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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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使不得-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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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珩偏头,见了她,眉一挑,先是一怔,上下打量她一轮。姜百万因为穿着抹胸式小礼服,下意识双手捂住了胸口,防备地瞅了瞅他。宁珩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搭在扶手上,见她还是小家子气地捂着胸口不放,就说:“你捂住的地方写着支付宝密码?”

    姜百万一听泄了气,偷偷瞪他一眼,移开双手,故作镇定地端起饮料喝了一口。宁珩倒好,特地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胸口,他一笑,又说:“原来如此。”说罢,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好像全票看了一场特别不值得看的电影。

    “哼!”姜百万心想,我不跟这人一般见识,太不懂审美,肉弹似的,有什么好看?(就是好看=_=)

    眼看仪式结束,新人从台上走下来,姜百万自觉站起来一路小跑过去替高晓托着婚纱长长的裙摆,比对亲姐姐还用心似的。酒店服务员领着高晓去换礼服了,姜百万要走回座位,才忽然觉得脚后跟一阵刺痛,一看,磨出的水泡破了,红艳艳一小块。她一拐一瘸的朝座位挪动,低调坐下后脱了鞋子,脚后跟的水泡破了不说,脚趾上也起了两个大水泡。

    由此可见,新鞋子确实不宜长时间穿着走路,尤其是高跟鞋。

    姜百万弯着身子揉揉脚,余光瞥见一旁宁珩的黑色系带皮鞋,亚光面,一尘不染的。她偷偷伸手,捏住其中一根鞋带,轻轻一拉,很好,鞋带松开了。使坏成功而满心欢喜的她又不知好歹地将罪恶的手伸向另外一只皮鞋。

    猛地,宁珩脚一抬,不轻不重的,正好把她的手给踩住。

    “嗷!”姜百万大叫一声,把手抽出来,真怕他今天出门时踩到过狗屎啊。

    宁珩故意不对上她愤怒的目光,右手把玩着自己的手机,“你躲在下面自拍?”

    “我的脚磨破了,在脱鞋子。”姜百万扯过一旁的湿巾拼命擦着手,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感觉无比凉爽。

    宁珩向下瞥了一眼,抬手轻轻捂住鼻子,别过头去。姜百万用力嗅了嗅,也没闻到什么不该有的异味,她有点恼羞成怒,如果宁珩不是她的头儿,她非把脚丫凑他脸上去。

    “宁总你鼻子真灵。”灵得像狗。

    “谢谢。因为你,我放弃了弯腰系鞋带。”

    还没等她开口反驳,宁珩竟然起身离开座位,飞快朝大厅门外走去。

    这是……出去系鞋带了?

    姜百万愤恨地又瞪了他一眼,趁他不在,就把他那份例汤里的一个大鲍鱼捞到了自己汤盅里,硬生生把一份鲍鱼炖排骨变成了清炖排骨,一下子寒碜许多。她吃完了两个大鲍鱼,别提多痛快,好似一只偷腥的猫,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都有劲儿了。

    一会儿,宁珩回来了,姜百万一瞅,鞋带又系上了,漂漂亮亮一个蝴蝶结。

    系个鞋带都那么久,难不成在家从来不自己系鞋带?姜百万正在碎碎念,忽然见自己手边多了几个创可贴。

    他刚才……出去给她找创可贴了?

    她有些百感交集地拾起一个,星星眼状望向宁珩,却见他根本就没看她,十分高冷的样子,兀自用汤匙在例汤里捞了一下,然后看着她碟子里的两个黑不溜秋的鲍鱼壳,挑高一道眉,问:

    “鲍鱼呢?”

    她给你留了块排骨就不错啦。

    姜百万无言以对的时候,正好轮到新郎新娘挨桌敬酒,她飞快地把创可贴撕开贴在脚上有水泡的地方,惋惜地看了一眼刚端上来的粉丝蒸螃蟹,却又不得不陪着高晓敬酒去。

    宁珩望着她一拐一瘸走路的背影,眉头不经意皱了一下。

    敬到庄寄啸那一桌时,姜百万完全忘记了脚疼,尤其他单独上来要跟她喝一杯的时候,酒不醉人她已醉。颜淼淼去世之后,似乎再没有人提醒过她,不要再对庄寄啸付出无谓的感情,他对她有心,就不会迟迟不表白。

    宁珩远远望着脸红成猴子屁股的姜百万,又看了一眼陌生的庄寄啸,若有所思间,眉间的褶皱似乎更加明显。

    姜百万筋疲力尽地回来,抓过一个热乎乎的三丁包就啃,一连啃了两个,才气喘吁吁活过来。

    “辛苦了。”高晓也筋疲力尽,拍拍姜百万的肩膀,所有仪式都结束了,她也得以坐下来好好吃点东西,但没吃几口就要去送客。说实话,你在自己的婚宴上几乎吃不饱,只有在别人的婚礼上才能大快朵颐。

    姜百万将友谊之手伸向最后一个三丁包,只是有人比她更快,筷子一晃,三丁包就落入了宁珩的魔爪。

    “我饿了,快让给我!”姜百万哀求着,那颤抖的声音和凄凉的表情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宁珩摇摇头,从手机里找到一段什么资料,用姜百万可以清晰听见的音量道:“……不宜吃多,否则会引起体态过于肥胖,并引起消化不良。应合理搭配粗粮、细粮,进行适量运动,保证肥瘦肉分布均匀……”

    饥肠辘辘的姜百万捂住耳朵,“我拒绝听健康讲座!”

    “这不是健康讲座。”

    “心灵鸡汤也不听。”

    “也不是心灵鸡汤。”宁珩故意抬杠。

    姜百万一愣,“那是……鸭汤?”

    “《科学喂猪指南》。”宁珩指着屏幕上几个大字,笑得无害。

    败下阵来的姜百万忽然打了个嗝,她不再跟宁珩计较最后一个包子的归宿,拍拍胸口,灌了半杯果汁下去。可能是刚才包子吃得太快,嗝竟然一个接一个打个不停,实在丢人。

    偏偏这时,庄寄啸朝主桌走来。

    “谢谢你了,我姐说你很尽心,人也很不错。”庄寄啸竖着大拇指,给姜百万点赞。

    “哪里哪里,我……”打嗝第一次,“我就是随便……”打嗝第两次,“随便帮点小忙,而且我不是……”打嗝第三次,“还拿了红包么,很丰……”打嗝第四次,“丰厚。”姜百万不敢再讲话了。

    这嗝打的,宁珩坐在一旁听着都感觉心率不齐。

    姜百万绝望地站着,嗝儿一个接一个,肩膀随着打嗝的声音有节奏地上下抖着,自我感觉丢人丢到了外太空,所以除了打嗝之外,还有一种窒息感。

    “喝饮料。”宁珩看不下去了,屈尊亲自拿起她的杯子,为她倒果汁。

    一语惊醒梦中人,姜百万见桌上大半杯满满的果汁,抓过来就灌,还是那种一口气干红星二锅头的气势,咕嘟咕嘟的,喝得风生水起。

    只是,正在倒果汁的宁珩手一顿,橙黄的果汁在杯中碰撞摇曳,空气中弥漫一股果香和甜腻。他手里握着的,才是她的杯子,而她一把抢过去的,则是他仅仅浅尝一口来解油腻的柳橙汁。

    她这种无缘无故喝到他那杯饮料的行为,不是第一次了。女生们常说的间接接吻什么,截止目前,已有两次。这时候问题来了——满几次可以召唤一次直接接吻?

    悲剧的姜百万,在灌完果汁之后,打嗝继续。之前壮烈牺牲的两个三丁包在她胃里携手跳小天鹅舞,谁叫你一次狼吞虎咽地吃倆?目送庄寄啸离开后,姜百万失魂落魄地坐回原位,继而就发现一件更凄惨的事——

    她慌乱中竟拿了宁珩的杯子喝起果汁来。

    又打了一个嗝,姜百万肩膀一耸,如同吞了□□一样,面如死灰。

    “你喜欢他。”宁珩老狐狸精准地指出。

    姜百万赶紧心虚地摇摇头,口不择言,“谁说的!你……你才喜欢他!”

    无故被转了性取向的宁珩往庄寄啸那儿望去,只见他正在跟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说话,女孩似乎正打算走,将一条巴宝莉围巾搭在脖子上绕了一圈,普拉达挎包就放在座位上,再看仔细一些,她的手把玩着一个车钥匙,看车标是奔驰。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庄寄啸眼中的神采和与姜百万讲话时大不一样。

    姜百万还在万念俱灰地打嗝。

    宁珩转身对姜百万说,“这里空气不好,你找个空旷安静的地方,深呼吸几次。”

    姜百万点点头,死马当活马医,溜出大厅,外头也是人来人往。一看,那边的洗手间没什么人,她一头钻了进去。

    高档酒店连洗手间都是香的。

    她做了几个扩胸运动,开始深呼吸,还夸张地发出“呜——哇——”的吸气吐气声,重复几次之后,打嗝真的就平复了。“yeah!”她高兴地一跳,转身就看见一个中年妇女走出隔间,一边整理裤子用一种惊诧地目光看着她,想必刚才自己在洗手间深呼吸还一脸陶醉的样子被人家撞个正着。

    下一秒,姜百万掩面而逃。

第14章 排骨汤() 
婚宴散场,大家酒足饭饱,相携离去。婚庆公司忙着拆门口的气球和舞台的背景,高晓从半夜折腾到现在,也是累得够呛,早瘫在婚车里睡死了。因为宁珩莅临婚宴现场证婚,欧柏峰不敢怠慢,和自己的父母一起送宁珩去了停车场,几个人在车外挥手告别,目送那辆白色帕梅拉驶离。

    姜百万在更衣室把小礼服脱了,裹上厚厚的羽绒服,说实话,换上平底鞋的感觉真棒!下楼时她抱有一丝幻想,总觉得庄寄啸会在门口等她,至少叫个的士送她回去之类,可真来到楼下,发现该走的似乎都走了,连原本停在门口的婚车都无影无踪。

    一时间,站在台阶上的她有点落寞了。

    正值午后,和煦的阳光洒在一地梧桐叶上,婚宴喧嚣已过,这种安静让人一时还适应不了。姜百万走在酒店出门的一条小路上,脚底的梧桐叶发出“嗤嗤”的碎裂声。庄寄啸没跟她说一声就走了,多多少少让她有点失望,有时一句“谢谢”回报不了别人对你的付出,一句“对不起”也弥补不了你对别人的伤害。

    疲惫的姜百万正在思考出去坐的士还是挤公交时,看到宁珩的车停在大门外。她带着一点侥幸,小跑过去敲了敲车窗,她还真怕车窗降下来之后宁珩正抱着一个火辣的美女,脸上几个口红印,一脸不爽地瞪她,因为她打断了他的“好事”而又扬言要扣光她所有工资。好在,车窗降下来之后,宁珩怀里空无一人,连只猫都没有。

    宁珩出于什么目的停在这里咱们先不猜测,总之他刚刚看见庄寄昭坐在那名奔驰女的副驾驶座上,在他身边徐徐经过。老辣的宁珩总是能看见比姜百万多得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拼凑拼凑就是真相——这个姑娘正在用自己的大圆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人有时就是这样,专注地爬山涉水去采一朵悬崖上的小花,而忽略了路边拼命向你招小手的一株千年人参。

    “上车。”宁珩言简意赅,丢下两个字就又把车窗合上。

    车里很暖和,姜百万上车没一会儿,冰冷的双手恢复了温度。

    宁珩瞥了一眼满腹心事的她,淡淡开口,“新娘是你什么人?”

    受了冷落的姜百万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原以为自己第一次当伴娘,新娘会是颜淼淼,如今却给一个以前从不认识的人当了一次,而且人家最后还把她忘了。“我……我朋友的表姐。你又为什么会来当证婚?”

    “新郎的父亲和我父亲有点远房亲戚关系,我代他来。”

    “真巧哎,哦呵呵。”捂着嘴尖利地笑。

    “笑不出来就不必笑,听着恕!蹦裣悠馈�

    姜百万萎顿了,低着头十分丧气的模样,可能是心里有点情绪,忽然略带愤恨地把眼皮上贴着的假睫毛撕下来,疼得流了点眼泪,眼线晕到眼底。

    宁珩目不忍视,“你能补个妆吗?”

    姜百万心烦意乱,口不择言地问:“宁总,我情商低,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才能让一个男人喜欢我?”

    “……”宁珩陷入了沉默,至少行驶了一公里后,他才开口,“负责任地告诉你,你如果坚持跟平时的样子一致——”

    姜百万用力点头,我一定会保持初心,坚持不懈的!

    “就一定不会有男人喜欢你。”宁珩笃定地补上下半句。

    刚刚燃起希望之火被他无情扑灭,姜百万又萎顿了。

    宁珩适时补上一碗心灵排骨汤——“有些人你对他再好也没有意义,养不熟的人跟喂不熟的狗差不多。”

    纵横商场,行事老辣,能为他所用的就以利诱之,不但不能用反倒有威胁的,就毫不留情全力打压下去。宁珩的一贯作风就是如此,否则也不会揪着鲍昱翔不放,他狠绝的世界观自然容不下姜百万这种飞蛾扑火的行为,林俪也好,庄寄啸也罢,但凡她有他一丁点儿狠辣,就不会爱得这么窝囊。

    姜百万一知半解,虽觉得他这么说有点毒,可似乎能够诠释一些真理。而她,还是打算继续原来那套——如果庄寄啸不找她,她也不主动联系。

    宁珩把姜百万送到她家小区时,一辆路虎也缓缓停稳,姜百万看见细胖子从车上下来,一脸花痴还趴在车窗跟驾驶座的男人说话,她要是身后长尾巴,姜百万八成能看见那尾巴左右摇动。别五十步笑百步,她见了庄寄啸也是这德行。

    姜百万下了车,和八卦地看了一眼路虎驾驶座里的男人,惊艳!那男人浑身一股仙气,说不出的优雅,笑容足以勾魂,难道这就是细胖子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神?

    宁珩调转车头离开的时候,刚好和路虎车中的男人打了个照面,互相认出了对方,颔首,并无再多交流,分道扬镳。

    “那个就是你巴不得变成块粘豆糕贴人家身上的江医生?”姜百万和胡细细一起走回家,不由得羡慕道,“你确定自己追得上?”

    “追不上就压上,江醉墨绝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胡细细伸出五指,跟水冰月变身似的。

    “你加油吧。”相比于人家,姜百万暗自叹口气,她兴冲冲地答应庄寄啸去当他表姐的伴娘,结果自己灰溜溜地回来了,如果不是宁珩恰好还没走,自己现在还在挤公车。

    胡细细斗志满满地点头,又问,“送你回来的是谁?我看着也很帅呢,是不是你妈跟我提过的庄什么啸来着……”

    我妈真八卦!姜百万死命摇头,“那就是我的老板宁珩,可别胡说。”

    “霸道总裁——爱!上!我!”胡细细发挥了一个记者惊人的想象力,捂着腮帮不断大呼小叫。

    “女侠饶命!”姜百万几乎要给她跪下了,宁珩段数太高,不是她这样的穷苦小人物可以企及的。庄寄啸好歹让人有点盼头,真不敢相信如果自己喜欢的是宁珩,是不是每天得在以泪洗面中渡过。

    “你不觉得很萌吗?”细胖子不知死活地说,虽然周围的伙伴们都说她追男神江醉墨的行为是鸡蛋碰石头,可她凭借自己超凡的体重一路坚持下来,在她眼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是很萌,但发生在老板和我身上可一点都不萌。”姜百万撇嘴。

    “可我觉得他对你蛮有意思的……哦!对了,我最近转社会版了,如果你那里有什么好新闻,什么发现超大古墓啦,挖到来自千年以前的宝剑啦,霸道总裁真的爱上你啦之类的,请联系我!”胡细细真是个敬业的好记者,拉着姜百万很急切地说,“缺稿哦亲,有爆料费哦亲!”

    姜百万本不以为意,忽然想起宁珩吩咐她做的事,就赶紧问:“拍卖超级珍贵的古董算不算新闻?”

    “有多珍贵?”

    “上千万呢。”

    “可以可以!”胡细细点头,“请带上我!”

    姜百万心想,真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明天就要去鲍昱翔那儿对他的蓝釉瓶进行估价,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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