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皇崛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蛮皇崛起-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虽然名为学霸,但是,王旭的慵懒却也是出了名的,若是没有必要,他绝对不会主动去做什么事,对他而言,平平淡淡就是最大的福气。

    更何况,他的身体里,还有着一个可怕的女人玉玲珑,为了尽快的完成这个女人的任务,尽快的让她离开自己,以便自己再度返回地球,他可不想让自己过多的牵扯进蛮人的恩怨里面。

    “旭,有很多的事情真的是由不得你的,就比如说沪,他曾经暗中对你出手,我想知道你要怎么对付他。”

    “那时候的我,不过是一个弱小到没办法再弱小的孩子罢了,他对付我,是他不开眼,现在我已经是族中的祭祀了,自然不会和他这种小勇士一般见识,若他还不知悔改的话,那么,我当然不介意。。。。。。”

    王旭说着话,杀气凛然的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老哈玛冷哼一声,干枯的手爪,猛然朝着王旭抓了过去,王旭躲闪不及,胳膊径自被他抓住,巨大的力道,抓的王旭惨声呼喊了起来。

    “就你这瘦弱的身体,哪怕是真的能够获取较强的神力传承,恐怕你也承受不了,你知不知道,以前曾经有多少贵族出身的少年,因为身体孱弱的关系,在获取神力传承的时候,身体硬生生的被传承中的巨力撑爆!”

    老哈玛重重的放开王旭的胳膊,话语中分明带着阴冷的寒气。

    “从明天开始,每天早晨,老夫亲自监督你练力,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你必须把身体提高到能够承受的住乙级以上传承的强度。”

    “晨练,我勒个擦,你倒不如杀了我来的直接。”

    王旭忍不住的在心中破口大骂了起来,作为学霸的他,从来对运动这种事缺乏好感,让他去进行大量的运动,简直比杀了他的头还要难以忍受。

    “帅哥,这老家伙说的没错吗,要不是他的提醒,人家都差点忽略了你的身体状况呢。不过你放心吧,就算他不监督你锻体,从明天开始,人家也会督促你的哦。”

    玉玲珑绝对是个补刀的神级高手,只是听她那阴测测的声音,王旭就感觉到脊背阵阵发凉。

    “帅哥,你放心吧,为了让你尽快的提升体质,人家不仅会帮你去炼制几种必需的药物,而且,还会好好督促你平日里用功的哦。”

    天空依旧湛蓝,但是,看着老哈玛那阴森的眼神,听着玉玲珑那明显阴险到了无法再阴险的声音,王旭已然可以预见自己未来生活的悲惨。

    失魂落魄的随着老哈玛回到了自家的树屋,恰好遇到玛塔娜与阿娘一起从里面走了出来。

    玛塔娜从自己纤长的脖子上摘下一串珠链,放到了阿娘的手中。

    “这是海滨之地才有的东珠,是当年家父去人族之地时得到的,一共有十六颗,其中那颗最大的,已经被我献祭给了猿神,也因此让我获得了当前的神力传承,剩下的就留给旭好了。”

    “大族长,这可太贵重了!”

    阿娘面色巨变,诚惶诚恐的只是不敢去接玛塔娜递过来的珠串。

    “婶子,这是我们王家欠铠叔的,也是你和旭应得的东西。”

    玛塔娜一脸郑重的将珠串拍在了阿娘的手中。

    “大族长,这太贵重了,我和旭真的担当不起啊。”

    阿娘愈发恐惧的摆着手。

    “婶子,这珠串可不是我对你家的恩赐,在它的身上,寄托着一个伟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我父亲和铠叔他们付出的太多太多,却还是没有办法将它实现,所以,这个梦想,就寄托在了我和旭这一代人的肩头。”

    她顿了顿,臻首缓缓的抬起来,好似溪水般清澈的目光看向了天空中耀眼的太阳,目光中满是希冀。

    “所以,我们谁也逃不了,唯一的选择,便是把它肩负起来,沿着父辈们的足迹不断前行。”

第十章 忙死了() 
这些天里,王旭觉得自己快要累死了。

    每天早晨天不亮,玉玲珑这个该死的女人就会强行的把他从睡梦中叫醒。

    最开始的一天,王旭对于这种残酷的事情是抵触的,不让他睡懒觉,那简直比要了他的老命还要难受。

    只是,他反抗的结果却是相当悲惨的,一种无法言喻的惨痛在他脑海中回荡着,疼得他歇斯底里的惨叫。

    “帅哥,这七煞追魂针的滋味还不错吧。”

    玉玲珑笑的很美,一如初绽的春花,但是看在王旭的眼中,却绝对比来自于地狱的恶魔还要恐怖。

    王旭浑身冷汗淋漓,一方面,是被这一击疼的,而另外一方面,却是被这七煞追魂针给吓的。

    这东西乃是玉玲珑在成为智圣之后,通过自己强大到无法再强大的灵魂力凝聚而成的灵魂攻击的武器,全力一击之下,就连武道至尊,脑浆也会被打成一团浆糊。

    灵魂攻击虽然不会死人,但是,却能够把人变成傻子,想到那位中了七煞追魂针的武圣每天嘴角流着长长涎水,见谁都哈哈傻笑着要糖吃的白痴相,王旭便不由自主的感觉到阵阵恶寒。

    “这一次,人家只对你用了万分之一的力道,帅哥,你要是再不起来,人家可是要加重力道了哦。”

    玉玲珑依旧巧笑倩兮的说着话,但是王旭却早已没了之前的睡意,三下两下就把兽皮穿在了身上,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帅哥,你怎么不恋床了?”

    玉玲珑笑的得意洋洋,不管怎么看,都像极了奸计得逞之后的小狐狸。

    “其实我觉得,晨练是一种对我的健康相当有利的事情,正如伟大的领袖**说过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吗。”

    王旭义正词严的回应着,但是心里却早已泪流成河。

    “那好,十五分钟之内,布置好一个一级聚元阵,你现在的体质太弱,只用普通的凝灰岩就够了。”

    玉玲珑得理不让人的对王旭吩咐道。

    为了不至于让自己后半生以白痴的方式度过,王旭飞快的行动了起来,这片山谷中凝灰岩到处都是,收集起来相当容易。

    搬石头,用万象笔刻制阵符,一切都是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不过短短十分钟的时间,一座小型的聚元阵已经完全成型。

    聚元阵顾名思义,便是吸收空气中的天地元气,将其积聚在阵中为阵中修炼者所用,其效果与阵符的复杂和精密程度,大阵所在的地理位置,以及布阵所使用的材料有着直接的关系。

    最为高级的材料,自然是非至尊元玉莫属,只是,这种材料实在是太过珍稀,而且,就算能找到这种绝品的材料,阵中聚集的元气,也不是现在的王旭可以享用的,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恐怕进了阵立刻便会被浓烈的元气爆体身亡。

    “进阵,然后叠跏趺坐,五心向天,头脑中什么也不要想,安静的等待身体吸纳元气。”

    玉玲珑沉声的对王旭吩咐道。

    王旭按照玉玲珑的吩咐,端坐在阵中,才刚刚坐好,立刻便能够感受到,浓烈的元气好似河流一样,在自己的体内汹涌奔流了起来。

    元气最先涌入的是他的血脉之内,在元气的引动下,鲜血就好像是被点燃一样的沸腾了起来。

    玉玲珑在王旭的脑中,正在传授他一套据说是来自于道门的强体之术,名唤玉液凝血经。

    这套术法,传说乃是道门道祖级人物所创,其强身健体之功效,已然达到了生死人肉白骨的地步,根据其修炼的境界,可划分为血固,脉通,骨坚,肌炼,皮化,毛伐六个阶段。

    和其他的道门之炼体术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其他的炼体术,往往都是由外而内,通过最外表的肌肉开始发生变化,但是这玉液血凝经,却是直接从血液开始的。

    人之体力,以血精为基,精藏于血,亦由血所化,因此,要想身体强壮,其根本还在于强血。

    玉液凝血经的修炼,便是从血液这个根本开始的,其根本的原理,就在于通过吸收天地中的元气,引导血液在体内流动,并达到对血液提纯的目的。

    心脏,是人体血液汇流的关键所在,他就像是一只泵,不断的把血液传输到身体的各个部分,而对于血液的净化,便是从心脉开始。

    如果在普通的环境中修炼,这必然是个缓慢的过程,但是在聚元阵中,却是迅速到了超乎任何人的想象之外。

    随着王旭将元气引入血管,血管内的血液好似沸腾般的汹涌着,其中所蕴含的杂质,在血液的奔流中迅速的被分离出来,透过毛孔不断的排出体外,不过眨眼之间,王旭的身体上已经布满了杂质,臭气熏天。

    王旭缓缓睁开双眼,在这一刻,他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排出那些杂质后,实在是舒爽到了极点。

    此时的玉液凝血经,已经被王旭运转了十二个周天,这也是他在当前能够运转功法的极限。

    接下来,他要离开聚元阵,到外界去进行身体的训练,双腿紧紧的弓到极致,然后如青蛙般高高跃起,将自己的身体的各个部分完全舒展到极致。

    骨骼发出阵阵激烈的轰鸣,心脉中被元气净化后的血液,随着身体的舒展流向四肢百脉,完全代替掉旧的血液,留在血管壁上的杂质,也都随着汗水完全的排出了体外。

    这套动作难度极大,不过三个往返,似乎已经耗尽了王旭全身的力气,身上的兽皮完全湿透,看起来就像刚从水里被捞出来一样。

    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任凭玉玲珑如何催促,王旭只是瘫倒在地上,连动都无法再动一下。

    眼见王旭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玉玲珑只得无奈的浅笑几声,吩咐他赶紧去采药并在一天内布好炼药大阵之后,便再也不去为难他。

    晨练过后,便要换一身衣服,再度接受老哈玛的练力训练,比起玉玲珑功法的高深和科学性的严谨,老哈玛的训练就显得简单粗暴的多。

    两把用花岗岩制成的石锁,每一只都重约五十斤以上,王旭要双臂挺举着上山至少走两个来回,然后才可以去做别的事情。

    再度死狗般的躺倒在平地上,王旭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已经僵硬好似石块,哪怕是动一下,都是万般的困难。

    可是就这样,他依旧只能够硬撑着身体,去解决无数的问题。

    自从发现麦子能吃以后,长牙部的所有人彻底疯狂了,附近所有麦田中的麦子,都被他们疯狂的收集了起来,部落里形成了无数座巨大的麦山。

    老天爷还是开眼的,在这几天里都没有下雨,否则麦子一旦淋了雨,便再也无法食用了。

    为了防止老天爷哪天不开眼,来上一场秋雨,王旭必须要带领长牙部的所有人在暴雨来临之前建好粮仓,当然了,为了明年依旧不至于挨饿,种粮也必须要得留出来。

    长牙部的人是淳朴的,自从王旭发现了麦子能吃后,他们很快便接受了王旭的那个翻版的齐天大圣的故事,在他们的眼中,齐天大圣俨然便是和猿神同样至高无上的存在,而作为齐天大圣传人的王旭,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也俨然已经上升到了和老哈玛一样的高度。

    因此,王旭指挥他们,可以说是如臂使指。

    成片成片的稻草被割回了部落,附近河塘里的淤泥,也被长牙部的人全部从塘底挖了出来,与切碎的稻草混合在一起,放在木质的方框中晒干,就成了最为原始的黄泥砖,王旭以前在乡下,家里房子的墙壁和屋顶,就是用这些黄泥砖垒起来的。

    几棵距离相近的大树,被做成了天然的檩子,粗如人手臂的长竹,从中间破开,用菖蒲绑成人字形,成了房屋的尖顶,用干枯的菖蒲绑好,中间铺上厚厚的棕榈叶,然后用黄泥砖填上墙壁和屋顶,一座座的粮仓就此拔地而起。

第十一章 天生的皇帝?() 
“啧啧,这房子可真漂亮,而且还能遮风挡雨,就算雨下的再大,里面的东西也不会被淋湿,这要是里面放满了狼尾草啊,咱这冬天可就不用担心挨饿了。”

    看着尖顶的粮仓布满了部落中的空地,瑞满意的咂着嘴巴,想到今年不用挨饿,家里的几个小孩子,也不用因为缺乏食物而被抛弃荒野,他的心就现在的天气一样,满心里都是阳光。

    对于蛮人而言,每年的冬季,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因为缺少食物,家里羸弱的孩子,以及病弱的老人都会被抛弃,扔在荒野中等死。

    “是啊,这一切可都是哈旭的功劳,若是没有他的话,恐怕我家的小儿子,就只能扔去荒野了,这小家伙的命真好,才一出生就遇到了哈旭。”

    “您说的没错,哈旭就是上天赐给我们长牙部最好的礼物,有了哈旭,咱们再也不用担心饥荒,再也不会在冬天的时候,经历生离死别的痛苦,这样的功绩,实在是不亚于传说中的王佑啊。”

    瑞旁边的其他蛮人纷纷附和着说道。

    王佑是猿神部落的第一代蛮王,传说在他的统治时期,蛮民粮食充足,狩猎手段高超,治下的蛮民安居乐业,从来没有任何饥馑的忧患。

    “王佑那时候到底是什么样我没有见过,但是,我活了都快七十岁了,还从来没有一年见过咱这长牙部落没有饿死人的事情,不过今年总算是见着了,这样的日子如果能够过上一年,就算是以后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部落中年纪最大的老者垄摸着长长的胡子感叹着,话语立刻引来了其他人的附和。

    “垄爷,这才哪到哪啊,依我看啊,哈旭给咱的这种好日子,这不过也只是个开头而已,你们可别忘了,哈旭现在可还是小孩子,就连猿神的传承都没有获取呢,就有如此的成就,要是过几天,他获得了传承的话,以我看啊,他早晚得把前面的哈字换了。”

    “这话你算是说对了,一个小小的哈,怎么配得上哈旭,依我看,就算是把哈字换成王,恐怕也配不上哈旭的功绩。”

    最后的一句话,使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的闭上了嘴,面色变得无比庄严肃穆,目光不约而同的转向了说话的人。

    那是莽,哈旭身边的小跟班,性情憨厚爽直在部落里可是出了名的。

    哈,在蛮语中是神的使者的意思,能够被选作祭祀的人,都会被称为哈,比如,整个部落的大祭司老哈玛。

    按照蛮族的规矩,猿族的四大部落之首能够被称作是王,但是,自从十五年前,王磊死于人族的暗杀之后,四大部落已经陷入了分裂,十五年之内,各大部落的首领各自为政,根本就没有人适合当选为四大部落的王。

    这一切,都和各族所获得的传承有关,按照各部族的规定,只有获得乙等以上传承的人,才能够有资格成为王,这十几年中,因为天赋所限,除了当年的王磊,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获取得到乙级的传承,至于甲等传承,更是至少上百年没有人见到过了,因此,自从王磊死后,便再也没有人能够再有做王的资格。

    对于这些长牙部这座小部落的平民而言,王已经是遥不可及,高不可攀的存在,至于王之上的皇,那更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只要是人族不敢涉足的高山大泽,荒漠草原之中,皆有蛮人部落的存在,他们的人数,至少超过十亿以上,全部都信仰八大天妖中的一位。

    蛮族还有皇的年代,至少要推移到万年之前。

    那时候,正值天灾连连,人间处处洪水遍地,禹帝才出生不久,母亲便死在了突发的洪水中,禹帝被放置在一块掏空的木材中间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