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着头,倔强的说,“不要。”
董胖子的老婆一副幼儿院老师教孩子的口气,说,“乖,听话。”
我把脚下空的可乐瓶子一脚踢开,说,“才不要,我又不是兔子,干嘛要乖,小兔子才乖乖呢。”
她被我的话逗笑了,忽然又一撇嘴,说,“你嫌弃我老,不愿意陪我逛街,不喜欢我,对。”
我点点头,说,“是啊。”
她用力扭了我一下,说,“哼,不理你了,敢说我老、不喜欢我。”
我拍拍她的大腿,皮笑肉不笑的说,“逗你玩的,你就是比现在再老上十岁,我也会喜欢你的,这下满意了。”
她伸出一根手指摁了我的头顶一下,说,“真会说话,不生你的气了,不过你还是要陪我逛店。”
我摊开手,做出一副求饶的姿态,说,“大姐,你就饶了我,你当我是阿甘啊,可以永远不知疲倦的奔跑。”
她望着我,坚决的笑着,说,“不行,我不能惯着孩子。”
第一百三十六章:好险,偷情差点被发现
136。
之后,我们穿过广场的时候,一对女同性恋正在喷泉旁打kiss,我冲董胖子的老婆笑笑,示意她往那边看。
董胖子的老婆看一眼,鄙视的说,“上帝怎么能够容忍这种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我笑着说,“你胸那么大,怎么就不能包容俩女的呢,难怪古人说胸大无脑子。”
她冲我撇了撇嘴,指着另一个方向,说,“看,超短裙。”
我笑着慢慢转过头,说,“超短裙有什么好看的,店里面多的是,想看哪一种款式的都有。”
说着话内心还是忍不住‘哇啊哦’了一声,简直太性感了,完全是芭蕾舞式样的超短裙,黑色丝袜的最上端都快露出来了。这个年代真是越来越不可思议了,尺度放的越来越开,看着她们,我发现自己竟然还有脸,因为它羞涩的红了。
董胖子老婆的手搭在我肩膀上,说,“不是说没什么好看的嘛,这会儿怎么眼睛都直了。”
我转过脸,说,“**我都见的多了,还会在意脱不脱吗?”
说过话径直进了商场,她吃力的追了上来,拉着我的手往首饰店旁走,我无所作为的被她摆布着。这时候我们同时看到了正在店铺前张望墙上面的一张海报的董胖子,身旁还站着一个女人,被他肥宽的身体遮挡了面容。在他转脸习惯性的往这边张望的前一秒,我拉着她老婆重新站到电梯旁。我小心翼翼的露出眼睛望他,大事不妙他们正在往这边走来,他身边的女人,我认识而且很熟。
来不及多想,我拉住董胖子老婆的手进了刚刚上来的电梯。进了电梯,我擦去脸上的冷汗,这一切真是恰巧,差点就撞个正着。
我转脸看一直没有说话的她,她比我要冷静的多,咬着牙齿恨恨的说,“我要上去找他,把那个骚狐狸的脸抓烂。”
我安慰的拍拍她的肩膀,拉她出了电梯,说,“你别冲动,冲动是魔鬼,你仔细想想,万一挑明了会是什么后果,还能继续这么维持下去吗?”
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如此棘手的问题,无奈的望着我,说,“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这对我不公平。”
我拉她快步走着,出了旋转门,穿过广场,一直到坐上车子,松口气才对她说,“大家都在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生活,你完全没有必要那么较真。”
董胖子的老婆眼神迷离的望着车窗外的人群,说,“可是这,也太他妈的懦弱了。”
人气急了,再文雅的书生嘴里也会蹦出‘操’来,这就像狗急了会跳墙一样。我知道她现在的心情指数已经降到了极至,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来。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随时敞开胸怀,温暖她那颗受了伤的心,让她哭泣的时候还能有一个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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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杀人魔的寂寞感情故事
第一章:
第一个案子1
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你也许永远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人,这么的生活着。
陌儿警官将他称之为杀人魔――李卡拉,并且把抓捕他定为了人生第一目标。每一天,他都会将李卡拉作为对手幻想上百次。尽管这样,陌儿警官知道的也只不过是些猜想,而我不同,我有幸知道,并且和他很熟。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他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人们称我这种寄生虫为宠物,有时也会直呼我的名字――猫头鹰。
李卡拉今晚又会有行动,是一个喜好婚外情的作家和他的情妇,他已经盯了他们很多天了,现在他正在把门锁好准备出发。
街头北风吹的很冷,每个人都裹着大衣走的急色匆匆,这个样子是没有人会注意我们的。我会赶在李卡拉之前到达现场,不然每一次还没有看的尽兴便会被李卡拉打断,真是个既讨厌又恐怖的家伙。
那个作家的笔名叫幻影重重,写过很多的科幻类小说,在文学界有那么的一席之地。这是我的了解,从李卡拉的日记里看到的。我趴在他卧室的窗前,怜悯的透过玻璃窗望着里面,他和他的情妇正坐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看电视,丝毫感觉不到死亡的迫近,嘴里面还不停的嚼着那些被定义为垃圾食品的零食,我知道他每嚼一下李卡拉就会靠近一步。
我是不会救他们的,李卡拉说他们是罪有应得,死亡对他们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我能模糊听到里面他们在对话,我把耳朵紧紧贴在玻璃上,耐心听他们在谈些什么。
作家在问情妇,说,“要不要吃香肠?(暗指男人的那个东西)”
情妇摇摇头,说,“太冷了,食欲都冻没了。”
作家还不甘心,说,“没事,我帮你暖暖。”
情妇无奈的说,“好。”
之后的时间,我就只能听到女人轻轻的呻吟声了,像夜莺在鸣叫一样。我把耳朵挪离玻璃窗,眼睛定定的望着里面。床上面只还剩下情妇一个人,带些情不自禁的颤抖,我猜的到作家去了哪里,也猜的到他躲在被子里正做些什么。
作家是从来不会保守的,特别是对自己看中的女人,这是个特殊的职业,就像李卡拉的现在这个身份一样。
作家正做的事情我很熟悉,因为很早很早之前,我见李卡拉和他老婆做过,不过那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足有十年时间那么久。
李卡拉的老婆是跟一个小公司的厂长私奔的,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杳无音讯就如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想她是去了夏威夷的海滩日光浴去了,因为那是我知道的最远的地方。
第二章:
第一个案子2。
李卡拉的到来将我从回忆中唤醒,他站在卧室的床前一声不吭,我敲了敲玻璃窗,示意我也要进去。
作家和情妇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不止是半拍,你永远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因为当你发觉的时候,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李卡拉的话很柔,就像在泡一杯浓茶一样,那么的细腻认真,他说,“不要说话,保持继续。”
他的话让人听不出他的愤怒,不像是一种阻止,更像是变态的鼓励。
作家和他的情妇都没敢尖叫,他们不清楚面前的大块头下一秒会做什么,唯一理智的选择就是按他的话去做。
我当时在想,那肯定非常痛苦,因为除非受过特殊培养,不然在那种情况下是很难硬的起来的。
墙上的钟表滴答滴答的行走,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对任何一个人来讲,那都是一种煎熬。终于等到作家射出的那刻,趴在他情妇的身上不愿再动,李卡拉神秘的笑着,此刻他是命运的唯一掌控者。
我瞪大眼睛看着里面,完全忘却了凄厉的寒风正吹在我的身上,会有更吸引人的事情发生,就在眼前的里面。如果把我比作是卫星的话,里面就应该是力大无比的地心了。
李卡拉从怀里掏出绳子递给作家的情妇,提醒她起来做事,把作家紧紧捆绑了起来。李卡拉享受的望着她的工作,从黑色风衣兜里拿出支香烟,点着火轻轻抽上一口。
你永远都不会清楚他在想些什么,只因为你不是他,就这么简单。
李卡拉灭了香烟,坐到床沿上面,刀子又靠近了情妇的喉咙一点。情妇想往后缩一缩,被李卡拉紧紧拉住了手臂。作家的额头开始冒汗,在灯的照射下做了光的反射,我斜眼看了下时间,时钟显示在九点零七分。
李卡拉从牛仔裤兜里掏出手绢为他擦了擦,像对待一头迷失在茫茫沙漠里的骆驼一样,顺便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李卡拉指着情妇问作家,说,“她是你老婆吗?希望上帝能保佑你说的全是实话。”
作家诚恳的摇了摇头,此刻他只是一个任人鱼肉的猎物而已,他没得选择。人们永远都是痛苦的,有选择的时候,为了选择而矛盾。没有选择的时候,又会为了这个而苦恼。
李卡拉冷冷的明知故问,说,“你老婆人呢?”
我想,作家肯定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委屈过,他们的生活总是飞扬跋扈的。
现在他唯唯诺诺的说,“她到外地出差去了,她在一家外企里面做售后服务工作,你认识她?”
李卡拉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我只是想和你闲聊两句,大可不必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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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第三章:
第一个案子3、
情妇一声也不敢吭,这个可比男女之间的事情刺激多了。
李卡拉将手心的汗擦在情妇身上,满含笑容的问,“怎么称呼?饥渴的女士,要来杯水吗?”
情妇快速的回答,说,“米蓝。”
李卡拉伸手拉拉床上的被子替他们遮好,说,“不要紧张,看你年龄好像不大,是本地人吗?”
情妇轻微的点了点头,喉咙马上就要碰到刀尖,李卡拉抱歉的耸耸肩,样子傻乎乎的把我都逗乐了。他移开了刀子,耐心的听情妇的故事。
情妇深情的望着作家,说,“没有认识他之前,我只是他的千万小说迷中的普通一位,我疯狂的迷恋着他写的书。每读到他的一部作品,我就会把自己幻想成书中的女主角,那种感觉就像是和作者在一起生活一样。直到后来,我有幸认识了他。”
李卡拉摸着自己后脑勺上寥寥无几的头发,如今,他的年龄已经过了四十,很多器官都在开始退化,用不了多久,我敢打赌,他后脑勺上的头发会秃的像灯泡一样。
李卡拉问,“不后悔吗?”
情妇坚决的摇了摇头,说,“我爱他,很深很深。”
李卡拉不解的眼神望着她,说,“爱?我似乎听说过,那是个非常古老的传说。著名的作家,你的小说中有在歌颂爱吗?不好意思,没有看过你的小说。”
作家被捆绑着,境地非常的尴尬难堪,他说,“应该有。”
李卡拉声音提了八度,凶恶的说,“那你爱你的老婆吗?”
作家含含糊糊的说,“曾经应该爱过,现在很淡了,随着时间的一日日流逝,渐渐就没有了感觉。你应该知道的,男人都是这样的喜新厌旧。”
李卡拉猛点着头,像在和谁赌气似的,说,“我当然知道。”然后又不过瘾的,像回音似的补了一句,“当然知道。”
大家都不再说话,整个世界都很安静,只剩下时间还在滴答滴答的说话。半晌过后,我无聊的就像看了场中超比赛,马上就要昏昏欲睡过去。
李卡拉的话把我解救过来,他淡淡的问作家,在我看来,语气更像是问他自己的妻子,“是什么让你选择了背叛?”
作家和李卡拉对视了片刻,懊悔的说,“应该是寂寞,对,下半身的寂寞。”
李卡拉失望的摇了摇头,看样子这个答案无法让他满意,他带丝责怪的语气,说,“这是借口,你有老婆的,她完全可以填补你的寂寞。”
李卡拉不能理解作家的内心,作家也不会理解李卡拉的话,他壮着胆说,“答案就是寂寞,这都不懂,你是男人吗?”
李卡拉狠狠给了他一巴掌,咬牙切齿的说,“等一下我会告诉你,什么样子才是男人。”
第四章:
第一个案子4。
第二天的案发现场里,陌儿警官一直在皱着眉头,对身边的助手说,“和上个月的凶杀案几乎一模一样,男被害者的头被割下来放在女被害者的两腿之间,女被害者脸上刻着**两个字,。”
助手叫亨利,是个刚刚警校毕业的实习生,工作认真积极努力,不过天赋却很一般,每一次在案发现场我都能看到他在疯狂的记笔记,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幻想把课堂搬到了这里。
亨利一页一页翻看着笔记的记录,说,“长官,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七次类似案件了,如果我们迟迟不能断案的话,局长真的就要发飙了。”
陌儿愤愤的说,“我们在外面跑很辛苦的,可有些人还在办公室里大开着空调,和女秘书谈论些明星的趣事呢。这倒还不是最可气的,最可气的是这个家伙嘴里还不干不净说着要以我办案不利而撤我的职。真他娘的混蛋,没有我,罪犯肯定会更加嚣张。”
亨利认为很有道理的点着头,四下张望还有没有遗露的东西。
陌儿警官不断发着牢骚,说,“看,像任何一次一样,还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开始怀疑这个杀人魔到底是不是人,怎么会办的如此干脆利落呢。”
其实他们错了,不是没有留下断案的线索,而是他们并没有仔细找而已。我知道所有的事情,并且每一次都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不理解他们为何不在我身上寻找突发点。
我郁郁寡欢的看着他们一次次败兴而归,有时候还会忍不住想上前安慰他们两句,不过他们恐怕是无法听懂我的鸟语的。
陌儿警官和亨利助手结伴出了案发地点,亨利的思维还停留在案发现场没有出来,在进警车的瞬间,说,“案发现场的那只猫头鹰好像前几次也出现过,会不会和这案子有关。”陌儿警官摆摆手进了车里,说,“别瞎想了,我带你去酒好好放松一下,别让这沉重的差事压的我们透不过气来,生活依旧还有其他的美好。”
亨利助手也点了点头进了车里,说,“威尔街上有家新开张的酒,今天我们正好可以去捧场,吃、喝、玩全部免费。”
于此同时,李卡拉还在报摊上整理着书报,这是他维持生活的职业。那些报纸上正在大幅报道着这又一起凶杀案,李卡拉是不会看的,他知道那上面写的都是些瞎编胡造的狗屁,他喜欢看的是《圣经》和《道德经》,我经常会看到他的埋头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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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第五章:
第一个案子5。
平凡人做出的事不一定平凡,这是我对李卡拉的总结。寒冷的冬季,天越来越冷,逼迫的我不得不躲在房间里,百无聊赖的代替人们思考人世间的事情。
今年夏天的时候,邻居家的小女儿二十岁生日那天,曾邀请了李卡拉过去,当然也少不了我,我是最喜欢凑热闹的。
那天晚上我认识了邻居家的鹦鹉妹妹,见它的第一眼我就被电到了,有完美身材的它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说话声音轻轻柔柔的像古筝的轻弹声,并且它的语言天赋高的让鸟大吃一惊,除去这些之外,它的名字也好听的一塌糊涂,主人们全都暧昧的称它――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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