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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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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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
    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么时候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酱园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张根本那时候赤贫。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妈嫌恶地说,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 他居然能穿得住啊! 那身衣服能叫衣服? 根本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么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么洗? 洗湿了穿什么?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都从这个嘿嘿千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没有如王洛宾的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妹妹和嫁妆,而是带上了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艾家酱园的房屋格局是这样的:三间门面房临街,其中一扇后门通向大院。大院极深极阔,中间有石头砌出的一条路。顺着这条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间朝阳的正房。院子的左边还有三间厢房,比较破旧,没什么用处,平常就堆堆柴草杂货。大概在我三岁的时候,厢房里好像还养过一头母羊,我记得我曾经抓过门边的羊屎当玻璃球玩,被胡妈尖叫着扑上来打落了。她立刻把我揪到巷子里的水井边,打了一大桶水,用肥皂使劲洗我的那只手,还低下头闻我的指尖,确信没有羊屎味了,才放我走开。
    后来羊就不知道去了哪儿。院子的右边有两间厨房,那是胡妈的领地,得不到她的允许,连我妈妈都很少进去。院子的南边是大门,门开在状元巷的巷口,门楼极高,门扇也厚,门轴有一点紧,小孩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开门和关门。
    有时候胡妈会拿个油瓶过来,把瓶里的油脚子滴上几滴在门轴上。木门再打开时,就滑溜了许多,发出令人愉悦的“咿呀”声。可是没几天灰尘又把门轴腻住了,厚厚的一层污垢巴在门窝里,门轴移动时重新“吱吱”地叫唤,比以前更加懈怠。
    大门从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现在虽然剥落了,一道一道斑驳开裂,威严却仍然还在,邻居们推开大门进这院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还有一点肃然起敬。
    没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用指甲抠东西。墙壁上的石灰啦,脚趾里的污垢啦,铅笔上的橡皮脑袋啦,砖缝里的泥土啦。抠东西的时候我很专心,精神集中,情绪安宁,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我特别喜欢抠家里的那两扇黑漆大门,漆皮剥落后,门缝里的油泥干透了,变得生脆,用指甲去抠,嘎嘣下来一块,嘎嘣又下来一块,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还有,大门的木质天长日久之后已经松软得不堪一击,抠出来的木屑嵌在指甲缝缝里,闻上去有一种古老陈旧的气味,让我的脑袋瓜儿迷迷糊糊。
    胡妈见不得我碰那两扇门,我只要一伸手,她就会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旁边扯。“你这个小把戏! ”她恨恨地叫。
    她大概是扬州人,说话总有一点扬州腔。“好好的门都要被你抠出一个洞啦!贼要钻进来啦! 要不要剁了你这双手? ”
    我赶快把两只手藏到背后,用劲地绞在一起,不让她看见。
    有一次她在院子里剥蚕豆,莫名其妙地想起什么,叹息一声:“门也跟人一样,老啦,要喂点好东西才行。”
    我问她什么是“好东西”? 门怎么会吃东西? 她不耐烦地答:“桐油不是好东西吗? 生漆不是好东西吗? 人知道要吃好的,木头就不要吃? ”
    她在这样的事情上总是对我父母牢骚满腹,觉得这一对夫妇基本上是一副败家子的做派,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那种架势,什么都不肯爱惜。胡妈坚定地认为,家中的院子、大门、正屋和厢房,要是有个人好好照管,出出新,喂喂桐油生漆,不晓得要比现在派头多少。可是她不知道,正是如今这样的败落和破旧,艾家酱园才能够在解放后的一次又一次运动中保全下来,成为我们一家人遮风避雨的地方。
    胡妈对我和艾早的态度明显两样,因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妈妈生下我们两个孩子时,国家正在困难时期,粮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怜,妈妈奶水不够我们两个人抢,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妈家里养。艾早断奶之后,胡妈又跟着过来,带孩子,做家务,俨然成了一家之长。艾早小时候皮肤黄,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妈妈说,可能因为吃了胡妈的奶,多多少少有一点随胡妈。胡妈听了就高兴,嘿嘿地笑,想方设法把好吃的东西藏在厨房里,再偷着把艾早喊过去,一个劲地往她嘴里塞,还催着:“快吃! 快吃! ”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宝贝儿。
    如果艾早用指甲抠门板,胡妈是肯定不会骂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怀里,心疼地举起她的手指头看,怕她抠坏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盖。
    胡妈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
    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院子。
    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橘树,什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吴麻子的那些树苗,每一棵都用金黄色稻草绳仔细地捆好根须,显得贵重而矜持。他把它们从肩头卸下来,交到胡妈手上时,又心疼又不舍地说:“吴妈呀,树苗能卖到钱的哎! 三角钱一棵要卖的! ”
    胡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朝他翻翻眼睛:“我们家的粪从来都不掺水。”
    吴麻子于是无话可说。那时候,粪对于乡下人是很要紧的东西。
    我们家的院子就在胡妈手里一天天地花红草绿。花是很俗气的花:白风仙,紫鸡冠,鲜红耀眼的美人蕉。草更是叫不出名字的草,要是长在正经花园里,是要让花匠们除之而后快的东西。可是院子里有了这些泼皮的花花草草,就引来了蜂飞蝶舞,显得喧闹而热烈,红红火火过日子的模样。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 ”胡妈愤愤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狼! 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 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 ”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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