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啊,薛灵汉,这个点子不错。但我得先保留我的意见,除非你将提案的细节说得清楚些。」「我认为这是个很棒的提案,薛灵汉先生,」费尔德—博立敏夫人喊道,她可不会有法律上的顾忌。「今晚就开始吧。」她肥胖的双颊因兴奋而频频颤动。「你不这么认为吗,爱丽夏?」「这是可行的,」那女士笑著回答。
「事实上,」侦探小说家超然地说。「就这个案子而言,我已经有一套自己的论点。
」他名叫伯西?罗宾森,但以「莫顿,哈洛盖,布雷迪」的笔名写作。光凭这个笔名,就足以教那些头脑简单的美国人著迷不已,以至於他的处女作就连刷了三版。不知是基於哪种心态,美国人对基督徒的姓氏总是印象特别好,尤其碰巧它又和一个英国海水浴场同名。
安布洛兹?区特威克先生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
「好了!」罗杰取回主控权。「关於细节,当然了,有待各位一起商讨。只是我在想,如果各位决定一试身手,那么各自独立作业或许会有趣得多。在这里,莫司比可以提供我们一些警方所掌握的线索。虽然此案不是由他主办,但他也参与其中一两件工作,所以对实情也是了若指掌:况且,他非常热心地花了整个下午,待在苏格兰警场查阅档案,以确保今晚的说明不会有所遗漏。
「听完他的陈述後,在座有人也许当场便萌生一套自己的理论:其他人可能也有自己的调查方针,只不过在提交之前,各位也许希望先自行追查一番。无论如何,我建议给大家一周的时间,来建立自己的理论、验证自己的假设,并个别对苏格兰警场搜集的事实状况做出解释。在这段期间内,会员们不准互相讨论。我们可能一无所获(这应该不太可能发生),但至少会是个有趣的犯罪学课题;对某些人来说,这是个实际演练,对其他人而言,也可能是学术性研究,反正随个人定义。依我看,最有意思的莫过於看看我们是否全推论出相同结果。各位先生女士,会议是要开放讨论,还是大家有何高见。换言之,要如何进行呢?」罗杰果决地坐回椅子上,他尚未坐定,第一个问题就来了。
「薛灵汉先生,你是说我们必须像侦探一样四处访查吗?或者,只消根据总探长给予的事实线索,写出一个推论就行了?」爱丽夏,丹蒙问道。
「我想,悉听尊便吧,」罗杰回答。「就像我方才所说的,可自行实际演练,或只做学术性研究。」「但是,薛灵汉先生,在实务方面,你比我们多了许多经验啊!」费尔德—傅立敏夫人噘嘴说道(没错,是噘著嘴)「但和警察比起来,我的经验根本不算什么,」罗杰反驳。
「毋庸置疑地,这将视你采取的是演绎法或是归纳法而定。」莫顿?哈洛盖?布雷迪先生评论道。「采行演绎法的人,只需仰赖警方提供的资料,不用再自行多做调查,除非你手上也许有一两个结论需要证实。但采用归纳法的人,则需要大量的明察暗访。」「此言正是,」罗杰说。
「凭警方调查所得的资料及推论演绎法,便在这个国家解决了不少重大悬案。」查尔斯?怀德曼爵士发表意见。「这个案子嘛,我就这么办了。」「此案有一个特点,」布雷迪先生自言自语,「该点应该可以直指凶手的身分。我始终这么认为。我会往这个方向去思考。」「调查重点该放在哪裏才能令人满意,我倒是没有任何头绪,」区特威克先生局促不安地说:但没人听见池说话,所以也无关紧要了。
「整件案子唯一让我想不透的,」爱丽夏?丹蒙相当明确地指出,「我是说,纯粹就事论事,它完全找不到任何心理动机。」接著,虽然口头上没说,但她脸上却流露出「若非如此,她这人可就全无用武之地了」。
「我想,当你听完总探长的陈述後,你就不会这么说了,」罗杰温和地说。「你知道,我们将要听到的内幕,可是比在报纸刊登的篇幅还要多哦。」「那就说来听听吧,」查尔斯爵士脱口说出。
「大夥儿都同意吗?」罗杰一边问道,一边像个刚拿到新玩具的小孩般,喜滋滋地环顾四周。「每个人都愿意试试身手罗?」在此起彼落的欢呼声中,只有一个人默默无声。安布洛兹?区特威克先生仍在思索,而且快要想破头了——如果真有必要进行调查工作,那该怎么做呢?他曾读过上百本名侦探的回忆录,是那种穿著黑色大靴子、戴著圆顶硬礼帽的真正侦探:但这时他从那堆厚重的书中二开始出版时,是卖十八先令又六便士,几个月後便降到十八便士),唯一记得的是,一个所谓真正的侦探,若真想要有所收获,是不会黏上假胡髭的,只要简单修刮眉毛就行了。对区特威克先生来说,若以此做为破解悬案的法则,似乎是不太足够的。
幸好众人的喧哗声,让莫司比总探长不得不站了起来,因此区特威克先生的怯懦也就无人注意到了。
二在众人的掌声中,莫司比总探长站了起来,他红著脸接受欢呼,并表示能有幸受邀前来参与盛会,然后带著感谢之情坐了下来。翻开手边的记事本,针对这宗班迪克斯夫人的离奇死亡案件,他开始向这群兴致盎然的听众娓娓道来。不添加自己的观点,也不补充後续问题来打断叙述,他只是说出以下要点: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五早上约十点半时,葛瑞姆?班迪克斯先生来到位於皮卡地里大街的彩虹俱乐部,询问是否有他的信件。服务生递给了他一封信、两张传单,随后他便走到大厅火炉旁去看信。
此时,另一个会员也走进俱乐部。他是一位中等年纪的从男爵尤斯特?班尼斐勒先生。此人在柏克莱街角有间办公室,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彩虹俱乐部。服务生看了时钟一眼。每天早上尤斯特?班尼斐勒男爵走进来时,服务生的目光就会往时钟投去,而此刻一定正好十点半。因此,服务生才会对时间如此肯定。
尤斯特有三封信及一个小包裹,他同样也走到炉火旁去拆信,并和班迪克斯点头打了招呼。他们俩只是点头之交,彼此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六句。当时大厅里没有其他会员。
看过信后,尤斯特打开包裹,嫌恶地哼了—声。班迪斯好奇地看了他—眼,而尤斯特男爵便咕噜作声地将附在这现代商业促销包裹中的信件递给班迪克斯过目。班迪克斯收起笑容(尤斯特的举止及想法,常常成了旁人的笑柄),读起信来。信是来自「梅森氏」这家生产巧克力的大公司,目的是为了宣传一项刚上市的新产品「甜酒巧克力糖」,诉求对象是有高雅品味的绅士——「想必尤斯特男爵的品味高贵,敝公司有幸请他收下附赠的这盒一磅装巧克力糖,任何批评指教都将令敞公司感激不尽。」「他们以为我是合唱团裏头的混帐小歌女吗?」易怒的尤斯特男爵愤慨地说道:「竟要我为他们该死的巧克力背书?去他妈的!我要向那混帐的管理委员会抗议,这种乱七八糟的包裹根本不该收的!」众所皆知,彩虹俱乐部的姿态是相当高傲而排外的,事实上它的前身是一七三四年开设的彩虹咖啡屋,一路传承至今日的俱乐部。即使是皇室家族,都没有这个由咖啡屋演变而来的俱乐部那么排外。
「是啊,依我看,这真是一股歪风。」班迪克斯附和他。「不过这倒提醒了我—件事。
我得去买—盒巧克力,用来还债的。昨晚和我太太坐在皇家剧院包厢看戏,我以一盒巧克力对她一百支香烟打赌她第二幕结束前猜不到坏人是谁。结果她赢了。我可不能忘了去买。那出戏还不错,剧名叫做。你看过了吗?」「我一点也不喜欢。」尤斯特不客气地回答。「比起看一堆傻瓜用道具枪杀来杀去,我还有许多更好的事可做呢。你刚刚说需要一盒巧克力?那么,就拿这盒去吧。」对班迪克斯而言,省下买巧克力的钱是微不足道的。他是个非常富有的人,说不定他身上的现金就足够买一百盒这样的巧克力。但麻烦事少一桩总是好的。
「你确定不要?」他礼貌性地再问—次。
尤斯特男爵的回答虽只用一个字,但却重复了好几回,因此他的立场是再清楚不过了。
班迪克斯谢过他,并接受了这份对尤斯特来说实在是大不幸的礼物。
幸运的是,盒子的包装纸并未被扔进火炉里,愤愤不平的尤斯特没丢,双手被快气中风的男爵塞满盒子、信、包装纸、包裹绳的班迪克斯也没丢。更幸运的是,他们俩早将各自信件时信封丢人炉火中了。
总之,班迪克斯后来直接走到柜台,寄放了所有的东西,并要求服务生帮他收好这盒巧克力。服务生将巧克力放在一旁,接著将包装纸丢进字纸篓。那封说明函则在班迪克斯走过来时,不小心地掉到地上。几分钟後,服务生把它捡起来,也丢进同一个字纸篓。它们後来都被警方收集起来。
或许可以这么说吧,此命案仅有三个显而易见的线索,而这两样物件便是其中二个,第三个线索当然就是巧克力本身。
在这即将上演的悲剧里,三位浑然未觉的主角当中,尤斯特爵士的身分是最引人注目的。五十岁不到、红光满面、肥厚的身躯,看起来就像个典型的乡下老派土财主,言行举止也相符地保守传统。这位土财主的其他特征也是一目了然,他说话带著中年人特有的沙哑声,不同的是,造就此声音的原因并非威士忌暍多了。这些乡下地主(包括尤斯特爵士)很喜欢拧猎:但地方上限定只能猎捕狐狸,而尤斯特从爵士却是无所不猎。简言之,尤斯特爵士是个彻头彻尾的恶劣爵士,不过他的恶形恶状,却赢得了大多数正派或反派男人的喜爱(也许有几位做丈夫或父亲的除外),女士们对他的粗嘎话语也给予包容。
和尤斯特比起来,班迪克斯就正常得像个普通人了。他二十八岁,高大黝黑,相貌不算难看,沉静中透著些保守,也算是受到众人欢迎,但除了某些特殊交情的人之外,和人鲜少有所往来。
五年前父亲过世,他接收了一笔庞大遗产。当年他的父亲拥有一大片位于未开发区的土地,并颇有远见地守著好几年,当附近别人的土地都盖满了住宅、工厂之后,他才将之转售,此时价格的增值恐怕不止当初的十倍呢。「稳坐家中,等著别人帮你致富就行了!」这句话成了他的座右铭,而且也被亲身验证。他的儿子虽坐拥财产根本毋需工作,但显然遗传了他老爸的生意头脑,也经营了一个非常成功的事业王国,不过他自己略带歉意地解释,这纯粹是当作世上最刺激的游戏来享受罢了。
钱滚钱。葛瑞姆?班迪克斯继承了它、创造了它、也无可避免地与它结了连理。她是一位利物浦大船东的遗孤,带著她近五十万的遗产下嫁於班迪克斯——他一点都不需要这笔钱。但这份遗产只是附带的利益。根据他朋友的说法,即使她一文不名,他还是需要她,即使她一个蹦子儿也没有,他照旧会娶她。
她完全对了他的味。身材高挑、性格有些严肃、教养深厚,不是那种太年轻而人格未定型的女孩(三年前班迪克斯娶她时,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对他而言,她可说是个完美妻子,某种程度上,她有点像是个清教徒,但班迪克斯也浪荡够了,可以定下来过这种生活了。
在此之前,班迪克斯就像一般年轻男子一样到处拈花惹草。换句话说,声色场所他可是一点也不陌生。和他名字有所牵连的交际花不只一个,但他处理得很好,虽无意遮遮掩掩,却也谨言慎行,只追求个人短暂的欢愉,过著典型的公子哥儿生活:多金挥霍、荒唐虚度短暂的时光。然后按照惯例,这种日子随著婚姻而宣告结束。
他对妻子挚爱的态度,是公开且不顾旁人眼光。而她也同等回应。除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否则他们俩可说是互相将彼此捧在手掌心上。班迪克斯夫妇对爱的付出毫不犹豫,他们成功地在人间造就了一座天堂乐园——一桩快乐的婚姻。
然而这盒巧克力,宛若雷声巨响般地坠落于这座天堂之中。
「把巧克力寄交柜台服务生之后,」莫司比总探长翻看文件找出正确资料,然后继续说,「班迪克斯随後也走进大厅,那时尤斯特爵士正在看《晨间邮报》。」罗杰点头表示同意。尤斯特只看《晨间邮报》。
班迪克斯则径自读起《电讯日报》。那天上午他有点闲散,没有董事会议要参加,也没有生意令他在这典型的十一月雨天有兴趣外出洽公。整个早上他都无所事事,看看报纸,翻翻周刊,和另一个一样百般无聊的会员打打撞球。大约十二点半的时候,他带著巧克力,回到位于伊通广场的家吃午饭。
原本班迪克斯太太交代过,这天她不会在家吃午饭的,但约会临时取消,所以她也在家里用餐。饭後他们坐在客厅用咖啡时,班迪克斯把巧克力拿给她,顺便解释这盒巧克力是怎么来的。班迪克斯太太先是消遣他竟然没亲自为她买一盒,继而表示她也有兴趣试试这个品牌的新口味。乔安?班迪克斯虽然性情稍微严肃,但还不至於排拒这种女性喜爱的甜品。
然而,它们的外型显然没啥特别。
「茴香酒、樱桃酒、黑樱桃酒,」她一边说道,手指—边在酒糖银亮的包装纸上划过,纸张上面用蓝字印上了每颗糖内含的酒名。「就这样啊!葛瑞姆,我没看到什么新口味呀!他们只是挑了三种一般口味的酒糖嘛。」「啊?」班迪克斯说道,他对巧克力没特别兴趣。「噢,没什么关系吧。反正对我来说,所有酒糖巧克力吃起来都一样。」「就是嘛,而且还只用一般的酒糖巧克力盒来装,」他老婆一边抱怨,一边检视盒盖。
「只是样品嘛,」班迪克斯指出,「也许是还没找到适合的外盒。」「我就不相信它们会有什么差别。」班迪克斯太大说著说著,便剥开一颗茴香酒口味的糖,并将整盒糖拿到丈夫面前,「来—颗?」他摇了摇头。
「不,谢了,亲爱的,你知道我不吃这种东西。」「没错,但这回你得尝—颗,就当作是罚你,谁教你没有亲自去买呢。接好!」她丢了一颗给他。他接到酒糖时,她刚好皱了眉头。「喔!我错了,它们真的不一样。这酒馅大概足平常的二十倍浓。」「这才叫做酒糖啊!」班迪克斯想到这些所谓的巧克力酒糖打著烈酒名号,充其量不过是甜得要命的糖果而已,他就不禁笑了起来。
他把她给的这颗糖放进嘴里咬了开来,一阵烧灼感袭来,虽不至于难受,但绝对称不上口感十足。
「我的天呀,」他叫道,「你说的没错,我相信他们放的是真正的好酒。」「哼,他们才不会那么有良心呢,真的,」他太太—边说,—边又剥开了另一颗。「它们的口味很重,一定是新的配方。哇,几乎要烧起来了。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不过那颗樱桃酒口味的,吃起来杏仁味太重了。这颗看看会不会好—些。你也来—颗黑樱桃的。」为了取悦她,他又吃下了一颗,但越发确定他不喜欢。
「真奇怪,」他用舌头舔了舔上唇,然后说道:「我的舌头好麻。」「开始我也是,」她表示同意,「但现在只是有点刺痛而已。恩,我吃不出来樱桃酒和黑樱桃酒的有什么不同。不过它们都很来劲!我说不上来喜不喜欢。」「我可不喜欢,」班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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