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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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妻欢-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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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昏过去了,承受不住这接二连三的打击的她昏过去了,在她昏迷前,脑子最后的思绪便是冷君爵的那句“我会杀了他,杀了他的。”

☆、第九十九章 痴情的Sanny

当冷君爵赶来的时候,便是看到这样一副景象,一排排的医生无动于衷【其实被感动,还没回过神来呢】的站在哪里,童天恩躺在冰冷的地板上。

“该死的”冷君爵低咒一声,快速的走进童天恩,将她抱走…

他们谁也没有看到站在楼梯处冷冷看着这一切的紫眸男人,谁也没有看到他眼里闪过的那一丝狠戾之光…

又回到冷宅了,时隔两个月,天恩又回来了,只不过这一次,她的回来是带有目的的,她要让冷君爵血债血偿。

天恩赤着脚站在毛地毯上,透过落地窗,她能看见窗外的那阳光洒在厚厚的白雪上碾过的轮胎印。

冷宅二楼主卧里,自从天恩回来搬出这房间开始,这房间落地窗便遮得严严实实,房内只有些微的光。

冷君爵颓然地坐在电脑桌前,目光微醺,一身的酒气。

没有童天恩在的房间好像一下子冷清了很多,空荡荡的,目光落到哪里都觉得难受碍眼。

忽然他的目光瞟到电脑桌旁的那盆仙人球,眼中的戾气这才消失,变得柔和起来——

一只手伸长了,把盆栽拿到手里。

这是还是几个月前,她失忆的时候,那次陪她去逛街,她硬要买下的。

那颗青色的仙人球带着刺,碰一碰都扎手,就像她一样。

他每天起码给它浇三次以上的水,就算有事在外面忙,都会记得赶回来。

可是为什么他这么用心地在养,它还是越来越没生气,原本的绿色变得黯淡,形状萎靡不振,看起来就会要死去?

从小他就从来没有养过什么植物。他想没有任何东西在他的手里能活过一个月。

可是这盆仙人球不一样,他必须让它活着!

陈妈经过卧室,透过洞开的门,看到冷君爵又在朝仙人球浇水,不由奇怪。

“少爷,你这水再这么浇下去,这仙人球没过个星期恐怕就要死了。”

冷君爵一愣,放下水壶,绷紧下颌瞪着陈妈:“为什么?”

“仙人球其实不用怎么浇水的。”

“植物不浇水也能活?”

虽然他在这方面不擅长,可是好歹他是知道植物要靠光和水才能生长,这是三岁小孩也知道的事情!

“并不是所有植物都一个样的,它们跟人一样,分类别。”陈妈经验老道地说,“比如仙人球,它属于仙人掌科,一般生长在高热、干燥、少雨的沙漠地带,性喜干耐旱。”

“所以就要让它经常晒太阳。它虽然也需要水,可是需求不多,你看见盆土很干了才能浇水,浇就要浇透,不干不能浇,否则容易造成腐烂。防辐射只是卖花人说的,让大家都放在电脑前,因为缺光,如果再浇水多点,很快就会死亡。死了又去买,那卖花人多高兴啊!”

原来如此!

该死!难怪它快要死了,他每天都浇好多的水,经常把土泡得软软的。

他以为给它很多水,它就能生长得健康,却没想到是害了它。

冷君爵把盆栽拿起来,立即走去一楼宽阔的欧式露天阳台,将盆栽放在阳光下。

陈妈笑着跟过来,站在露台门口看着冷君爵,忍不住问:“这盆栽是少奶奶送少爷的吧?”

一听到“少奶奶”三个字,冷君爵的背脊就一僵。

那个该死的女人,回来之后就一直不肯见他,其实他是没必要那么放低架子去顺从她,只是每每当他硬闯进她房间时,她那冷冷的眼神就让他浑身不舒服。

冷君爵眼神阴郁,心情烦躁:“不是!”

虽然冷君爵这么说,但怎么能骗得过精明的陈妈——少爷的性格她最清楚了,只有他在意的人和事,他才会这么上心。

如今,他眼里在意的只有少奶奶,这是整个冷家的人都看出来的。

陈妈咳嗽一声:“少爷,有些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

“其实这人跟植物是一样的,”陈妈直言不讳地说,“少奶奶好比那仙人球,你要对她好以前,要先明白她的需要。”

冷君爵眼睛一亮,瞬间回头看着陈妈:“什么意思?”

“少爷你想精心呵护这仙人球,于是自以为是地给她大量的水。你以为是对她好,可是她又不需要,所以反倒多此一举地害了它——”

见冷君爵皱着眉一副认真聆听的样子,陈妈高兴地继续说:“对人好也是一个道理,不是一味的,不是霸道的,你要懂得投其所好。少爷平时对少奶奶好,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可是你有没有问过少奶奶,她想要的是什么?你对他的好,是不是她喜欢的方式?”

冷君爵阴郁地瞪着陈妈妈:“那她想要什么,喜欢什么方式?!”

“来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自己去问少奶奶吧。”

冷君爵绷紧下颌:“她不会告诉我的…!”她现在连见都不让他见到了“仙人球也不会说话,可是你总有其它的途径去了解它。”

“少爷,凡事都要用心。否则,照你这个方式下去,你和少奶奶就像这仙人球,再健康再生命顽强的仙人球,都存活不了多久。”

陈妈说着,直接走到阳台,把那颗仙人球小心地拔出来,倒掉湿土,从别的花盆里弄来干泥,再小心地把仙人球插回去,压紧根部。

冷君爵看着阳光下那颗小小的仙人球,神情若有所思……

童天恩告诉我,我要把你怎么样才好。

我要怎么做,心才不会那么痛,才能把想飞的你留在身边?

天恩躺在床上看着陈妈把大袋小袋的东西一一往柜子上放。

“少奶奶,这是这几天少爷专程令人去山里现采的蜂蜜……这些是水果冻,少爷跑了大半个T市,搜集了所有类型所有味道的果冻,他说不知道你喜欢那种,所以每种买了一样……你试试看,认定哪种以后就都买那个牌子……对了,少爷知道少奶奶最爱红玫瑰。”

陈妈说着,又叫拿出好几个花瓶,各插了一大束红玫瑰,放在房间的各个角落。

天恩完全不为所动,拿出一本杂志书,无聊地翻阅。

忽然陈妈又蹿到她面前,从袋子里抱出一擂书:“知道少奶奶喜欢看这些情感小说和时尚杂志,你看,这些都是少爷亲自给你选的。”

“……”

“今天的开胃菜是美味血鸭和鸡蛋煮肉团。”当陈妈把保温盒打开的时候,一阵香气四溢的肉香味终于吸引了天恩的注意力。

她讶异地看过去,瞬间皱了眉:“谁让你们去我家的?”

这“美味血鸭”是妈妈的家乡菜。

顾名思义,杀鸭的时候血留下,在鸭子快做好的时候把血放进去炒,炒的时候放一种芋梗进去,或是放魔芋豆腐一起炒,具体为什么不知,这是正宗的炒血鸭做法,美味可口。

鸡蛋煮肉团,就是把肉和鸡蛋一起做成团,然后放入水中煮。

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难,因为鸡蛋必须要用纯真的农家土鸡蛋做,才会好吃。

而农家土鸡蛋比较难得,市场买不到。

记得天恩小时候最喜欢吃这道菜,那时候,家里还不是很富裕,童式还刚刚起步,爸妈不会时时刻刻陪在她的身边,只是每当她生病吃不下东西的时候,妈妈就会煮这道菜,就算再没有食欲也会吃一点。

想起她割阑尾炎那一次,因为手术好几天没进食,等到可以吃东西时,她却忽然变得厌食,什么也吃不下。眼见着她一天比一天消瘦,妈妈心急如焚,就为了几个土鸡蛋连夜赶到乡下,因为天黑路滑摔断了一只腿,在医院躺了半年才好。

泪水忽然聚集到眼眶,天恩眼睛红红的,忽然想起爸爸妈妈,想起自己因为卿的事,怨恨他们,这么久只回去过一次,她的心里就有些难过。

“少奶奶,少爷这几天都往你家跑,就是为了了解你的童年,打探你的喜好。”陈妈一边帮她盛饭,一边说,“前些日子,倾颜小姐那事是少爷做的不对,少爷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只是冷酷了一点。他其实疼你爱你,只是用错了方式。”

“谁要他疼我爱我了!”天恩用力把头扭向窗外,如果他疼她,爱她,怎么会伤害她在乎的人,想起Sanny在死之前说的,他去找过卿,她刚刚涌起的异样感觉又被她生生的杀死在摇篮里。

“其实少爷做很多事,都是因为他太在乎你了!”

“我不需要他的在乎!”

“……唉,算了,少奶奶先吃饭吧。”

说不通,陈妈也没辙,这少奶奶啊看似外表柔弱,倔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

特别是这一次回来以后。

☆、第一百章

房间里突然沉默下来,天恩靠在床头,吃着那久违的味道,原本坚硬的心,变得柔弱起来,而且,她又转念一想,要为他们报仇,她就需要他的宠爱,他的信任。

叹了口气,她对陈妈说:“让他进来吧。”

陈妈惊喜的表情:“真的吗,少奶奶!”顿了顿,“你怎么知道少爷在门外?”

她记得她没说啊。

天恩无语:

拜托,经过她回来那几天的疯狂反抗,冷冷话语,他是没在跟进房间,但站在房门口,时不时透过房的玻璃窗朝里面望一眼,然后又飞快躲开——这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愚蠢行为。还真以为她没发现吗?

陈妈收拾了碗筷离开房,过了片刻,房门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

他好像瘦了点,憔悴了点,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没什么神。

冷君爵从进来就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脸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离得太远,就站在房中间。

记忆中,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局促和无所适从的时候。

“你在看什么?”他温柔的声音传进她的耳膜里了。

“没什么”天恩淡淡的回答,听不出什么喜怒。

“恩”冷君爵缓缓的靠近,轻轻的将她拥进自己的怀里,用头蹭着她的颈项,自从官瑞卿和那个叫Sanny的女人突然死亡,她就变成这样了,整日里很少说话,也不出去,找若若来陪她,她也回不到当初了,不管是失忆前得童天恩还是失忆后的,而且那星眸里总有似有若无的恨意。

很显然冷君爵是不记得他当初一气之下说的那句“我会杀了他的,杀了他的。”

而他也没想到是因为那句话,她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骚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被他拥在怀里的她。

是一只小狗!

天恩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冷君爵见这小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放在地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天恩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天恩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冷君爵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恩恩。”

天恩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冷君爵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恩恩”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童天恩”。

天恩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爵爵?”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

小狗在天恩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冷君爵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喜欢我。”他语出惊人。

天恩讶异地抬头看他,却见他一脸严肃,一只紧绷的脸终于忍不住,她扑哧一声笑了。

冷君爵却没有笑,还是很严肃的表情:“你笑什么?狗会的事情我都会,我会的事情,狗不一定会。”

“冷君爵,你疯了——”天恩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你怎么拿自己跟一只狗比呢?”

冷君爵眼光黯然。

是,他已经堕落到连狗都会嫉妒。

买这只狗的初衷,就是因为从她的父母口中得知她很有爱心,从小便喜欢小猫小狗等动物,所以他特意买了这只茶杯贵宾来讨好她。

可当他看到小狗在她的掌心里舔弄、打滚、撒欢,而她却用那种喜欢得不得了的表情看着狗狗时——他又感到无比的沮丧和苍凉。

她为什么变的那么讨厌他,在她眼里,他甚至连一只狗都不如。

他要做些什么,才能讨她开心?他要怎么对她,才会让她喜欢?他要怎么样,才能让她回到失忆时那样对他依赖。

茫然让他第一次让对自己不自信——以前的他从来是不需要这样的,可是只从这个女人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之后,他—商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冷君爵”,杀人不眨眼,冰冷无情的“暗帝”,就彻底消失了。

可是就算他如此放低了姿态,她还是不理他。

在她眼里,他还不如一只狗,打个滚,她就会满心欢喜。

“明天周六,我没事,陪你去逛街,嗯?”冷君爵说道,“我好像从来没有陪你逛过街呢!”

半晌,天恩才慢慢的抬起头:“你陪我去逛街?”

“是啊!”冷君爵好笑的说道。

“真的?”

“我还骗你不成?”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天恩这才满意的说。

“那恩恩,你满意了,可不可以…”男人眨着眼,邪恶的说道,早就在她身上放着的大手期待已久的揉了起来,他有好久好久没有碰过她了。

“啊!冷君爵!”天恩尖叫道,双手挥舞着挣扎,可还是被这男人给压在身,下,不久就传来了带着哭腔的声音。

因为是周末,商场里的人格外的多,再加上正好碰上了商场搞会员答谢活动,一些特价商品都放在了大厅中,来来往往的人挤人。

冷君爵看着天恩疲累的模样,不由说道:“早跟你说不如明天再出来,你看你坚持出来,累着了吧!”

天恩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以为是谁害的!你说今天陪我的,明天你还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呢!”

“好好,陪你逛,行了吧?”冷君爵说着,牵着她的手再次收的紧紧,低沉的声音仿佛是从天堂传来“牵紧了,走丢了,我可不负责任的。”

那温暖的话语令天恩心里一阵发酸。

“冷君爵”

“叫我爵”自从她回来之后,她便在也没有喊过他一声爵了,他好怀念在她失忆的时候她喊他爵时,那种拖着长长的尾音喊的感觉。

“爵”天恩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她现在必须要这样喊他。

“恩,怎么?”得到令他满意的称呼,冷君爵嘴角稍稍的翘起。

“我明天想回去一趟,我好久没有回去过了。”

“我陪你回去”听到她这样说,冷君爵知道她是想她父母了。

“不可以”天恩忽然激动起来“我是说,我怕你工作忙,不方便。”察觉到自己的反应太过激烈,天恩急忙说道。

“去看岳父岳母,有什么事呢!”虽然天恩的反应是过激了些,但是冷君爵没有很在意,只当是她不是很想他陪在她的身边。

“可是我想,我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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