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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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张廷玉- 第3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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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母德纯八人,并系诏狱。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众皆哭,声震阙廷。帝益怒,
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编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
慎、元正俱谪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责曰:“朕嗣承大统,祗奉宗庙,尊崇大礼,自出
朕心。孟春等毁君害政,变乱是非。且张璁等所上十三条尚留中未发,安得先知?其以
实对。”于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条者,于未进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
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从大臣后,得与议礼之末。窃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论
辨,以渎天听,罪应万死。惟望圣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则臣等虽死亦幸。”帝怒不
已,责孟春倡众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从轻夺俸一月。旋出为南京工部
左侍郎。故事,南部止侍郎一人,时已有右侍郎张琮,复以孟春为左,盖賸员也。
    孟春屡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请。及《明伦大典》成,削其籍。久之,卒于家。隆
庆初,赠礼部尚书,谥文简。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来时盈涸得名,遂称“燕泉先生”
云。
    丰熙,字原学,鄞人,布政司庆孙也。幼有异禀。尝大书壁间曰:“立志当以圣人
为的。逊第一等事于人,非夫也。”年十六丧母,水浆不入口数日,居倚庐三年。弘治
十二年举殿试第二。孝宗奇其策,赐第一人袍带宠之。授编修,进侍讲,迁右谕德。以
不附刘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丧阕,起故官。
    世宗即位,进翰林学士。兴献王“大礼”议起,熙偕礼官数力争。及召张璁、桂萼
为学士,方献夫为侍读学士,熙昌言于朝曰:“此冷褒、段犹流也,吾辈可与并列耶?”
抗疏请归,不允。既而尊称礼定,卜日上恭穆献皇帝谥册。熙等疏谏曰:“大礼之议颁
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称,专隆鞠育之报。臣等闻命,惊惶罔知攸
措。窃惟陛下为宗庙神人之主,必宗庙之礼加隆,斯继统之义不失。若乖先王之礼,贻
后世之讥,岂不重累圣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顺门。遂下诏狱掠治,复杖之阙廷,
遣戍。熙得福建镇海卫。
    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请释谪戍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听。最后谨身殿灾,熙年且
七十,给事中田濡复请矜宥,卒不听。居十有三年,竟卒于戍所。隆庆初,赠官赐恤。
    子坊,字存礼。举乡试第一。嘉靖二年成进士。出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寻谪通州
同知。免归。坊博学工文,兼通书法,而性狂诞。熙既卒,家居贫乏,思效张璁、夏言
片言取通显。十七年诣阙上书,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献皇帝庙号称宗,从配上帝,世
宗大悦。未几,进号睿宗,配飨玄极殿。其议盖自坊始,人咸恶坊畔父云。明年复进
《卿云雅诗》一章,诏付史馆。待命久之,竟无所进擢,归家悒悒以卒。晚岁改名道生。
别为《十三经训诂》,类多穿凿语。或谓世所传《子贡诗传》,亦坊伪纂也。
    徐文华,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大理评事。擢监察御史,巡按贵州。
乖西苗阿杂等倡乱,偕巡抚魏英讨之,破寨六百三十。玺书奖劳。
    江西副使胡世宁坐论宁王宸濠系诏狱,文华抗疏救曰:“世宁上为圣朝,下为宗室,
竭诚发愤,言甫脱口,而祸患随之,亦可哀也。宁王威焰日以张,隐患日以甚。失今不
戢,容有纪极。顾又置世宁重法,杜天下之口,夺忠鲠之气,弱朝廷之势,启宗籓之心,
招意外之变,皆自今日始矣。”不纳。
    帝遣中官刘允迎佛乌斯藏,文华力谏。不报。马昂纳妊身女弟于帝,又疏谏曰:
“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陛下万乘至尊,乃有此举,返之于心则不安,宣之于口则不
顺,传之天下后世则可丑。谁为陛下进此者,罪可族也。万一防闲阔略,不幸有李园、
吕不韦之徒乘间投隙,岂细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闼,陛下降绌等威,与之乱服杂
坐,或同卧起,坏祖宗法,莫此为甚。马姬专宠于内,昂等弄权于外,祸机窃发,有不
可胜言者。乞早诛以绝祸源。”亦不报。文华既数进直言,帝及诸近幸皆衔之。会文华
条上宗庙礼仪,祧庙、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证经义,悉可施行。帝怒,
责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礼官暗于经术,又阿帝意,遂奏文华言非是。命下诏狱,黜
为民。时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历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入为大理右少卿,寻
转左。时方议兴献帝“大礼”,文华数偕诸大臣力争。明年七月复倡廷臣伏阙哭谏,坐
停俸四月。已,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会廷臣大议,文华与汪伟、郑岳犹力争。
武定侯郭勋遽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璁等言当。书曰大臣事君,当将顺其美。”
议乃定。及改题庙主,文华谏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称。武宗有父道焉,不
可以兄称。不若直称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犹两全无害也。”疏入,命
再夺俸。
    六年秋,李福达狱起。主狱者璁、萼、献夫,以议礼故憾文华等,乃尽反狱词,下
文华与诸法官狱。狱具,责文华阿附御史杀人,遣戍辽阳。遇赦,卒于道。隆庆初,赠
左佥都御史。
    自大学士毛纪、侍郎何孟春去位,诸大臣前争“大礼”者,或依违顺旨,文华顾坚
守前议不变。其被谴不以罪,士论深惜之。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
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数争“大礼”,与张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为人后解》、
《为人后辨》及辨璁、萼所论七事,合数万言上于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义。
其《辨》曰:
    陛下继祖体而承嫡统,合于为人后之义,坦然无疑。乃有二三臣者,诡经畔礼,上
惑圣聪。夫经传纤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骋夸词,可谓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为献帝不可夺之適嗣。”按汉《石渠议》曰:“大宗无后,族无庶子,
己有一適子,当绝父嗣以后大宗否?”戴圣云:“大宗不可绝。《礼》言適子不为后者,
不得先庶子耳。族无庶子,则当绝父以后大宗。”晋范汪曰:“废小宗,昭穆不乱。废
大宗,昭穆乱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岂得不废小宗以继大宗乎?”夫人子虽有適庶,
其亲亲之心一也。而《礼》適子不为后,庶子得为后者,此非亲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系
于传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祢,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亲,忍遗其
祖也。
    其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乃汉儒邪说”。按此踵欧阳修之谬也。夫“为人后者为之
子”,其言出于《公羊》,固汉儒所传者。然于《仪礼》实相表里,古今以为折衷,未
有异论者也。藉若修之说,其悖礼甚矣。《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此子于父母
之丧也。以其父母之丧服之,非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礼一也。传言“为所后者之祖父
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为之子故耳。传明言“若子”,
今顾曰“不为之子”,其言之悖礼二也。且为人后者不为之子,然则称谓之间,将不曰
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礼三也。又立后而不为之子,则古立后者,皆未尝
实子之,而姑伪立是人也。是圣人伪教人以立后,而实则无后焉耳。其言之悖礼四也。
夫无后者,重绝祖考之祀,故立后以奉之。今所后既不得而子,则祖考亦不得而孙矣。
岂可以入其庙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礼五也。由此观之,名汉臣以邪说,无乃其自名耶?
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说之必穷也,于是又为遁辞以倡之曰:“夫统与嗣不同,陛下之继
二宗,当继统而不继嗣。”此一言者,将欲以废先王为人后之义与?则尤悖礼之甚者也。
然其牵合附会,眩于名实,苟不辨而绝之,殆将为后世祸矣。
    夫《礼》为大宗立后者,重其统也。重其统不可绝,乃为之立后。至于小宗不为之
后者,统可以绝,则嗣可以不继也。是则以继统故继嗣,继嗣所以继统也。故《礼》
“为人后”,言继嗣也;“后大宗”,言继统也。统与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
自古帝王入继者,必明为人后之义,而后可以继统。盖不为后则不成子也。若不成子,
夫安所得统而继之。故为后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后继统,又将以绝同宗觊觎之心焉。
圣人之制礼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后继统,非独为人后者尔也。《礼》无生而贵者。
虽天子诸侯之子,苟不受命于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义,以为为子
受之父,为臣受之君。故谷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义也,非直尊君父也,亦
所以自尊焉耳。盖尊其君父,亦将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则义礼明而祸乱亡。今说者谓
‘伦序当立斯立已’,是恶知《礼》与《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间有弟终而兄继,侄终而伯叔父继者,此遭变不正者也。然多先君
之嗣。先君于己则考也,己于先君则子也。故不可考后君,而亦无两统二父之嫌,若晋
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诸王入嗣,则未有仍考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伦不
先于武宗,正统不自于献帝,是非予夺,至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于遭变不正之举,
故曰悖礼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书奏,天子大怒,下镇抚司考讯。已,贳出之,夺俸三月。会给事中陈洸外转,疑
事由文选郎夏良胜及蕙。良胜已被讦见斥,而蕙故在。时亳州知州颜木方坐罪,乃诬蕙
与木同年相关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听,令解任听勘。蕙遂南归。
既而事白,吏部数移文促蕙起。蕙见璁、萼等用事,坚卧不肯起。十八年诏选宫僚,拟
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帝犹以前憾故,报罢。而蕙亦卒矣。
    蕙貌癯气清,持己峻洁,于书无所不读。学者重其学行,称为“西原先生”。
    当是时,廷臣力持“大礼”,而璁、萼建异议,举朝非之。其不获与廷议,而以璁、
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禄、侯廷训云。
    胡侍,宁夏人。举进士。历官鸿胪少卿。张璁、桂萼既擢学士,侍劾二人越礼背经。
因据所奏,反复论辨,凡千余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论救,谪潞州同知。沈府宗室勋
注以事憾之,奏侍试诸生题讥刺,且谤“大礼”。逮至京,讯斥为民。
    王禄,新城人。举于乡,为福建平和知县。嘉靖九年,疏请建献帝庙于安陆,封崇
仁王以主其祀,不当考献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籓子有幼而岐嶷者,当养之宫中,
备储贰选。疏奏,即弃官归。命按臣逮治,亦斥为民。
    侯廷训,乐清人。与张璁同郡,同举进士,而持论不合。初释褐,即上疏请考孝宗,
且言不当私籓邸旧臣,语最切直。除南京礼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礼”定,廷训心
非之。私刊所著议礼书,潜寄京师,下诏狱拷讯。子一元,年十三,伏阙讼冤,得释。
后起官至漳南佥事。以贪虐,被劾为民。一元举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赞曰:“大礼”之议,杨廷和为之倡,举朝翕然同声,大抵本宋司马光、程颐《濮
园议》。然英宗长育宫中,名称素定。而世宗奉诏嗣位,承武宗后,事势各殊。诸臣徒
见先贤大儒成说可据,求无得罪天下后世,而未暇为世宗熟计审处,准酌情理,以求至
当。争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
    
      列传第八十    
 杨慎(王元正)  王思(王相)  张翀  刘济  安磐  张汉卿  张原  毛玉(裴绍
宗)  王时柯(余翱)  郑本公  张曰韬(胡琼)  杨淮(申良)  张  澯仵瑜  臧应
奎  胡琏  余祯  李可登  安玺  殷承叙  郭楠俞敬  李继  王懋
    杨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师廷和子也。年二十四,举正德六年殿试第一,授翰林
修撰。丁继母忧,服阕起故官。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关,慎抗疏切谏。寻
移疾归。世宗嗣位,起充经筵讲官。常讲《舜典》,言:“圣人设赎刑,乃施于小过,
俾民自新。若元恶大奸,无可赎之理。”时大槪湃瘛⒂诰鬯溃蜓越鹨皴叮
及之。
    嘉靖三年,帝纳桂萼、张璁言,召为翰林学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与
萼辈学术不同,议论亦异。臣等所执者,程颐、硃熹之说也。萼等所执者,冷褒、段犹
之余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辈,不以臣等言为是,臣等不能与同列,愿赐罢斥。”帝怒,
切责,停俸有差。逾月,又偕学士丰熙等疏谏。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顺门力谏。帝震怒,
命执首事八人下诏狱。于是慎及检讨王元正等撼门大哭,声彻殿庭。帝益怒,悉下诏狱,
廷杖之。阅十日,有言前此朝罢,群臣已散,慎、元正及给事中刘济、安磐、张汉卿、
张原,御史王时柯实纠众伏哭。乃再杖七人于廷。慎、元正、济并谪戍,余削籍。慎得
云南永昌卫。先是,廷和当国,尽斥锦衣冒滥官。及是伺诸途,将害慎。慎知而谨备之。
至临清始散去。扶病驰万里,惫甚。抵戍所,几不起。
    五年闻廷和疾,驰至家。廷和喜,疾愈。还永昌,闻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作乱,
率僮奴及步卒百余,驰赴木密所与守臣击败贼。八年闻廷和讣,奔告巡抚欧阳重请于朝,
获归葬,葬讫复还。自是,或归蜀,或居云南会城,或留戍所,大吏咸善视之。及年七
十,还蜀,巡抚遣四指挥逮之还。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慎幼警敏,十一岁能诗。十二拟作《古战场文》、《过秦论》,长老惊异。入京,
赋《黄叶诗》,李东阳见而嗟赏,令受业门下。在翰林时,武宗问钦天监及翰林:“星
有注张,又作汪张,是何星也?”众不能对。慎曰:“柳星也。”历举《周礼》、《史
记》、《汉书》以复。预修《武宗实录》,事必直书。总裁蒋冕、费宏尽付稿草,俾削
定。尝奉使过镇江,谒杨一清,阅所藏书。叩以疑义,一清皆成诵。慎惊异,益肆力古
学。既投荒多暇,书无所不览。尝语人曰:“资性不足恃。日新德业,当自学问中来。”
故好学穷理,老而弥笃。
    世宗以议礼故,恶其父子特甚。每问慎作何状,阁臣以老病对,乃稍解。慎闻之,
益纵酒自放。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诗文外,杂著至一百余种,并行
于世。隆庆初,赠光禄少卿。天启中,追谥文宪。
    王元正,字舜卿,盩厔人。与慎同年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武宗幸宣、大,元正
述《五子之歌》以讽。竟以争“大礼”,谪戍茂州卒。隆庆初,赠修撰。
    王思,字宜学,太保直曾孙也。正德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九年春,乾清
宫灾。思应诏上疏曰:“天下之治赖纪纲,纪纲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于近习,政
柄不移于左右,则纪纲立,而宰辅得行其志,六卿得专其职。今者内阁执奏方坚,而或
挠于传奉,六卿拟议已定,而或阻于内批,此纪纲所由废也。惟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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