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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这女人有规律性的每月来找他一次,他为了幽会时间和地点伤透了脑筋,同时也尝到了偷情的甜头。往年旧事经不起多说,生活的繁琐进入了话题,这女人就经常喋喋不休地说他们学校和老公的那些破事儿。有一回这女人找到他,要他帮忙解决职称问题,他托一个在县教育局工作的同学,顺利地给办了,这女人就觉得他确实很有能耐。后来,她亲戚们的鸡零狗碎事儿,也不断央他办这办那。外经贸局与其他单位直接打交道机会不多,为了完成这个女人给他找的私事儿,他少不得还要到处央人、求人,搞得不胜其烦。尤其是这女人总想让他陪着上街走走,两口子一样地选购衣物。这也许是一种满足女人虚荣心的作为,也许是情感上的需要,让他经常困窘。偶尔不得不陪人家去了街上,虽然这女人从来不让他掏腰包,他囊中经常羞涩,也感到脸上无光,又怕熟人碰上出麻烦。时间久了,渐渐地产生厌倦,女人再来看他时,他就无意做爱了,有时还要躲一躲。这女人隐隐约约地觉得,他已经不是那个热烈地眷恋自己的中学生了,再纠缠下去甜味已经变酸。也许是觉得对不起自己老公,那个不知自己戴着绿帽子的人,依然那么地疼爱自己,愧疚之心就由支流变成了主流,两个人就逐渐地疏远起来。
三十五
体验
查志强和王兰凤相好,是他到了县文联以后发生的。
县文联是文化艺术界人士的家,志强与在剧团扮演外交角色的副团长王兰凤就有了亲密接触。志强只要面对女人,尤其是使自己动心的女人,就立刻谈吐风雅,莲花般的语言,娓娓动听,兰凤就非常喜欢听志强谈话。她曾经称赞志强说:“志强,你是个少见的大才子。”说这句赞扬话时,那眼神同时流露出一种迷人的光彩,不由得让志强怦然心动。
后来,兰凤只要来县委办事,总要到县文联转一转。见过主席和其他人之后,就以索要剧本的名义,拐到志强的办公室听他引人入胜的谈话。一坐下来,就有点无休无止的磨蹭。在志强的眼中,这兰凤作为一个风尘女子,却又别有一番风味,落落大方,说话得体,举手之间,万种风情。尤其那带有道白韵味的声音,给人以高级享受,比之前两个情人,独具特色。渐渐地就展开了进攻的架势。人家兰凤是何等角色,哪能看不透志强心里的小九九儿,采用了不回避、不拒绝、不袒露、不延伸的态度,当志强故作深沉时,就引他一下;当志强明显地挑逗时,又轻轻地避开撩人的话题,顾左右而言他。这些情态,勾得志强心里痒痒的,每到闲暇时,总是盼着兰凤来坐坐。兰凤也奇怪,总是在他渴念的时候,飘然而至,给他以精神上的无比满足。也许王兰凤也同样动了情愫,找他来就是搞精神会餐,享受一番神聊的乐趣。这种若即若离的姿态,正是王兰凤的过人之处。
文艺界的人自己不用请客,也会酒场不断。在宴请他们时,县文联的人也常常深入其中,志强与兰凤就不断相交,感情不自觉地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在酒后,兰凤在志强面前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扭捏,让志强欲进不能,欲罢不忍。两个人的爱情就由此产生,渐渐地形成了勾肩搭背的态势。
是果子就会成熟的。一次他们在一起聚会,酒才喝了不过三五成,兰凤就明显地表现醉了,说要离席,大家轰着、哄着她,不让她走,甚至说出急话来劝阻她。迫于大家的火一般的热情,她不得已才说:“我老公今天回来了,很久没有见过面,也不知在家怎么着急呢。”
大家又哄笑成一团,说:“这可留不得,快走,快走!”
兰凤剜了查志强一眼说:“我头有点晕,志强,你来送送我!”声音执拗得不可拒绝。
志强有点流流气气地说:“我不送你,你一个人在家时不请我,老公回来了,我去了又没有什么便宜可占!”说着,仍然站起来,去送兰凤。
清风撩人,月色温柔。路上,兰凤的身子有些发软,到了没有人处,就不自觉地往志强身上靠,有了人就飞快地分得开一些。志强弄不明白,这女人到底有没有喝醉。
走到一排林荫小道时,兰凤幽幽地喊:“志强哥。”
第一次称呼他“哥”,让查志强心里一热,“唔”了一声。
兰凤柔柔地说:“好想和你谈恋爱。”
志强把她拥得再紧一些:“我们不是正在谈着吗?”
兰凤就“嗯嗯”地应着,紧紧地贴着他,用身体说话。
就这样,志强和她相依相偎,一直送她到她的住房门前,正准备离开时,她一定让他进屋去坐坐,志强只得听从她的请求。一进屋,发现她老公并不在家里,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高明的托词,电光石火般地闪出做爱的念头,一下子拥抱了她,两只带有酒香的嘴巴热吻时,舌头搅在了一起。这一吻来得突然,来得持久,在胶着的过程中,查志强竟然突发奇想,“情侣”的“侣”字,可能就是古人在男女之间亲吻时创造的。如果这个“侣”字让他造的话,两个口字不是分开,而是应该用一撇串联在一起,可能造这个字的古人含蓄,只是口对着口,没有伸出舌头。又想,“侣”字的两个“口”字是上下叠放着的,不是他们站着的这种情形,一上一下,才更有独到的深意,就要抱起兰凤,试图把兰凤放到卧室里的床上去。
兰凤猛然把他推开,两个人在客厅里捉迷藏一样追逐,追着追着,兰凤跑进卧室不出来,门却虚掩着,志强推开门进去,兰凤正趴在床上啜泣,志强把她翻转过来,一边爱抚她,一边吮吸着女人湿咸的眼泪。
兰凤说:“志强哥,你爱我吗?”
“爱,爱死了。”
“你们男人都会这样说,到手了就不说了。”
志强说:“我会永远爱你的。”边说边动作起来。
兰凤再一次推开了他:“不能这样,我怕肮脏了你的身子。”
志强信誓旦旦地说:“哪龟孙嫌你是肮脏的,你是干净的女神,我们男人才是最肮脏的。”
兰凤有点僵硬的身子瘫软了,下面就顺理成章,志强觉得他想要的地方非常美妙,兰凤在波涛翻卷中,非常满足。
这一天,查志强带着材料任务,又来兰凤身上寻找灵感。边走边想,这写材料如同追女人一样,刚开始时,“众里寻他千百度”,一直不得要领,扎下了笔,深入进去,就顺畅了。只要操弄得尽心尽意,完稿时,就会上下满意。
三十六
仰慕
邬庆云对项明春的仰慕是在她上高二时产生的。
那是1977年的冬天。全国恢复高考后,各行各业最先恢复秩序的应当是教育战线。教师们奋力教书,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学生们刻苦学习,前途有了奔头。邬庆云对自己定的目标与大多数学生是一样的,就是能够考上大学,成为天之骄女。
她的语文教师韩长赋在一节语文课上,绘声绘色地讲起了项明春。因为推迟到10月才进行的全国第一次高考,韩老师被县教育局抽去做了监考,他负责的考场中,就有项明春。
那一年,高招报名的年龄条件很宽泛,参加考试的考生,不是论届别的,而是一代人。因为多年来,这一代以批判“臭老九”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学生,都没有认真读过书。“白卷”先生可以成为闻名全国的大英雄,不学“ABC”照样可以当革命接班人,学校基本上废除了考试。在这种大环境中,大家谁也不相信别人比自己知识更多,积压了十年之久的城乡青年,凡是识几个字的人,无不觉得自己一下子与曾经遥不可及的大中专院校,距离竟是如此之近,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拥进了考场。
韩老师监管的考场,绝大多数考生对着卷子傻眼,不是胡写乱画一通,就是看不懂试题,干着急,写不出字来。只有项明春,答题的数量、速度,令两个监考老师惊喜异常,刮目相看。韩老师时不时地站在项明春的身后,看这个鹤立鸡群的考生,刷刷地答题,天气闷热,他就在项明春的背后轻轻地扇动着折扇,把凉爽的清风扇在了项明春的背上,好像一个父亲,给自己勤奋的孩子慈爱。他认为这个年轻人绝对能够考上大学,并且牢牢地记住了这个考生的名字。
当教育局传来项明春成为高考“作文状元”的消息后,韩老师有一种自己是“伯乐”的兴奋和激动,常常引为自豪。他在上课时,经常对自己的学生讲述起这个印象最深的事情,说得异常生动,对他任课的各个班级的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韩老师赞叹地说:“同学们,你们想一想,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能够不涂不改,一口气写出那么美妙的文章,是多么了不起!这篇文章现在让有些同学抄写,你也未必能够在相同的时间内抄完全文,简直神奇!由此可见,没有很强的知识功底,没有超越常人的灵性,是根本不可能的!”
当发行全省的语文刊物上刊登出这篇高考作文以后,学生们纷纷把它抄写下来,明知再也不会出这样的考试题目,还是当做范文来阅读背诵。仿佛研读了以后,就能从中悟出写作的真谛一样。在喜好文学的女孩邬庆云心里,不仅被这篇文章打动心灵,还对这篇范文的作者埋下了深深敬慕的种子。
多彩的梦
听说项明春要调入县委办公室的消息,邬庆云心中泛起阵阵涟漪。她从来没有料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能和这么优秀的人一起工作,简直叫人幸福得无法形容。
回到家里,她翻箱倒柜,把自己珍藏的高中读书时的笔记本找了出来,找到了那篇范文,倍感亲切。她不止一遍地抄写过这篇文章,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够大段大段地背诵。最后抄在日记上的这一遍儿,字迹工整,还贴有报纸上剪下来的图画。在这篇文章的后边,她写了一首小诗:
花季的女孩
爱做五彩斑斓的梦
月白风清的夜晚
遥望星空
你是那么明亮
虽然不可企及
却照耀着一颗稚嫩柔弱的心
漫步在文学的海滩
踏浪拾贝
我捡到最晶亮的一颗
少女的欢欣
编织爱的花环
把这颗宝贝儿
镶嵌在正中……
梦终究是梦,她与项明春,虽然是同一个县的人,却一个在县城的东部,一个在县城的西部,相距百十公里,况且人家项明春早已上了大学,要与心中仰慕的偶像相遇,如同哈雷彗星撞击地球一样,概率很小。老百姓还能经常在电视里与中央领导人见面,对国家大事品头论足,她还不如老百姓们便利,只能在憧憬中,与心中仰慕的对象神交。她多么渴望自己考入卞州大学,上文学系,圆自己两个梦:一是成为一个诗人或者作家,写出不朽的巨著;二是找到这位从未谋面的天才的大哥哥,倾诉自己长久的爱慕之意。对这个古怪的念头,她有时偷偷地笑,觉得自己过于浪漫,倘若真的见了面,她绝对不会有什么表示的。
三十七
然而,命运会捉弄人。高考时,她自以为自己的强项语文却考得并不理想,倒是平时觉得不是很好的数学成绩,给总分增加到专科以下中专以上的水平。本来打算复读,来年重新参加高考,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弟弟妹妹也在上学,父母负担过重,她不忍再给家里添加经济压力了。爸爸是一个商业系统的干部,很讲究实际,认为女孩子最好有一个好的职业,再有一个好的归宿,上的学再多也没有实际意义。她那个在市委办公室工作的亲戚打电话来,也希望她赶紧上中专,趁自己在位,可以帮助她安排一个好的工作。在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她想来想去,只好放弃理想,归位于现实,很不情愿地填报了本市一所中等商业专科学校的志愿,被顺利地录取了。
在那所学校里,她的美貌、气质和文学修养,是数一数二的。商业教程一点也没有扼杀她文学的细胞,相反,这些细胞不断分裂增殖,在学校的刊物、墙报上,给校园带来春的生机。学校领导、老师都私下议论,说这个女孩一定是投错了胎,上这样的学校未免有点屈才。她的学业成绩一直不错,多余的精力让她读了不少琼瑶的小说和一些写作知识方面的书籍。这些让人心性迷乱的文学作品,让她对虚无缥缈的爱情更加无限憧憬,对文学更加一往情深,却对生活的道路没有过多的思考。她就着迷地写呀写的,投稿到能够接纳她的国内众多刊物的编辑部,锲而不舍,一些精品竟然被刊用,并且获奖,这更加使她感到,文学才使自己的生命充实。
在学校里,她不乏追求者。她倒没有看不起这些具有相同学历的小帅哥们,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周旋其中,也有刺激和乐趣。但她并没有被搅得意乱情迷,诗人加才女的气质,让她有一种神秘的预感,她深信,有可能在某一天与项明春相遇。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近乎无法实现的梦想,也就逐渐淡化。现实生活粉碎一切少男少女的各种幻觉,结婚以后,那种诗情羽化出来的梦,渐渐地远离邬庆云而去。
谁知今天,这个曾经叫她朝思暮想的项明春,竟然会和她一起工作,怎不令人心花怒放呢。
小狗“逗逗”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邬庆云对自己的家庭生活一天比一天糟心。
丈夫马小飞,初中毕业,长得出众,在商场上是一块好材料。他是父亲退休后,政策性地接班安排工作的。父亲的言传身教,培养了他的经营头脑,使他在业务上很有一套,在商业系统里,没有人不夸他是个有能耐的人。他比她大几岁,原来素不相识。在她到商业局办公室工作之前,他就已经当上了商业局下属一个公司的采购部经理,整天天南海北地到处开展业务活动。一次,他到局里汇报工作时,碰上了她,立刻展开了狂热的追求。她也爱上了这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情。她虽然在潜意识里,仍然不能忘怀自己有一个白马王子,那毕竟是一厢情愿又没有条件实现的愿望,如同轻风拂面,只是一闪而过。热恋的人是心无旁骛的,两个人都放大了对方的优点,领导和父母都认为她与马小飞是天赐良缘。
结婚以后,两个人曾经有过一段绮丽丰富的恩爱时光。渐渐的,她觉得丈夫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有一种难忍的市侩习气。这个人把脑袋钻到了钱眼里,没有任何追求。谈吐之间,都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