是我饭盒里的惟一一块肉。我感到了心疼。我想说话,他打断了我,嘴巴飞快地咀嚼,发出响亮的吓人的声音。我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这一小块猪的尸体是如何在他坚硬的牙齿里壮烈牺牲。
  他说,女孩儿就这样让我握着她的手,握得我骨头酥软。我当时就想,要死了。这回真是要死了。然后我就从桥上掉下去,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故意使坏。我本来打算把她也一起拽到水里去,反正她妈妈早已跳进水里,她迟早也会被水淹没。唉,我真蠢。我当时咋就没下手呢?我松开了她,就像——你学过狼牙山五壮士吗?
  我点点头。他张大嘴,牙齿焦黄,舌头仔细地分辨嘴腔里所残余的种种味道。他的舌头是警犬的舌头。他的鼻子是狗的鼻子。他的手是猴子的手。一眨眼,饭盒里的几根辣椒又消失在他黑洞洞的嘴的深处。
  他说,后来,我就用力掐自己的脸,掐得伤痕累累,也掐出口涎与眼泪。当我以为自己就要看见那本书里所描述的“银子一样的世界”时。我脚下的路开始向下滑,像被炮弹摧毁。我从抛物线上滚落,一直向下,女孩儿的身体不见了,只有她的头颅浮在黑色巨大的虚空里,一眨眼,头颅成了西瓜,里面长出白色青色粉红色弯弯曲曲的蛆。我开始觉得恶心,或许是在恶心我自己。我在半夜时分嗷叫出声。我对着墙壁上的被一张相框固定的她说,我承认这世上牛逼的人很多。我也承认我确实是一个若假包换的傻逼。不过,我还听说,牛逼经常被傻逼干掉,所以我心里还是比较平衡。我冷笑起来。我摸出一只炭素笔——你瞧,就是这只笔。
  他从怀里摸出一只脏兮兮的笔,并用笔在饭盒上敲了下。我不清楚他的意图。我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的饭盒。
  他说,我在她盈润性感的嘴唇上方添加了两撇胡须。我无法控制这种冲动。狗也无法控制不去啃骨头。我听见很奇怪的声音,可能是幻觉,它们从浮在窗外半空中墨黑色的树林里掉下来,掉进我的骨头里,并散发出银色冰凉的光,这刺疼了我。所以我必须这样做。尽管我深知这种行为有多么幼稚多么糟糕——我只有她这一张相片。但别无选择。我开始跳舞,跳的是慢四。我跳进时间里。时间,这个虚妄的上帝,是挂在卢浮宫墙壁上的蒙娜丽莎。我喜欢蒙娜丽莎不动声色的颜容,也喜欢一个我已忘掉叫什么名字的艺术家在她嘴边勾勒的两撇胡子。我很认真地对着墙壁说道,我也是艺术家。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我的饭盒递回来,里面已经找不到一根菜,只剩下大米饭与他粘粘的口水。他抽抽鼻子,脸容伤感。
  我说,你还没有讲你为何是傻逼呢?
  他这才恍然大悟,拍拍脑袋,对我歉意地笑。
  他说,你看,你看我这记性。颠三倒四的。不过,你要理解。搞艺术的就是这样。我叫傻逼。这得叫我读书时说起。他们老叫我傻逼。他们,他们无处不在。他们张开口腔,张大到能塞入一个鸡蛋,舌尖上卷顶至上腭,再猛地放下,让气流从肺部迅速涌出。这就由不得我不听了。其实,我不叫傻逼,我叫许正,嘉许的许,正确的正。这俩个字都是褒义词。它们应该都是褒义词,至少,构成许字的点、折、撇,再加二横一竖与构成正字的三横二竖看起来都是那种堂堂正正。《新华字典》第605页与第378页对它们有比较详尽的解释。你若不信,可以去查。但若大家说,编撰新华字典的也是傻逼。那我就没话说了。可他们不看《新华字典》,硬是要把这两个字塞入我耳朵里。所以我与他们打架,打了一次又一次,一次次头破血流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叫傻逼,所有的人都忘掉我爹妈给我的名字。他们在教室里在操场里喊在放学路上喊在人头拥挤的电影院里喊,他们喊得抑扬顿挫喊得声情并茂喊得涕泪交加。你说我还能怎么办?
  你说我还能怎么办?他张开双手,眼神穿过了我。他望着我身后生满星星点点霉斑的墙壁,眼眶湿了。墙壁上有马在跑,有狗在叫,有无数个男人与女人的裸体素描。
  他说,我渐渐习惯做傻逼。其实做傻逼也挺好的,至少在承认自己是傻逼后,一切侮辱全他妈的烟消云散,像盐化在水里,像水消失在空气里。阳光开始抚摸我额头。我开始肆无忌惮。我可以任意去欺负一个姑娘或一个小伙,哪怕她是那样美,他的块头是那样大。人们都说:他是傻逼,别与他计较。我甚至起了一个念头,要组织起一个傻逼帮。傻逼们一旦有了组织,那就是强奸了嫦娥,诱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怕。我这样想了想,鸡巴就像烧红的铁,烫得我不住嚎叫。可让我生气的是,她竟然也喊我傻逼,嘴角还向下撇,每喊一声像往地上吐出一片瓜子壳。我能感觉到她的不屑。我只好强奸了她。强奸是对女人最好的恭维。噢。她的身体真软,比早上吃的馒头还要松软,我用力一扯,她就分开了,真惬意。
  你强奸了她?我问。我诧异了。
  是啊。我强奸了她。就为了一个逼,我在牢里呆了整整八年。八年抗战啊。你说,我不是傻逼,谁还配是?他快活地笑起来,用手捶使劲地捶我的胸,说道,你呀,还年轻,不晓得女人那东西的厉害。十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佩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叫君骨髓枯。嘿嘿,她们要吸你的骨髓、喝你的血、抽你的筋、剥你的皮。到时,叫你悔也晚矣。
  他想起什么,惊叫了一声,哎呀,你看我,我这记性。我得立刻赶去国贸,出席赵无极举办的画展。我若不去,也未免没给赵无极面子了。这交道以后还咋打?你说是不?
  中年男人迅速地说,迅速向地下室的出口方向跑去,几秒钟后,他消失在墙壁里。
  
  墙壁意味着什么?姐姐我问你。
  在这幢大厦的地下室第四排西边第五个的房间住过一个女孩。容貌不是很美,也不难看,是人海里的一滴水。
  她叫唐草草,十八岁,来自湖北的某县。那个县城里有许多火柴盒一般的水泥建筑,比洪丰镇要大许多,有米铺、日用杂货店,缝衣店、音像店、水果店、小饭馆以及闹哄哄的菜市场。在水泥建筑的深处间或有一间或几间洗头店,玻璃门后坐着嗑瓜子的穿高跟鞋的女孩。
  唐草草住在街头。唐草草的母亲当年是县城里的花朵,现在人老珠黄,做了裁缝,还喜欢盘起发髻,在上面插一把银篦。唐草草的父亲是冯梦言小说里的卖油郎。不过,唐草草的生父是当年在文革中很威风过的一位县革会的副主任。副主任并没有娶唐草草的母亲为妻,为了革命事业,他娶了一位造反头头的女儿,现在省里做厅司级干部。副主任曾回到县里来视察过一次计划生育的工作,警车在前头开道。唐草草跑去看,回来对母亲讲起这排场,被母亲在头顶打了一下。唐草草感到不满,但很快便忘了这不快。
  总的说来,母亲与养父的呵护还算精心,唐草草幸福地成长,看蜡笔小新,玩变形金刚,追港台明星,在语文考试的时候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成“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钱”……就与许多女孩子跳橡皮筋的童年一样,就与许多女孩子茸毛般的青春叛逆期一样,唐草草开始留意男孩子们喉咙处悄悄萌生的喉结,开始为自己身体里出现的各种小秘密发愁。
  十六岁的那年,那个春天潮湿的下午,唐草草接过了街东头手饰店一位比她大二十七岁的老男人手中的一枚水晶发夹。那发夹真漂亮,夹在头发上,比天上的星星还亮。然后是绣了花的手套、芭比娃娃、一支带镭射激光的原珠笔。这些漂亮的小礼物让唐草草都不忍心去拒绝。很自然,唐草草与老男人有了那种关系。当然,这一切都悄悄瞒住她母亲与养父。
  唐草草怀了孕。这吓坏了她。她并不讨厌与老男人做那种事,那是挺享受的一件事,可没想到这种享受会伴有这样的后果。唐草草流着眼泪找到老男人问怎么办?老男人说,生下来吧!唐草草很生气说,我会被学校开除的。老男人说,那我养你一辈呗。我有的是钱。
  唐草草没话说了。老男人结过两次婚,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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