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大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遥控大明-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名义上受都指挥使司的辖制,实际上所有的军饷、粮秣、器械、兵源等等问题都需要李乙丑自己解决,和名义上的顶头上司没有半点关系,也就无所谓什么辖制不辖制了。

    地方衙门、州府官吏,更和这样的民团民练扯不上关系,根本就不会供给他一文钱一粒米,也不指望调动使用所谓的民练,所以也懒得来给他捧场。

    李乙丑虽然是个千户,却和各地的卫所不是一个系统,休想调动地方上的一兵一卒。你说一个民练的千户,凭什么指挥调动官军的士卒?

    既没有真正的上司,也没有可供使用的下属,连地方后勤都没有,纯粹就是一个没有人搭理的“野孩子”。

    好在李乙丑还有两个“同事”,分别是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老熟人。二人已经有了新的官职:领五品镇抚衔,实授扬州民练指挥佥事,属于从五品,只比李乙丑低半级。

    朝廷给了李乙丑那么高的官职,最担心的就是他把组建起来的民练变成自己的私兵,所以专门给他派了两个“监督者”,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监军”。其中文秀之负责佥书,孙启功负责管军。在重大问题上,必须得到二人的一致同意,李乙丑这个指挥使的命令才会生效。这是大明朝廷防止地方势力坐大的手段之一,属于一种牵制、平衡的老套路。

    没有位高权重的大员前来,反而让宴会变得热闹起来。毕竟都是些人微言轻的微末小吏,少了官场上的繁文缛节,谁也不必摆什么官架子,只管放开肚皮吃喝就是了。

    席间,众人不住口的说着“升官发财”的吉利话儿,恭贺李乙丑成为正式的“朝廷栋梁”。

    组建民练是掏自己的腰包给朝廷办事,发财是不可能的,唯一的指望就是“升官”二字了。

    哪怕是以清流自居的文秀之,也毫不掩饰这一点,非常清楚的告诉李乙丑:“如今这个五品的千户之职只是个开始,若是招募了足够多的民勇,把民练之事风风火火的办起来,再往上升一升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反正也不需要朝廷掏钱,若是李乙丑真的招募了更多的民兵,南京方面不介意给他一顶更大的官帽。毕竟组织民练这种事情是文秀之牵头办起来的,若是办好了就是清流言官们的政治资本。

    大明朝的规矩素来是以文驭武。武将不过是办事的鹰犬走狗而已,做主的绝对是文官。虽说这支民练的指挥使是李乙丑,其实谁也没有太拿他当一回事,潜意识李还是把文秀之和孙启功看做是真正的民练首官。

    这么多年以来,清流言官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夸夸其谈”“清谈务虚”,这一回是真做了一桩实实在在的事情,也算是给南方的清流挣了不少脸面。连以前的都御史史可法史大人都写信祝贺了,南方的清流官员虽然不能在事实上帮什么忙,摇旗呐喊鼓噪宣扬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就是因为顺利的组织起了淮扬的第一支民练队伍,文秀之和孙启功这两个言官早已经声名鹊起,隐然就是年轻一辈清流官员中的佼佼者。

    众人虽然看好文秀之和孙启功,却一点都不羡慕他们。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里边没有什么油水,毕竟所有的钱财都是从李乙丑手中流出,不可能弄出吃空饷喝兵血的事情,最多能捞到个不错的官声而已。

    在酒席之间,围坐在文秀之和孙启功身边的都是崭新出炉的民练首脑,张三哥、庄有财、周六斤等私盐贩子们摇身一变,全都成了民练的“军官”,最低也是从七品的职衔。

    “诸君,”文秀之端着一杯酒站起身来,面色肃然的说道:“自今日始,我等俱为朝廷命官,当时时以大局为重,事事为朝廷着想。只盼着能为国分忧为朝廷出力,但凡朝廷有所需,纵是粉身碎骨也万死不辞。”

    文秀之这个人挺不错,从来不摆官架子,为人也挺随和。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读书读的太多了,完全就是一副书呆子的做派。整天把“朝廷大义”“上报皇恩”“青史留名”之类的大话挂在嘴边,却不知这些盐贩子出身的家伙们并不怎么关心他口口声声提起的“朝廷”二字。

    若不是李乙丑一再坚持,并且暗示这是“天意”,几乎所有的盐贩子都对民练之事没有半点兴趣,更懒得和文秀之这种书呆子搅和在一起。

    “虽说民练还没有建立起来,但是,作为民练主官,文某需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文秀之满脸都是肃穆的神色,指着自己的心窝说道:“朝廷委以民练重任,文某不才,也不知招募兵勇训练士卒的章程,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绝对不会吃一文钱的空饷,更不敢喝一滴兵血。无论何时何地,诸君若是发现文某有贪墨之举,任何人都可以用军法把文某给办了。哪怕是被诸君一刀捅进心窝,也是文某自作自受,诛杀文某之人有功无过!”

    要是有人发现我贪墨兴办民练的银子,直接就用刀子捅我,这话说的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足见文秀之一片血诚之心。

    紧接着,孙启功也表示了类似的态度,两个年轻的清流言官自己都被这番话感动的热血沸腾,那些刚刚成为军官的盐贩子却没有当真:千里当官为求财,天底下哪有不贪钱的官老爷?不过话又说回来,所有的钱都是李乙丑出的,你们就是想贪怕也不那么容易,所以才顺水推舟说了些没有油盐的废话。

    不管怎么说,兴办民练的事情算是基本定下来了,剩下的就是招募民勇训练士卒的具体事宜。

    至于民练究竟会办成什么样子,却没有几个人真正看好

第二十六章后房丫鬟() 
临街起了五间二层的高楼,练院墙都重新翻盖过,李乙丑的家虽然还是无法和那些豪富之门的深宅大院相提并论,在附近这几条街也算鹤立鸡群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后院。

    时至今日,**后院依然保持着原本的模样。老爹曾无数次念叨着要把破旧的老屋拆除重建,但李乙丑却一再反对。甚至还专门找到在街口摆摊算命的程半仙,给他塞了一把铜钱,让这个老神棍想办法打消老爹拆除老屋的念头。

    程半仙拿了李乙丑的钱,自然肯卖力气,云山雾罩的好一通忽悠,把那几间破败不堪的老屋说成是“引风聚水”的招福纳财之地,要是动了就会破坏风水,甚至还会招致血光之灾。

    虽说老爹并不怎么相信满口胡诌的程半仙,但是近半年多以来**崛起是实在太快,不得不半信半疑的默认了程半仙的说法。

    年前,家里还穷的揭不开锅,忽然之间就发达了,儿子李乙丑赚了大笔的银钱,还领了官职。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简直超乎想象,家里的风水好也就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释。

    为了不破坏上好的风水,老爹完全采纳了李乙丑的意见。在宽敞的院子中间砌了一道矮墙,中间留了个月亮门可以直通后院。

    老爹住在前面宽敞的新房当中,李乙丑则执意要住在后面的老屋,按照李乙丑自己的说法,就是老屋已经住习惯了,搬到前面的新屋会睡不着觉!

    所有的这些言辞不过是借口罢了,其实还是为了不离开那个抽屉,方便和苏子朋交流沟通。

    今日和文秀之等人商量了招募民勇的事情,回来的有些晚。刚一进门就听到一声脆生生的呼唤:“老爷归家了,张嫂开饭吧。”

    “你是金雀还是银雀?”

    “回老爷的话,婢子是银雀。”

    **以前也是官宦之门,虽然很是过了十几年的苦日子,不过眼下已经发达了,老爹就又开始怀念起从前的生活。专门到人市上买了两个使唤丫头,还雇了个帮佣的婆子,以老太爷的身份开始重温当年的富贵生活。

    按照老爹的思维方式,只有呼奴喝婢的生活,才是有钱人家应该过的日子,要不然就算再有钱也没有任何意义。

    反正家里也不缺这点小钱,而且李乙丑也希望家里有人来照顾老爹的饮食起居,所以对此事持赞同的态度。

    稍微有些不习惯的是,买来的这俩丫头是一卵双生的孪生姊妹,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如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而且这俩使唤丫头刚买来没有几天,李乙丑实在分不出哪个是姐姐金雀哪个是妹妹银雀。

    热气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在桌上,老爹坐在桌前还在等着和儿子一起吃饭,两个使唤丫头低眉顺目的站在一旁,俨然就是一副大户人家的气派。

    “我儿今日归家的有些晚了。”

    “和文大人商议事情”

    说起那文秀之,老爹就十分的瞧不起,毫不掩饰对他的鄙视之心的哼了一声:“那帮子自命清流的家伙,除了夸夸其谈之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你可千万不能和他们那帮子人走的太近了。”

    老爹本就是以前的阉党,对清流官员有种天然的敌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态度却一点都没有改变:“鼓捣民练分明就是想从咱家的钱袋子里往外掏银子,我儿实在年轻被他们几句大话就给激的头脑发热算了,既然你已做了民练的指挥使,再说这些已是无用。只需记得少撒些银钱出去,糊弄糊弄也就是了。民练民练,连官军都不济事,就算弄出一帮子民练能有什么大用?”

    “既然到了家里,官面上的事情也就别说了,爹爹快些吃饭吧。”

    话虽如此,却阻不住老爹的喋喋不休,一边吃饭一边大骂文秀之等人。在老爹的心目当中,兴办民练就是骗钱的代名词罢了,骂着骂着就扩大了“打击范围”,不仅骂清流官员,连千里之外的朝中大员都挨个骂了一遍。

    老爹对朝廷不满,这种态度已不是一年两年了,在李乙丑的记忆中,老爹从来都没有对大明朝满意过。既然他喜欢骂,就随便骂吧。

    用过晚饭之后,任凭老爹把朝中勋贵阁臣挨个骂的狗血淋头,自顾自的来到后院,把今日之事仔仔细细的写在纸上,小心翼翼的放到抽屉当中。

    和往日一样,一只手凭空出现在抽屉里,取走了那张字条,并且很快就送来了“回信”。

    “连史公都给你写了褒奖的书信?真是难能可贵。”

    史公?李乙丑愣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所谓的史公,指的是漕运总督史可法史大人。

    若是旁人称史可法为史公,那自然是件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毕竟是身居高位者嘛,尊敬一下也在情理之中。但抽屉另一头的是普通人吗?

    那可是三百多年以后的人物啊。

    就算是说起当场的皇帝,苏子朋也懒得用一下尊称,最多是用“崇祯”这个年号来代称而已。在三百多年以后那个没有皇帝的时代,苏子朋严重缺乏对天子应有的尊敬。

    无论官职的高低,在他的眼中都不过是早已经成为云烟的历史人物,别说是尊敬了,就算是多留意一下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了。

    难得的是,苏子朋居然对史可法用上了尊称,让李乙丑非常吃惊。难道说这位漕运总督比崇祯皇帝还要尊贵?这绝对是不可能的。还是说史可法有莫大的本事?

    要不然苏子朋为何如此敬重他呢?

    “史公自然比不得崇祯尊贵,也说不上有什么本事,不过满腔浩然之气一颗忠烈之心,纵是千秋百代之后也应享受后人的敬重。”

    浩然之气、忠烈之心,这个评语把李乙丑给吓住了。

    这可是三百年以后的后人做出的评价啊,这八个字已经高到了天上去,怎能不让李乙丑目瞪口呆?

    “那史总督史公,我看也不过是寻常官吏,有什么样的际遇敢当这八字之评?”

    “以后你会明白的,现在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和苏子朋“认识”了半年多,李乙丑已经习惯了他说话的方式,所有难以解释的问题,都没有必要弄的太明白,只要暂时放下,以后慢慢就会懂。

    “给你的不锈钢片,做的如何了?”

    “已做好十四个。”

    把那些亮晶晶的钢片镶嵌到打造好的铁条之上,看似轻描淡写却实在是件耗费人工的活。

    就算是已经使用了技艺最纯属的工匠,进度也非常缓慢。仅仅只是镶嵌那么一下,也需要最好的匠人耗费半月的工时才能够做成。

    “很好,比我预计的还要快一些,看来应该进行下一步了。再给你些材料,按照图纸继续制作。”

    很快,苏子朋就又给了一张图纸。

    这张图纸简单之极,就是把一条丝线铆在那些不锈钢片的孔洞之中,这是很简单的工作。

    “图纸上的丝线非比寻常,那边是没有的,我早就为你备好了。”

    很快,抽屉就出现了一小捆细细的“丝线”。

    这些丝线通体闪亮,乍一看好似是用纯度很高的白银拉出来的银丝,拿到手中之后才发现这些丝线的韧度极高,而且明显比银丝要坚硬的多。

    “这不是银丝吧?”

    “这是特种合金弦。”

    什么叫做特种合金?李乙丑一点概念都没有,却看懂了那个“弦”字。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不知道苏子朋要自己打造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稀奇古怪的零件和亮闪闪的不锈钢片,就算已经打造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不晓得是做什么用的。

    直到看见这些特种合金弦,脑子里才对要打造的东西有了个大致的印象:两个镶嵌了不锈钢片的铁条组在一起,后面加一个托,再挂上这样的特种合金弦,分明就是

    弩!

    大明朝并不禁刀剑,寻常的江湖豪客就可以佩戴刀剑,就算捧着一柄大刀在街上行走,也没有人会在意,因为在大明朝的律法当中,刀剑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武器,所以也不犯禁。

    只有弓弩之类的远程杀伤武器才的真正犯禁的,若是被抓到了,少不得要安上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

    “你要我打造的东西,是不是弩啊?”

    当然是弩了,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弩,而是军用制式弩。

    苏子朋要李乙丑打造的这种弩,是二战以后苏联的军用武器。苏联解体之后,很多这样的军用弩外流到了民间,国内某些军事论坛上就有卖的,虽然三万人民币的高价确实经过很多军事发烧友的爆炒,却也足见这种东西的价值。

    后来国内严格限制此物,就再也没有人明目张胆的在网上出售了。

    好在网友的智慧是无穷的,虽然国家严禁贩卖这种危险的武器,却不能禁止某些人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继续兜售:把军用弩拆散了卖零件,买家收到之后再想办法按照图纸组装起来。

    苏子朋无法买到枪炮之类的现代化武器,所以退而求其次,打起了苏联军用驽的主意。只可惜这种军用弩的体型庞大,无法通过那个小小的抽屉,才不得不先给李乙丑一部分零件,让他想办法组装成部件

    “老爷,婢子”

    一句清脆的呼喊猛然响起,听在李乙丑的耳中,恰如晴天霹雳旱地惊雷一般。完全是条件反射的结果,猛然“砰”的把抽屉关上,腾的跳将起来。

    回头一看,新买来的使唤丫头银雀儿正端着铜盆走过来

第二十七章恶从心生() 
这个抽屉就是李乙丑最大的秘密,苏子朋曾经无数次叮嘱:一定要严格保守秘密,哪怕是亲如父子,近如夫妻,也不能泄露出去。

    一直以来,李乙丑都小心翼翼的保守着这个天大的秘密,却没有想到今天被新买的使唤丫头给撞破了。

    完全是最本能的反应,“砰”的一声把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