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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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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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没了。她急起来,不知把包袱交给了谁,心里只记得是交给王大嫂。至终孩子也
没找着,王大嫂和包袱也丢了。城门再关的时候,他还留在门洞里。到逃难的人们
全被轰散了,她才看见地下血迹模糊,衣服破碎,那种悲惨情形,实在难以形容。
被踹死的不止一个孩子,其余老的幼的还有好些。地面上的巡警又不许人抢东西,
到底她的孩子还有没有命虽不得而知,看来多半也被踹死了。她至终留在城里,身
边只剩几十块钱。好几个星期过去,一点消息也没有,急得她几乎发狂。有一天,
王大嫂回来了。她问要包袱。王大嫂说她们彼此早就挤散了,哪里见她的包袱。两
个人争辩了好些时,至终还是到法庭去求解决。法官自然把王大嫂押起来,等候证
据充足,才宣告她的罪状。可惜她的案件与汪绶的案件不是同一个法官审理的。她
报的钱财数目是一千三百块,把摺子的名字写做汪扶尔。她也不晓得她丈夫已改名
叫汪绶,只说他的小名叫大头。这一来,弄得同时审理的两桩异名同事的案子凑不
在一起。前天同院子一个在高等法院当小差使的男子把报上的法庭判辞和招领报告
告诉她,她才知道当时恰巧抱包袱交给她大夫,她一听见这消息,立刻就到监里。
但是那天不是探望囚犯的日子,她怎样央告,守门的狱卒也不理她,他们自然也不
晓得这场冤枉事和她丈夫的病态,不通融办理,也是应当的。可惜他永远不知道那
是他自己的钱哪!前天若能见着她,也许他就不会死了。
  典狱长听她分诉以后,也不禁长叹了一声。说,“你们都是很可怜的。现在他
已经死了,你就到法院去把钱领回去吧。法官并没冤枉他。我们办事是依法处理的,
就是据情也不会想到是他自己妻子交给他的包袱。你去把钱领回来,除他用了一百
几十元以外,有了那么些钱,还怕养你不活吗?”典狱长用很多好话来安慰她,好
容易把她劝过来。妇人要去看尸首,便即有人带她去了。
  典狱长转过身来,看见公案上放着一封文书。拆开一看,原来是庆祝什么战胜
特赦犯人的命令和名单,其中也有九五四和九五一的号头。他伏在案上划押,屋里
一时都静默了。砚台上的水光反射在墙上挂着那幅西洋正义的女神的脸。门口站着
一个听差的狱卒,也静静地望着那蒙着眼睛一手持剑一手持秤的神像。监外坟堆里
偶然又送些断续的虫声到屋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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