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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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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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就要去大陆了。
  而宜珊呢?她依著她的计划,要到关岛去旅行。
  去大陆的前两天晚上,我带著宜珊到我家,并且告诉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很欢迎她住下来。
  『这是你在要求跟我同居的意思吗?』她的表情有藏不住的开心。
  「这是我在要求我们真的在一起的意思。」我说。
  在我去大陆,而宜珊去关岛的前两天,我们同居了。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家人。我回家的时候会得到她的亲吻,她回家时候会得到我的拥抱。
  等到我在大陆跑了十几个城市,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宣传我的书,带著一身疲累回到台湾的时候,比我早了七天回到台湾的宜珊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家常菜等我。
  其实宜珊的手艺不算太差,只要她有照著食谱上面所说的做的话。
  但很可惜的,她并没有买任何一本食谱……
  那天晚上HBO的九点强档是X情人,我们一边吃宜珊煮的爱心晚餐,一边看著梅格莱恩骑著脚踏车准备被大卡车撞上。
  就在我喝著太咸的蛤蜊汤,心里在暗自祈祷明天不要拉肚子的时候,梅格莱恩就被车子撞飞了。
  片后宜珊哭了五分钟,我拿面纸给她的时候,她还在兀自念著:『她好不容易都可以跟天使在一起了,却……』
  「这是电影,不要太难过。这世界上没有天使,就算有也不会下凡来爱人。」我说。
  『不会啊,我就觉得你是天使。』
  「你太看得起我了,阿忠说我是狗屎。」说完我自己笑了起来。
  『你说这部片叫啥名字?』
  「X情人。」
  『喔对!』她擦乾了眼泪,然后继续说,『这个女主角跟男主角叫什麼梅………跟什麼拉斯………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说。
  『啊?』她抬头看了看我,『你说什麼瓜?』
  *梅格平胸,嗯………顾名思义………*
  *尼可拉斯苦瓜,嗯……因为他懊悔的表情超级苦瓜……*
  《橙色九月》
  橙色九月,染了灰
  我在天空底下,枯萎
  脚下画了喷彩的鞋,印子却失了妆颜
  星星乱跑,遗落忆圆的月
  溪水在跳舞,尖石铺上一层浴帘
  涂鸦无意,彩色也是黑
  影子是琉璃织的,少了稜线
  风吹落了叶,嫩绿也不以清瞥
  扯乱电话线,接通天的另一边
  左侧是落地窗,靠在窗的右肩
  忘了云会飘,但风却没有吹
  我亲爱的你,我深爱的你
  我的翅膀早已振不出弧线,飞翔是过去奢华的岁月
  我站在原地,不发一语的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是痴所为,是痴所为
  当装盛著我们蓝色梦境之水的琉璃瓶被时间摔碎
  我只能站在原地,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我在人间,你在天
  在天上的你,看不见人间的我的痴累
  是啊。。。是啊。。。。
  你在天上飞,我却在心里追
  六月了,在暮水街的生活满三个月,小希还是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然后晚上去上瑜伽,她女儿还是会在她回家之后冲出来,它脖子上的那个铃铛声音依然熟悉。
  而我的创作量依然停在两千字。
  如玉快要对我开枪了。
  「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也只有任性才能写出好作品。」这是我从事职业写作以来,一个很重要的心得。当我把这个心得告诉如玉……
  『杀人是一种随性的职业………』如玉说。
  大概是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的创作速度或是频率已经固定了吧,我不会逼著自己一定要在多少的时间里写出多少东西,或是在几个月之内完成什麼样的故事。我总是认为,当你的心神不在写作上,你的心情不适合写作,你的脑袋不在创作的状况里,你没有任何想坐下来写点东西的欲望,你就不该坐在椅子上硬是要挤东西出来。
  那是不健康的,像是没有任何食物在里面的肚子,你硬是要求它拉出大便来。
  我知道我形容的很恶心,但我只是想让各位了解,硬是逼自己创作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所以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
  「那只是你偷懒的藉口而已。」我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这麼说,但我知道我不能说出来,虽然这是真话。
  好啦好啦,我就是偷懒,我承认。暮水街的生活过了三个月,距离上一本书出版也已经七个月,正常来说,我是应该要交稿了,甚至新书应该要出版了。
  但是我没有。
  因为我正在偷懒。
  我有一天早上在MSN上面对著如玉说抱歉,我不知道为什麼没有心神写作,下一本书就先不要问我了,我暂时不会有作品出现。如玉问我怎麼了?我说没有,大概是写了十年,突然觉得累了吧。
  人在工作中会感觉到累,一件工作做得太久,就会有疲倦感。而在爱情中感觉到的累,却不是因为爱一个人太久而有疲倦感,而是某种不健康的心情存在太久了,就会有疲倦感。
  人是可以爱著另一个人很久的,有太多相爱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当带著不健康的心情去爱另外一个人,那种疲倦感会让那段爱情产生疲乏。
  我想,宜珊就是这样的。
  她是个独立的女人,自己跟爷爷奶奶住。父母亲离婚,父亲在哪里不知道,母亲嫁给别人了。
  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误打误撞进了媒体界。记者的工作让她在刚投入社会的第一年就累出病来,好几次因为急性胃炎半夜挂急诊,但也因为这样的工作,她长大的比别人还要快速。
  她看过很多死人,看过很多王八蛋,看过很多被砍得身上一条一条皮开肉绽人还在对著媒体记者说不要拍,也看过很多政客镜头外的一面。
  有时候她跑新闻跑得很晚,尤其是选举期间。候选人一天到晚开记者会炮轰这个、澄清那个,他们就得一直跑来跑去。我时常在半夜被她的电话声吵醒,因为有很多新闻是半夜发生的,线民或是警察局会打电话告诉她有新闻了,然后她就得打电话到台北总部问长官说这条新闻跑不跑。
  通常都是要跑的,很少有那种不跑的。如果她没有跑,但别的新闻台却做出这条新闻了,她就可能会被骂。
  她说她第一次SNG连线时,是某一年在垦丁的春天呐喊。台上唱得卖力,台下欢呼声震耳欲聋。她只记得脚一直在发抖,耳机里面主播台的主播说什麼她完全听不清楚。
  『后来我到底连线说了什麼,放下麦克风之后我马上就忘了。』她说。
  这样的工作带给她很多成长,虽然有时候我看见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的她,脸上的妆容卸下之后有些许生活的疲累与沧桑,但她还是个好女人。
  我们同居了一年半,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又更亲近了一点。
  浴室里多了另一个人的洗发精和润发乳,还有另一个味道的沐浴乳;牙刷多了一把;毛巾、浴巾多了一条。客厅里,拖鞋多了一双,单人沙发多了一张。洗衣机洗的不再只有我一个人的衣服,阳台晾的也不只有我一个人的被单。床上多了一个枕头,棉被从单人的换成双人的,房间里多了一个衣橱,一个梳妆台,抽屉里多了化妆棉,发夹和女性生理用品…………
  而我多了一个家人。
  我说过,我跟宜珊的感情很好,沟通也很优良,我们不曾吵过架,不曾有过争执,即使两个人一开始同住一个屋檐下,会有一些生活习惯的不同,但我们都能很快地熟悉与适应。
  我开始学会上厕所就把马桶坐盖放下来,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女生。
  她开始学会替我把烟灰缸清乾净,因为她正和一个会抽菸的男人一起生活。
  然后她知道我是一个不会跟她同时上床睡觉的男人,因为我喜欢深夜里一个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吸收一些资讯,所以她会自己先去睡。
  然后我知道她是一个早上起床一定要喝掉500CC的水的女人,因为她觉得每天起床喝水是健康的,所以我在睡前都会替她倒好一杯水放在厨房的桌上。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两个人也没有什麼相处上的问题。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便开始慢慢地发现,有些差异与不同很难磨合。我是个写手,我习惯在夜里思考,通常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到早上。她是个记者,她必须在早上去工作,她的工作时间大都是白天到晚上。
  所以当我凌晨五点左右去睡,她在七点左右便起床了。她醒著的时候我睡著,她睡著的时候我醒著。我的生活在夜里,她的生活在白天,我们之间的作习开始错开,我们之间的谈话交集开始柴米油盐。
  『记得吃维他命,我买了一瓶新的给你。』这是她跟我说的,不过我却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她贴在冰箱上面。
  「我的电脑有毒,你不要拿随身碟去插,小心会中毒喔。」这是我跟她说的,不过她也是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贴在我的电脑萤幕上。
  然后生活中越来越多纸条了,我们变成用纸条在说话。
  『我今天跑嘉义的新闻,明天才会回来。』
  「我明天到台中去找朋友,晚上可能不会回家。」
  『我打算明天下班去好市多,你要买什麼吗?记得告诉我。』
  「我在百货公司看见一件很适合你的衣服,我买回来了,在你的衣橱里。」
  『房间里的电视好像坏了,你能修吗?』
  「你今天出门的时候忘了关客厅的冷气。」
  『阿尼,我很想你。』……
  「宜珊,我很想你。」……
  或许你不能想像,两个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竟然会用纸条来向对方说「我很想你」,但明明我们睡在彼此身边啊。
  我们能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晚上的七点过后到十一点之间的四个小时;但不是每天。这四个小时对我们来说很珍贵,因为两个人终於可以坐在一起看电视聊天,她会把她工作的痛苦告诉我,我会把我的创作困难告诉她。这四个小时,我们必须把握时间做很多事,就连做爱也包括在内。
  阿忠问我,「这跟结婚有什麼不同?」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说,「有。」
  「哪里不同?」
  「我们还没结婚。」我说。
  这样的生活,我跟宜珊持续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宜珊每看完一次我的部落格,她的神情就会很明显的难过或是低落。我怎麼问都问不出答案,她每次都说没有。
  但其实真的有。
  一直到有一天,是我出版第十三本书之后第一场签名会当天,她在冰箱上留了纸条说:『如果可以,你能不能不要再写书了?』我不知道她为什麼要这麼说。
  那天的签名会在台北,我大概在早上十点起床,只睡了五个小时,然后搭上高铁,到台北已经是中午过了。
  那天一共有三场签名会,有两场在台北,一场在桃园。我从下午两点的第一场开始签,一直签到晚上九点的桃园场结束。出版社为了不要让我奔波劳累,在桃园替我安排了一间饭店入住。那天晚上我打电话回家时,宜珊的语气不太好。
  一直到我过几天回到家,我发现她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光了,并且一如她的习惯,她在冰箱上,留下了一张纸条。
  只是这张纸条的内容,比平常的要长很多。
  『阿尼:
  记不记得我问过你,你爱我吗?你只是点头,但没有说爱。你知道吗?当你没有说爱,只是点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输了。
  人都喜欢问一些可能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尤其是爱情。你越是想问,答案就离你越来越远。
  如果一个女生不喜欢自己的作家男朋友被读者牵来搂去是占有欲太强的话,那麼我承认,我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生,从第一次在你的部落格里看见有读者写著「阿尼,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是。
  但当我发现我越来越爱你,我以为我会因为爱你而去改变我的占有欲,但三年过去了,每当我看你的部落格,看你的记者会,看你的签名会,看你的读者见面会,我都很痛苦。
  因为越来越爱你,所以我的占有欲越来越强。
  一个占有欲强的人,真的不适合跟一个公众人物在一起,因为那会使人抓狂。
  你问过我,为什麼在看完你的部落格之后总是会怪怪的?我现在告诉你,因为我总是在那里看见很多人喜欢你,心里的感觉很差劲。
  我曾经跟自己说过:『他的部落格里,有很多读者对他示好,我看得出来,大部份都是女生。其实我不该在意这种事情的,他本来就是一个畅销书作者啊。我明白公众人物会有很多人欣赏,有很多人喜欢,也会有很多示爱。我身为一个记者,这种事情,我比谁都明白。』
  但是明白归明白,对於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很放不开。因为,我连一点点都不愿意有很多人与我分享你,一点都不愿意……
  一点点都不愿意。
  都过了三年了,我才真的愿意承认我不适合当你的女朋友。
  因为我是安琪萝,而你是夏洛特。
  宜珊』
  原来她一直都是她小说里的安琪萝,而韩德森只是她想要的生活罢了。
  有多少人可以用“我很荣幸”四个字来对前一个情人说:「曾经当你的情人,我很荣幸」的?
  又有多少人可以“被”觉得荣幸,曾经别人当过自己的情人的?
  前者与后者的差别在哪?其实完全没有差别。
  因为他们都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们走过了一段很美好,而且很精华的日子,这世界上有很多地方我们一起踏过走过。
  我们在日本的东京捷运上大喊过钓鱼台是我们的。我们在香港铜锣湾的巴士上贴过寻人启事寻找陈浩南。我们在飞往欧洲的途中在印度新德里转机,教会了一个当地的机场清洁工说台湾的脏话。我们在德国的无限速道路上飙到时速两百二十公里,并且把头伸出窗外去让风吹歪我们的脸。我们在伦敦零下十度的气温下一人挖了一球的雪并且猜拳,谁输了谁就咬一口。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有一段故事,主角只有两个人,背景就是正在下雪的天空,或是正在飘著的雨。不管这个时候是不是要来一张自拍照,或是请其他的游客替我们拍一张抱得很紧的照片………
  当下的那一瞬间都是美丽的。
  然后将来照片一张一张地翻阅,会记得我们发生过很多故事。然后故事叠著故事,叠出一个厚度了,许久之后在脑海里再一次被翻动,就已经不叫做故事……
  而是回忆了。
  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就算刻意再去重建,也没办法跟原来的一样了。
  分手后我找阿忠一起去喝酒,他安慰我说:「反正你很少被甩,就当是多一个经验值好了。」
  我想我该谢谢他,他真的是一个很欠揍的好朋友。
  如玉放了我一段长假,她说如果我真的觉得累了,休息或许是写出更好的作品的好方法之一。很多歌手都是连续出了好多年的唱片之后,突然出国到了一个地方去游学进修或是沉淀,回来之后的作品都能让人耳目一新。
  『想写的时候再写吧,不过别休息太久。』她说。
  「为什麼?」
  『因为读者的忘性很好,当一个人消失太久了,他们很快地就会忘了你。』
  所以我本来打算来规划一个「美洲百日游」加「欧洲百日游」再加「亚洲百日游」再加「看袋鼠兼无尾熊双周游」的…………
  结果只能计划阳明山一日游。
  其实环岛也是一个蛮不错的想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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