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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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未醒-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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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到车库门口,他停下来,说:“当日的相亲,请恕我冒昧。”

他总算坦白了。

“如你所言,我四肢健全,又有家业,并不愁没有女友。偶然见到你的照片,我非常震惊。”

我笑,“也知道我早就认识林徐?”

“他为接近你才住进那栋大楼。”

多么煞费苦心。

“大伯为我做媒,本是一片好心,你正好顺水推舟,也来见我。”

他算是默认,“你一向是聪明的。”

我扭头,“大家快说再见。不然明日又有凌志开到街对面来。”

他突然自身后将我揽在怀里。

“抱歉。”

我苦笑,“林家逼我去整容,我既不愿浪费钱,又不想愧对父母。”

“木晓,你爱我?”

“你又什么时候说过爱我?”

孰料他说,“现在说还来不来得及?”

我吓一跳。

“你是认真的?”

“不像?”

“像得有些过分,倒不敢信了。”

我说,“男人说假话,向来比说真话看起来更诚恳。”

他在我耳后闷笑一声,渐渐放下手。

“回去看看那份礼物。”

“什么?”

“给牧牧的礼物。”他说,“你一定没有看过。”

“看了又能改变些什么?”

他也顾左右而言他,“今夜月亮很美。”

我一拳用力擂在他肩上,眼里渐渐有泪涌上来。

我是没有看过。但是牧牧知道礼物的秘密。她告诉我袋子里有一对正在结婚的小熊,新郎官正在给新娘戴戒指——那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戒。

我不敢看。

“我们都太小心翼翼。因为自己早不仅仅属于自己。”他说,“我等你。”

——那我岂不是亏待后来人?

我终没有问。

他坐到自己车上。我隔着窗子向他挥一挥手,不等他开车便掉头走了。

为什么我总是要送人走呢?也该教人看看我的背影,偶尔怀念起来,做一抹床前的明月光,抑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总强过讨人恶心的白米粒与蚊子血。

我恍恍惚惚走到客厅门口,正要开门,忽然发现自己走丢一只拖鞋,只好硬着头皮顺原路回去。

不出五步,前面突然亮起一对车灯,极其刺目。

我连忙抬手挡住,眯眼看看前方,几乎跳起来:林兆还没有走。

我们僵持一会,他终于开门走下来:“为什么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不走?”

呵,不是早有答案?

他一步步过来,终于张臂将我用力拥住。

“我们结婚吧。”

番外

林家信教,小住香港期间,时常去教堂。

教堂里的神父慈眉善目,对林老太爷说:“先生,你这个孙子聪明善良,活泼有礼,对主十分虔诚,主必会护佑他的。”

这个孙子,说的是小孙子林徐。

林老太爷也就呵呵一笑,提了拐杖起来,在地上点一点,牵着小孙子回家去。

路上问他:“你长大后有什么打算?”

小孙子笑嘻嘻说:“我还陪爷爷去教堂。”

“不不,不是问你这个。”林老太爷说,“教堂么,我想让谁陪我去,谁就得陪我去。我是问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爷爷喜欢去教堂,我以后就做神父。”

林老太爷微蹙一下眉头,捏紧他的手,想说什么,终还是哈哈大笑,就此了之。

后来这件事被许多人传开去,小孙子的志愿就成了做神父。做母亲的忧心忡忡,怕他真去做了神父,不结婚,不生子,太过不孝。于是一时激动,骂他:“林家多少产业,饿不死你,怎么可以当着爷爷的面说要去做神父?”

他也知道自己当日说话幼稚,没有辩驳。关起门来好隔音。

母亲还在外面絮絮:“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置若罔闻,在纸上画了两个小人,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兆”,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徐”,送去给家里一条名叫派司的狗看,问它:“你喜欢谁?”

派司嗅一嗅,又看一看,一口咬掉林兆,嚼一嚼,满嘴是纸。

他便赞赏地摸摸狗头,站起身来,叹一口气,把自己的那个小人也撕掉了。

他和哥哥是一母所生,但是没有感情。

理由很简单:他自出生起便没有见过哥哥。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林家独苗。

一直到五岁,哥哥突然从美国回来,比他年长十岁,高一大截,像个大人。英语、拉丁语、法语,说得头头是道。

众人都对哥哥赞不绝口。

母亲也喜欢拿他和哥哥作比。哥哥绝顶聪明,简直天才,未成年就可以给爷爷做助理,整理会议记录,参与公司事务,成天不见人影。他还在家里牵着狗背单词,眼睛盯着天看,很久才背下一个,无聊又痛苦。

“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在心里不耐烦地想: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看见了,又能如何呢?

林家去出席酒会,两个孙子进场,受欢迎的向来都是大的那一个。

林兆是众人眼里标准的接班人。有头脑,会说话,左右逢源,不用大人操一点心。

他只要闭嘴就可以。

去马场,连马都欺负他,尥蹶子,甩头,满场乱飞,给他颜色看。

全家只有狗对他最亲近。

他在酒会里待不住。反正人小,体形优势,钻个空子偷偷跑出去。

花园里有个小亭子。黑铁栏杆,漆成白颜色,上面挂满藤蔓。不晓得会不会开花。

下面还有两个女孩子在乘凉。隐隐约约传来人声。

一个说:“早知道我今天就不该穿这双鞋,脚后跟磨掉一大块皮!”

另一个说:“我也后悔选了这条裙子,到处是别针,老扎到我的腰,也不知道黄妈是怎么办事的!”

两个人像是好姐妹,十二三岁的样子,靓丽的脸蛋,玲珑的身材,都脱了鞋子,光着脚,拿了酒在喝。

风送来她们身上好闻的香水气味。

他神不知鬼不觉隐在树丛里。

“哎,昨天我看见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个子高一点的那个说,“汤米叫我看的。”

“你跟踪他们没有?”

“跟了。他们显然有觉察,还不到半个钟头,才拐一个弯,两人都不见了。”

“可能是去了附近酒店。”

“香港最不缺酒店,到处都是。”

她很老成地喝一口酒,说,“抓来也没意思。最多丢自己人的脸罢了。”

小小年纪的林徐在心里想:这是一个有智慧的女孩子。

矮一点的那个略带遗憾地说:“抓了现行,就可以叫他们为我们买单。我正好看中一个包包,卖价三十万,爹地又扣我零花。”

“他们哪里肯那么听话?”

“威胁呀!相机拍下来,洗一洗,说要送几张出去给人看,还要登报,他们一定怕了。”

“他们才不怕。”高的那个说,“真正怕的人,不会在街上故意让我们看。一定会分头坐车,错开时间进同一家酒店,假装只是去找朋友吃饭。”

两个人都沉吟了一阵。

矮的那个把酒喝完,先从亭子的座椅上起来,穿了鞋说:“走啦走啦,坐久了他们要找人的。”

“我们才出来多久?”

“你喝醉啦?都快半个小时了。”

“呵!我怎么会醉!”

高的那个便也站起来,喝光了酒,抬腿把鞋子勾了,撩起裙子,大大咧咧套到脚上去。

两个少女拿了酒杯往回走。林徐缩了脑袋,蹲到树丛更深处,大气不敢出。

不晓得怎么这样害怕。

等她们走远,他拍掉身上树叶站起来,心里忙着计算:今夜有哪几位宾客带了女儿来?

赶紧回去勘察。

再回到酒会现场,母亲正在到处寻他,压着火气说:“你去了哪里?”

“去洗手间。”

“骗谁呢,我刚去洗手间看过!”

他心虚地抿一抿嘴唇。

“快和我去你爹地那里,都等着你呢。”

母亲不由分说将幼子拉走,穿过人群,摆在光芒万丈的哥哥旁边。

他像往常一样闭嘴不言。

那都是些什么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反正焦点总在哥哥身上。他不过是陪衬。

但这是聚满了老狐狸的丛林派对,更何况成人最擅做场面功夫。有人立刻拍马:“这弟弟看来也非常聪颖,和哥哥不相上下!”

“哪里,哪里!”

“林先生、林太太真是有福之人啊!”

“哈哈哈!过奖,过奖。”

他自人群缝隙里瞥见一块裙角翩翩然飘过去,像是刚才见过的两个少女之一。顿时又心不在焉起来。

那人说:“我有一个独生女儿,倒是和你们这个大儿子年纪差不多——佩宜!佩宜!”

他眼睁睁看着那块裙角停下来,又向着这里飘过来了。

——是她!

多么巧合!

他的心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那张夜色里遥远而朦胧的少女的脸,此时越来越近,就在他面前,奶白的肌肤,杏样的眼睛,嘴角微微向上翘,露着骄傲的笑。

她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他,又偏开去了。

“哦,董小姐!”

“林先生,林太太好。”

她行个礼,和他的父母握手,显得落落大方,一点不害羞。

“这个是林大少爷。”

林兆彬彬有礼地说:“还是叫林兆。”也握了她的手。

现在她终于正面看林徐了。

“林家的二少爷。”

他伸出手,鼓足勇气说:“我叫林徐。”

她的手像一片小小羽毛,从他的手心轻轻地撩过去,若有似无。还没抓住便不见了。

他愣了愣。

“林二爷!”她狡猾地笑起来。

一身脂粉气,好像书里衔玉而生的俏公子!惹得她想捉弄他一把。

他听得一头雾水,只直觉不像是什么好称呼,面上露出怯色来,不敢接她的话。

母亲羡慕地说,“董先生有这样一位千金,才是真正的有福之人。我只有这两个儿子,现在觉得还是有一个女儿好。”

董佩宜觉得无聊,转而对父亲撒娇说:“爹地,丽莘还要叫我过去。”

“还要过去?你们每次见面都粘在一起!”

“我喜欢!以后爹地收她做干女儿,我做她的干姐姐,好不好?”

董先生哈哈笑着,挥一挥手,放她走了。

林徐猛然想起来:这位董小姐不是在亭子里说过么,“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眼前这位董先生身为她的父亲,遭到妻子背叛,还一直蒙在鼓里,真是太可怜了!

他始同情地看着他。

面前人却浑然不觉,说:“小女生性顽劣,不像你们这两位少爷,聪慧懂事……”

但脸上始终带着自得的笑。

回去后,他一直惦记这对父女,盼星星盼月亮,盼下次酒会快快来。

偶尔听父母闲谈时提起这位董小姐:“第一眼还觉得普通,越看却越漂亮了。”

他便得意。比说起自己还要自豪。

“可惜太活泼,不够稳重。”

“遗传!她的鼻子和嘴都像极她母亲。”

“奇怪,眼睛和下巴像谁?”

“有些传闻你不知道。听说有可能是……”

后面的他听不见。有可能是什么?

这真是一个谜。

他很快被家里送到国外去念书。

学校封闭管理,管得很严。他很少回家。

那几年他的学业全部是A,拿了奖学金,稍稍觉得有些扬眉吐气。等到毕业,家里的狗都还记得他,一进门来,通通扑在他身上,蹭一身狗毛。欢天喜地。

他赶回来过圣诞节。

圣诞节最美妙的不是白胡子老公公送给他的礼物,而是隆重的圣诞酒会。

酒会前他旁敲侧击,确定董佩宜也参加,把自己装扮得十分隆重地去了。

这一次兄弟两人都被同等重视,他不再是模样乖巧可爱的花瓶。

但他还是习惯闭嘴。

林家的生意朋友簇拥一起,夸他:“看这一个的面相,和哥哥一样,沉稳老练,潜力无敌!”

谁不爱听好话?父母都笑得年轻十岁,满面春风。

中途他又蠢蠢欲动,要偷跑去花园。

偷跑计策成功实施,然而花园不是每一次都有那样的精灵现身。他气喘吁吁寻了几个地方,奇怪,为何没有那两个女孩子?

他垂头丧气回到宴会厅,林兆找到他,拍着肩说:“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他不回答。

“怎么这样失魂落魄?”

他也不回答。自顾着走了。

林兆只得在他身后看着,正在出神,忽听耳边有人出声吓他:“啊哈,看中什么美女了?”

他连忙说:“哪里有什么美女?”

“喔,也对,在你眼里只有我算美女,是不是?”

那女孩子狡黠地挤眉弄眼,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

他很无奈地说:“董小姐,不要太风趣。”

“叫什么董小姐?”

“错错,我又忘记,应该是佩宜。”

“这才对。晚上我们出去兜风,你来不来?”

“有什么节目?”

“就是兜风呀!看谁的车够快!输的人请客吃饭。大家随便点。”

“这有什么好玩?”

“一个人不好玩,两个人才好玩。”她说,“我的男友里你最帅,带你去,她们会嫉妒得发狂!”

“可是晚上我还要工作。”

“少做一点有什么关系?你是少爷,又不是打工仔!”

林徐在里面拿了酒,回过头来,第一眼就看见哥哥和自己心里牵挂多年的少女在不远处说话。

她的手还搭在林兆肩上,个子高高,纤细的腰,彩衣鲜艳,唇红得似樱桃。比以前更美。

——两人竟然已经是熟识了!

他下意识闪躲到人群里。怕她看见。

手里的酒却险些洒在地上。

董佩宜还在纠缠林兆,说:“我不管,一点我准时开车去接你,听我的喇叭!”

林兆只好点一点头。

“滴——滴——滴——”

她学着喇叭声音,用细细的手指尖戳着他的胸口,猫一样眯着眼看他,像是挑逗一样,带着不容拒绝的口气,“就这三声,不许你不来!”

他好脾气地应承她:“我知道。”

她方得意地走掉了。

林徐仿佛听见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碎成千片万片,再拾不起来——那个魂牵梦绕的少女已经成了哥哥的囊中物,他还哪里有机会?

他在家里坐立不安,苦捱到半夜一点,等董佩宜出现的那一刻。

好不容易听到外面有车声,他一跃而起,偷掀一角帘子,隔着窗子向下看。

还不等约定的喇叭响起,隔壁房间已有人嘭嘭嘭下楼去了。

开了门,两个人见面,董佩宜一身红衣,欢欢喜喜上前,用力抱住来人。

她像黑夜中的一团火焰,是那么醒目,那么美丽,他的视线粘在那里,怎么也移不开。

两个人有说有笑上车去。

等车子轰隆隆开走,他的心又开始痛了。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接近董佩宜。

董佩宜已经忘记几年前的那次见面,惊讶地问林兆:“你竟然还有一个弟弟?也是这样帅!”

“不是早就告诉过你?”

“我不记得!”

她阅人无数,自然是不记得了。

哪里像他,这些年一直把她捧在心里。

但她是高兴的。邀他去吃高级甜品,还让他付账。出双入对,收银的柜员也当他们是情侣。

林徐心里又难过又快活。

自己自然不是傻子:她愿意和他这样好,是因为他是林兆的弟弟。

他什么都懂。

林兆,林兆,他自小就敏感这个可怕的名字。现在更推向某个他不愿看见的对立面。

亲兄弟做情敌,他最清楚危害在哪里。

董佩宜偷偷向他打听:“你哥哥的初恋女友是谁?”

林徐愣一愣,连连摇头。

她却突然用力照着他的头打下去,生气地说:“你们是兄弟,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关心他?”

天才一般的哥哥,什么时候轮到他来关心?

他觉得心中有气,摸着头闷声说:“我和他从小就没怎么见面。”

“你们是异母兄弟?”

“不是。”

“奇怪!那你爹地和妈咪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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