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的历史比我们人类历史还要久,它们支配全球陆地生态系统超过1。6亿年之久,灭绝于6500万年之前。仅仅是一次灾难,就让整个多样化的族群灭绝……
当代科学家提出过一套‘危机进化理论’,认为物种进化是一个不断在适应生存环境的过程。如果自然环境猛然改变,好比地核失去温度、大气层被烧毁、又或者空气成分改变,变得含有毒气,那我们人类就会像恐龙一样,短时间内灭绝掉。
但是,如果这个变化过程十分缓慢,我们人类也许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变得不一样。地球缓慢变暖或者变冷,人类也会跟着变得适应这种冷暖,或许人类会长出厚厚的皮毛,或许人类会变成冷血生物,不需要太高的温度就能生存,又或许人类在以后都不需要有氧呼吸,依靠辐射能就能维持生命。
我明白宇文执的观念,他是想通过制造恶劣环境,来挑选出能够适应恶劣环境的人。以这些拥有强壮基因的人来繁衍后代,从而制造出一个更强大的族群。那些能够在瘟疫中存活的人们对病菌拥有更强的免疫力,这的确是自然界的优胜劣汰。十四世纪时,全世界爆发黑死病,仅这一场疾病就杀死了7500万人,你可以理解为这些人是被疾病所淘汰。
曾经的人类,有些会因一次普通的感冒就死去,而这些人或者没活到生育后代,或者后代没有遗传到他们的脆弱基因。因此,我们也可以当做是自然环境不断在淘汰弱者,留下了强者。再看现在的人类,感冒发烧后,大多或许不用吃药,休息一段时间就能康复。
疾病无情,夺走一条条性命,人们大多死于各种各样的疾病。不同于物理伤害,它是微观下的恶魔。我有些不明白,宇文执为何偏要以瘟疫的形式来促使族群强壮,难道以后会有更厉害的瘟疫出现?”
说到这里,姬天赐眉头一挑,低头沉吟,隐隐抓到了些什么。
而莫回却是听得一脸苦笑,他不能完全理解姬天赐的意思,但也听出了些道理。他诧异的问道,“你是说……宇文氏的做法是对的?”
“世上本无绝对的对与错,放在你们那个年代,他的做法是疯狂的,超前的。而在当今,就算知道以后会有灭绝人类的瘟疫出现,他的做法还是显得太过极端。
当今科学发现了许多自然规律,越是强大的生命越是难以繁殖,宇文执或许能够创造出一个强大的族群,但我也相信这个族群难以生育。现如今,人类社会已把凡人和超凡区分开来,超凡的生育力要远低于凡人的生育力。
繁殖能力对物种存活至关重要。苍蝇虽小,但它却是经历过恐龙时代,现在也都没有灭绝。按照最保守的估计,每只雌蝇能产生200个后代,则100只雌蝇只需经过10个世代,繁殖的总蝇数将达到2万亿亿个。正是因为它们的基数大,才拥有更大的变异可能,以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即使人类十分讨厌这个物种,依然不能够将它们消灭殆尽。
宇文执没有看到当今人类的强大。人类之强不在于肉身之强,而在于智力之强,人类善用外力强化自己。从你的年代到现在也才仅仅两千年,而人类已经可以‘奔行于星辰之间’。早在上世纪,人类已经成功登上月亮。”
“啊?此话当真,那里可有嫦娥?”
姬天赐摇头笑了笑,“没有,那里对百姓来说,只是一片荒地罢了。”
莫回满脸遗憾,“可惜啊,可惜……我的好友张平子常和讲些关于日月的故事,我以为那嫦娥真的存在。”
“张平子?你说的可是张衡?”
莫回一愣,“你也认识他?”
“呵呵,他可是历史名人,南阳五圣之一,后来与司马相如、扬雄、班固并称汉赋四大家。他可是你们那个时代的科学家啊!”
莫回一听这话,眼中流光四溢,“快,快和我说说他。在追捕宇文执之前,我还同他一起饮酒,我二人从夜里一直喝到了天亮,实在过瘾啊,哈哈哈哈!”
姬天赐看到莫回畅快大笑,心中却替他感到难过。对莫回来说,他才刚和友人分开不久,但实际上,他的友人已死去一千八百多年。恐怕这个世界上已没有莫回的故人了。
“张衡为我们九幽的天文学、机械技术、地震学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一生中发明了浑天仪、地动仪,是东汉中期浑天说的代表人物之一。被后人誉为‘木圣’,又名‘科圣’。由于他的贡献突出,当世联合国天文组织还将月球背面的一个环形山命名为‘张衡环形山’,太阳系中的1802号小行星命名为‘张衡星’。人们为了纪念张衡,还在九幽南阳修建了张衡博物馆。”
“好,好,好,友人果然不凡啊,果然不凡……不凡呐……”
莫回越说声音越小,眼眶有些湿润,流露出伤感之色。
姬天赐知道他是在缅怀友人,便不再打扰他。
良久,莫回才又抬起头,“小祖宗,待你离开这里以后,答应我一件事,将我放置于你所说的那个张衡博物馆中。”
“好!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姬天赐不确定自己能否把这口棺材带回九幽,但他下定决心,一定会尽力去做这件事。
“小祖宗,请随我来!”
莫回带着姬天赐走到小屋前,“当初我以为我此生就要守着这宇文氏,可半日前,诸葛恪黄又来到我这一方天地。我这里只是与他半日不见,他却已到了暮年。他告诉我说,他以自己的寿命为代价,算出宇文氏对天下百姓至关重要,此人不光承载着灾难,也承载着希望,不出半日,就会有先祖莅临此地。那时,也该是放走宇文氏之时。”
第三百五十二章
圣凯瑟琳修道院的藏书馆中,尼古拉很快来到了这里,而阿克瑞斯与赫丽娜也紧随其后。
几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克里斯蒂安直接发话,“你们一定想知道是谁毁灭了罗马,我心中已有猜测,相信一定是他们做的。”
“他们是谁?”尼古拉迫不及待的问道。
“他们是我们的宿敌,是古老的敌人。我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会如此之快就再次出现在了我们的世界里。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一切还要从九幽的上古时期说起。
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常常会给我讲起他的过往。他告诉我说,他并不是人类,他来自地球之外,名为祭族。”
裴旻一愣,心中暗道:“又是祭族,难道子鼠他们说的是真的?”
众人皆感诧异,克里斯蒂安继续说道,“我的父亲正是华胥氏,祭族中的一个氏族。他曾担任雷族的长老,在上古时期,祭族中的雷族与光族来到欧洲大陆搜寻敌人,消灭敌人。与此同时,他们也将祭族的文明带到了我们的世界。
祭族的敌人叫做青盟,双方在欧洲大陆上展开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战役持续了很长时间,无数祭族成员战死,但也有不少祭族在欧洲大陆上与土著成了家,繁衍后代,这土著自然是指我们人类。
我的母亲是人类,我正是一名祭族与人族的后代。事实上,众神殿与圣教,也正是因为雷族和光族的文明才诞生于这个世界上。
雷光两族消灭了活动在欧洲的青盟军,但自身也受到重创,雷族几乎全军覆没,后来便传出了诸神黄昏的故事。光族也所剩无几,光族的族长帝俊带领着少数族人回到了东方大陆,他的家在那里,他日夜思念着自己的妻子。但更多存活下来的祭族选择了留在欧洲大陆,因为他们在这里有了新的家园,也肩负着守护族群的使命。
时代变迁,世人已经遗忘了那远古的敌人,只有这一件件神器时刻准备着,准备着再次与敌人交战。”
说完,克里斯蒂安看向手中的锤子,“它就是我的父亲。”
众人大惊,阿克瑞斯不可思议的问道,“您是说,雷神之锤是您的父亲?”
“是的,世上神器皆为先人所化。”
克里斯蒂安又转头看向凯瑟琳,“你我都一样,我们都已经死了。还有那雷公雨婆也是如此,待我们意识消退,便也会化作器物。”
凯瑟琳身体微颤,“我是依靠对神的信仰才又重生,你为何说我会变作器物?”
“你并非是信仰神灵,你信仰的是自己的力量。告诉我,你是如何得到这幅盔甲的?”
凯瑟琳顿了顿,很快便回道:“公元4世纪,我因在罗马帝国传播信仰,被当时的皇帝派出的多名异教徒抓捕,并被判处死刑。皇帝原本以磔轮(一种酷刑,将人卡在木制大车轮中绞死)将我行刑,可当轮子触碰到我时,它自己就坏了,我知道,这是神不愿让我死。后来,我被推上断头台,临死之时我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儿时见过的一套漂亮的红色盔甲,我想,这一定是神灵将要赐予我的无上铠甲。闸刀虽然落下,但我的意志未灭,再次醒来时,我就得到了这幅铠甲。”
克里斯蒂安听完摇了摇头,“你既得到了铠甲,那你本人又在何处?你相信神不会让你死,实质是你自己不愿死。你的肉身已化作神器铠甲,你应该也感觉的到,你的意识正在慢慢消退。于是,你选择了在棺材里沉睡,如我一样,减缓这个消退的过程。”
“不!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我只是遵循了神的旨意。”
米勒这时开又口问向凯瑟琳,“你当真听到了神的旨意?”
“我……我……”凯瑟琳答不上来。
“你为何一直守着先知的棺材,也是神让你这样做的?”米勒追问。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棺材里封印的是该隐和吕卡翁的老师,他才是万恶之源,我自然要守住这个恶魔。”
米勒还想争论时,红巫和魅影忍不住了。红巫急忙问向克里斯蒂安,“那我该怎么办?我已感觉自己不能再维持人形。这紫色的锁链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我最终也会变作器物?”
“这是天地规则,你还未死,不过你也将要死去。因为你太强大了,我们的世界里不允许生命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你死后,的确会逐渐变成一件器物,我已看见你将是一把外形如鸦爪般的法杖,而你身旁的魅影将化为一件黑色的披风。”
“那我们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这一切发生?”魅影急忙问道。
然而,克里斯蒂安还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的父亲也没有告诉过我。但我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上有人做到了这一点。你们身上的紫色锁链也称作天罚,它形似雷电,每当有天罚出现时,我都会暗自观察。在欧洲大陆上,就我所知,耶和华、该隐、吕卡翁都克服了天罚,去往了另一个世界,而更多的人却是被天罚夺去了性命。或许,你们暗黑议会的先知知道如何克服天罚吧。我和凯瑟琳已经没有希望了,我们已经死了,按照父亲的说法,我们的命魂已经消散,再难为人。
不过,关于天罚,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做到了不一样。其中一人为那星浮岛的岛主,他舍弃了肉身,以水之力重塑肉身,从而躲避了天罚,我也不知他还能否称作为生命。此人年岁久远,又生于九幽,那里是祭族在我们世界的起源地,他定是掌握了不少秘术。你们若能找到他,或许也能得到躲避天罚之法。
另一人就更为神奇了,可以说他是已经逆了天。此人竟以自身之力战胜了天罚,在父亲给我讲述的祭族历史中,我也没有听说过这等离奇之事。父亲曾给我讲过许多祭族中的伟人,其中又以盘古为首。盘古曾抵抗天界的规则,强行来到我们的世界,但他最终还是消失在我们的世界。那人抵抗的天罚虽远远不如盘古的天罚,但他确是实实在在的战胜了天罚。
据我所知,当今世界的评级标准中,s级超凡实则为踏虚境中后期,我们世界的天地规则不允许踏虚之上的生命存在,而我在经历天罚时,感觉到天罚之力比踏虚境整整高了一个境界。我父亲告诉我,盘古大神已经比踏虚境高了三个境界,甚至还要更高,想必他面对的天罚也是比他自身境界更高一筹的天罚。
按理说,生命是无法战胜天罚的,但是那人却做到了。”
“你说的那人到底是谁?”
众人像是听一个奇幻故事般听完了克里斯蒂安的描述。得知世界上还有人能够战胜天罚时,更觉得不可思议。
魅影与红巫显得十分急切,他们已站在生死边缘,急于摆脱那要他们性命的天罚。此时听闻有人能够战胜天罚,或许能够请他帮忙除掉自身的天罚。
“那人就在这里。”克里斯蒂安转头看向了裴旻。
而裴旻此时也瞪大了眼看向克里斯蒂安,“你就是一千多年前窥视我的那人?”
克里斯蒂安轻轻点了点头。
第三百五十三章 裴旻论剑
唐代开元年间,裴旻为一名将军,征战四方,未尝败绩,世人皆传裴旻“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实上,裴旻可以做到“一步杀十人,万里不留行。”只不过是世上没有那么多敌人给他杀。
裴旻一生并未收徒,要说有,也只有慕名而来的李白。
李白是古时的诗人,在唐代名望极高,被誉为“诗仙”。由于此人好酒,也被当世人们称作“酒仙”。李白仰慕裴旻已久,故想与裴旻学剑。
但裴旻从未收过徒儿,也不懂如何教人使剑,他的剑法是在战场杀戮中练就而成,是一柄杀伐之剑,与李白身上的浪漫诗人气质并不相符。可裴旻同样欣赏李白的才华,两人便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
中年时期,裴旻丧母,想请大画家吴道子在天宫寺作壁画超度亡魂。吴道子却说:“好久没作画了,如果裴将军一定要我画的话,只好先请将军舞一支剑舞好启发一下我的画思。”
裴旻当即脱去孝服,持剑起舞,只见他“走马如飞,左旋右抽”,突然间,又“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被抛起数十丈高的剑,竟然能用手持的剑鞘接住,使其直入鞘中,实乃剑技绝招。
当时,几千名围观者为之震惊,赞叹不已。吴道子也被那猛厉的剑舞气势感动,画思敏捷,若有神助,于是挥毫图壁,飒然风起,很快一幅“为天下之壮观”的壁画就绘成了。
世人皆未见过裴旻真正出手,见到的也只是他的剑舞。于是,后人中有不少人怀疑裴旻真实的实力。但李白却知道,裴旻若以剑术杀人,人必死,此人不会轻易出剑,体验过他剑术的人都已经死了。
到了晚年,裴旻辞去官位,归隐山林。他不好名利,一心只追寻至高剑术。原本战场上的厮杀是最佳练剑之地,每一次生与死之间,都让他对剑法有新的感悟,以至于后来裴旻认为自己就是一把剑,一把无往不利的剑。
可那时,大唐又迎来盛世,敌人越来越少。裴旻回到官场厌倦了尔虞我诈,故辞去官职,在家中等待后世高手挑战。
裴旻的家是在一座山的山顶之上,为求一对手,他将家门大开,迎四方侠客挑战。
当世人们为求名望,纷纷登上裴旻家门比剑。可不要说是战胜裴旻,能让裴旻的剑出鞘之人已是当代剑术名家了,更没有一人能够挡下裴旻一剑。
裴旻的佩剑就叫做“裴旻剑”,虽是一把利剑但也只是一把寻常的剑。随着上门挑战的人越来越多,裴旻也知道这些人都只是来凑个热闹,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剑术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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