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还有皇的年代,至少要推移到万年之前。
那时候,正值天灾连连,人间处处洪水遍地,禹帝才出生不久,母亲便死在了突发的洪水中,禹帝被放置在一块掏空的木材中间随波逐流。
危难时刻,洪水中突然出现一头名字叫做鲲的巨鱼,身形千里,负禹帝于身上,从而使禹帝幸免遇难。
眼见禹帝嗷嗷待哺,巨鱼化形为大鹏鸟,身负禹帝于背,抓巨猿而哺育禹帝,因此,关于禹帝的身世,有着鲲鹏负身猿为母之说。
鲲鹏和巨猿养育禹帝于十万大山中,时值天神大战,火神祝融与水神共工大战于不周山之巅,共工战败,恼恨之下,头撞不周山而死。
不周山乃是擎天之柱,随着不周山的倒塌,天崩地裂,洪水泛滥,火山喷发,人间再度陷入深深的天灾之中。
为了治理人间的洪水,禹帝不辞辛劳,走遍天下勘察灾情,终于确定以疏导,将洪水引入深海作为治水之法。
治水之法一出,蛮族民众奔走相告,纷纷投奔于禹帝的帐下,帮助禹帝疏通水道,将洪水引入大海之中。
禹帝之行,亦感动了天妖之族,以之前与禹帝有着深厚情谊的鲲鹏和巨猿牵头,八大天妖共同出力,终于成功的将洪水引入大海,人间重现之前的繁荣。
成功治理了水患之后,禹帝与八大天妖一同回归蛮地,与八大天妖合力扫平了专门危害的蛮族的各种妖族,并且借助八大天妖的传承,一力斩杀了专以人族为食的天龙皇,最终统一蛮部。
为了防止自己的子孙再度受到妖族的侵害,禹帝与八大天妖约定,尊他们八位为神主,让自己的子孙民众对其恭敬祭祀,而作为交换,八位天妖将自己的神通以传承的方式传授给禹帝的子孙后代。
治水患,平妖族,引领民众居山穴以避猛兽鸷鸟之害,教民以狩猎以满足其口腹之需,禹帝以这四件惊天动地的功绩为蛮族万众归心,这才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蛮族万年以来历史上唯一的一位蛮皇。
禹帝之后,蛮族再无皇帝之说,各族纷纷以各自的神主为尊,各自为政,从此开启了上万年的分裂局面。
如今,居然有人要成为和禹帝一样的蛮皇?
“其实,这话我也是不经意的时候听哈玛说过几句,他说,当年禹帝之所以能够称帝,是早在幼年之时,便得到了包括鲲祖和猿祖在内的神灵的助力,而如今,哈旭小小年纪,就能够得到齐天大圣这等神灵的传授,这不是和禹帝当年很像吗。”
莽傻乎乎的摸着脑袋对众人解释道。
“对啊,这齐天大圣的故事,咱们在休息的时候,也曾经听哈旭讲过很多了,这经历之曲折,能力之大,似乎并不输于禹帝时的八大天妖啊。”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应和着莽的话头说道。
这些天来,齐天大圣俨然是这些蛮民中最为热门的话题,他身披黄金甲,头戴紫金冠,手中如意金箍棒横扫四方的形象,已经通过王旭的三寸不烂之舌,成为了蛮族中所有人休息时谈论的对象,其风头甚至于盖过了他们本族的守护神猿神陛下。
正所谓你说了一个谎,就必须用十个谎把他圆起来,自从自己把造福蛮民的功劳,全部送给孙悟空之后,王旭为了完善这个谎言,只好用地球上西游记的故事,不断的去丰满自己最初的谎言。
千里拜师,龙宫借宝,地府大战,官封弼马温,反下天庭自称齐天大圣,七圣结拜,再度招安,大闹天宫,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源源不断的被王旭讲出来,引得蛮族部落中所有人这段日子都为之疯狂。
当王旭讲到十万天兵天将追捕孙悟空,而其他的六圣却对其置之不理的时候,就连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老哈玛都拍案而起,怒斥六圣无情无义。
当然了,老家伙很有地球那些领导凡事都喜欢上纲上线的无耻风范,在足足骂了六圣超过一个小时之后,他无比愤怒的告诉王旭,这些家伙都是无情无义之辈,反观花果山的那些猴子,却是个个视死如归,这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除了猿族传承的部族以外,信仰其他神主的种族,也都和这六大圣一样,根本靠不住。
一个小小的故事,都能够牵扯到神主的争斗上面去,对于老哈玛的思维跳跃能力,王旭真的只有心悦诚服的分儿。
为了照顾老哈玛这个老愤青的情绪,孙悟空被压到五行山下的故事,王旭并没有按照吴承恩的原著讲下去,而是照搬了网络上某位写手的版本。
孙悟空在五行山下被压了五百年,直到佛门出了个叛徒金蝉子,为了反抗佛门的残暴,金蝉子下界转世成为唐三藏,西行去和佛祖争锋,而孙悟空,则被他救出来作为帮手,与他一起去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王旭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的改动,不仅是老哈玛拍案叫绝,整个的蛮族都对这位齐天大圣和敢于反抗的三藏法师推崇备至,就连附身在他灵魂中的玉玲珑,居然也是连声的叫好。
“这个故事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吗,那个该死的吴什么的家伙,根本就是个天生的奴才命,以孙悟空那宁折不弯的性子,怎么可能接受的了去给佛祖当走狗的命运吗。”
第十二章 沪回来了()
“就这样,唐僧与女儿国王依依惜别,坐在白马上,唐三藏三步一回头,五步一歇马,直到视线中再也没有女儿国国王的身影,这才拼命的在白龙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发足狂奔。。。。。。”
自从五行山下的故事脱离了吴承恩老先生的主线之后,王旭索性的发挥起了自己善于讲故事的特长,把后面的很多故事都讲的面目全非。
不过,这些被他改动过后的故事,却是得到了蛮族所有人的赞许,这一切,还是要得益于王旭的看人下菜碟。
对着普通的男性蛮人,他会大讲孙悟空是如何的英勇,手中金箍棒一举,一棒之威,足以掀山灭海,那种雄壮的热血,尝尝惹得这些傻大憨粗的男人为之鼓掌叫好。
但是,在面对女性听众,特别是玛塔娜的时候,王旭的话题,却总是会不知不觉的就飘向了齐天大圣与紫霞,甚至于白骨精之间那些被后人附会出来的虐心情感故事上面去。
女人的心从来都是水做的,这点不管是在地球还是在横断山脉都没有半点区别。
听着王旭口若悬河的讲着故事,玛塔娜眼中噙满了晶莹的泪花。
“既然不舍,三藏法师又为什么不留下?”
这是所有女性听众听完故事后本能问出的问题,但是玛塔娜却并没有问,只是拖着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死色狼,又想和人家一百遍了是不是?”
玉玲珑揶揄的声音在王旭的脑海中响起。
“死女人,老子没那么龌龊好不好!”
王旭在心中抗议着,但是不管怎么说,心里却总有着一种欲盖弥彰的羞怯。
说实话,作为男性,守着一个大美人在身边,纵然是没有什么其他不良的想法,但是,想着去多和她说几句话的小心思,那还是藏不住的。
“我觉得,三藏法师之所以选择离开,其实是为了女王好。”
玛塔娜思索了一会,重重的叹了口气,说出来的话却是完全的出乎了王旭的意料之外。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女儿国中世代都只有女人,从未见过男子,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任何女子和男人结为夫妻,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三藏法师真的与她结为了夫妻,那她以后会在国中如何自处呢?”
搞政治玩权力的女人,思维果然与普通人天差地别,就连王旭,也被她这种新奇的说法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其实三藏法师的心中,还是喜欢女王的,可是,他更清楚女王的处境,一旦他留下,那么,必然会对女王的权威造成很大不良的影响,所以,为了不至于让女王失去自己的皇位,所以他的离开,绝对是最明智的选择。”
玛塔娜自以为是的擦了擦眼泪。
“坦白的说,三藏法师这样肯为自己所爱的人牺牲的精神,真的很令人感动呢,若是我也能够有这样的福气,被这样的一个人喜欢就好了。”
玛塔娜叹息了许久,这才将目光转向了王旭。
“旭,你最近和哈玛大祭司学的如何?”
提到这个问题,王旭便是满心的苦水,每天都举着石锁上山下山转一圈也就罢了,可是,这个该死的老家伙,却偏偏还要每天都给自己上两个小时的文化课。
每天的学习,便是由老哈玛给王旭源源不断的讲解着蛮族多年来的历史,以及族中的各种典章制度,其中的着重点,便是一些族中王者需要的礼仪和注意事项。
最让王旭头疼的,是这些东西他要全部都背诵下来,这对于本身喜欢理科,讨厌死记硬背的王旭而言,实在是比锻炼更让他吐血的事情。
“那个。。。。。其实也还好吧。”
好在哥的头脑还算聪明,背这些东西根本难不住哥这聪明的小脑瓜。
“那就好,旭,其实我能看的出来,你很不喜欢去背诵那些繁缛的条文。”
玛塔娜善解人意的对着王旭笑了笑,脸上再度露出了那两个标志性的笑涡。
“不过,留给我们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一个月后,便是你接受传承的时间,若你无法。。。。。。诶。”
玛塔娜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把后面的话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王旭实在有些搞不懂,这传承与他每天的学习到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不过,玛塔娜会这样说,那就证明自己学这些东西还是有用的,最起码,他能够获得玛塔娜这位大族长的支持,以后在族中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十天的时间,就像是过隙的白驹,不知不觉间已经完全过去。
这天黄昏时分,沪和他的狩猎队迎着渐落的夕阳,扛着几头大型的猎物,趾高气昂的从远方回到了部落。
“首领,这次回去的话,准备带哪个女人回去过夜啊。”
一名身材强壮的猎人语带戏谑的问道。
“这还用问吗,备,你跟首领这么久了,难道还看不出来,首领已经对丽垂涎好久了吗?”
另外一名猎人板着脸训斥道。
“兄弟,那个丽你还不知道吗,一直都是对咱首领冷冰冰的不假辞色,我就不信首领这次能够顺利拿下她。”
之前的猎人满心不悦的反驳道。
“切,兄弟,你也不看咱首领现在是什么身份,哼,要是敢不答应,她以后就等着每天啃骨头棒子吧。”
自从铠死了以后,狩猎队中的人,已经全部都换成了沪的亲信,他们摒弃了之前铠公平分配猎物的原则,而是根据自己的喜恶来分配猎物,和他们关系亲近的,能够得到最肥美的肉,而和他们作对的,就只能分配到腐肉,下水,烂皮毛和骨头。
沪满意的朝着两名猎人点了点头,狩猎是长牙部的主要生活来源,人以食为天,一旦没有了食物,就等于失去了生命,掌握着狩猎来的猎物,全族人的生命,就等于掌握在了他沪的手里,他就是整个族群的主宰。
自从他升为猎头之后,族中很多人一开始都对他意见颇大,但是,当他施重手惩处了一批人之后,看他们还不都给老子乖乖的闭上嘴巴。
这一次回去,一定要让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我沪才是这长牙部的主宰,任何反对我沪的人,都只能像是铠的那个不知死活的儿子一样,在森林的边缘被猛兽啃成一堆白骨。
丽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这一次老子一定要把她弄回洞里,该死的女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看不起老子,这一次回去,若是还不答应老子,老子一定会把铁骨兽最硬的骨头给你,让你砸也砸不烂,吃又吃不了,好好的饿上你几顿,看你还敢不敢给老子使脸色。
还有铠的那个女人,从今往后,你就别想从老子手中再得到一块能吃的好肉,以前的铠,因为实力比老子高,老子忍了他十几年,好不容易把他熬死了,你生的小兔崽子却非要来给老子捣乱,老子是看出来了,你这个该死的女人不死,老子就没好日子过。
沪得意洋洋的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部落的山口。
山口处静悄悄的,连半点人声都没有,想起以前每次狩猎回来,早已在这里翘首以盼的汹涌人群,沪的心中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心中之前的得意一扫而空。
“沪,你们回来了。”
一名青年满脸是笑的迎了上来,看到青年,沪的心中顿时一阵光火。
这个该死的小家伙,就是丽的未婚夫,别看这小家伙长得人模狗样的,却只是获得了丁级二阶的传承,比其他沪丙级二阶的传承来,整整差了一个大境界。
可是,丽那个该死的女人却是一点都不识抬举,宁可和这个白痴一样的家伙眉来眼去,也从来都不肯正眼看他沪一眼。
“嗯。”
沪心中火大,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哈旭吩咐,让我们领你们把猎物放去仓库,村中的人事情多,没时间来迎接你们,所以哈旭就派我来了。”
青年不卑不亢的对沪等人说道,话音未落,一记响亮的耳光,已经重重抽在了青年的脸上。
“小王八蛋,怎么和我们首领说话呢,我告诉你,我们首领以后就是咱们部落的天,谁敢得罪他,以后就等着去啃骨头棒子吧。”
打青年的是那名叫做备的猎人,作为沪的亲信,他自然知道沪因为丽的关系,已经对这个青年恨之入骨,自己在主子面前,自然少不得要打他替主子出气了。
“滚回去,让村子里的人和以前一样,都来迎接我们,谁要是敢不来,这次的猎物就没有他们的分。”
另外几名沪的亲信疯狂的叫嚣着,这几个月来,掌握着族中食粮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骄横跋扈,为了能够吃上饭,没有人敢和他们作对,这无疑大大的增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
他太过得意,完全没有注意到就在不远处一人多高的草丛里面,正潜伏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第十三章 万古预言()
看着天上明媚的阳光,王旭无奈的托着腮帮子叹了口气,面对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老哈玛,心神完全都转移到了今天的午餐上去了。
莽这个家伙昨天在河底挖塘泥的时候,挖出了四五段和人手臂一样的粗藕,就在他准备把这些脏兮兮的东西丢到一边去腐烂发霉的时候,王旭猛然间出现在他的身后。
在莽的屁股上留下无数触目惊心的脚印后,这倒霉蛋哭丧着脸拿着那两节倒霉的藕去河边洗剥干净,露出浅黄色的外皮。
王旭用小石刀把藕切开,灵巧的削掉外皮,切下一块放在嘴里,水甘甘的带着点甜味,就算不加任何的调料,也绝对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食。
找到这样的美食,王旭现在满心想的,就是如何要把这些鲜藕搬上中午的餐桌,心思要是还能够集中在老哈玛那些枯燥无聊的课程上那才是真的奇怪了。
枫糖糖浆拌藕片,不仅水灵爽口,嫩脆多汁,配上甜美清香的枫糖,光是想想,就忍不住想要把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在这里找不到山里红,要不然,一道酸甜口味的凉拌藕片,在锻炼或者劳碌以后美美的吃上几片,绝对比神仙都还要爽。
越在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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