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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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异志-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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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此刻全都被这姑娘的自信所吸引,目光也被她紧紧地牵住。只见她不慌不忙,在麦地里揪了一把青草,又在怀中掏出一个紫色的小布包来,用另一只手打开,她在里面慢慢地拈出了一小捏粉末出来,均匀地撒在青草的里面。接着,她将这一把青草递进了鸡笼子的食槽上。这帮公鸡刚才的注意全都集中在垄沟里的争斗上了,鸣叫了半天想必早就饥肠辘辘,一见到食槽上的鲜草全都争先恐后地啄食,奇迹发生了,鲜草下肚不过片刻之后,这群公鸡全都变得异常温顺,就像是我们在海上饲养的鹌鹑一样。
    姑娘一伸手,从鸡笼的顶棚选了一只体形硕大的公鸡来,揪着它的两只肥翅就朝地垄沟方向走来,经过麦田的时候,她眼光一亮,在地上揪了一根灰黄的蘑菇,放在口中舔了舔,微微地点了点头。随后又走进了麦地里面,用手翻开了麦地的湿土,从里面挖出一只暗红的蚯蚓来,姑娘一掐公鸡的嗉子,趁它喘不上气儿的工夫,一股脑将蘑菇和蚯蚓全都塞进了公鸡的口中,见公鸡将之咽了下去,姑娘轻轻地鸡放在地上,索性蹲在旁边笑看僵局。
    第六十九章…斗鸡(四)
    话说刚来的苗族姑娘在给公鸡喂下了蚯蚓和蘑菇之后,自己也蹲在地垄沟的一边向下观瞧场上的形势:现在垄沟里的三只公鸡仍然疲劳地相互牵制着,谁都不敢贸然向对手进攻,那姑娘瞅准时机,两指微微一掐,在口中轻声叨咕了几句,又向垄沟底下轻轻一甩,只见刚才还平静着的公鸡,身上的羽毛瞬间由平复变得根根竖立,我知道,这公鸡是中蛊了。
    苗族姑娘见状,在垄沟旁边选了一块儿干净的地面盘腿坐下,两指捏在一起,口中不住地念叨着听不明白的咒语。只见公鸡脖子一歪,像着魔似的摆出一副君临天下的气势,从麦地直接下进垄沟里面。那三只公鸡刚才缠斗得已然耗光了所有力气,此刻看见一只健康的公鸡呲着羽毛从地垄上大摇大摆地走了下来,全都感到了十二分的不安。这感觉恐怕就像魏蜀吴在鏖战多年,正在休养生息的间隙,突然看见董卓从地里冒出来,领着冥界的二十万大军的无异。几只公鸡全都忘了眼前的敌人,把矛头一齐指向了姑娘的公鸡。
    一场激斗是免不了,我以前只在京城里见过一对一的斗鸡,今天却在这云南苗寨里看到一对三的奇景,而且还是中了蛊的鸡。地垄沟里瞬时烟雾升腾,公鸡随着苗族姑娘的意念翩然游走于群鸡之间,忽而双翅齐张,忽而单腿着地,将敌人逼得步步后退。那边的三人意识到了眼前的危险,也全都孤注一掷,一同闭上双眼,不住地念咒催促自己的雄鸡进攻。
    斗了好一阵,场上并没有一只鸡败下阵来。不过从形势上来看,小姑娘渐入佳境,操纵着公鸡愈战愈勇,看来取得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了,燕叔一看没有悬念,就趁这个间隙低下身子和那妇女聊了起来。
    “大妹子,我们都是好人,你有什么便说什么,不要有任何的顾忌,说对说错我都不会责怪的”
    “唔……”,妇人低着头应了一声
    “从刚才的几招里,我看你家的孩子绝非是等闲之辈,其施蛊的本领远在其他成人之上,请问大妹子,她是从何处学来的妙法呢”
    “这个……”,妇人还是不敢回答,怯懦的打量四周。
    “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也就不强迫了”
    “老哥,不是的……我只是怕苗寨的其他人听到影响到这孩子今后的前程……”
    “那你放心,这附近全都是官军,苗寨的族众全都在那边看热闹呢,而且我们是官军,办完事就要离开这里,我敢保证,绝不会有一丝言语流落回去。况且你的女儿如果被我们选上,你就马上能拿到三百两赏银,到时你和全家随便找个地方隐居都够下半辈子的了,何苦要受舆论之苦呢”
    “嗯,老哥,你说的也在理。那我就说了:我男人本是一个普通的农夫,八年之前,他一个远房姑姑家的表哥从关里回来,说京城义和拳闹得正凶,与其窝在家里种一辈子地、务一辈子农,还不如和大伙一起杀老毛子成就一番大事业。我男人开始也不同意,但禁不住他表哥三天两头来劝,最后他还是随着招募的大队伍走了,走之前我抱着尚在吃奶的孩子,领着梦蓉她们几兄妹苦苦的哀求我家男人,但他心意已决,还信誓旦旦地和我说,以后要大富大贵地回来迎我……”,说到这儿,女人鼻子一酸,眼泪大滴大滴地顺脸颊滑落。
    “那他最后是回没回来?”,独孤璞迫不及待地催问。
    “回是回来了,不过是横着回来的……”
    “哦?”,众人闻听之后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嗯……”,妇人看了看我们惊异的表情继续说道:“各位老爷,你们可能误解了,我说的横着回来不是死了,而是让人抬回来的”
    “哦……”,众人长出了一口气。
    “那个死鬼,当初不听我的苦苦劝告,不顾孩子们的挽留,像鬼迷了心窍似的非要去杀什么洋毛子,结果官没当成,钱没拿到,倒在混乱之中被自己人给误伤了,好在伤势有致命,但也不能再下地种田了,整天躺在家里成了一个废人,至此以后,我家就彻底的破落了,各位官老爷您们想想,一个女人,要养活五个孩子,还有伺候一个残废男人,那日子能好过么?那时梦蓉刚好八岁,以前她在小伙伴儿里一提起她爹,那是分外的荣光,可自从她爹负伤回来之后,在她们小伙伴里头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人开始在背后耻笑她爹,有一次被她知道了还与人家打了一仗,从那以后梦蓉就变得孤僻,对任何人都不信任,我们家的情况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吃糠咽菜都要混不饱肚皮。正在我发愁这日子如何过的时候,有一天梦蓉回家突然塞进我手里一大块儿碎银子,说让我给他爹治病——这可给我吓了一大跳,我急忙问她银子是从哪儿得来的,她说是在路边捡的,除了这包银子之外,还有一包像是香灰一样的东西,她此刻已经把那香灰倒掉,用包它的绸子改作了一块儿手绢儿”
    那个妇人说道这儿,警觉地朝周围看了看,发现旁边没有认识的邻居之后她才接着说:“在我们苗家有一个传说:当蛊养到了极致,它就会化有形为无形,不管之前你养的是蛇还是蝎,一旦经过一年闷罐厮杀还能存活下来的,都会变为一个金黄色的,形似蚕样的东西,这叫‘金蚕蛊’”
    听到这儿,燕叔右颧骨上的肉轻轻地跳了一下,尽管十分难于被人察觉,我还是发现了,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回恐怕真是遇到了一个不善的茬子,否则怎能将见多识广的燕叔也惊成了这样呢?
    燕叔一摆手示意女人先停下,继而歪头想了片刻,小黄眼珠在眼眶里转了几圈儿,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说道:“大妹子,如果我说得没错,这孩子一定是因为贪图银子被人‘嫁了金蚕’”
    女人顿了口气,吃惊地说道:“老哥,这个您都知道?”
    燕叔微微地点了点头,示意女人压低声音,不要让其他苗人听见。独孤璞在一旁沉不住气了,急忙催促道:“这个金蚕又不是人,什么又娶又嫁的,你俩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你不知道我听得有多迷糊”
    燕叔见独孤璞见状忙上去捂住了独孤璞的嘴骂道:“这你呆子,没看见我要你们小点儿声说么?这个蛊术可谓是苗寨的禁术,要是被别人听见是要影响这个孩子一生前途的”
    独孤璞本来就年老体弱,被燕叔的大手一堵差点儿没喘上这口气儿来,他拨开燕叔的大手说道:“行啦,那我就小点声讲,而且我保证再不外传,不过你得马上同我说,我最受不了别人说话大喘气,说了一半儿就不说了的”
    燕叔继续说道:“我也是从师父那里听说的,传说苗寨里面里的蛊毒共有百种,像蛇蛊、蛤蟆蛊、蚰蜒蛊这些都是比较出名的。但蛊术与绿林绝学非常类似:那些最让人熟悉,最让人耳熟能详的未必就是最厉害的,武术崇尚一个‘快’字,天下武功,无坚不摧,但唯快不破;天下百蛊,无毒不解,但唯无形不可防。金蚕蛊与其他蛊术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生于无形,无法被他人察觉和感知,而且传说中曾提到,金蚕一经练成变有了人的智慧,能够与人对话,同人算账……”
    独孤璞听到这里,老脸被惊得愈加显得发灰,忙把大手一挥:“停……”
    “怎么?”,燕叔正说得兴起,冷不丁被打断显得有些不悦。
    “说了这么半天,我还不知道这金蚕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真的是由嗜桑吐丝的天蚕所变的么”
    “那倒不是,金蚕只是对炼成此蛊的毒物的一种描述,其实可能为毒蛇、蝎子、蛤蟆、巨蜂等等之中的一种,练金蚕蛊比刚才我说的蛇蛊更加困难:传言必须要在端午当日抓来十二种不同的毒物,将之放入闷罐之中,埋于十字路口之下,一年之后挖开此罐,如果有一物尚存就是金蚕,这毒物经过生死搏杀和一年修炼之后,已然能够与人交流,刚被掘出来的时候,它的外形酷似天蚕,外面罩着一层金光,故名金蚕”
    “哦……原来是这样”,独孤璞长出了一口气。旋即,他的老脸上又生出许多疑惑来:“我还有有一点不明白:按说金蚕蛊比蛇蛊要高级很多,不过毒物这东西,无论高级低级,最后受害者都免不了一死,既然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为何又把金蚕蛊捧到如此高度呢?”
    “的确,各种蛊毒的最终结果无外乎是杀死被害人,但金蚕蛊高就高在它的无形,以及能够听你驱遣的本性。一旦养蛊之人在次年端午将闷罐打开,人与金蚕实际上就签订了一个盟约,金蚕可以任由主人派遣,去做任何它能做到的事情,而不仅仅局限于杀人,比如家里有垂死的病人,金蚕能够维持其命,使之不死;又比如家中人手不够,马上就要耽误到春耕了,你和金蚕说,它能在夜里帮你犁地;要是有别人想加害你的家人,金蚕也能提前来通知你,总而言之,你和金蚕之间是一种类似主仆,又像是朋友的关系”
    “那养了金蚕之后,岂不是像顶了一把保护伞一样,一旦出门在外,岂不是万事无忧了么”
    “话也不能这么说,天下没有一边赚的买卖。世道是公平的,无论你想得到什么,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养金蚕固然可以给家里带来不少的好处,但金蚕主人最后要承担所有厄运,纵观野史中记载所有养过金蚕的人,没有一人能逃出‘孤’、‘残’、‘夭’其中之一的恶果,所以明白人都知道,金蚕不是救星,更不是捷径,它是一种调剂,一种能够把一生平淡化为两种极端的调剂”
    ————————
    第七十章…斗鸡(五)
    “这么说来,一旦养了金蚕就相当于自寻死路啰?”,独孤璞听了燕叔对养金蚕人命运的描述之后感到十分迷惑。
    “也不尽然如此,金蚕尽管法力高强,但心智尚未发育得如人一般奸猾狡诈,而且你在养之前,无论扔进闷罐里的是蛇还是虫,是能播种的,还是能下蛋的,它在成了形之后一律都把自己当成是母的,所以你若骗它说:‘好金蚕,哥哥给你出嫁了’,它便会羞涩地附于你家香炉之中,此时你再拿出一个绸缎的小包,将香灰倾倒在包裹之内,将之弃于大街两侧就能脱手,不过倘若七日之后仍无人捡起,金蚕就要重回你家,而且这次它会聪明许多,任你再怎么骗它,它也不信了。所以一般在‘嫁金蚕’的时候,金蚕主人都要在装香灰的包裹旁边再系一个小包,,这个小包在扔之前要故意弄破,露出银子,以吸引贪财者的注意。一旦有人不知内情将包裹捡起来了,那先前的饲养者就算与金蚕断绝了关系,自然也不会落一个孤、残、夭的结局了”
    “莽莽华夏,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今日你若不与我说这金蚕的故事,恐怕等我入土那天都不知这世上还有如此玄怪的东西”,李文昌也被燕叔的一席话所打动,不自觉地发起一番感叹。
    “我还是觉得不对劲”,独孤璞这回是充分地展示了他老学究的本色,誓要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发扬到底。
    “那你觉得哪里不对劲呢?”,燕叔问道。
    “既然金蚕的主人能够将之嫁掉从而躲过最终的厄运,那么我如果怀着占便宜的心理去领养一只金蚕,待利用个臭够之后再将其转嫁,这样不是既能够得了金蚕的好处,又能不为之复出任何代价了么?”
    “非也,非也”,燕叔补充道,“凡是能嫁出金蚕的人,必须是在领取时浑然不知才行,如果怀着占便宜的心理去利用金蚕,那么最终养蚕人将无法将之转嫁,终将自食恶果。首发以前在闽南曾一度出现很多看别人得利眼红而领养金蚕的人,这些人没有一个得到了好下场,最终全都是郁郁而终,所以有一句俗语在闽南特别流行,叫做‘金蚕食尾’,常用来比喻那些因为贪图一时便宜而断了自己后路的糊涂人”
    “哦,听了你刚才所说的,那我算是彻底明白了。不过你刚才曾经提过,金蚕在成形之后不仅能与人交谈,还能和人算账,但不知这算账指的又是什么?”
    “哈哈……”,燕叔忽然掩口笑了起来。“你这一提到算账,我忽然想起师父第一次和我将这故事的情景,这算账可谓是人与蚕之间的另一场闹剧”
    “怎么一个闹剧法?你快说,别停住”,独孤璞像是催命鬼一样粘在燕叔身旁,仿佛一个不留神燕叔就能跑了似的。
    “这金蚕十分任性,它自己并不记得这一年究竟给主人带来多少利头,所以每到年底都要在厨房里问主人家里的账目,这时候就有讲究了,如果主人说这一年风调雨顺,因为金蚕的帮助赚了多少多少钱的话,金蚕就会在下一年里用灾难将上年的好处相抵;但你要是骗它说家里这一年亏了多少本,死了多少牲口,再摔碎几个碗和盘子表示气愤,金蚕就会彻底忘掉前一年自己的功绩,在下一年里继续帮助主人家致富,所以你要是听说谁家人在大年三十下午在厨房里自言自语,他就可以判断他家里十有八九养了金蚕。养金蚕属于害人的邪道,谁都不想被外人知道,身为女儿家,梦蓉姑娘就更不想因为过多的使用金蚕致富而玷污了自己的名节,所以我想大妹子家里到现在仍是贫困的。你家丫头是一个能守住自己道德的好孩子,她依靠金蚕的,仅仅是维持他爹的生命,一直到她能够治愈她爹为止”
    听到这里,台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被燕叔所吸引,一个个全都摆出一副如痴如醉的模样。这在这时,地垄沟里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苗族姑娘所控制的公鸡不仅轻松击败了三个对手,而且还蹿到了麦场上追起了村民领来的黑狗,那黑狗也被公鸡的杀气所慑,竟然被一只鸡追得气喘吁吁,让人觉得好不惊奇。
    “好”,燕叔带头在看台上鼓起掌来,随即,在看热闹的人群当中也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随着众人从台上下来给妇人一一道贺,这场斗鸡的比武算是告了一个段落,这个叫做梦蓉的苗族姑娘也毫无争议地获得了被燕叔雇佣的资格。燕叔朝后面施了一个眼色,李文昌的账房先生立即端来一个盖着红布的木盘,燕叔转身朝梦蓉说道:“丫头,老夫对你的下蛊功夫很是满意,我们有言在先,你如果赢了他们三个我便让人参加最后的角逐,现在来看,角逐也不必了,我直接就录取你为我们的帮手,这盘银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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